蔡貽績

《醫學指要》~ 卷二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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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17)

1. 治法要略

諸氣在泉,風淫於內(風乃木氣),治以辛涼(金能勝之),佐以甘苦(過於辛恐反傷其氣也),以甘緩之(木性急),以辛散之(風邪勝故散之)。

熱淫於內(熱乃火氣),治以鹹寒(水能勝之),佐以甘苦(甘所以防咸之過,苦所以泄熱之實也),以酸收之(火生於木,酸以收火歸原也),以苦發之(熱鬱於內,故以苦發之也)。

濕淫於內(濕乃陰土之氣),治以苦熱(苦能燥濕,熱能和陰),佐以酸淡(酸從木化),以苦燥之(苦從火化),以淡泄之。

火淫於內,治以寒冷(火甚於熱,冷甚於寒),佐以苦辛(甘辛以助冷之散,辛以散火,苦以泄火),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燥淫於內(燥為金氣),治以苦溫(火能勝之,苦溫從火化故也。燥而中寒,勝之者宜之,金乃清涼之氣故也),佐以甘辛(燥則氣結於內,故當辛甘發散),以苦下之。

寒淫於內(寒為冰氣),治以甘熱(甘從土化,熱從火化,土能制水,熱能勝寒),佐以苦辛(苦辛亦熱品也),以咸瀉之(傷寒內熱宜之),以辛潤之(傷寒內燥宜也),以苦堅之(傷寒內熱見血宜也)。

司天之氣,風淫所勝,平以辛涼(在泉言治,司天言平。治有攻去之義,平則調和之也。風勝平以辛涼,金能平木也),佐以苦甘(佐以苦甘,則苦不至於燥急也),以甘緩之(木性急也),以酸瀉之(木氣升而不降也)。

熱淫所勝,平以鹹寒(水能平火也),佐以苦甘(苦瀉而甘緩也),以酸收之(收其浮熱也)。

濕淫所勝,平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燥之(濕而熱者),以淡泄之(濕而不熱)。濕上甚而熱,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散而止(《金匱要略》曰:腰以下腫當利小便,腰以上腫當發汗乃愈,此皆治水濕之要訣)。

火淫所勝,平以鹹冷(水能勝火),佐以苦甘(苦瀉熱甘緩急),以酸收之(正氣外越),以苦發之(火鬱於內),以酸復之(火炎水耗)。熱淫同。

燥淫所勝,平以苦溫(苦而溫,則燥得其潤),佐以酸辛(酸生液辛潤燥),以苦下之(燥甚非苦下不除)。

寒淫所勝,平以辛熱(辛能散寒,熱能回陽),佐以苦甘(苦以濟辛熱,甘以和辛熱),以咸瀉之(傷寒入胃則為裡熱,故必以瀉之)。

治諸勝復,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溫者清之,清者溫之,散者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潤之,急者緩之,堅者軟之,脆者堅之,衰者補之,強者瀉之,各安其氣,必清必靜,則病氣衰去,歸其所宗,此治之大體也。病有久新,方有大小(大劑可治新病,不可治久病),有毒無毒,固宜常制矣。

大毒治病(大寒大熱及燥濕偏勝之毒氣),十去其六(止可攻病,中病則止,過則傷正,故病去其六即止也),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無毒之藥亦不可太過,所謂久而增氣,物化之常也;氣增而久,天之由也)。穀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

白話文:

[治療原則概述]

對於各種氣候影響導致的疾病,若是由風邪內侵引起(風屬木性),治療應採用辛涼藥物(因金能剋制木),並輔以甘苦藥物(過度使用辛藥可能反傷正氣),以甘味藥緩和病情(木性急躁),以辛藥散去風邪(風邪過盛需散去)。

若是熱邪內侵(熱屬火性),治療應採用鹹寒藥物(因水能剋制火),輔以甘苦藥物(甘味可防止鹹味過度,苦味能洩出熱邪),以酸味藥物收斂(火源於木,酸味可將火邪引回本源),以苦味藥發汗(熱邪鬱積於內,需藉由發汗排出)。

若是濕邪內侵(濕屬陰土之氣),治療應採用苦熱藥物(苦味能燥濕,熱性可和陰),輔以酸淡藥物(酸味有助於疏導木氣),以苦味藥燥濕(苦味源自火性),以淡味藥利尿排濕。

若是火邪內侵,治療應採用極寒藥物(火比熱更烈,冷比寒更強),輔以苦辛藥物(甘辛有助於散發寒氣,辛可散火,苦能洩火),以酸味藥收斂,以苦味藥發汗。

若是燥邪內侵(燥屬金性),治療應採用苦溫藥物(火能剋制金,苦溫藥物屬火性。燥且中寒的情況,適合用苦溫藥物,因為金屬清涼之氣),輔以甘辛藥物(燥邪會使氣滯於內,因此需辛甘藥物發散),以苦味藥下瀉。

若是寒邪內侵(寒屬冰氣),治療應採用甘熱藥物(甘味源自土性,熱源自火性,土能剋制水,熱能克服寒),輔以苦辛藥物(苦辛藥物亦屬熱性),以鹹味藥物瀉下(適用於內有熱邪的情況),以辛味藥潤燥(適用於內有燥邪的情況),以苦味藥固澀(適用於內熱出血的情況)。

對於天氣影響的疾病,風邪過盛,應平調以辛涼藥物(在地泉談治療,司天談調和。治療有攻伐之意,調和則是平衡。風邪過盛,平調以辛涼藥物,金能平衡木),輔以苦甘藥物(輔以苦甘藥物,則苦味不會過度燥急),以甘味藥緩和(木性急躁),以酸味藥瀉下(木氣上升而未下降)。

熱邪過盛,應平調以鹹寒藥物(水能平衡火),輔以苦甘藥物(苦味能洩熱,甘味能緩急),以酸味藥收斂(收斂浮動的熱邪)。

濕邪過盛,應平調以苦熱藥物,輔以酸辛藥物,以苦味藥燥濕(濕邪伴隨熱邪),以淡味藥利尿排濕(濕邪不伴隨熱邪)。濕邪嚴重且伴有熱邪,治療應採用苦溫藥物,輔以甘辛藥物,以發汗散熱為主要治療方式,直到病情停止(《金匱要略》指出:腰部以下水腫需利尿,腰部以上水腫需發汗,這都是治療水濕的重要原則)。

火邪過盛,應平調以鹹冷藥物(水能剋制火),輔以苦甘藥物(苦味能洩熱,甘味能緩急),以酸味藥收斂(正氣外溢),以苦味藥發汗(火邪鬱積於內),以酸味藥恢復(火勢旺盛,水份消耗)。

燥邪過盛,應平調以苦溫藥物(苦且溫,則燥邪得以滋潤),輔以酸辛藥物(酸味能生津液,辛味能潤燥),以苦味藥下瀉(燥邪嚴重,非苦味藥下瀉無法根除)。

寒邪過盛,應平調以辛熱藥物(辛味能散寒,熱能恢復陽氣),輔以苦甘藥物(苦味能輔助辛熱,甘味能調和辛熱),以鹹味藥物瀉下(寒邪進入胃部成為內熱,因此必須以瀉下藥物治療)。

治療各種勝復(勝指病邪過盛,復指病後復發),寒症用熱藥,熱症用寒藥,溫症用清藥,清症用溫藥,散漫的病態用收斂藥,抑制的病態用散發藥,燥症用滋潤藥,急症用緩和藥,堅硬的病態用軟化藥,脆弱的病態用鞏固藥,衰弱的身體用補藥,強壯的身體用瀉藥,讓每種氣質都得到安撫,必須保持清晰和平靜,這樣病氣就會衰退,回歸到原本的狀態,這是治療的基本原則。疾病的持續時間有長有短,藥方的劑量有大有小(大劑量可用於新病,但不宜用於慢性病),有毒或無毒,這些都應該遵循一般的規則。

對於劇毒藥物治病(劇寒劇熱以及燥濕過盛的毒氣),只能去除六成(僅可攻擊病源,一旦達到療效就停止,過度使用會傷害正氣,因此病情改善六成就應停止),常用有毒藥物治病,可去除七成,微毒藥物治病,可去除八成,無毒藥物治病,可去除九成(無毒藥物也不可過度使用,因為長期服用會增加藥物效果,這是自然界的常態;藥效增加且長期服用,是天地運行的規律)。

穀類、肉類、水果和蔬菜,應以食物養生為主,不可過度食用,以免傷害正氣。

如果病情未能完全康復,應依舊遵照藥物和飲食的治療原則。

毒藥用來攻擊邪氣,五穀作為養生之源,五果作為輔助,五畜作為補益,五菜作為補充,將各種味道的藥物配合服用,以補充精氣。這五種食物有辛、酸、甘、苦、鹹等不同味道,各自有不同的好處,有的散發,有的收斂,有的緩和,有的急促,有的堅固,有的柔軟,這些與四季和五臟的疾病相對應,應根據適合的口味來治療。

脾臟疾病患者應食用粳米飯、牛肉、棗和葵花籽,心臟疾病患者應食用小麥、羊肉、杏和蔥,腎臟疾病患者應食用大豆、豬肉、栗子和豆莢,肝臟疾病患者應食用芝麻、狗肉、李子和韭菜,肺臟疾病患者應食用黃黍、雞肉、桃和蔥。

五味的禁忌,辛辣食物易耗氣,氣虛者不宜過量食用辛辣;鹹味食物易耗血,血虛者不宜過量食用鹹味;苦味食物易耗骨髓,骨髓虛弱者不宜過量食用苦味;甘味食物易耗肌肉,肌肉虛弱者不宜過量食用甘味;酸味食物易耗筋絡,筋絡虛弱者不宜過量食用酸味。

蘇東坡曾說:藥物可以治病,但不能養生;食物可以養生,但不能治病。這是深刻理解《黃帝內經》的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