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指要》~ 卷二 (15)
卷二 (15)
1. 司天克中運
(庚子)火剋金,(已巳)木剋土,(丁卯)金剋木;(庚午)火剋金,(已亥)木剋土,(丁酉)金剋木;(庚寅)火剋金,(辛丑)土剋水,(戊辰)水剋火;(庚申)火剋金,(辛未)土剋水,(戊戌)水剋火,此十二年天氣克運,以上克下,名曰天刑,為不相得之歲也。
白話文:
(庚子年)火剋金,(己巳年)木剋土,(丁卯年)金剋木;(庚午年)火剋金,(己亥年)木剋土,(丁酉年)金剋木;(庚寅年)火剋金,(辛丑年)土剋水,(戊辰年)水剋火;(庚申年)火剋金,(辛未年)土剋水,(戊戌年)水剋火。這十二年間,天氣對應的五行相剋關係壓制了運氣所屬的五行,是上剋下的情況,這種現象被稱為天刑,表示這些年份是五行能量不協調、相互抵觸的年度。
簡單來說,這十二個特定的年份,因為天干地支與五行之間的相剋關係,導致了天氣的五行力量壓制了運氣的五行,這種上剋下的狀況,被命名為「天刑」,代表這些年份的五行能量處於一種不和諧、相互衝突的狀態。
2. 中運生司天
(壬子)木生火,(辛巳)水生木,(己卯)土生金,(壬午)木生火,(辛亥)水生本,(己酉)土生金;(壬寅)木生火,(癸丑)火生土,(庚辰)金生水;(壬申)木生火,(癸未)火生土,(庚戌)金生水,此十二年運生天氣,以下生上,名曰小逆,主微病也。
白話文:
(壬子年)木能生火,(辛巳年)水能生木,(己卯年)土能生金,(壬午年)木能生火,(辛亥年)水能生木,(己酉年)土能生金;(壬寅年)木能生火,(癸丑年)火能生土,(庚辰年)金能生水;(壬申年)木能生火,(癸未年)火能生土,(庚戌年)金能生水。這十二年間,下位的五行能夠生成上位的五行之氣,這種現象被稱為「小逆」,會引發些許的疾病。
3. 中運克司天
(丙子)水剋火,(乙巳)金剋木,(癸卯)火剋金;(丙午)水剋火,(乙亥)金剋木,(癸酉)火剋金;(丙寅)水剋火,(丁丑)木剋土,(甲辰)土剋水;(丙申)水剋火,(丁未)木剋土,(甲戌)土剋水,此十二年運克天氣,以下克上,名曰不和,主病甚也。
白話文:
在這十二年間,有以下的情況發生:丙子年,水剋制了火;乙巳年,金剋制了木;癸卯年,火剋制了金;丙午年,水再次剋制了火;乙亥年,金再次剋制了木;癸酉年,火再次剋制了金;丙寅年,水又一次剋制了火;丁丑年,木剋制了土;甲辰年,土剋制了水;丙申年,水再剋制火一次;丁未年,木再次剋制土;甲戌年,土再次剋制了水。這些年裡,下方的運氣剋制了上方的天氣,形成了不和諧的狀態,這樣的環境下,疾病會比較嚴重。
4. 氣運相同
(戊子)運氣皆火,(丁巳)運氣皆木,(乙卯)運氣皆金;(戊午)運氣皆火,(丁亥)運氣皆木,(乙酉)運氣皆金;(戊寅)運氣皆火,(己丑)運氣皆土,(丙辰)運氣皆水;(戊申)運氣皆火,(己未)運氣皆土,(丙戌)運氣皆水,此十二年運氣皆同,皆天符也,雖曰同氣,不無偏勝亢害焉。
子午之紀
(甲子、甲午)上少陰火司天,中(太宮)土運合化,下(陽明)金在泉
(庚子、庚午)上少陰火司天,中(太商)金運合化,下(陽明)金在泉
(壬子、壬午)上少陰火司天,中(太角)木運合化,下(陽明)金在泉
(丙子、丙午)上少陰火司天,中(太羽)水運合化,下(陽明)金在泉
(戊子、戊午)上少陰火司天,中(太徵)火運合化,下(陽明)金在泉
南政年,脈兩寸不應,北政年,脈兩尺不應
五行惟土為火,土運所以為南政也,南面行令則名南政。南政年脈不應,宜南面以觀之也。金木水火四運皆為北政,北面受令則名北政,北政年脈不應,宜北面以觀之也。而政運之脈有不應者,蓋以少陰所居之處言之也。謂少陰所在,脈乃沉細不應於診。經曰:少陰之至其脈鉤。
脈不應者謂脈不鉤也。凡值此不應之脈乃歲運合宜,命曰天和,不必求治,若誤治之反伐天和矣。
丑未之紀
(己丑、己未)上太陰土司天,中(少宮)土運合化,下(太陽)水在泉
(乙丑、乙未)上太陰土司天,中(少商)金運合化,下(太陽)水在泉
(丁丑、丁未)上太陰土司天,中(少角)木運合化,下(太陽)水在泉
(辛丑、辛未)上太陰土司天,中(少羽)水運合化,下(太陽)水在泉
(癸丑、癸未)上太陰土司天,中(少徵)火運合化,下(太陽)水在泉
南政年脈左寸不應,北政年脈右尺不應
寅申之紀
(甲寅、甲申)上(少陽)相火司天,中(太宮)土運合化,下(厥陰)木在泉
(庚寅、庚申)上(少陽)相火司天,中(太商)金運合化,下(厥陰〕木在泉
(壬寅、壬申)上(少陽)相火司天,中(太角)木運合化,下(厥陰)木在泉
(丙寅、丙申)上(少陽)相火司天,中(太羽)水運合化,下(厥陰)木在泉
(戊寅、戊申)上(少陽)相火司天,中(太徵)火運合化,下(厥陰)木在泉
南政年脈左尺不應,北政年脈右寸不應
卯酉之紀
(己卯、己酉)上陽明金司天,中(少宮)土運合化,下(少陰)火在泉
(乙卯、乙酉)上陽明金司天,中(少商)金運合化,下(少陰)火在泉
(丁卯、丁酉)上陽明金司天,中(少角)木運合化,下(少陰)火在泉
(辛卯、辛酉)上陽明金司天,中(少羽)水運合化,下(少陰)火在泉
(癸卯、癸酉)上陽明金司天,中(少徵)火運合化,下(少陰)火在泉
白話文:
[氣運相同]
在特定的年份中,如戊子、丁巳、乙卯、戊午、丁亥、乙酉、戊寅、己丑、丙辰、戊申、己未、丙戌,這些年的運氣分別是火、木、金、火、木、金、火、土、水、火、土、水,且都相同。雖然它們的氣運相同,但還是存在著某些年份的氣運會過旺,導致對身體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
在子午之紀中,如甲子、甲午、庚子、庚午、壬子、壬午、丙子、丙午、戊子、戊午,上半部由少陰火主宰,中間部分由不同屬性的運氣組合而成,下半部則由陽明金掌控。在南政年,雙手脈搏的兩寸部位反應不出來;而在北政年,雙手脈搏的兩尺部位反應不出來。
五行中只有土能生火,因此土運屬於南政。在南政年,如果脈象沒有反應,應該面向南方來觀察。金、木、水、火四種運氣都屬於北政,北政年如果脈象沒有反應,應該面向北方來觀察。但即使在政運中,也會有脈象不反應的情況,這是由少陰的位置決定的。當少陰所在時,脈象會變得微弱而不易診斷。如果脈象沒有反應,這表示歲運相合,稱為天和,這種情況不需要特別治療,否則反而可能破壞了天和。
在醜未之紀中,如己丑、己未、乙丑、乙未、丁丑、丁未、辛丑、辛未、癸丑、癸未,上半部由太陰土主宰,中間部分由不同屬性的運氣組合而成,下半部則由太陽水掌控。在南政年,左手脈搏的寸部位反應不出來;而在北政年,右手脈搏的尺部位反應不出來。
在寅申之紀中,如甲寅、甲申、庚寅、庚申、壬寅、壬申、丙寅、丙申、戊寅、戊申,上半部由少陽相火主宰,中間部分由不同屬性的運氣組合而成,下半部則由厥陰木掌控。在南政年,左手脈搏的尺部位反應不出來;而在北政年,右手脈搏的寸部位反應不出來。
在卯酉之紀中,如己卯、己酉、乙卯、乙酉、丁卯、丁酉、辛卯、辛酉、癸卯、癸酉,上半部由陽明金主宰,中間部分由不同屬性的運氣組合而成,下半部則由少陰火掌控。在南政年,雙手脈搏的兩尺部位反應不出來;而在北政年,雙手脈搏的兩寸部位反應不出來。
在辰戌之紀中,如甲辰、甲戌、庚辰、庚戌、壬辰、壬戌、丙辰、丙戌、戊辰、戊戌,上半部由太陽水主宰,中間部分由不同屬性的運氣組合而成,下半部則由太陰土掌控。在南政年,右手脈搏的尺部位反應不出來;而在北政年,左手脈搏的寸部位反應不出來。
在巳亥之紀中,如己巳、己亥、乙巳、乙亥、丁巳、丁亥、辛巳、辛亥、癸巳、癸亥,上半部由厥陰木主宰,中間部分由不同屬性的運氣組合而成,下半部則由少陽相火掌控。在南政年,右手脈搏的寸部位反應不出來;而在北政年,左手脈搏的尺部位反應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