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元御

《難經懸解》~ 卷上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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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5)

1. 十九難

十九難曰:脈有逆順,男女有恆,而反者,何謂也?然:男子生於寅,寅為木,陽也,女子生於申,申為金,陰也,故男脈在關上,女脈在關下,是以男子尺脈恆弱,女子尺脈恆盛,是其常也。反者,男得女脈,女得男脈也。

男子生於寅,女子生於申,男一歲起丙寅,順行二歲丁卯,以陽生於子,子至寅而三陽成也,女一歲起壬申,逆行二歲辛未,以陰生於午,午至申而三陰成也(命家起小運法)。寅木生火,火炎上,故男脈在關上,申金生水,水流下,故女脈在關下,是以男子尺脈恆弱,寸脈恆盛,女子尺脈恆盛,寸脈恆弱,是其常也。反者,男得女脈,寸弱而尺盛也,女得男脈,尺弱而寸盛也。

其為病何如?然:男得女脈為不足。病在內,左得之,病在左,右得之,病在右,隨脈言之也。女得男脈為太過,病在四肢,左得之,病在左,右得之,病在右,隨脈言之,此之謂也。

男得女脈,以陽而變陰,故為不足,陰盛於內,故病在內。女得男脈,以陰而變陽,故為太過。陽盛於四肢,故病在四肢。

2. 二十難

二十難曰:經言脈有伏匿,伏匿於何臟而言伏匿耶?然:謂陰陽更相乘,更相伏也。脈居陰部,而反陽脈見者,為陽乘陰也,脈雖時沉澀而短,此謂陽中伏陰也,脈居陽部,而反陰脈見者,為陰乘陽也,脈雖時浮滑而長,此謂陰中伏陽也。

陽脈而見陰來,謂之陽中伏陰,陰脈而見陽來,謂之陰中伏陽。

重陽者狂,重陰者癲。脫陽者見鬼,脫陰者目盲。

重陽者狂,木火之陽旺也。重陰者癲,金水之陰旺也。心主喜,肝主怒,狂者木火有餘,故多喜怒。腎主恐,肺主悲,癲者金水有餘,故多悲恐。脫陽者陰旺,鬼,陰類也,故見之。肝竅於目,緣肝藏血,血舍魂,魂化神,魂神升發,而生光明,上開雙竅,則為兩目。陰者,陽之宅也,陰脫宅傾,神魂散亡,是以目盲。名曰脫陰,而實脫陰中之陽氣也。

3. 二十一難

二十一難曰:經言人形病脈不病曰生,脈病形不病曰死,何謂也?然:人形病脈不病,非有不病者也,謂息數不應脈數也,此大法。

形病脈不病,非有不病,此以診者息數不調,不應脈數也。

4. 二十二難

二十二難曰:經言脈有是動,有所生病,一脈輒變為二病者何也?然:經言是動者,氣也,所生病者,血也。邪在氣,氣為是動,邪在血,血為所生病。

經,《靈樞·經脈》也。

氣主呴之,血主濡之,氣留而不行者,為氣先病也,血滯而不濡者,為血後病也,故先為是動,後所生也。

氣留則血滯,故氣先病而血後病。

5. 二十三難

二十三難曰:手足三陰三陽脈之度數,可曉以不?然:手三陽之脈,從手至頭,長五尺,五六合三丈。手三陰之脈,從手至胸中,長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足三陽之脈,從足至頭,長八尺,六八四丈八尺。足三陰之脈,從足至胸,長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

人兩足蹺脈,從足至目,長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督脈、任脈,各長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合九尺。凡脈長一十六丈二尺,此所謂經脈長短之數也。

此引《靈樞·脈度》文。

經脈十二,絡脈十五,何始何窮也?然:經脈者,行血氣,通陰陽,以榮於身者也。其始從中焦注手太陰陽明,陽明注足陽明太陰,太陰注手少陰太陽,太陽注足太陽少陰,少陰注手心主少陽,少陽注足少陽厥陰,厥陰復還注手太陰。別絡十五,皆因其原,如環無端,轉相灌溉,朝於寸口人迎,以處百病而決死生也。

經脈十二相注之次,見《靈樞·經脈》。別絡十五別走之道,見《靈樞·經別》。絡脈之行,皆與經脈同原,而別交他經,如環無端,轉相灌溉,而悉朝於寸口人迎(人迎,足陽明動脈,在喉旁),以處百病而決死生也。

經曰:明知終始,陰陽定矣,何謂也?然:知終始者,脈之紀也。寸口人迎陰陽之氣通於朝使,如環無端,故曰始也。終者,三陰三陽之脈絕,絕則死,死各有形,故曰終也。

《靈樞·終始》:凡刺之道,畢於終始,明知終始,五臟為紀,陰陽定矣。朝,朝宗也。使,使道也(即經隧也)。三陰三陽之脈絕則死,死各有形,故曰終,是謂十二經終,詳見《靈樞·終始》。(亦載《素問·診要經終))

6. 二十四難

二十四難曰:手足三陰三陽氣已絕,何以為候?可知其吉凶否?然:足少陰氣絕則骨枯,少陰者,冬脈也,伏行而溫於骨髓,故骨髓不溫即肉不著骨,骨肉不相親即肉濡而卻,肉濡而卻故齒長而枯,發無潤澤,無潤澤者骨先死,戊日篤,己日死。

腎主骨,其榮發。戊篤己死,土勝水也。

足太陰氣絕則脈不榮其口唇,口唇者,肌肉之本也,脈不榮則肌肉不滑澤,肌肉不滑澤則人中滿,人中滿則唇反,唇反則肉先死,甲日篤,乙日死。

脾主肉,其榮唇。甲篤乙死,木勝土也。人中滿,舊訛作肉滿,依《靈樞》改。

足厥陰氣絕則筋縮引卵與舌卷,厥陰者,肝脈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於陰器而絡於舌本,故脈不榮即筋縮急,筋縮急即引卵與舌,故舌卷卵縮,此筋先死,庚日篤,辛日死。

肝主筋,聚於陰器而終於舌本。庚篤辛死,金勝木也。

手太陰氣絕則皮毛焦,太陰者,肺也,行氣溫於皮毛者也,氣弗榮則皮毛焦,皮毛焦則津液去,津液去則皮節傷,皮節傷則皮枯毛折,毛折者則毛先死,丙日篤,丁日死。

肺主皮,其榮毛。丙篤丁死,火勝金也。

手少陰氣絕則脈不通,脈不通則血不流,血不流則色澤去,故面黑如黎,此血先死,壬日篤,癸日死。

心主脈,其榮色。壬篤癸死,水勝火也。

五陰氣俱絕則目眩轉,轉則目瞑,目瞑者為失志,失志者則志先死,志先死則遠一日半死矣。

五陰,五臟之陰也。五臟主藏五神,目瞑不見,神敗光失也。

六陽氣俱絕則陰與陽相離,陰陽相離則腠理泄,絕汗乃出,大如貫珠,轉出不流,即氣先死,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六陽,六腑之陽也。陽主外衛,陽亡表泄,故出絕汗。

「此篇全引《靈樞·病傳》文(舊誤在「經脈」中)。而字句微異。其訛舛之甚者,依《靈樞》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