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壽

《難經本義》~ 上卷 (7)

回本書目錄

上卷 (7)

1. 上卷

按五臟腎最在下,吸氣是遠。若五十動不滿而一止者,知腎無所資,氣當先盡。盡,猶衰竭也。衰竭則不能隨諸藏氣而上矣。

十二難曰:經言五臟脈已絕於內,用針者反實其外。五臟脈已絕於外,用針者反實其內。內外之絕,何以別之?然:五臟脈已絕於內者,腎肝氣已絕於內也,而醫反補其心肺;五臟脈已絕於外者,其心肺脈已絕於外也,而醫反補其腎肝,陽絕補陰,陰絕補陽是謂實實虛虛,損不足益有餘。如此死者,醫殺之耳。

《靈樞》第一篇曰:凡將用針,必先診脈,視氣之劇易,乃可以治也。又第三篇曰:所謂五臟之氣已絕於內者,脈口氣內絕不至,反取其外之病處,與陽經之合,有留針以致陽氣,陽氣至則內重竭,重竭則死矣。其死也,無氣以動,故靜。所謂五臟之氣已絕於外者,脈口氣外絕不至,反取其四末之輸,有留針以致其陰氣,陰氣至則陽氣反入,入則逆,逆則死矣。其死也陰氣有餘,故躁。

此《靈樞》以脈口內外言陰陽也。越人以心肺腎肝內外別陰陽,其理亦由是也。

紀氏謂此篇言針法,馮氏玠謂此篇合入用針補寫之類,當在六十難之後,以例相從也。

十三難曰:經言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相勝之脈者即死,得相生之脈者病即自己。色之與脈,當參相應,為之奈何?

《靈樞》第四篇曰:見其色,知其病,命曰明。按其脈,知其病,命曰神。問其病,知其處,命曰工。色脈形肉不得相失也。色青者其脈弦,赤者其脈鉤,黃者其脈代,白者其脈毛,黑者其脈石。見其色而不得其脈,謂色脈之不相得也,色脈既不相得,看得何脈,得相勝之脈即死,得相生之脈,病即自己。已,愈也。參,合也。

然:五臟有五色,皆見於面,亦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假令色青,其脈當弦而急;色赤,其脈浮大而散;色黃,其脈中緩而大;色白,其脈浮澀而短;色黑,其脈沉濡而滑;此所謂五色之與脈,當參相應也。

色脈當參相應。夫如是則見其色,得其脈矣。

脈數,尺之皮膚亦數。脈急,尺之皮膚亦急。脈緩,尺之皮膚亦緩。脈澀,尺之皮膚亦澀。脈滑,尺之皮膚亦滑。

《靈樞》第四篇,黃帝曰:色脈已定,別之奈何?岐伯曰:調其脈之緩急、大小、滑澀,肉之堅脆,而病變定矣。黃帝曰:調之奈何?岐伯答曰:脈急,尺之皮膚亦急。脈緩,尺之皮膚亦緩。脈小,尺之皮膚亦減而少氣。脈大,尺之皮膚亦賁而起。脈滑,尺之皮膚亦滑。脈澀,尺之皮膚亦澀。

凡此變者,有微有甚。故善調尺者,不待於寸:善調脈者,不待於色。能參合而行之者,可以為上工。上工十全九,行二者為中工。中工十全八,行一者為下工。下工十全六。此通上文所謂色脈形肉不相失也。

白話文:

[上卷]

從五臟來看,腎臟位置最下方,吸氣時氣是往遠處走的。如果呼吸五十次,腎的脈動還不到一下就停止,就知道腎沒有獲得滋養,氣就要先耗盡。所謂的耗盡,就是衰竭的意思。衰竭就不能隨著其他臟腑的氣往上升了。

《難經》第十二難說:經文說五臟的脈氣已經在體內耗盡,用針卻反而刺激體表,讓體表變得充實。五臟的脈氣已經在體表耗盡,用針卻反而刺激體內,讓體內變得充實。體內和體表的耗盡,要如何區分呢?意思是:五臟的脈氣如果在體內耗盡,就是腎和肝的氣已經在體內耗盡,而醫生反而去補心和肺;五臟的脈氣如果在體表耗盡,就是心和肺的脈氣已經在體表耗盡,而醫生反而去補腎和肝,這樣陽氣衰竭反而補陰,陰氣衰竭反而補陽,這叫做「實證反而使它更實,虛證反而使它更虛」,是在損害不足的,增益有餘的。這樣治病會導致病人死亡,是醫生殺了病人啊。

《靈樞經》第一篇說:凡是要用針刺,必須先診察脈象,觀察氣的盛衰變化,才可以治療。又在第三篇說:所謂五臟的氣在體內耗盡,是指脈口(手腕處)的氣在體內衰竭而摸不到,卻反而去治療體表的病處,並且與陽經相合,用留針來引導陽氣,陽氣一到,體內就更加衰竭,更加衰竭就會死亡。這種死亡是因為體內沒有氣來驅動,所以會呈現靜止的狀態。所謂五臟的氣在體表耗盡,是指脈口的氣在體表衰竭而摸不到,卻反而去刺激四肢末端的穴位,用留針來引導陰氣,陰氣一到,陽氣反而會逆流進入體內,逆流就會死亡。這種死亡是因為陰氣過剩,所以會呈現躁動的狀態。

這裡,《靈樞經》是用脈口的內外來區分陰陽。越人(扁鵲)則是用心肺腎肝的內外來區分陰陽,道理也是由此而來。

紀氏認為這篇講的是針法,馮氏玠認為這篇應該歸入用針補瀉的類別,應該放在《難經》第六十難之後,按照順序來讀。

《難經》第十三難說:經文說,看到臉上的氣色卻摸不到相應的脈象,反而摸到的是相剋的脈象,就會死亡;摸到的是相生的脈象,病就會自己好。臉色與脈象,應該互相參照,要如何做到呢?

《靈樞經》第四篇說:看到臉上的氣色,知道病情,這叫做「明」。按摸脈象,知道病情,這叫做「神」。詢問病情,知道病的位置,這叫做「工」。臉色、脈象、形體、肌肉不可以互相不一致。臉色青色,脈象應該是弦;臉色赤色,脈象應該是鉤;臉色黃色,脈象應該是代;臉色白色,脈象應該是毛;臉色黑色,脈象應該是石。看到臉上的氣色卻摸不到相應的脈象,就是指氣色和脈象不相符,氣色和脈象既然不相符,還能診斷出什麼脈象呢?摸到相剋的脈象就會死亡,摸到相生的脈象,病就會自己好。所謂的「已」,就是痊癒的意思。「參」,就是配合的意思。

意思是:五臟有五種顏色,都會顯現在臉上,也應該與寸口和尺部的脈象相應。例如臉色青色,脈象應該是弦而急;臉色赤色,脈象應該是浮大而散;臉色黃色,脈象應該是中緩而大;臉色白色,脈象應該是浮澀而短;臉色黑色,脈象應該是沉濡而滑。這就是所謂的五種顏色與脈象,應該互相參照配合。

臉上的氣色與脈象應當互相參照配合。如果能做到這樣,就可以從氣色診斷出脈象了。

脈搏跳動快,尺部皮膚的跳動也快。脈搏跳動急,尺部皮膚的跳動也急。脈搏跳動慢,尺部皮膚的跳動也慢。脈搏跳動澀,尺部皮膚的跳動也澀。脈搏跳動滑,尺部皮膚的跳動也滑。

《靈樞經》第四篇,黃帝問道:氣色和脈象已經確定了,要如何區分呢?岐伯回答說:通過觀察脈象的緩急、大小、滑澀,以及肌肉的堅硬或鬆軟,就可以確定疾病的變化。黃帝問道:要如何觀察呢?岐伯回答說:脈搏跳動急,尺部皮膚的跳動也急;脈搏跳動慢,尺部皮膚的跳動也慢;脈搏跳動小,尺部皮膚也會減少而氣少;脈搏跳動大,尺部皮膚也會鼓起而脹大;脈搏跳動滑,尺部皮膚也滑;脈搏跳動澀,尺部皮膚也澀。

凡是這些變化,都有輕微和嚴重之分。因此,善於診察尺部脈象的人,不必依賴寸部脈象;善於診察脈象的人,不必依賴臉色。能夠將臉色、脈象、形體、肌肉互相參照並靈活運用的人,可以算是上等醫生。上等醫生能治好十分之九的病人,能同時運用兩種診斷方法的是中等醫生。中等醫生能治好十分之八的病人,只會用一種診斷方法的是下等醫生。下等醫生能治好十分之六的病人。這就貫通了上文所說的臉色、脈象、形體、肌肉不可以互相不一致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