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元御

《靈樞懸解》~ 卷四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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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12)

1. 四時氣(三十)

足少陽之本末,其本在頭,其末在足。其經之本末有陷下者,亦少陽經之病也。

黃帝曰:刺之有道乎?岐伯答曰:刺此者,必中氣穴,毋中肉節。中氣穴則針遊於巷,中肉節即皮膚痛,補瀉反則病益篤,中筋則筋緩,邪氣不出,與其真氣相搏,亂而不去,反還內著。用針不審,以順為逆也。

必中氣穴,所謂得氣穴為定也。巷,隧道也。反還內著,反還於內,著而不去也。(以上八段,舊誤在「邪氣臟腑病形」)

白話文:

足少陽經的根本和末梢,它的根本在頭部,末梢在足部。這條經脈的根本和末梢有凹陷的地方,也屬於少陽經的病症。

黃帝問:針刺有方法嗎?岐伯回答說:針刺這個部位,必須刺中氣穴,不要刺中肌肉關節。刺中氣穴,針就能在經絡通道裡運行;刺中肌肉關節就會引起皮膚疼痛。如果補瀉的方法用反了,病情就會加重。刺中筋,筋就會鬆弛,邪氣無法排出,與體內的真氣互相搏鬥,導致氣機紊亂而無法排除,反而回頭侵入體內。如果用針不仔細,把順應的原則變成違反的原則了。

必須刺中氣穴,所謂刺中氣穴就是以這個點為準。經絡就像隧道一樣。反還內著,就是邪氣返回到體內,附著而不離開。(以上八段,以前誤放在「邪氣臟腑病形」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