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元御

《靈樞懸解》~ 卷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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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3)

1. 九針論(三)

黃帝曰:余聞九針於夫子,眾多博大矣,徐猶不能寤,敢問九針焉生?何因而有名?岐伯曰:九針者,天地之大數也,始於一而終於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時,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風,九以法野。黃帝曰:以針應九之數奈何?岐伯曰:夫聖人之起天地之數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數焉,以針應數也。

一者天也,天者陽也,五臟之應天者肺,肺者五臟六腑之蓋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陽也,故為之治針,必以大其頭而銳其末,令無得深入而陽氣出。二者地也,人之所以應土者肉也,故為之治針,必筒其身而圓其末,令無得傷肉分,傷則氣得竭。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脈也,故為之治針,必大其身而圓其末,令可以按脈勿陷,以致其氣,令邪氣獨出。

四者時也,時者四時八風之客於經絡之中,為痼病者也,故為之治針,必筒其身而鋒其末,令可以瀉熱出血,而痼病竭。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於子午,陰與陽別,寒與熱爭,兩氣相搏,合為癰膿者也,故為之治針,必令其未如劍鋒,可以取大膿。六者律也,律者調陰陽四時而合十二經脈,虛邪客於經絡而為暴痹者也,故為之治針,必令尖大如犛,且圓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竅,邪之所客於經而為痛痹,舍於經絡者也,故為之治針,令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氣因之,真邪俱往,出針而養者也。八者風也,風者人之股肱八節也,八正之虛風,八風傷人,內舍於骨解腰脊關節腠理之間,為深痹也,故為之治針,必長其身,鋒其末,可以取深邪遠痹。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節解皮膚之間也,淫邪流溢於身,如風水之狀,而溜不能過於機關大節者也,故為之治針,令尖如挺,其鋒微圓,以取大氣之不能過於關節者也。

骨解,骨節也。

黃帝曰:針之長短有數乎?岐伯曰:一曰鑱針者,取法於巾針,去末寸半,卒銳之,長一寸六分,主熱在頭身也。二曰員針,取法於絮針,筒其身而卵其鋒,長一寸六分,主治分間氣。三曰鍉針,取法於黍粟之銳,長三寸半,主按脈取氣,令邪出。四曰鋒針,取法於絮針,筒其身,鋒其末,長三寸六分,主癰熱出血。

五曰鈹針,取法於劍鋒,廣二分半,長四寸,主大癰膿,兩熱爭者也。六曰員利針,取法於犛針,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入內也,長一寸六分,主取癰痹者也。七曰毫針,取法於毫毛,長三寸六分,主寒熱痛痹在絡者也。八曰長針,取法於綦針,長七寸,主取深邪遠痹者也。

九曰大針,取法於鋒針,其鋒微圓,長四寸,主取大氣不出關節者也。針形畢矣。此九針大小長短法也。九者,經巽之理,十二經脈陰陽之病也。

巾針、絮針、犛針、綦針、鋒針,皆古針名。巽,順也,九針者,經常巽順之理,具在於此,所治者,十二經脈陰陽之病也。(九者,經巽之理二句,舊誤在「周痹」)

白話文:

黃帝問道:「我從老師您那裡聽聞九針的道理,內容既多又廣,我還是不能完全領悟,請問這九針是怎麼產生的?又是因為什麼而有這些名稱呢?」

岐伯回答說:「九針的道理,是依循天地之間最大的規律而來的,從一開始到九結束。所以說,一是效法天,二是效法地,三是效法人,四是效法時令,五是效法音律,六是效法律度,七是效法星辰,八是效法風,九是效法原野。」

黃帝問道:「用針來對應這九個數字,是怎麼做的呢?」

岐伯說:「聖人創立天地數理時,由一開始累加到九,所以用來建立九野。九再乘以九,得到八十一,用來建立黃鐘律的數理。用針也是對應這些數字的道理。

第一,一代表天,天屬陽。五臟中對應天的是肺,肺是五臟六腑的覆蓋。皮膚是肺的表象,是人體的陽氣所在。所以用來治療的針,必須頭大而尾尖,使它不能深入,讓陽氣可以散發出來。

第二,二代表地,人體中對應地的是肌肉。所以用來治療的針,必須針身圓筒狀,針尖圓鈍,避免傷害肌肉組織,否則會使氣散失。

第三,三代表人,人賴以生存的是血脈。所以用來治療的針,必須針身較大,針尖圓鈍,可以按壓脈搏而不會刺入,使氣可以順暢運行,讓邪氣得以排出。

第四,四代表時令,時令是指四季八風侵襲經絡,導致頑固疾病的情況。所以用來治療的針,必須針身圓筒狀,針尖鋒利,可以瀉熱出血,使頑固疾病得以消除。

第五,五代表音律,音律是指冬夏交替、陰陽轉變、寒熱交爭,兩種氣交搏而形成癰膿的情況。所以用來治療的針,必須針尖像劍鋒一樣鋒利,可以取出大膿。

第六,六代表法律,法律是用來調和陰陽、順應四季、協調十二經脈。當虛邪侵入經絡導致急性麻痹時,所以用來治療的針,必須針尖像牛尾一樣尖且圓,針身中間略粗,可以用來取出暴發的氣。

第七,七代表星辰,星辰是指人體的七竅,邪氣侵入經絡並導致疼痛麻痹時,邪氣會停留在經絡中。所以用來治療的針,必須針尖像蚊子或虻的喙一樣尖細,慢慢地刺入,輕輕地停留,使正氣得以發揮作用,而邪氣得以消除,出針後要好好調養。

第八,八代表風,風是指人體四肢八個關節。當八正之虛風、八風侵入人體,會停留在骨骼、關節、腰脊、肌肉紋理之間,導致深層麻痹。所以用來治療的針,必須針身較長,針尖鋒利,可以取出深部的邪氣和遠處的麻痹。

第九,九代表原野,原野是指人體的關節和皮膚之間。當邪氣在身體流竄,像風水一樣蔓延,但無法通過關節大節時,所以用來治療的針,必須針尖像矛頭一樣尖,但鋒芒略圓,可以用來取出被阻擋在關節外的大氣。」

「骨解」是指骨頭的關節。

黃帝問道:「針的長短有一定標準嗎?」

岐伯說:「第一種叫鑱針,是仿照巾針製成的,去除末端一寸半,使針尖銳利,長一寸六分,主要治療頭部和身體的熱症。

第二種叫員針,是仿照絮針製成的,針身圓筒狀,針尖像卵形,長一寸六分,主要治療肌肉組織間的氣病。

第三種叫鍉針,是仿照黍粟的尖端製成的,長三寸半,主要用來按壓脈搏取氣,使邪氣排出。

第四種叫鋒針,是仿照絮針製成的,針身圓筒狀,針尖鋒利,長三寸六分,主要治療癰腫發熱出血的症狀。

第五種叫鈹針,是仿照劍鋒製成的,寬二分半,長四寸,主要治療大癰膿、兩種熱邪交爭的情況。

第六種叫員利針,是仿照犛針製成的,針尖略粗,針身較細,使其可以深入,長一寸六分,主要用來取出癰腫和麻痹的病邪。

第七種叫毫針,是仿照毫毛製成的,長三寸六分,主要治療經絡中寒熱、疼痛、麻痹等症狀。

第八種叫長針,是仿照綦針製成的,長七寸,主要用來取出深部的邪氣和遠處的麻痹。

第九種叫大針,是仿照鋒針製成的,針尖略圓,長四寸,主要用來取出無法通過關節的大氣。針的形狀就講完了。以上就是九針的大小長短以及使用方法。

九針的道理,是順應自然規律的,用於治療十二經脈陰陽失調的疾病。

巾針、絮針、犛針、綦針、鋒針,都是古代針的名稱。巽,是指順應。九針的道理,是順應自然規律的,這裡已經全部說明,主要用來治療十二經脈陰陽失調的疾病。」

2. 官針(四)

凡刺之要,官針最妙。九針之宜,各有所為,長短大小,各有所施也,不得其用,病弗能移。疾淺針深,內傷良肉,皮膚為癰。病深針淺,病氣不瀉,支為大膿。病小針大,氣瀉太甚,疾必為害。病大針小,氣不瀉泄,亦復為敗。失針之宜,大者瀉,小者不移。已言其過,請言其所施。

大者瀉,小者不移,害之大者,瀉其正氣,小者,其病仍不移易也。

病在皮膚,無常處者,取以鑱針於病所,膚白勿取。病在分肉間,取以員針於病所。病在經絡,痼痹者,取以鋒針。病在脈,氣少當補之者,取以鍉針,於井滎分俞。病為大膿者,取以鈹針。病痹氣,暴發者,取以圓利針。病痹氣,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針。病在中者,取以長針。

病水腫而不能通關節者,取以大針。病在五臟,固居者,取以鋒針,瀉於井滎分俞,取以四時。

九針名義,見「九針十二原」。

凡刺有九,以應九變。一曰腧刺,腧刺者,刺諸經滎俞臟腧也。二曰遠道刺,遠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腑腧也。三曰經刺,經刺者,刺大經之結絡經分也。四曰絡刺,絡刺者,刺小絡之血脈也。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間也。六曰大瀉刺,大瀉刺者,刺大膿,以鈹針也。

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痹皮膚也。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九曰淬刺,淬刺者,燔針取痹也。

巨刺,義詳《素問·繆刺論》。

凡刺有十二節,以應十二經。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後,以治心痹,刺此者,傍針之也。二曰報刺,報刺者,刺痛無常處也,上下行者,直內,無拔針,以左手隨病所按之,乃出針,復刺之也。三曰恢刺,恢刺者,直刺旁之舉之,前後恢筋急,以治筋痹也。

四曰齊刺,齊刺者,直入一,傍入二,以治寒氣小深者,或曰三刺,三刺者,治痹氣小深者也。五曰揚刺,揚刺者,正內一,旁內四,而浮之,以治寒氣之博大者也。六曰直針刺,直針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氣之淺者也。七曰腧刺,腧刺者,直入直出,稀髮針而深之,以治氣盛而熱者也。

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痹,稍搖而深之,致針骨所,以上下摩骨也。九曰浮刺,浮刺者,旁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也。十曰陰刺,陰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後,少陰也。十一曰旁針刺,旁針刺者,直刺旁刺各一,以治留痹久居者也。十二曰贊刺,贊刺者,直入直出,數髮針而淺之,出血,是謂治癰腫也。

恢,擴也,前後恢筋急者,恢擴其筋,以舒其急也。

凡刺有五,以應五臟。一曰半刺,半刺者,淺內而疾髮針,無針傷肉,如拔毛狀,以取皮氣,此肺之應也。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後針之,中脈為故,以取經絡之血者,此心之應也。三曰關刺,關刺者,直刺左右盡筋上,以取筋痹,慎無出血,此肝之應也,或曰淵刺,一曰豈刺。四曰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雞足,針於分肉之間,以取肌痹,此脾之應也。

五日腧刺,腧刺者,直入直出,深內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腎之應也。

合谷者,肉之大會為谷(《素問·氣穴論》語),針於分肉之間,合於肉之大會也。

黃帝問於岐伯曰:余聞九針於夫子,眾多矣,不可勝數,余推而論之,以為一紀。余司誦之,子聽其理,非則語余,請正其道,令可久傳,後世無患,得其人乃傳,非其人勿言。岐伯稽首再拜曰:請聽聖王之道。黃帝曰:用針之理,必知形氣之所在,左右上下,陰陽表裡,血氣多少,行之逆順,出入之合,謀伐有過。知解結,知補虛瀉實,上下氣門,明通於四海。

審其所在,寒熱淋露,以輸異處。審於調氣,明於經隧,左右肢絡,盡知其會。寒與熱爭,能合而調之,虛與實鄰,知決而通之,左右不調,把而行之。明於逆順,乃知可治,陰陽不奇,故知起時。審於本末,察其寒熱,得邪所在,萬刺不殆。知官九針,刺道畢矣。

淋,小便淋澀。露,崩漏帶下之類。

明於五腧,徐疾所在,屈伸出入,皆有條理。言陰與陽,合於五行,五臟六腑,亦有所藏,四時八風,盡有陰陽。各得其位,合於明堂,各處色部,五臟六腑。察其所痛,左右上下,知其寒溫,何經所在。審皮膚之寒溫滑澀,知其所苦,膈有上下,知其氣所在。先得其道,稀而疏之,稍深以留,故能徐入之。

大熱在上,推而下之,從下上者,引而去之,視前痛者,常先取之。大寒在外,留而補之,入於中者,從合瀉之,針所不為,灸之所宜。上氣不足,推而揚之,下氣不足,積而從之,陰陽皆虛,火自當之。厥而寒甚,骨廉陷下,寒過於膝,下陵三里。陰絡所過,得之留止,寒入於中,推而行之。

經陷下者,火則當之,結絡堅緊,火所治之。不知所苦,兩蹺之下,男陰女陽,良工所禁。針論畢矣。

五腧,井、滎、俞、經、合也。徐疾所在,屈伸出入,即「逆順肥瘦」出入屈折,行之疾徐之義。明堂,鼻也。面上五色,各處其部,以察臟腑之所痛,經絡之寒溫也。膈有上下,清濁所分也。下陵,即陽明之三里也。兩蹺之下,即足太陽之申脈,足少陰之照海也。然蹺脈者,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陰(「脈度」語),則男宜灸陽,女宜灸陰。

若男陰女陽,則為良工之所禁也。

用針之服,必有法則,上視天光,下司八正,以闢奇邪,而觀百姓,審於虛實,無犯其邪。是得天之露,遇歲之虛,救而不勝,反受其殃,故曰必知天忌,乃言針意。法於往古,驗於來今,觀於冥冥,通於無窮,粗之所不見,良工之所貴,莫知其形,若神彷彿。虛邪之中人也,灑淅惡寒。

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見於色,不知於其身,若有若無,若存若亡,有形無形,莫知其情。是故上工之取氣,乃救其萌芽,下工守其已成,因敗其形。是故工之用針也,知氣之所在,而守其門戶,明於調氣,補瀉所在,徐疾之意,所取之處。瀉必用圓,切而轉之,其氣乃行,疾入徐出,邪氣乃出,伸而迎之,搖大其穴,氣出乃疾。

補必用方,外引其皮,令當其門,左引其樞,右推其膚,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安以靜,堅心無解,欲微以留,氣下而疾出之,推其皮,蓋其外門,真氣乃存。用針之要,無忘其神。以上三段,舊誤在「官能」。

上視天光,下司八正,《素問·八正神明論》:合以天光,必合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氣也(合天光者,月生無瀉,月滿無補也。司八正者,所以候八風之虛邪也)。得天之露,遇歲之虛,義見「歲露論」。法於往古,驗於來今,至守其門戶,解見「八正神明論」。瀉必用員,補必用方,「八正神明論」作瀉必用方,補必用員,文異而義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