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元御

《靈樞懸解》~ 卷二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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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13)

1. 禁服(十九)

必審察其本末之寒溫,以驗其臟腑之病,通其營輸,乃可傳於大數。大數曰盛則使瀉之,虛則徒補之,緊則灸刺且飲藥,陷下則徒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所謂經治者,飲藥,亦曰灸刺。脈急則引,脈大以弱,則欲安靜,用力無勞也。

溢陰為內關,陽盛於內,陰氣絕根而關閉於外也,故死不治。以經取之,以經常之法取之,謂之經治。脈急則引,以導引之法,通達而鬆緩之也。脈大以弱,則欲安靜,用力無勞苦也。

白話文:

必須仔細檢查疾病的始末、寒熱虛實,以及臟腑病變的情況,通暢氣血的運行,才能根據病情的大致情況(大數)來治療。所謂「大數」,是指病情整體狀況:病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病情緊迫則需灸刺並服用藥物,病情陷下則只用灸法;病情不盛不虛,則依照經絡循行路線來治療。所謂經絡治療,包括服用藥物,也包括灸刺。脈搏急促則需舒緩引導;脈搏有力但虛弱,則需保持安靜,避免用力勞累。

陰氣外溢導致內關閉塞,陽氣過盛於內,陰氣則根絕而阻塞於外,這種情況是無法治愈的。依照經絡循行路線治療,運用經常規範的治療方法,稱為經絡治療。脈搏急促則需舒緩引導,運用導引的方法使其通暢而鬆緩;脈搏有力但虛弱,則需保持安靜,避免用力勞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