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懸解》~ 卷一 (10)
卷一 (10)
1. 官針(四)
補必用方,外引其皮,令當其門,左引其樞,右推其膚,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安以靜,堅心無解,欲微以留,氣下而疾出之,推其皮,蓋其外門,真氣乃存。用針之要,無忘其神。以上三段,舊誤在「官能」。
上視天光,下司八正,《素問·八正神明論》:合以天光,必合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氣也(合天光者,月生無瀉,月滿無補也。司八正者,所以候八風之虛邪也)。得天之露,遇歲之虛,義見「歲露論」。法於往古,驗於來今,至守其門戶,解見「八正神明論」。瀉必用員,補必用方,「八正神明論」作瀉必用方,補必用員,文異而義通。
白話文:
官針(四)
補法必須方正,從外牽引皮膚,使針孔對準穴位,左手拉動針柄,右手推動皮膚,微微旋轉並緩慢推進,針必須端正直立,手法安穩靜定,專心致志不鬆懈,輕微停留後等待氣至,待氣下行迅速出針,輕按皮膚,閉合針孔,使真氣得以保存。用針的關鍵在於不可忽略神氣的調和。(以上三段先前誤置於《官能》篇。)
向上觀察天象光輝,向下掌握八方正氣,《素問·八正神明論》提到:需配合天象,必須結合日月星辰的運行與四時八方的氣候變化(「合天光」意指新月時不宜用瀉法,月圓時不宜用補法;「司八正」則是為了察覺八方虛邪之風)。感受自然界的露水滋養,遭遇年歲虛邪之氣,相關道理詳見《歲露論》。效法古代智慧,印證於當今實踐,最終守住氣血運行的門戶,解釋見《八正神明論》。瀉法宜用圓活手法,補法宜用方正手法,《八正神明論》中寫為瀉宜方正、補宜圓活,文字不同但道理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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