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元御

《素問懸解》~ 卷四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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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13)

1. 氣穴論(二十八)

此宜疾瀉無怠,以通營衛之阻。一見奇邪留著,而即瀉之,無問其穴俞之所會在於何經。奇邪內解,瀉於在中之大經者十脈(五臟之經,左右十脈),而孫絡之脈,別經而行,其血盛而當瀉者,與穴數相同,亦三百六十五脈。孫絡滿則注於大絡,傳注十二絡脈之中。十二經之大絡。

絡脈之多,以至三百六十五,非獨奇經之十四絡脈而已也。(奇經八脈,經脈之絡也,任、督各一,沖、帶、陽維、陰維、陽蹺、陰蹺左右各二,合為十四絡脈也)

帝曰:善。願聞溪谷之會也。岐伯曰:溪谷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溪,肉分之間,溪谷之會,以行營衛,以會大氣。邪溢氣壅,營衛不行,脈熱肉敗,必將為膿,內銷骨髓,外破大䐃。留於節腠,必將為敗,積寒留舍,營衛不居,卷肉縮筋,肋肘不得伸,內為骨痹,外為不仁,命曰不足,大寒留於溪谷也。其小痹淫溢,循脈往來,微針所及,與法相同。

溪谷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與三百六十五絡之應歲相同。肉之大會為谷,聚會。肉之小會為溪,肉分之間(肉腠分理),溪谷之會,以行營衛,以會大氣。奇邪淫溢,經氣壅阻,以至營衛閉澀不行,蓄積鬱蒸,脈熱肉敗,必將為膿,內銷骨髓,外破大䐃。若留於節腠之間,必將為廢敗之證,以積寒留舍弗去,則營衛格礙不居,久而肉卷筋縮,肋肘不得直伸,內為骨痹,外為不仁(肌肉麻痹),命曰正氣不足,此以大寒留於溪谷也。其小痹淫溢,循脈往來,而不深入者,則微針所及,與大痹之法相同也。

人有大谷十二分,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少十二俞,此皆衛氣之所留止,邪氣之所客也,針石緣而去之。

大谷十二分,四肢之十二節也(此肉之所大會,亦經脈之所大會,故曰大谷)。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十二經之氣穴也。少十二俞者,除十二經之俞穴也。除十二俞外,大谷十二,小溪三百五十四,是溪谷三百六十五穴會,以應一歲也(計三百六十六穴,中多一穴,王冰注:四當作三字之訛也),此皆衛氣之所留止,邪氣之所客也。法用針石因而去之,去其邪而復其正也。

(此段舊誤在「五臟生成論」)

白話文:

這篇文章討論的是人體經絡穴位與疾病的關係。

文中指出,遇到急症應該立即瀉血,疏通經絡阻塞。無論邪氣停留在哪條經脈的穴位上,都應當及時放血治療。放血的穴位包括十條主要經脈(五臟經脈,左右各十脈)以及三百六十五條更細微的經絡分支(孫絡)。這些孫絡匯聚到主要的經絡中,總共三百六十五條,不僅僅包括奇經八脈(任脈、督脈各一條,沖脈、帶脈、陽維脈、陰維脈、陽蹺脈、陰蹺脈左右各二,共十四條)。

接著,文章解釋了「溪谷」的概念。人體三百六十五個溪谷穴位,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相應。溪谷是肌肉聚集的部位,大的聚集點稱作「谷」,小的稱作「溪」。經絡氣血運行於溪谷之間,邪氣鬱積會導致營衛不暢,出現脈熱、肌肉腐敗等症狀,嚴重時會化膿,甚至損傷骨髓,穿破皮膚。若邪氣停留在肌肉組織之間,則會導致身體潰爛。寒邪滯留於溪谷,會造成肌肉收縮、關節疼痛、肢體麻木等症狀,稱為「正氣不足」。輕微的痹症,可以用針灸治療。

最後,文章總結了人體穴位:十二個大谷穴位(四肢十二節),三百五十四個小溪穴位(十二經氣穴),以及十二個非十二經的俞穴。這些穴位都是衛氣停留和邪氣聚集的地方,可以用針灸治療,驅除邪氣,恢復身體健康。 其中,三百六十五個溪谷穴位(文中出現計算錯誤,應為三百六十六個穴位,作者或後人已說明)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相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