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懸解》~ 卷四 (12)
卷四 (12)
1. 氣穴論(二十八)
天牖左右二穴,手少陽經穴也。上關,即客主人,左右二穴,目瞳子髎、浮白,左右四穴,枕骨——上竅陰,左右二穴,完骨左右二穴,肩解,即肩井,左右二穴,兩髀厭分中(髀樞骨分縫中)——環跳,左右二穴,分肉(新校正:按《甲乙經》無分肉穴詳處,所疑是陽輔,在足外踝上),左右二穴,皆足少陽經穴也。
天府二穴,膺俞十二穴,胸俞十二穴,踝上橫二穴,陰陽蹺四穴。
天府左右二穴,手太陰經穴也。膺俞十二穴,雲門、中府,左右四穴,手太陰經穴也,周榮、胸鄉、天溪、食竇,左右八穴,足太陰經穴也。胸俞十二穴,俞府、彧中。神藏、靈墟、神封、步廊,左右十二穴,足少陰經穴也。踝上橫二穴,內踝上——交信,左右二穴,足少陰經穴也,外踝上——跗陽,左右二穴,足太陽經穴也。
陰陽蹺四穴,陰蹺,即照海,左右二穴,足少陰經穴也,陽蹺,即申脈,左右二穴,足太陽經穴也。
水俞在諸分,熱俞在氣分,寒熱俞在兩骸厭中二穴,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凡三百六十五穴,針之所遊行也。
水俞在諸陰絡,聚水之分(「水熱穴論」:凡五十七穴,皆臟之陰絡,水之所容,外側骨厭中)。陽關,左右二穴,足少陽經穴也。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一五里,左右二穴,手陽明經穴也。大禁,謂禁刺之穴。《靈樞·玉版篇》:迎之五里,五往而臟之氣盡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腧矣,傳之後世,以為刺禁,故曰大禁二十五。凡此三百六十五穴,皆針之所遊行也。
(舊本:頭上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穴,即熱俞五十九內之穴,系「水熱穴論」文,誤衍於此。今刪之,止得三百三十九穴。意者,大禁二十五,是五臟禁刺之穴各五,五五二十五穴,非但五里一穴也)
帝曰:余已知氣穴之處,遊針之居,願聞孫絡溪谷亦有所應乎?岐伯曰: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以溢奇邪,以通營衛。營衛稽留,氣竭血著,衛散營溢,外為發熱,內為少氣。疾瀉無怠,以通營衛,見而瀉之,無問所會。內解瀉於中者十脈,孫絡之脈別經,其血盛而當瀉者,亦三百六十五脈。並注於絡,傳注十二絡脈,非獨十四絡脈也。
孫絡,絡脈之支分者。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穴與別經會通,故曰穴會,經深絡淺,悉共此穴,非經穴之外又有絡穴也),亦以應一歲,與三百六十五穴之應歲相同,以遊溢外感之奇邪(奇邪自此遊溢傳衍),以通達本經之營衛。若奇邪外感,營衛稽留,氣竭血著,衛散營溢(奇邪外客,營澀衛阻,衛氣不通,則上下斷竭,郁發而散越。營血不流,則經脈痹著,瘀蓄而滿溢),血著營溢,則外為發熱,氣竭衛散,則內為少氣。
白話文:
氣穴論(二十八)
天牖穴位於左右兩側,屬於手少陽經。上關即客主人,左右各一穴;目瞳子髎、浮白,左右共四穴;枕骨上的竅陰,左右各一穴;完骨左右各一穴;肩解即肩井,左右各一穴;兩髀厭分中(髀樞骨縫中)的環跳,左右各一穴;分肉左右各一穴(此處可能為陽輔穴,位於足外踝上方),這些都是足少陽經的穴位。
天府左右各一穴,屬於手太陰經。膺俞有十二穴,包括雲門、中府左右共四穴(屬手太陰經),及周榮、胸鄉、天溪、食竇左右共八穴(屬足太陰經)。胸俞十二穴,包括俞府、彧中、神藏、靈墟、神封、步廊左右共十二穴,屬足少陰經。踝上橫向二穴,內踝上交信左右各一穴(屬足少陰經),外踝上跗陽左右各一穴(屬足太陽經)。
陰陽蹺共四穴:陰蹺即照海左右各一穴(屬足少陰經),陽蹺即申脈左右各一穴(屬足太陽經)。
水俞穴位於諸陰絡,為水氣聚集之處(《水熱穴論》中記載共五十七穴,均為臟腑陰絡,水氣所在,外側骨縫中)。陽關左右各一穴,屬足少陽經。大禁二十五穴,位於天府下五寸處的五里穴(左右各一穴,屬手陽明經)。「大禁」指禁止針刺的穴位,《靈樞·玉版篇》提到,誤刺五里穴多次會使臟氣耗盡,故五五二十五次即會耗竭腧穴氣血,後世列為針刺禁忌。這些穴位共三百六十五處,皆為針刺可施之處。
(舊本記載頭上五行,每行五穴,共二十五穴,此部分實為《水熱穴論》內容,誤衍於此,刪去後實有三百三十九穴。或認為「大禁二十五」是指五臟禁刺之穴各五,共二十五穴,不僅限於五里穴。)
黃帝問:「我已知道氣穴的位置和針刺之處,想瞭解孫絡與溪谷是否也有對應?」岐伯回答:「孫絡分佈於三百六十五穴的交會處,同樣與一年相應,能疏洩異常邪氣,疏通營衛。若營衛滯留,氣血受阻,衛氣散亂、營血溢滿,則外現發熱,內生氣虛。應迅速瀉邪以暢通營衛,見異常即瀉,不必拘泥穴位。內部可通過十條經脈調解,孫絡與經脈相連,其血氣旺盛需瀉者同樣有三百六十五脈,並匯入絡脈,傳至十二經絡,不僅限於十四絡脈。」
孫絡是絡脈的分支,其三百六十五穴會與經脈相通(並非經穴外另有絡穴),亦對應一年,可疏洩外感邪氣,調和營衛。若邪客營衛滯澀,衛氣不通則耗散,營血瘀阻則發熱,需速瀉以通調,見症即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