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懸解》~ 卷七 (5)
卷七 (5)
1. 刺法論(五十六 此篇舊誤在「診要經終論」。)
正月二月,天氣始方,地氣始發,人氣在肝。三月四月,天氣正方,地氣定發,人氣在心。五月六月,天氣盛,地氣高,人氣在脾。七月八月,陰氣始殺,人氣在胃。九月十月,陰氣始冰,地氣始閉,人氣在肺。十一月十二月,冰覆,地氣合,人氣在腎。
「刺禁論」:臟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於左,肺藏於右,心部於表,腎治於裡,脾為之使,胃為之市。正月二月,風木發生,故人氣在肝。三月四月,君火長育,故人氣在心。土居五行之中,五月六月,已土濕動,故人氣在脾,脾土左升,則地氣乃高也。七月八月,戊土燥動,故人氣在胃,胃土右降,則陰氣始殺也。
九月十月,燥金收斂,故人氣在肺。十一月十二月,寒水封藏,故人氣在腎。此皆刺禁之所也。(舊本:三月四月,人氣在脾,五月六月,人氣在頭,七月八月,人氣在肺,九月十月,人氣在心,與「臟氣法時」全乖,今正之)
故春刺散腧,及於分理,血出而止,甚者傳氣,間者環也。夏刺絡腧,見血而止,盡氣閉環,痛病必下。秋刺皮膚,循理,神變而止,上下同法。冬刺腧竅,及於分理,甚者直下,間者散下。春夏秋冬,各有所刺,法其所在。
「四時刺逆從論」:春氣在經脈,夏氣在孫絡,長夏氣在肌肉,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春刺散腧,經脈之腧也。及於分理,及於經脈之分理,不可過也。血出而止,宜出針也。甚者傳氣,病甚者停針,以待氣之流傳也。間者環也,病輕者針出而氣環周,不必停針也。夏刺絡腧,孫絡之腧也。
盡氣,盡去其邪氣也。閉環,出針閉穴,令其氣之環周也。痛病必下,氣周則痛止也。秋刺皮膚,循其分理而止,不可過也。神變而止,宜出針也。上謂手經,下謂足經。冬刺腧竅,骨髓之腧竅也。甚者直下,泄其邪也。間者散下,通其閉也。春夏秋冬,各有所刺,法其所在,不可違四時之宜也。
春刺夏分,脈亂氣微,入淫骨髓,病不能愈,令人不嗜食,又且少氣。春刺秋分,筋攣氣逆,環為咳嗽,病不愈,令人時驚,又且哭。春刺冬分,邪氣著臟,病不愈,令人脹,又且欲言語。
春刺夏分(夏之分部),瀉其心火,心主脈,故脈亂氣微。君火上逆,則相火下陷,入淫骨髓。火瀉土敗,故令人不嗜飲食,又且少氣。春則秋分,瀉其肺金,金刑木敗,則筋膜攣縮(燥氣盛也)。肺氣上逆,故環為咳嗽(環,旋也)。肺金失斂,膽木升泄,故令人時驚(膽木失根故也),又且善哭(肺燥則欲哭也)。
春刺冬分,瀉其腎水,則水邪氾濫,著於脾臟,令人脹滿。肺主聲,入心為言(《難維》語),中焦脹滿,肺氣莫降,鬱於心宮,故時欲言語也。
夏刺春分,病不愈,令人解墮。夏刺秋分,病不愈,令人心中欲無言,惕惕如人將捕之。夏刺冬分,病不愈,令人少氣,時欲怒。
夏刺春分,瀉其肝木,筋力衰減,故令人解墮。夏刺秋分,瀉其肺金,肺氣耗傷,故令人心中欲無言。肺金不能收斂膽火,膽怯驚生,腎寒恐作,故惕惕如人將捕之。夏刺冬分,瀉其腎水,陽根虧乏,不能生木,故令人少氣,時欲怒發。
秋刺春分,病不已,令人惕然,欲有所為,起而忘之。秋刺夏分,病不已,令人益嗜臥,又且善夢。秋刺冬分,病不已,令人洒洒時寒。
秋刺春分,瀉其肝木,肝氣虛怯,而疏泄太過,不能藏往(肝主魂,肺主魄,魂知來,魄藏往),故令人惕然,欲有所為,起而忘之。秋刺夏分,瀉其心火,相火應之,甲木刑剋戊土,土氣困乏,故令人嗜臥。神魂飛揚,是以善夢。秋刺冬分,瀉其腎水,寒水外溢,故令人洒洒時寒。
冬刺春分,病不已,令人慾臥不能眠,眠而有見。冬刺夏分,病不愈,令人氣上,發為諸痹。冬刺秋分,病不已,令人善渴。
冬刺春分,瀉其肝木,風木疏泄,蟄藏失政,故令人慾臥不能眠。肝竅於目,肝氣失守,故眠而有所妄見。冬刺夏分,瀉其心火,火敗氣阻,故令人氣上,發為諸痹。冬刺秋分,瀉其肺金,津亡燥動,故令人善渴。
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臟,中心者環死,中肝者五日死,中腎者六日死,中肺者三日死,中脾者十日死。
刺中五臟死期,並見於「刺禁論」、「四時刺逆從論」中。
刺胸腹者,必以布㹠著之,乃從單布上刺。刺之不愈,復刺。刺避五臟者,知逆從也。所謂從者,膈與脾腎之處,不知者反之。中膈者,皆為傷中,其病雖愈,不過一歲必死。刺針必肅,刺腫搖針,經刺勿搖,此刺之道也。
㹠,布幔也,刺胸腹者,必以布㹠著之,乃從單布上刺,恐針孔開露而感風邪也。刺避五臟者,知刺法之逆從也。所謂宜從而不宜逆者,膈與脾腎之處,膈居上焦,脾居中焦,腎居下焦,是皆五臟之位,不可忽也。不知者反之,則五臟傷矣。而膈居心肺之下,三處之中,尤為至要,中膈者,瀉其神氣,其病雖愈,不過一歲必死,切宜慎之。凡刺針一下,神氣必肅,刺腫則搖針,以瀉滯氣,經刺勿搖,恐瀉正氣,此針刺之道也。
(舊本「刺法」篇亡,實誤載於「診要經中論」內,未嘗亡也,今取彼文,以補此篇)
2. 刺志論(五十七)
黃帝問曰:春取絡脈分肉何也?岐伯曰:春者木始治,肝氣始生,肝氣急,其風疾,經脈常深,其氣少,不能深入,故取絡脈分肉間。
春取絡脈分肉者,以春者木始治事,肝氣始生,肝氣迫急,其風疾速,宜為虛邪所傷,而經脈常深,其邪氣常少,不能深入,所傷甚淺,故取絡脈分肉間也。
帝曰:夏取盛經分腠何也?岐伯曰:夏者火始治,心氣始長,脈瘦氣弱,陽氣流溢,熱熏分腠,內至於經,故取盛經分腠。所謂盛經者,陽脈也。絕膚而病去者,邪居淺也。
夏取盛經分腠者,以夏者火始治事,心氣始長,脈瘦氣弱,不勝暑邪之侵,而夏令方旺,陽氣流溢,熱熏分腠,內至於經,所傷極深,故取盛經分腠。所謂盛經者,手足六陽之脈也。其有針方絕膚而病已去者,暑邪之所居淺也。
帝曰:秋取經俞何也?岐伯曰:秋者金始治,肺氣收殺,金將勝火,陽氣在合,溫氣及體,陰氣初盛,未能深入,故取俞以瀉陰邪,取合以虛陽邪。陽氣始衰,故取於合。
秋取經俞者,以秋者金始治事,肺氣收斂肅殺,金將勝火,邪宜深入矣,而陽氣在合,溫氣猶及在體,陰氣初盛,未能深入,其傷頗淺,故取俞穴以寫陰邪,取合穴以瀉陽邪。陽氣始衰,故取於合穴也。
帝曰:冬取井滎何也?岐伯曰:冬者水始治,腎方閉,陽氣衰少,陰氣堅盛,巨陽伏沉,陽脈乃去,故取井以下陰逆,取滎以實陽氣。故曰冬取井滎,春不鼽衄,此之謂也。
冬取井滎者,以冬者水始治事,腎方閉蟄,陽氣衰少,陰氣堅盛,巨陽沉伏,陽脈乃去,其傷最淺,故取井穴以下陰逆,取滎穴以實陽氣。故曰冬取井滎,春不鼽衄,正是此義。鼽衄者(鼽,鼻塞也),表邪外束,肺氣衝逆也,冬刺井滎,表寒解散,來春風木發達,皮毛通暢,肺金無沖逆之證,故不病鼽衄。
五臟之經五腧穴也,井滎俞經合也,六腑之經六腧,井滎俞原經合也,其穴皆在手足。此與「刺法論」、「四時刺逆從論」四時所刺不同,別是一法也。(四段舊誤在「水熱穴論」)
黃帝曰:春亟治經絡,夏亟治經腧,秋亟治六腑,冬則閉塞。閉塞者,用藥而少針石也。
冬令閉塞,宜用藥不宜用針,故少針石。
所謂少針石者,非癰疽之謂也,癰疽不得頃時回。癰不知所,按之不應手,乍來乍已,刺手太陰旁三痏與纓脈各二。
所謂冬月少針石者,非癰疽之謂也,癰疽膿成不瀉,腐骨爛筋,敗經傷臟,性命攸關,急當瀉之,不得頃時迴護。若癰生不知其所,按之腫痛不應於手,其痛乍來乍已而無定候,刺手太陰中府之旁,足陽明氣戶、庫房之所三痏(痏,刺瘢也),與結纓兩傍之脈(纓,冠帶也),足陽明水突、氣舍之穴各二痏。
掖癰大熱,刺足少陽五。刺而熱不止,刺手心主三,刺手太陰經絡者大骨之會各三。
掖下生癰,大熱,地迎,足少陽經(足少陽脈下胸貫膈循脅),刺足少陽淵腋、輒筋之穴五,瀉其相火。刺而熱不止,刺手太陰經絡與手太陽者大骨之會一肩貞之穴各三。
胞氣不足,魄汗不盡,暴癰筋軟,隨分而痛,治在經腧。
太陽寒水之氣,主封閉皮毛,膀胱之胞氣不足,皮毛弗固,熱蒸竅泄,魄汗不盡。感冒風寒,以致營衛郁阻,暴發癰腫,筋脈軟短,隨其本經部分而生疼痛,治在本經腧穴,瀉其壅閉也。
凡諸瘡疿癰疽,皆緣風寒感襲,中其孔竅,營衛阻梗,郁發於穴腧之內,故作腫痛。熱蒸肌腠,肉腐膿化,膿泄經通,而後病愈。當其腫痛之時,可刺而平,可汗而消也。
腹暴滿,按之不下,取手太陽經絡者,胃之募也,刺少陰俞,去脊椎三寸旁五,用員利針。霍亂,刺俞旁五,足陽明及上旁三。
腹暴脹滿,按之不下,土鬱而胃逆也。取手太陽經之所絡者一任脈之中脘,胃之募也,少陰腎者,胃之關也,刺少陰腎俞,去脊椎三寸,兩旁各五,用員利針(第六針,見《靈樞》)。霍亂,腹滿之甚而吐泄者也,刺少陰俞旁五,足陽明之胃俞及胃俞上之脾俞旁三,所以泄其寒濕也。
刺癇驚脈五,針手太陰各五,刺手少陰經絡旁者一,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針,刺足太陽五,足陽明一,上踝五寸,刺三針。手指及手外踝句,舊誤在「三部九候論」中。
刺癇驚之脈五處,針手太陰之魚際各五,刺少陰經之所絡旁者一手太陽之支正一,其穴在手小指及手外踝後五指,同身寸之五寸也(中指中節,為同身寸之一寸),留針以致其氣,刺足太陽之承山五,足陽明之解谿一,上外踝五寸,足少陽之光明,刺三針。此癇驚所刺之五脈也。
(六段舊誤在「通評虛實論」,與前四段乃一篇。「刺志論」系「通評虛實論」後文,簡錯傳誤,今移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