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懸解》~ [附]校余偶識 (2)
[附]校余偶識 (2)
1. 三部九候論
下部天,足厥陰也。
王冰注云:謂肝脈也,在毛際外,羊矢下一寸半陷中,五里之分,臥而取之。女子取太衝,在大指本節後二寸陷中是。視黃注為詳。
白話文:
下部天,指的是足厥陰經(也就是肝經)。
王冰註解說:這裡說的是肝經的脈搏,位置在陰毛邊界外側,像羊糞粒大小突起(羊矢)下方一寸半的凹陷處,是五里穴這個分界點,要讓病人躺臥來取脈。女子則取太衝穴,在大拇指根部關節後方二寸的凹陷處。可以參考視黃的註解,會更詳細。
2. 脈要精微論
渾渾革革,至如湧泉,弊弊綿綿,其去如弦絕者死。
此蓋從《甲乙經》而正之。舊本皆作渾渾革至如湧泉,病進而色弊,綿綿其去如弦絕,死。又如「三部九候論」:以通其氣。舊作以見通之,亦從《甲乙經》而正之也。
白話文:
脈象如果渾厚有力,來勢像泉水湧出那樣強勁,是正常的脈象。但如果脈象虛弱無力,像細絲一樣連綿不斷,最後卻突然消失,像琴弦斷裂一樣,那就是死脈,代表病人將要死亡。
這段文字是根據《甲乙經》的內容加以修正的。舊的寫法都寫成:脈象渾厚有力像泉水湧出,病情會加重而且臉色會衰敗;脈象虛弱無力,像細絲一樣連綿不斷,最後消失,像琴弦斷裂,代表病人將要死亡。另外,像《三部九候論》中寫的:「用來疏通氣機」這句話,舊的寫法是「用來察看氣機」,這裡也是根據《甲乙經》的內容加以修正的。
3. 第三卷(脈法)
4. 玉機真臟論
太過則令人善怒。
怒,舊本皆作忘。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木太過,甚則忽忽善怒,眩冒巔疾,則忘當作怒。
如鳥之喙者。
新校正云:「平人氣象論」云如烏之喙。又,別本喙作啄。
十日之內死。
日,舊本皆作月。王冰注云:期三百日內死,按日當作月。
真臟來見。
舊本皆作來見。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真臟未見,來字當作未字之誤也。
若人一呼五六至。
呼,舊本皆作息。新校正云:按人一息脈五六至,何得為死?必息字誤,息當作呼。
白話文:
過度就會使人容易發怒。
「怒」,舊的版本都寫作「忘」。新的校正版本說:根據《氣交變大論》說:「木氣太過,嚴重的話會精神恍惚,容易發怒,產生眩暈、頭暈等疾病」,所以這裡的「忘」應該寫作「怒」。
像鳥的嘴巴一樣。
新的校正版本說:根據《平人氣象論》說「像烏鴉的嘴巴」。另外,其他版本寫作「啄」而不是「喙」。
十天內會死亡。
「日」,舊的版本都寫作「月」。王冰注釋說:應該是三百天內死亡,認為這裡的「日」應該寫作「月」。
真臟的脈象顯現。
舊的版本都寫作「真臟來見」。新的校正版本說:根據全元起版本及《甲乙經》,「真臟」是沒有出現,所以「來」字應該是寫錯了,應該寫作「未」。
如果一個人呼吸一次,脈搏跳動五、六次。
「呼」,舊的版本都寫作「息」。新的校正版本說:根據人的呼吸一次,脈搏跳動五、六次,怎麼會是死亡的徵兆呢?一定是「息」字寫錯了,「息」應該寫作「呼」。
5. 通評虛實論,
脈氣上虛尺虛,是謂重虛。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脈虛氣虛尺虛,是謂重虛,此少一氣字,多一上字。王注言尺寸脈俱虛,則不兼氣虛也。詳前熱病,氣熱脈滿為重實,此脈虛氣虛為重虛,是脈與氣俱實為重實,俱虛為重虛,不但尺寸俱虛為重虛也。
實而澀則死。
澀,舊本皆作逆。王冰注云:逆謂澀也。
手足溫則生,寒則死。
新校正云:按《太素》無手字,楊上善云足溫氣下,故生,足寒氣不下者,逆而致死。
白話文:
脈象表現上部虛弱,下部(尺部)也虛弱,這就叫做「重虛」。
按照《甲乙經》的記載,應該是脈虛、氣虛、尺部虛弱,這才叫做「重虛」。這裡少了一個「氣」字,多了一個「上」字。王冰的註解說,如果寸脈和尺脈都虛弱,就不一定兼有氣虛。仔細對照之前的熱病篇,氣盛且脈搏充實是「重實」的表現。這裡說的脈虛、氣虛就是「重虛」,也就是說,脈和氣都充實是「重實」,都虛弱是「重虛」,不只是寸脈和尺脈都虛弱才是「重虛」。
脈搏充實卻又澀滯,就是死症。
所謂的「澀」,舊版本都寫成「逆」。王冰註解說,「逆」的意思就是「澀」。
手腳溫熱,人就能存活;如果手腳冰冷,人就會死亡。
按照《太素》的記載,沒有「手」這個字。楊上善說,腳溫熱表示氣能往下走,所以人能活;腳冰冷表示氣不能往下走,就會逆亂而導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