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懸解》~ 卷四 (4)
卷四 (4)
1. 經絡論(二十七)
督脈者,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挺孔,其孔,溺孔之端也。其絡循陰器,合篡間。其男子循莖,下至篡,與女子等,繞篡後,別繞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者,合少陰,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
督脈者,起於少腹以下橫骨之中央,女子則入繫於挺孔,其孔當溺孔之端也。其絡循陰器,合於篡間(督脈自尾骶以上,在脊背者,方是經脈,此乃其絡脈也。前後二陰之間,即任脈之會陰也),其男子則循莖,下至篡間,與女子等,繞篡後,別繞臀,至足少陰經與足巨陽之中絡者,合少陰經,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足太陽經挾脊貫臀,入膕中,曰中絡者,是其挾脊之裡行,非外行也。
足少陰經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合於太陽少陰,二經並行,自尾骶以上,方是督脈之經),此督脈之下行,前通於任脈者。(橫骨中央,任脈之分也。篡間,會陰,督任沖三脈之所起也)
其少腹直上者,貫臍中央,上貫心,入喉,上頤,環唇,上系兩目之下中央。與太陽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
督脈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繞篡後而後行,其少腹直上者,貫臍中央,上貫於心,入喉,上頤,環唇,上系兩目之中央,是任脈也。任督本一脈,以前後而異名耳。自兩目中央交於督脈,與足太陽經起於目內眥,上額顱,交巔上,入絡於腦,還出腦外,別行下項,循肩膊之內,挾脊骨,抵腰中,入循背膂,絡於腎,此督脈之自頭項而下行者也。
督脈為病,脊強反折。督脈生病治督脈。
督脈行於身後,其為病,脊強而反折。督脈生病治督脈,治其本經二十八穴。法詳「氣府論」。
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裡,上關元,至咽喉,上頤,循面,入目。
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中極,任脈穴名,在臍下四寸,中極之下,謂會陰也。在前後二陰間。自會陰以上毛際,循腹裡,上關元(任脈穴名,在中極上),至咽喉,上頤,循面,入目,此任脈之經中行而上者也。(即上文之少腹直上者)
脈滿起,斜出尻脈,絡胸脅,支心,貫膈,上肩,加天突,斜下肩,交十椎下。背胸邪系陰陽左右如此。(此段舊誤在「氣穴論」)
任脈之經滿溢而浮起者,是任脈之絡也,斜出尻脈(即督脈),前行而上,旁絡胸脅,支心,心旁偏支。貫膈,上肩,加於天突(任脈穴,在缺盆骨中),斜下肩後,行脊背,交於十椎之下,督脈之中樞也。
督為諸陽之綱,行於背後,任為諸陰之長,行於胸前,而任脈之絡,左右上行而絡胸脅,自肩斜下而交脊背,其背胸邪系陰陽左右如此,不但經脈中行自腹上頭而巳,此任脈之絡旁行而上者也。
任脈為病,男子內結七疝,女子帶下瘕聚。此生病,從少腹上衝心而痛,不得前後,為沖疝,其女子不孕,癃痔遺溺嗌乾。其病前後痛澀,胸脅痛而不得息,不得臥,上氣短氣滿痛。其病前後痛澀至未,舊誤在「氣穴論」中。
任為諸陰之長,陰凝氣滯,肝腎寒鬱,其為病,男子內結七疝,女子帶下瘕聚。腎主蟄藏,肝主疏泄,寒水旺則結為疝瘕,風木旺則流為帶下,無二理也。此脈生病,從少腹而上,衝心而痛,不得前後便溺,名曰沖疝,其女子則不孕(女子胎妊,以任脈能孕也),癃痔遺溺嗌乾,木鬱莫泄則為癃,木鬱後陷則為痔,風木陷泄則為遺溺,風木升揚則為嗌乾,總緣任脈之陰盛,水寒而木鬱也。若男若女,其病前後痛澀,胸脅疼痛而不得喘息,不得睡臥,上氣短氣胸滿而痛也。
治在骨上,甚者在臍下營。其上氣有音者,治其喉中央。在缺盆中者,背與心相控而痛,所治天突與十椎及上紀,上紀者,胃脘也,下紀者,關元也。
治在骨上,謂毛際中間,任脈之曲骨穴也。甚者在臍下營,臍下之陰交穴也(任脈穴)。其上氣有音者,治其喉中央,在缺盆骨中者,天突穴也(任脈穴)。背與心相控(牽也)而痛,所治天突與十椎及上紀。十椎,督脈之筋束也(以其脈斜下肩,交十椎下),上紀者,胃脘也,任脈之中脘也,下紀者,任脈之關元也。(背與心相控至末,舊誤在「氣穴論」)
衝脈者,起於氣街,並少陰之經,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
衝脈者,起於氣街,足陽明之動脈也(在毛際旁)。並足少陰之經,挾臍兩旁上行,至胸中而散。
衝脈為病,逆氣裡急。其病上衝喉者,治其漸,漸者,上挾頤也。
衝脈為病,經氣上衝,逆氣而裡急。其病氣逆之極,上衝咽喉者,則治其漸,漸者,上挾頤也,足陽明之大迎也。(舊本「經絡論」是「皮部論」後文,王冰分為兩篇,此篇誤在「骨空論」中。詳「皮部論」論十二正經,此篇論奇經三脈,徵之「氣府論」,亦前論十二正經,後論奇經三脈,則此是「經絡論」無疑,取此篇以補之)
2. 孔穴
3. 氣穴論(二十八)
黃帝問曰:余聞上古聖人,論理人形,列別臟腑,端絡經脈,會通六合,各從其經,氣穴所發,各有處名,溪谷屬骨,皆有所起,分部逆從,各有條理,四時陰陽,盡有經紀,內外之應,皆有表裡,其信然乎?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未知其所,願卒聞之。其信然乎以上,舊誤在陰陽應象論。
六合,十二經脈之合,太陰陽明為一合,少陰太陽為一合,厥陰少陽為一合,手足十二經表裡相合,是謂六合。氣穴,脈氣之孔穴。屬骨,骨節之連屬。分部,分野之部位。外內之應,皆有表裡,陽外陰內,表裡相應也。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窘乎哉問也!其非聖帝,孰能窮其道焉,因請溢意盡言其處。帝捧手逡巡而卻曰:夫子之開余道也,目未見其處,耳未聞其數,而目以明,耳以聰矣。岐伯曰:此所謂聖人易語,良馬易御也。帝曰:余非聖人之易語也,世言真數開人意,今余所訪問者真數,發蒙解惑,未足以論也。
然余願夫子溢志盡言其處,令解其意,請藏之金匱,不敢復出。
真數,至數也。
岐伯再拜而起曰:臣請言之,臟俞五十穴,腑俞七十二穴,水俞五十七穴,熱俞五十九穴。俞與腧同。
臟腧五十穴,五臟之脈,各有井滎輸經合五穴,五五二十五,左右合五十穴,腑腧七十二穴,六腑之脈,各有井滎輸原經合六穴,六六三十六,左右共七十二穴,詳見《靈樞·本輸》。水腧五十七穴,熱腧五十九穴,詳見「水熱穴論」。
項中央一穴,喑門一穴,耳中多所聞二穴,天窗二穴,肩貞二穴,眉本二穴,天柱二穴,大椎上兩旁各一,凡二穴,背俞二穴,中𦛗兩旁各五,凡十穴,委陽二穴。
項中央-—風府,一穴,暗門,即病症門,一穴,皆督脈穴也。耳中多所聞,即聽宮,,左右二穴,天窗左右二穴,肩貞左右二穴,皆手太陽經穴也。眉本——攢竹,左右二穴,天柱左右二穴,大椎上兩旁各一,凡二穴(王冰注:《甲乙經》、《孔穴圖經》並不載,未詳何俞。
林億新校正:大椎上旁無穴,大椎下旁穴名大杼),背俞(王冰注:即大杼)左右二穴,中𦛗兩旁各五,肺俞、心俞、肝俞、脾俞、腎俞,左右凡十穴,委陽左右二穴,皆足太陽經穴也。
天突一穴,臍一穴,關元一穴,扶突二穴,下關二穴,曲牙二穴,大迎二穴,犢鼻二穴,巨虛上下廉四穴。
天突一穴,臍中——神闕,一穴,關元一穴,皆任脈穴也。扶突左右二穴,手陽明經穴也。下關左右二穴,曲牙,即頰車,左右二穴,大迎左右二穴,犢鼻左右二穴,巨虛上下廉——上巨虛、下巨虛,左右四穴,皆足陽明經穴也。
天牖二穴,上關二穴,目瞳子、浮白二穴,枕骨二穴,完骨二穴,肩解二穴,兩髀厭分中二穴,分肉二穴。
天牖左右二穴,手少陽經穴也。上關,即客主人,左右二穴,目瞳子髎、浮白,左右四穴,枕骨——上竅陰,左右二穴,完骨左右二穴,肩解,即肩井,左右二穴,兩髀厭分中(髀樞骨分縫中)——環跳,左右二穴,分肉(新校正:按《甲乙經》無分肉穴詳處,所疑是陽輔,在足外踝上),左右二穴,皆足少陽經穴也。
天府二穴,膺俞十二穴,胸俞十二穴,踝上橫二穴,陰陽蹺四穴。
天府左右二穴,手太陰經穴也。膺俞十二穴,雲門、中府,左右四穴,手太陰經穴也,周榮、胸鄉、天溪、食竇,左右八穴,足太陰經穴也。胸俞十二穴,俞府、彧中。神藏、靈墟、神封、步廊,左右十二穴,足少陰經穴也。踝上橫二穴,內踝上——交信,左右二穴,足少陰經穴也,外踝上——跗陽,左右二穴,足太陽經穴也。
陰陽蹺四穴,陰蹺,即照海,左右二穴,足少陰經穴也,陽蹺,即申脈,左右二穴,足太陽經穴也。
水俞在諸分,熱俞在氣分,寒熱俞在兩骸厭中二穴,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凡三百六十五穴,針之所遊行也。
水俞在諸陰絡,聚水之分(「水熱穴論」:凡五十七穴,皆臟之陰絡,水之所容,外側骨厭中)。陽關,左右二穴,足少陽經穴也。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一五里,左右二穴,手陽明經穴也。大禁,謂禁刺之穴。《靈樞·玉版篇》:迎之五里,五往而臟之氣盡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腧矣,傳之後世,以為刺禁,故曰大禁二十五。凡此三百六十五穴,皆針之所遊行也。
(舊本:頭上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穴,即熱俞五十九內之穴,系「水熱穴論」文,誤衍於此。今刪之,止得三百三十九穴。意者,大禁二十五,是五臟禁刺之穴各五,五五二十五穴,非但五里一穴也)
帝曰:余已知氣穴之處,遊針之居,願聞孫絡溪谷亦有所應乎?岐伯曰: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以溢奇邪,以通營衛。營衛稽留,氣竭血著,衛散營溢,外為發熱,內為少氣。疾瀉無怠,以通營衛,見而瀉之,無問所會。內解瀉於中者十脈,孫絡之脈別經,其血盛而當瀉者,亦三百六十五脈。並注於絡,傳注十二絡脈,非獨十四絡脈也。
孫絡,絡脈之支分者。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穴與別經會通,故曰穴會,經深絡淺,悉共此穴,非經穴之外又有絡穴也),亦以應一歲,與三百六十五穴之應歲相同,以遊溢外感之奇邪(奇邪自此遊溢傳衍),以通達本經之營衛。若奇邪外感,營衛稽留,氣竭血著,衛散營溢(奇邪外客,營澀衛阻,衛氣不通,則上下斷竭,郁發而散越。營血不流,則經脈痹著,瘀蓄而滿溢),血著營溢,則外為發熱,氣竭衛散,則內為少氣。
此宜疾瀉無怠,以通營衛之阻。一見奇邪留著,而即瀉之,無問其穴俞之所會在於何經。奇邪內解,瀉於在中之大經者十脈(五臟之經,左右十脈),而孫絡之脈,別經而行,其血盛而當瀉者,與穴數相同,亦三百六十五脈。孫絡滿則注於大絡,傳注十二絡脈之中。十二經之大絡。
絡脈之多,以至三百六十五,非獨奇經之十四絡脈而已也。(奇經八脈,經脈之絡也,任、督各一,沖、帶、陽維、陰維、陽蹺、陰蹺左右各二,合為十四絡脈也)
帝曰:善。願聞溪谷之會也。岐伯曰:溪谷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溪,肉分之間,溪谷之會,以行營衛,以會大氣。邪溢氣壅,營衛不行,脈熱肉敗,必將為膿,內銷骨髓,外破大䐃。留於節腠,必將為敗,積寒留舍,營衛不居,卷肉縮筋,肋肘不得伸,內為骨痹,外為不仁,命曰不足,大寒留於溪谷也。其小痹淫溢,循脈往來,微針所及,與法相同。
溪谷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與三百六十五絡之應歲相同。肉之大會為谷,聚會。肉之小會為溪,肉分之間(肉腠分理),溪谷之會,以行營衛,以會大氣。奇邪淫溢,經氣壅阻,以至營衛閉澀不行,蓄積鬱蒸,脈熱肉敗,必將為膿,內銷骨髓,外破大䐃。若留於節腠之間,必將為廢敗之證,以積寒留舍弗去,則營衛格礙不居,久而肉卷筋縮,肋肘不得直伸,內為骨痹,外為不仁(肌肉麻痹),命曰正氣不足,此以大寒留於溪谷也。其小痹淫溢,循脈往來,而不深入者,則微針所及,與大痹之法相同也。
人有大谷十二分,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少十二俞,此皆衛氣之所留止,邪氣之所客也,針石緣而去之。
大谷十二分,四肢之十二節也(此肉之所大會,亦經脈之所大會,故曰大谷)。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十二經之氣穴也。少十二俞者,除十二經之俞穴也。除十二俞外,大谷十二,小溪三百五十四,是溪谷三百六十五穴會,以應一歲也(計三百六十六穴,中多一穴,王冰注:四當作三字之訛也),此皆衛氣之所留止,邪氣之所客也。法用針石因而去之,去其邪而復其正也。
(此段舊誤在「五臟生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