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懸解》~ 卷十一 (18)
卷十一 (18)
1. 五常政大論(七十九)
歲半之前,天氣主之,歲半之後,地氣主之,司天主上半年,在泉主下半年。
少陰司天,羽蟲靜,介蟲育,毛蟲不成,在泉,羽蟲育,介蟲不育。
君火司天,故羽蟲靜。燥金在下,故介蟲育。木受金刑,故毛蟲不成。君火在泉,故羽蟲育。金受火刑,故介蟲不育。
太陰司天,倮蟲靜,鱗蟲育,羽蟲不成,在泉,倮蟲育,鱗蟲不成。
濕土司天,故倮蟲靜。寒水在下,故鱗蟲育。火受水刑,故羽蟲不成。濕土在泉,故倮蟲育。水受土刑,故鱗蟲不成。
少陽司天,羽蟲靜,毛蟲育,倮蟲不成,在泉,羽蟲育,介蟲不育。
相火司天,故羽蟲靜。風木在下,故毛蟲育。土受木刑,故倮蟲不成。相火在泉,故羽蟲育。金受火刑,故介蟲不育。
陽明司天,介蟲靜,羽蟲育,在泉,介蟲育,毛蟲不成。
燥金司天,故介蟲靜。君火在下,故羽蟲育。燥金在泉,故介蟲育。木受金刑,故毛蟲不成。
太陽司天,鱗蟲靜,倮蟲育,在泉,鱗蟲育,羽蟲不育。
寒水司天,故鱗蟲靜。濕土在下,故倮蟲育。寒水在泉,故鱗蟲育。火受水刑,故羽蟲不育。
諸乘所不成之運則甚也。故氣主有所制,歲立有所生,地氣制已勝,天氣制勝己,天制色,地制形。各有制,各有勝,各有主,各有成,五類盛衰,各隨其氣之所宜也。
五類為天地之氣所制,再乘所不成之運,則更甚也,如風木主令,司天、在泉。再乘木運,則倮蟲不成,二火主令,再乘火運,則介蟲不成,濕土主令,再乘土運,則鱗蟲不成,燥金主令,再乘金運,則毛蟲不成,寒水主令,再乘水運,則羽蟲不成。以六氣而合五運,其制勝尤甚也。
六氣分主有所制,歲運中立有所生(歲立,「六微旨論」:子甲相合,命曰歲立是也),地氣制乎己勝,天氣制乎勝己(六氣司天,乘權秉令,故不但制己勝,兼制勝己)。在天成象,故天制五色(色印象也),在地成形,故地制五形。有生則盛,有制則衰,五類之盛衰,各隨其氣之所宜也(五類與六氣相宜則盛,如青色毛蟲與木氣相宜是也)。五臟之從革,天氣制之,五味之始終,地氣制之,五類之盛衰,天氣地氣皆制之也。
故有胎孕不育,治之不全,此氣之常也,所謂中根也。根於外者亦五。故生化之別,有五氣、五味、五色、五類、五宜也。
六氣有制勝,五類有同異,氣同則盛,氣異則衰,故有胎孕不育,緣為天地所制,治化不全,此六氣之常也,所謂根於中也(動物根於中,以神機為主)。根於外者,亦有五等(植物根於外,以氣立為主),故生化之殊別,有五氣(臊、焦、香、腥、腐)、五味(酸、苦、甘、辛、咸)、五色(青、赤、黃、白、黑)、五類、五宜之不同,與六氣錯綜,必有盛衰也。
白話文:
【五常政大論(七十九)】
一年之中,前半段由天氣(司天之氣)主導,後半段由地氣(在泉之氣)主導。司天主管上半年,在泉主管下半年。
少陰君火司天時:羽蟲(鳥類)安靜,介蟲(甲殼類)繁育,毛蟲(獸類)難以生長;若少陰在泉,則羽蟲繁育,介蟲無法繁育。
原因:君火司天壓制羽蟲活動;下方燥金克木,使介蟲興盛而毛蟲受克。君火在泉助羽蟲生長,但火克金使介蟲受限。
太陰濕土司天時:倮蟲(人類及無毛鱗的動物)安靜,鱗蟲(魚類)繁育,羽蟲難以生長;若太陰在泉,則倮蟲繁育,鱗蟲受抑制。
原因:濕土司天穩定倮蟲;下方寒水生鱗蟲,但水克火使羽蟲不盛。濕土在泉助倮蟲,但土克水抑制鱗蟲。
少陽相火司天時:羽蟲安靜,毛蟲繁育,倮蟲生長受阻;若少陽在泉,則羽蟲繁育,介蟲受制。
原因:相火司天抑制羽蟲;下方風木生毛蟲,但木克土使倮蟲不旺。相火在泉助羽蟲,火克金則介蟲受損。
陽明燥金司天時:介蟲安靜,羽蟲繁育;若陽明在泉,則介蟲繁育,毛蟲受克。
原因:燥金司天壓制介蟲;下方君火生羽蟲。燥金在泉助介蟲,金克木故毛蟲不成。
太陽寒水司天時:鱗蟲安靜,倮蟲繁育;若太陽在泉,則鱗蟲繁育,羽蟲受抑。
原因:寒水司天使鱗蟲靜伏;下方濕土生倮蟲。寒水在泉助鱗蟲,水克火則羽蟲不盛。
其他規律:
- 若歲運(當年五行之氣)加重克制,相關生物更難生長。例如:木運之年遇木氣司天,倮蟲受克更甚;火運之年逢火氣主令,介蟲受制更強,以此類推。
- 天地之氣相互制約:地氣克制其所勝(如濕土克水),天氣則克制勝己者(如寒水反制火)。天影響顏色,地主宰形體,萬物盛衰皆由所逢之氣決定。
根本原理:
- 生物胎孕或絕育,源於天地之氣的制約,此乃自然常態。內在根本為“中根”(動物依賴內在神機),外在根本有五類(植物依賴外界氣立),故生化現象有五氣、五味、五色、五類生物及其適宜環境的差異。
- 氣類相同則盛(如木氣助毛蟲),相異則衰,由此形成生態盛衰之變,與六氣五運交織相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