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懸解》~ 卷七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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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17)

1. 刺齊論(六十)

黃帝問曰:願聞刺淺深之分。岐伯對曰:刺骨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脈,刺脈者無傷皮,刺皮者無傷脈,刺脈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骨。

此「刺要論」刺有淺深之法。刺骨者無傷筋四語,謂宜深者不可淺,淺則不及,刺皮者無傷脈四語,謂宜淺者不可深,深則太過也。

帝曰:余未知其所謂,願聞其解。岐伯曰:刺骨無傷筋者,針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無傷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無傷脈者,至脈而去,不及肉也。刺脈無傷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脈也。

刺骨無傷筋者,謂刺骨不宜刺筋,若針至筋而去,不及於骨,是刺骨而傷筋也。刺筋無傷肉者,謂刺筋不宜刺肉,若至肉而去,不及於筋,是刺筋而傷肉也。刺肉無傷脈者,謂刺肉不宜刺脈,若至脈而去,不及於肉,是刺肉而傷脈也。刺脈無傷皮者,謂刺脈不宜傷皮,若至皮而去,不及於脈,是刺脈而傷皮也。宜深而淺,此謂不及。

所謂刺皮無傷脈者,病在皮中,針入皮中,無傷脈也。刺脈無傷肉者,過脈中肉也。刺肉無傷筋者,過肉中筋也。刺筋無傷骨者,過筋中骨也。此之謂反也。

宜淺而深,此謂太過。

白話文:

刺齊論(六十)

黃帝問道:我想瞭解針刺時深淺的區別。岐伯回答說:針刺至骨時,不應損傷筋;針刺至筋時,不應損傷肉;針刺至肉時,不應損傷脈;針刺至脈時,不應損傷皮。反之,針刺皮時不應損傷脈,針刺脈時不應損傷肉,針刺肉時不應損傷筋,針刺筋時不應損傷骨。

這「刺要論」講的是針刺深淺的原則。若該深刺卻淺刺,效果不足;該淺刺卻深刺,則過度傷害。

黃帝說:我不太明白,請再解釋。岐伯說:所謂「刺骨不傷筋」,是指針刺應達至骨,若只到筋就停,就無法作用於骨,反而傷到筋。同理,「刺筋不傷肉」是指針應達至筋,若只到肉就停,便傷肉而不到筋;「刺肉不傷脈」是指針應達肉,若只到脈就停,便傷脈而不到肉;「刺脈不傷皮」是指針應達脈,若只到皮就停,便傷皮而不到脈。該深刺卻淺刺,便是效果不足。

所謂「刺皮不傷脈」,是指病在皮層時,針只刺入皮中,避免觸及脈絡;「刺脈不傷肉」是指針不能穿透脈而刺入肉;「刺肉不傷筋」是指針不能穿透肉而刺中筋;「刺筋不傷骨」是指針不能穿透筋而刺入骨。這些都是反向錯誤。

該淺刺卻深刺,便是過度傷害。

2. 長刺節論(六十一)

刺家不診,聽病者言,在頭,頭疾痛,為針之,刺至骨,病已止,無傷骨肉及皮。皮者,道也。

刺家不診,聽病者言而用針,在頭,頭疾痛,為針之,刺至骨,病已止,無傷骨肉及於皮毛。皮毛者,營衛輸泄之道也。

揚刺入一,旁四處,治寒熱。深專者,刺大臟,迫臟刺背,背腧也,迫臟刺之臟會,與刺之要,髮針而淺出血,腹中寒熱去而止。

《靈樞·官針):五日揚刺,揚刺者,正內一,旁內四,而浮之,以治寒氣之博大者也。陽刺入一,正內一也,旁四處,傍內四也,正入一針,旁內四針,以治寒熱也。寒熱之深專者,刺其大臟所通之處(大臟,脾臟也)。寒熱深專,迫近五臟,則刺背腧。寒熱迫臟,又或刺之臟會,臟會季脅(《難經》語),脾之募在季脅之端,是厥陰之章門也。五臟之腧在背,募在腹,獨刺脾募者,脾為五臟之長,所謂大臟也。

與刺募腧之要,髮針而淺出其血,令其腹中寒熱去而止也。

治腐腫者刺腐上,視癰小大深淺刺,刺大者多血,小者淺之,必端內針為故止。

治癰瘍腐腫者刺其腐上,視癰之小大淺深刺之。刺大者深之,多出其血,小者淺之,少出其血。必端正內針,以中病為故而止。

病在少腹,有積,刺皮𩩻以下,至少腹而止,刺挾脊兩旁四椎間,刺兩髂髎季脅肋間,導腹中氣熱下已。

病在少腹,有積聚,刺皮𩩻以下,至少腹而止,字書無𩩻字,新校正謂為䯏字之訛,䯏,骨端也,皮䯏以下,至於少腹,謂自肋骨之端,下當少腹,正直足厥陰之急脈也。刺挾脊兩旁四椎間,足太陽之厥陰俞,「脈要精微論」:心為牡臟,小腸為之使,故曰少腹當有形,心主與心同氣,是以少腹有積,厥陰俞亦主之也。

刺兩髂髎季脅肋間,腰骨曰骼,兩骼髎謂足少陽之居髎,季脅肋間謂足少陽之京門,並刺二穴,導引腹中熱氣下行而已。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刺少腹、兩股間,刺腰髁骨間,刺而多之,盡炅病已。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水寒而木鬱,木鬱賊土,不能疏泄水道,故腹痛,不得大小便。刺少腹,瀉少陰厥陰之寒,刺兩股間,瀉太陰陽明之濕,刺腰踝骨間,瀉太陽寒水之寒。刺而多之,令其少腹盡炅,而病已也。

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名曰肌痹,傷於寒濕,刺大分小分,多髮針而深之,以熱為故,諸分盡熱病已止。無傷筋骨,傷筋骨癰發,若變。

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名曰肌痹。此緣傷於寒濕,刺肉之大分小分,多髮針而深刺之,以熱至為故,俟其諸分盡熱則病已止。無傷其筋骨,傷筋骨則癰瘍發作,或若變生他病也。

病在筋,筋攣節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分肉間筋上為故,不可中骨也。病起筋炅,病已止。

白話文:

《長刺節論(六十一)》:

擅長針刺的醫者,不一定要先診斷,而是聽取病人的自述。若頭部有病痛,就針刺頭部,直達骨頭,病痛消除即可停針,注意不要損傷骨肉和皮膚,因為皮膚是氣血運行的通道。

另一種針刺方法也是不先診斷,聽病人描述後施針。頭痛時針刺至骨,病好即停,避免傷及骨肉與皮毛,因為皮毛是營衛之氣出入的道路。

「揚刺」法是中心刺一針,周圍刺四針,用以治療寒熱病。若寒熱邪氣深入,則針刺與大臟(脾臟)相通的穴位。邪氣逼近五臟時,可刺背部腧穴,或刺臟器交會處(如季脅部的章門穴)。針刺要領是淺刺出血,使腹中寒熱消散即可停止。

治療癰腫時,針對腐爛部位下針,根據腫瘤大小、深淺決定刺法:大的深刺多放血,小的淺刺少放血。進針需端正,達到療效後停針。

少腹有積聚的病患,可從肋骨下端向下針至少腹,並刺脊柱兩旁第四椎間的厥陰俞穴,以及兩側骼骨邊的居髎穴與季脅肋間的京門穴,引導腹中熱氣下行。

少腹疼痛、大小便不通稱為「疝」,因寒氣所致。治療可針刺少腹、兩大腿內側及腰骶骨間,多次針刺直至局部溫暖,病情緩解。

肌膚疼痛稱為「肌痹」,因寒濕引起。針刺肌肉群間隙,多針深刺至局部發熱即可,避免傷及筋骨,否則可能引發癰瘍或其他病變。

筋脈攣縮、關節疼痛無法行走稱為「筋痹」。針刺分肉間的筋結處,不可觸及骨骼。針至筋脈溫暖時,病情即會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