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懸解》~ 卷六 (17)
卷六 (17)
1. 本病論(四十七)
黃帝曰:五臟相通,移皆有次,五臟有病,則各傳其所勝。不治,法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傳五臟而當死,是順傳所勝之次。
五臟相通,其彼此移轉,皆有次第,緣五臟有病,則各傳其所勝。不治,法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傳遍五臟而當死,遞相剋賊,以至殞命,是順傳所勝之次第也。
五臟受氣於其所生,傳之於其所勝,氣舍於其所生,死於其所不勝。病之且死,必先傳行,至其所不勝病乃死,此言氣之逆行也,故死。
五臟受氣於其所生,己所生也。傳之於其所勝,己所克也。氣舍於其所生,生己者也。死於其所不勝,克己者也。病之且死,必先傳行,至其所不勝病乃死,遇克賊也。此言氣之逆行也,故死,在五臟相移為順傳,在此臟被克者,為逆行也。
肝受氣於心,傳之於脾,氣舍於腎,至肺而死,心受氣於脾,傳之於肺,氣舍於肝,至腎而死,脾受氣於肺,傳之於腎,氣舍於心,至肝而死,肺受氣於腎,傳之於肝,氣舍於脾,至心而死,腎受氣於肝,傳之於心,氣舍於肺,至脾而死,此皆逆死也。一日一夜五分之,此所以占死生之早暮也。
故曰別於陽者,知病從來,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言知至其所困而死。
此詳次上文之義。一日一夜五分之,以配五臟,寅卯為木,巳午為火,申酉為金,亥子為水,辰戌丑未為土,此所以占死生之早暮也。言知至其所困而死,知其死於所不勝也。(別於陽者四語,與「陰陽別論」重)
是故風者,百病之長也,今風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當是之時,可汗而發也。或痹不仁腫痛,當是之時,可湯熨及火灸刺而去之。弗治,病入舍於肺,名曰肺痹,發咳上氣。
百病皆緣風閉皮毛,郁其裡氣而成,是故風者,百病之長也。今風寒初客於人,使人灑然振悚,毫毛畢直,孔竅收斂,皮膚閉而為熱,當是之時,風則傷其衛氣,寒則傷其營血,病在營衛,可汗而發也(仲景《傷寒》,傷寒用麻黃湯,中風用桂枝湯,義本諸此)。
或皮膚𤺽痹不仁,則成風痹之證,肌肉臃腫作痛,則成瘡瘍之證,所謂病成而變也(「脈要精微論」語),當是之時,可以湯熨(藥湯熏洗,藥袋熏烙),及火灸刺而去之(燔針、灸艾)。皮毛者,肺之合也(肺主皮毛),弗治,則病自皮毛入舍於肺,名曰肺痹。(肺氣閉塞),肺金壅阻,發咳上氣,此表邪內傳,侵傷五臟之始也。
(皮毛外閉,裡氣郁遏,則臟病發作,非風寒之內入五臟也)
弗治,肺即傳而行之肝,病名曰肝痹,一名曰厥,脅痛出食,當是之時,可按若刺耳。
五臟有病,則各傳其所勝,在肺弗治,肺即傳而行之於肝,金剋木也,病名曰肝痹(肝氣閉塞),一名曰厥,脅痛出食。以肝膽同氣,脈行脅肋,肝氣痹著,經脈不行,故氣阻而脅痛。肝病則陷,膽病則逆,膽木上逆,而刑胃土,容納失職,故嘔吐出食。升降倒行,是以名曰厥逆也。當是之時,可按摩針刺而愈之耳,猶未為晚也。
白話文:
[本病論(四十七)]
黃帝說:五臟之間相互連通,疾病轉移有一定次序。當五臟有病時,會各自傳給所克的臟腑。若未及時治療,短則三月或六月,長則三日或六日,疾病傳遍五臟便會致死,這是按照相克次序順傳的結果。
五臟承受病氣於其所生的臟腑(如肝受氣於心),傳給所克的臟腑(如肝傳脾),病氣滯留於生己的臟腑(如肝氣捨於腎),最終死於克己的臟腑(如肝病至肺而死)。當病情惡化至死亡前,必定先傳至克己的臟腑才會致命,這是病氣逆行的表現,故預後凶險。
例如:
- 肝受病氣於心,傳脾,滯留於腎,至肺而死;
- 心受病氣於脾,傳肺,滯留於肝,至腎而死;
- 脾受病氣於肺,傳腎,滯留心,至肝而死;
- 肺受病氣於腎,傳肝,滯留脾,至心而死;
- 腎受病氣於肝,傳心,滯留肺,至脾而死。
這些均屬逆傳致死。將一日一夜劃分為五時段對應五臟(如寅卯屬木為肝),可推測病患死亡的早晚時間。
分辨陽證可知病因,辨別陰證可斷死期,即預知病患何時受克而死。
風為百病之首。當風寒侵襲人體,使人毛孔閉塞、皮膚發熱,此時可用發汗法散邪;若出現麻痹、腫痛,可用熱敷、針灸等療法。若未治療,病邪由皮毛入肺,形成肺痹,引發咳嗽氣逆。
若不治,肺病傳肝成肝痹(亦稱“厥”),症狀為脅痛、嘔吐,此時可按摩或針刺治療。肝氣閉塞致經脈不暢,膽胃失和而嘔逆,屬氣機逆亂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