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懸解》~ 卷六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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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15)

1. 標本病傳論(四十六)

黃帝問曰:病有標本,刺有逆從奈何?岐伯對曰:凡刺之方,必別陰陽,前後相應,標本相移,逆從得施。故曰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本。故治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

凡刺之法,必別陰陽,陰陽之氣,前後相應,標本相移,審其針刺之宜忌,而後逆從得施而無誤(下文逆取、從取是也)。病有標本,求而取之,各有所得,是分逆從。逆取者,取之於標也,從取者,取之於本也。

知逆與從,正行無問,知標與本,萬舉萬當,不知標本,是謂妄行。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少而多,淺而博,小而大,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標與本,易而勿損。

言標本逆從之道,不可不知也。

治反為逆,治得為從。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生煩心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小大利治其本,小大不利治其標,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治與病反為逆,治與病得為從。先病而後逆者,逆由病生,則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病由逆生,則治其本。先寒而後生病者,寒為本也,則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病為本也,則治其本。先病而後泄者,病為本也,則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泄為本也,則治其本。凡此必且調之,令其本愈,乃治其他病。

若先熱而後生病者,熱為重,則治其本。先熱而後生中滿者,中滿為重,則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生煩心者,中滿為重,仍治其本。先病而後生中滿者,中滿為重,則治其標。小大利(小便、大便),則他病為重,但治其本。小大不利,則他病為輕,必治其標,以小大不利,諸病之標,而所關甚巨,不得不先也。

小大不利而後生他病者,則小大為重,必治其本,以小大不利,諸病之本,雖雜證叢生,皆在所緩也。

人有客氣有主氣,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謹察間甚,以意調之,間者並行,甚者獨行。

人有客氣有主氣,主為本,客為標,本宜急而標宜緩也,但有虛實之分,不可拘也。病發而有餘,則先本而後標,病發而不足,則先標而後本。謹察間甚,以意調之,間者標本並行,以其病輕也,甚者標本單行,以其病重也。

夫病傳者,心病先心痛,一日而咳,三日脅支滿痛,五日閉塞不通,身痛體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

白話文:

【標本病傳論(四十六)】

黃帝問道:「疾病有標本之分,針刺治療有逆從之法,該如何運用?」岐伯回答:「所有針刺的原則,必須辨明陰陽屬性,前後相呼應,標本相互關聯,才能正確施行逆從之法。因此,對於疾病有時需從標證入手治療,有時需從本證入手;有時本證為根源卻需治標,有時標證顯現卻需治本。治療方式有透過治標見效的,有透過治本見效的,有採取逆治法生效的,也有採取從治法生效的。」

所有針刺方法,必須區分陰陽屬性。陰陽之氣前後呼應,標本相互影響,需審慎判斷針刺的適宜與禁忌,才能正確施行逆從之法而不出錯。疾病的標本各有對應的治療方式,能分辨其差異即為掌握逆從之道。逆治法是針對標證施治,從治法是針對本證施治。

明白逆從之理,治療便能正確無誤;通曉標本之別,治療皆能精準有效。若不懂標本原則,便是盲目行事。陰陽、逆從、標本的原理,看似簡單卻涵蓋深廣,可藉由淺顯現象理解深層病因,觀察近處變化推知遠期影響。談論標本逆從之理,須力求簡明而不失本質。

治療與病勢相悖稱為「逆」,順應病勢則為「從」。以下為具體原則:

  1. 先患病後出現氣血逆亂,治其本;先氣血逆亂後引發疾病,治其本。
  2. 先受寒後生病,治其本;先生病後生寒,治其本。
  3. 先患病後腹瀉,治其本;先腹瀉後引發他病,治其本。此類情況須先調治根本,再處理其他症狀。
  4. 先發熱後生病,治其本;先發熱後腹脹,治其標。
  5. 先腹脹後心煩,治其本;先生病後腹脹,治其標。
  6. 大小便通暢時,以他病為本;大小便不通時,急治其標(因二便閉塞影響重大)。
  7. 先大小便不通後生他病,治其本(此時二便問題為根本原因,其他症狀暫緩處理)。

人體有主氣(根本之氣)與客氣(外來影響)。疾病發作時若邪氣盛實,應先治本後治標;正氣虛弱時,則先治標後治本。需仔細判斷病情輕重,靈活調整治法:輕症可標本兼治,重症則需集中治療單一關鍵。

關於疾病傳變規律,以心病為例:首先心區疼痛,一日後咳嗽,三日後肋肋脹痛,五日後出現便閉、身痛體重。若三日內未緩解則危險,冬季多於半夜病危,夏季多於正午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