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紹識》~ 卷第四 (16)
卷第四 (16)
1. 繆刺論篇第六十三(太素全存)
上絡左角,楊曰。左角陽也。
五絡俱竭,王氏解竭為閉結甚是。猶絕有阻絕之絕。
身脈皆動,吳曰。凡人之經脈所以行血氣。絡脈所以布精神。故絡脈竭而經脈無過。令人身脈皆動。而形無知也。
屍厥,仲景曰。曰屍蹷脈動而無氣。氣閉不通。故靜而死也。
後刺足中指,琦曰。當作大指次指陽明厲兌穴。
後刺手心主,太素無手心主三字。琦曰。心主二字衍。
吹其兩耳,說苑。扁鵲治虢太子屍蹷。子明吹耳。
先視其經脈,太素此上有必字。
此繆刺之數也,楊曰。數法之也。
白話文:
上絡扎左角,楊氏說:左角屬陽。
五條絡脈都阻塞了,王氏解釋「竭」為阻塞得很嚴重,這很正確。「絕」還有阻塞不通的含義。
全身脈搏都在跳動,吳氏說:人體的經脈負責運行血氣,絡脈負責佈散精神。所以絡脈阻塞而經脈沒有阻塞,就會導致人全身脈搏跳動,但身體卻沒有知覺。
屍厥(一種假死狀態),張仲景說:屍厥是指脈搏跳動但沒有呼吸,氣機閉塞不通,所以看似靜止卻已經死亡。
之後刺足中指,琦氏說:應該刺大拇指旁的陽明經厲兌穴。
之後刺手心主穴,但《太素》原文中沒有「手心主」三個字。琦氏說:「心主」兩個字是後人添加的。
吹他的兩耳,《說苑》記載:扁鵲治療虢太子屍厥,子明給他吹耳朵。
治療前先觀察他的經脈,《太素》原文在此處多一個「必」字。
這就是繆刺的次數方法,楊氏說:這是使用方法的次數。
2. 四時刺逆從論篇第六十四(太素佚)
厥陰有餘,此段言三陰三陽之有餘不足俱病痹。其脈滑病疝。其脈澀病積。而其理則高說為的當。但是故春氣在經脈以下。本是別章。不宜牽合而為說矣。
春刺絡脈,先兄曰。高雲。刺絡脈經脈肌肉筋骨。必由皮膚而入。故不言皮膚。但舉四時。故不言長夏也。琦曰。氣未至而奪之。氣已衰而泄之。皆為逆也。亦為虛虛者言之耳。
令人目不明,琦曰。診要經終論云。冬刺春分。痛不已。令人慾臥。不得瞑眠而有見。以腎病刺傷肝分血氣。脫泄陽不得入於陰。故目不瞑。魂不得歸於肝。故眠而有見。與此證異而理同也。
大痹,生氣通天論大僂大字同語例。
白話文:
如果厥陰部位的能量過剩,這段是在講述三陰三陽的能量不管是過剩或不足,都可能導致痹症。若脈象滑順,可能是疝氣;若脈象澀滯,可能是積聚病。高氏認為這種解讀非常恰當。然而,因此春季的氣息會出現在經脈之下,這應該是另外一章節的內容,不應混在一起解釋。
春季針刺治療時,主要針對絡脈。高氏提到,無論是針刺絡脈、經脈、肌肉還是筋骨,都必須從皮膚進入。所以這裡並未特別提及皮膚,只舉了四季的例子,因此也沒有提及長夏。
若在氣息尚未達到頂峯就進行針刺,或者在氣息已經衰退時還繼續針刺,這兩種情況都是逆反自然,也是在說虛弱的狀態。
這會使人視力模糊。正如《診要經終論》所云,冬季針刺治療至春分時,疼痛仍持續,讓人想睡卻無法安眠,並出現幻覺。這是因為腎臟有病,針刺時損傷了肝臟的血氣,導致陽氣流失,不能進入陰氣之中,所以眼睛無法閉合;魂魄無法回到肝臟,所以即使睡眠也會出現幻覺。這和上述的病症不同,但道理是一樣的。
對於大痹症,「大」和「生氣通天論」中的「大」字相同,是一個常見的用語範例。
3. 標本病傳論篇第六十五(太素佚)
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上文治反為逆者。即病宜治標而反治本。宜治本而反治標之謂。此乃言其病本重者。後有治逆。猶宜治其本病。其病本輕。倘被醫誤而加重者。逆治為本。宜救療之。仲景所謂知犯何逆。及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之類。皆可以相發焉。
病發而有餘,先兄曰。張云此以氣強弱而言標本也。如病發之氣有餘。則必侮及他藏氣。而因本以傳標。故必先治其本。病發之氣不足。則必受他藏他氣之侮。而因標以傳本。故必先治其標。
諸病以次,五十三難曰。經言七傳者死。間藏者生。何謂也。然七傳者。傳其所勝也。間藏者。傳其子者也。呂廣注曰。七當作次字之誤。蓋難經本據本篇而立言者也。
白話文:
在這段文字中,主要講述了在治療疾病時應如何區分和處理"本"與"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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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疾病是先發生,然後纔出現逆亂的症狀,我們應該針對疾病的根源進行治療。這是在講,原本病情應該對標症狀進行治療,但反而去處理病根;或者應該對病根進行治療,卻去處理標症狀。這都是在說,當疾病本身就很嚴重時,後續即使出現了逆亂的症狀,還是要以治療病根為主。如果原本病情較輕,因為醫生的誤診導致病情加重,這種情況下,應以逆亂的症狀為本,進行救治。例如,仲景所說的,知道犯了什麼錯誤,以及原本應該發汗,卻進行了下法,這都屬於逆亂的情況,都可以相互啟發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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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疾病爆發且體內氣血旺盛,根據張氏的解釋,這裡的"本"和"標"是根據氣力的強弱來區分的。如果疾病爆發時,體內的氣力過剩,那麼這種過剩的氣力可能會影響到其他臟器的功能,因此需要先處理病根。相反,如果疾病爆發時,體內的氣力不足,那麼這種氣力的缺乏可能會讓其他臟器受到影響,因此需要先處理標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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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疾病的傳播順序,根據《難經》第五十三難的記載,經書中提到,如果疾病在七個臟器之間傳播,患者會死亡;但如果疾病只在一個臟器和其子臟器之間傳播,患者就能存活。呂廣的註解認為,這裡的"七"可能是誤寫,應該是"次",也就是說,疾病在各臟器之間的傳播順序。這部分的內容,實際上是根據本篇的理論來進行闡述的。
4. 著至教論篇第七十五(太素佚)
明而未能彰,先兄曰。按彰下文以彰經術之義。
疑於二皇,先兄曰。疑擬古同用。漢書公孫弘傳。管仲相齊有三歸。侈擬於君。注擬疑也。言相似也。又王嘉傳贊。董賢之愛。疑於親戚。師古曰。疑讀曰擬。擬比也。
而道上知天文,琦曰。而字誤。
且以知天下,琦曰。有誤。
腎且絕,朱永年曰。腎且絕三字。當節斷。
白話文:
[對於道理理解透徹但無法清楚表達,前人指出,「彰」字在後文中是用來強調彰顯學問的意義。
對於二皇有所懷疑,前人指出。「疑」和「擬」在古文中有相同用法。如《漢書》中的公孫弘傳記載,管仲擔任齊國宰相時有「三歸」,生活奢侈程度與國君相比。註解說「擬」即「疑」,指的是類似、相似的意思。又如《王嘉傳》中的讚語,提到董賢受到的寵愛,可以與親戚相比。師古解釋,「疑」在此應讀作「擬」,意指比較、相比。
然而對於道的理解達到能知曉天文的地步,琦認為,「而」字在這裡是誤用。
並且用以瞭解天下事,琦認為,這句有誤。
「腎且絕」,朱永年認為,「腎且絕」三字應該獨立成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