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馤塘醫話》~ 正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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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0)

1. 補編·卷上

六經既敘,仍得而匯言之。先言表裡之義,三陽固為表,而太陽非表之表乎?少陽非表中之半表裡乎?三陰固為里,而太陰非里之表乎?少陰非里之半表裡乎?厥陰非里中之裡乎?再言經與臟腑之表裡。太陽經與膀胱也,陽明經與胃府也,少陽經與膽府也,非表中之表裡乎?太陰經與脾臟也,少陰經與腎臟也,厥陰經與肝臟也,非里中之表裡乎?表裡之義得,而汗下之法可明矣。在表俱可汗,是陰症可汗也。

在裡俱可下,是陽經可下也。請再言其升降之義,人之身胸膈居上,心居中之上,腹居中之下,少腹更在下。邪在上,則越之可也。邪在上之中,則瀉之可也。邪在中之下,則下之可也。邪在下,泄之可也。越者升而散之也,瀉者徐而滋之也,下者攻而除之也,泄者就勢而推致之也。

故除發汗解肌治表之外,又有瀉心諸方,以瀉中上之邪;有承氣諸方,以下中下之邪;有抵當等湯,以泄少腹在下之邪;外有和解一方,以治半表裡之邪。皆審邪之所在,順邪之性而治之也,俱不外升降之義也。請再言寒熱虛實之辨,正實則邪必虛,正虛則邪必實,其常也。

正虛而邪亦虛,正實而邪亦實,其變也。治其邪實,而必不妨於正,治其正虛,而必無助乎邪,方為善治也。熱則脈證俱熱,寒則脈證俱寒,其真也。熱而脈證似寒,寒而脈證似熱,其假也。治其熱而必兼顧其陽,治其寒而必兼顧其陰,方為妙法也。其間有寒熱錯雜之邪為患者,則又有寒熱錯雜之治,而救陰救陽之理,愈可明矣。

陰盛而陽衰,必馴至有陰而無陽,此扶陽抑陰,應圖之於早也。陽盛而陰衰,必漸成亢陽而亡陰,此濟陰和陽,應識之於預也。陽無而陰不獨存,陰亡而陽不狐立,相維則生,相離則死,此又陰陽不可偏勝之大綱也。明乎此,則《傷寒論》六經之理已盡,而凡病俱可引伸觸類,其理無盡矣,此余之所以再為伸言也乎。

古昔聖賢,治一病必有一主方,千變萬化,不脫根本。

在氣分者,但行其氣,不必病輕藥重,攻動其血。在血分者,則必兼平氣治,所謂氣行則血隨之是也。

大凡體質素虛,驅邪及半,必兼護養元氣,(參草之類是也。)仍佐清邪。

暑病首用辛涼,繼用甘寒,再用酸泄酸斂,不必用下,可稱要言不煩矣。而時下不外發散消導,加入香薷一味,或六一散一服。考本草香薷辛溫發汗,能泄宿水。夏熱氣閉無汗,渴飲停水,香薷必佐杏仁,以杏仁苦降泄氣。長夏濕令,暑必兼濕,暑傷氣分,濕亦傷氣,汗則耗氣傷陽,胃津大受劫爍,變病由此甚多,發泄司令,里真自虛,所以夏月用香薷者宜慎。春令發痧,從風溫濕,夏季從暑風,暑必兼熱,秋令從熱爍燥氣,冬月從風寒(此是秘訣。

白話文:

在整理了六經理論後,我們可以進一步總結。首先來談談「表裡」的概念。三陽經屬於表,而太陽經不是最外層的表嗎?少陽經不是處於表裡之間嗎?同樣地,三陰經屬於裡,而太陰經不是裡的表層嗎?少陰經不是裡的表裡之間嗎?厥陰經不是最深層的裡嗎?

接著討論經絡與臟腑的表裡關係。太陽經與膀胱互為表裡,陽明經與胃互為表裡,少陽經與膽互為表裡,這不是表層中的表裡關係嗎?太陰經與脾互為表裡,少陰經與腎互為表裡,厥陰經與肝互為表裡,這不是裡層中的表裡關係嗎?理解了表裡的意義,我們就能更好地掌握發汗和瀉下的治療方法。

在表層的病狀都可用發汗的方式來治療,這包括了陰性的症狀。在裡層的病狀都可用瀉下的方式來治療,這包括了陽性的經絡。再來說說身體的升降原理。人的身體中,胸部位於上方,心臟位於中上部,腹部位於中下部,小腹更在下方。病邪在上方,可以透過發散的方式來排除。病邪在中上部,可以用瀉下的方式來處理。病邪在中下部,可以使用攻下的方式來處理。病邪在下方,可以透過排泄的方式來處理。發散是指提升並分散病邪,瀉下是指緩慢而滋潤地去除病邪,攻下是指攻擊並清除病邪,排泄是指順勢推動病邪排出。

因此,除了發汗和調節表層的治療方式外,還有瀉心等多種方劑,用來排除中上部的病邪;有承氣等多種方劑,用來排除中下部的病邪;有抵當湯等方劑,用來排除小腹下方的病邪;還有和解方,用來治療半表半裡的病邪。這些都是根據病邪的位置,順應病邪的特性來進行治療,全都涵蓋在升降的原則中。

再來說說寒熱、虛實的辨別。正常的狀況下,正氣充足,病邪就會顯得虛弱;正氣不足,病邪就會顯得強烈。然而,也有正氣和病邪同時虛弱或強烈的情況,這是病態的變化。治療時,如果能夠在消除病邪的同時不影響正氣,或者在滋養正氣的同時不會助長病邪,那就是良好的治療方式。如果是熱症,脈象和症狀都會表現為熱;如果是寒症,脈象和症狀都會表現為寒。然而,也可能出現熱症卻表現為寒象,或者寒症卻表現為熱象的情況,這是偽象。治療時,必須在消除熱症的同時顧及陽氣,在消除寒症的同時顧及陰氣,這纔是高明的治療方式。對於寒熱交錯的病邪,就需要使用寒熱交錯的治療方式,這樣才能更好地救護陰陽,讓道理更加清晰。

如果陰氣過剩而陽氣衰弱,最終會導致只有陰氣而沒有陽氣,因此應該提前扶持陽氣,抑制陰氣。如果陽氣過剩而陰氣衰弱,最終會導致過度亢奮的陽氣而失去陰氣,因此應該預先調和陰陽。陽氣消失,陰氣就不能單獨存在;陰氣消失,陽氣也不能孤立存在。陰陽相互維持才能生存,一旦分離就會死亡。這就是陰陽不能偏勝的大原則。明白了這些,就可以理解《傷寒論》中六經的道理,對於各種疾病都能夠引申類比,道理是無窮無盡的。這就是我再次深入說明的原因。

古代的聖賢在治療一種疾病時,一定會有一個主要的方劑,無論如何變化,都不會脫離根本。如果病邪在氣分,只需要調理氣,不需要藥物太重,以免擾亂血液。如果病邪在血分,則必須同時調理氣和血,因為氣行則血隨之。

一般來說,體質素來虛弱的人,在驅除病邪到一半時,必須同時滋養元氣(例如使用人參、黃耆等)。在驅除病邪的同時,還需要輔助清邪。

對於暑病,首先使用辛涼的藥物,然後使用甘寒的藥物,再使用酸泄酸斂的藥物,通常不需要使用瀉下的方式,這種方法簡單明瞭。然而,現在的治療方式大多隻使用發散或消導的方式,有時會加入香薷一味,或者服用六一散。根據本草記載,香薷性辛溫,可以發汗,排除宿水。夏天炎熱,氣閉無汗,口渴喝水,香薷必須搭配杏仁,因為杏仁性苦降,可以幫助氣的下降。長夏季節,濕氣盛行,暑氣必定伴隨著濕氣,暑氣傷害氣分,濕氣也會傷害氣分,出汗會消耗氣和陽氣,胃津也會受到損傷,許多疾病由此產生。在夏天使用香薷時需要特別小心。春天的痧病,可能由風、溫、濕等因素引起,夏天的痧病可能由暑風引起,暑氣必定伴隨著熱氣,秋天的痧病可能由熱氣和燥氣引起,冬天的痧病可能由風寒引起。痧病本質上是由六氣客邪引起的,風、寒、暑、濕等必定會轉化為火。痧病一旦爆發,人們通常認為病邪已經穿透,但是事實上,病邪的升騰必然會有下降,勝利必然會有反擊。常常有痧病在外爆發,身體仍然發熱,導致喉嚨嘶啞、牙齦腐爛、呼吸急促、腹部脹大、下痢、食慾不振、煩躁、昏迷等症狀,最終導致死亡。這些都是因為裡層的病狀未能得到妥善處理而產生的變化。必須區分三焦受邪的程度,以及是否伴有其他疾病,需要仔細判斷。

對於上焦的病狀,使用的藥物應具有辛涼的性質;對於中焦的病狀,使用的藥物應具有苦辛寒的性質;對於下焦的病狀,使用的藥物應具有酸寒的性質。對於上焦的病狀,藥物的氣味應較輕,因為肺主氣,皮毛屬於肺的合,外邪應使用辛味的藥物來克服,如果病情嚴重,可以使用苦味的藥物。如果病人沒有煩渴,病情持續時間長且病邪鬱積不清,可以使用淡滲的藥物來排除氣分。對於中焦的病狀,藥物應具有苦寒的性質,因為痧火在中焦,屬於陽明燥化的範疇,氣血旺盛,適合使用苦寒的藥物。如果病程長,胃津消逝,苦味的藥物會助長燥氣,消耗津液,可以使用甘寒的藥物。對於下焦的病狀,藥物應以鹹苦為主,如果熱毒下注形成痢疾,不必使用鹹味的藥物來軟化堅硬,只需使用苦味的藥物,以堅固陰分,燥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