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醫彙講》~ 卷九 (1)
卷九 (1)
1. 卷九
2. 徐叶壎
3. 四大家辯
李士材《讀四大家論》一篇,本自王節齋大意,謂三子補仲景之未備,而與仲景並峙也。然仲景醫中神聖,德備四時,三子則伯夷、伊尹、柳下惠而已。試觀《玉函金匱方》中,黃芩、白虎,已開河間之先也;建中、理中,已開東垣之先也;復脈、黃連阿膠,已開丹溪之先也。然則謂三於得仲景之一德,而引伸條暢之,則可謂三子補仲景之未備則未確也。
白話文:
李士材寫了一篇《讀四大家論》,其內容基本上沿襲了王節齋的觀點,認為這三位醫家補充了張仲景在醫學上的不足,因此能和張仲景並列。然而,張仲景在醫學界的地位如同神聖,其醫德涵蓋四季,這三位醫家則更像是伯夷、伊尹、柳下惠這樣的人物。如果仔細研究《玉函金匱方》中的內容,可以看到黃芩、白虎的應用,這已經預示了河間學派的風格;建中、理中的方劑,已經為東垣學派鋪路;復脈、黃連阿膠的使用,也已開創了丹溪學派的先河。所以說,如果認為這三位醫家只得到張仲景的一項醫德,然後加以延伸和發展,這種說法是可以接受的。但若說他們補足了張仲景的不足,這種說法就有些不確定了。
4. 論《醫宗必讀》
明季李士材先生,我城人也,所著《醫宗必讀》一書,固已膾炙人口矣,然余竊有議焉。夫必讀者,軒岐之書也,越人、仲景之書也,下此而《脈經》、《千金》、《外臺》,以及近代諸名家書,雖不能盡讀,或取其十之六七,或取其十之三四,不可不讀矣。苟守張長沙博聞強識之訓,以探本窮源,則是書又為淺醫畫限之書矣,改其名曰不必讀,其庶幾乎?
白話文:
明朝末年的李士材先生,是我的同鄉,他所撰寫的《醫宗必讀》這本書,早已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然而,我心中有些不同的看法。所謂"必讀"的書,應該是像黃帝、岐伯的醫學著作,或是扁鵲、張仲景的醫書,再往下就是《脈經》、《千金要方》、《外臺祕要》等,以及近代眾多名家的醫學著作。即使不能全部閱讀,至少也要讀其中的六七成或三四成,這是不能避免的。如果遵循張仲景廣泛學習和強記的教導,深入探究醫學的本質和源頭,那麼,《醫宗必讀》就可能成為限制淺薄醫學研究者的書了。如果把書名改成"不必讀",或許更恰當吧?
5. 論讀景岳書不可專得其溫補之益
竊觀富貴之家,投寒涼則忌,進溫補則合,醫之喜用溫補者,遂有景岳派之名。殊不思《景岳》亦溫涼補瀉並收之書也,觀其論症,先述古而補以已見,分劑,先古方而補以新方,作者以《全書》名之,讀者以《全書》貫之,舍其短而錄其長,則上而溯諸河間、易水、金華諸家,無不合也,更上而溯諸南陽醫聖,亦無不合也,而得景岳之益者,豈特在左歸、右歸而已哉。
白話文:
我私下觀察到,富裕家庭的人們,對於使用寒涼藥物多有顧忌,但若用溫補藥物,他們則能接受,因此喜歡使用溫補療法的醫生,就有了所謂的「景嶽派」之稱。然而,他們卻忽略了《景嶽》這本書實際上是集溫熱、寒涼、補益、瀉下等各種療法於一身的。看其病症討論,都是先引用古人的觀點,再加入自己的見解;在藥方的編排上,也是先列舉古方,再添加新的方子。作者將此書命名為《全書》,讀者應以全面的角度來理解它,擷取其優點,避開其不足。進一步追溯,如河間、易水、金華等地的醫學大家,其理論與《景嶽》無一不相契合。再進一步追溯至南陽醫聖張仲景,其理論也與《景嶽》相合。因此,從《景嶽》中獲益的,絕不僅僅侷限在左歸丸和右歸丸的使用上。
6. 王繩休
7. 攷正古方權量說
古方自《靈》、《素》至《十金》、《外臺》,所集漢、晉、宋、齊諸名方,凡云一兩者,以今之七分六釐准之。凡云一升者,以今之六勺七抄准之。謹考定如左。
凡古方權量,皆趙於律,黃帝律尺九寸,夏尺則加一寸而為十寸,今木工之曲尺是也。
唐孫真人《千金方》論述針穴分寸云:「其尺用夏家古尺,司馬法六尺為步,今江、淮、吳、越所用八寸小尺是也。」據此知即今曲尺無疑,知此尺即黃帝律尺寸者,以藥升之龠積與尺度考得之,詳見《律學淨聞》。
以曲尺之寸度作方徑一寸六分,上下相等,深七分八釐強,共積二千分,即古藥升之容積。
《千金》論「藥升方作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當作上下徑一寸六分,深八分弱。按《管子》云:「釜鏂不得為侈弇」,且計其容積,僅五百廿二分,不應如此之小,故知傳寫之誤也。升口自乘得二百五十六分,以深七分八釐強乘之,得二千分為容積,云深八分者,舉成數言之也。
藥升一升,容黃鐘兩龠之實。以秠黍二百四十粒為一兩,但秠黍之重,今無可考。依《千金》論蜜一斤,得藥升七合,及《靈臺儀象志》,水與蜜同積異重之比例,若二十與廿九,而次第以准測之,古一兩,今七分六釐也。
古律龠容一千二百八十秠黍,《千金》論「一撮者,四刀圭也(六十四黍為圭,半之為一刀圭)。十撮為一勺,(勺即龠也),兩勺為一合」(「合」為「升」字之誤,一升共二千五百六十黍也)。李時珍沿兩勺為一合之誤,更增十合為一升,則誤以傳誤矣,幸《千金》及《外臺》原文,俱無此五字可證。
秠黍一稃二米,用以量龠,取基圓滑而齊(見《考工記》輪人條下注疏中)。自劉歆變亂古法,置秠用秬,前明鄭世於特覓秬黍,權以今平,每龠一千二百粒,重三錢,未足為訓也(鄭世子《樂書》穿鑿附會,其云黍權黍量盡屬臆斷,張介賓採入《類經圖翼》,殊誤後人也)。
知二百四十黍為一兩者,《千金》云:「十黍為一銖(《圖翼》謂十黍當作百黍者,非也)。六銖為一分,四分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此則神農之秤也。」
考正古權之法,先作藥升滿曲尺二千分,中容井水,秤重一兩二錢,而推得其同積異重之比例,假如水與蜜各貯一盞中,容積相等,而水輕蜜重,水若二十兩,則蜜必二十九兩,以此推算,一藥升之水重一兩二錢者,則一藥升之蜜必一兩七錢四分明矣。
以三率明之:
水二十,蜜二十九,水一兩二錢,相乘得數三十四兩八錢,以第一率之二十為法除之,得第四次一兩七錢四分。蜜一兩七錢四分。
既得蜜一藥升之重,以三率重測之,如法乘除,得蜜七合之重。
藥升一升,蜜今重一兩七錢四分,藥升七合,蜜今重一兩二錢一分八釐。
白話文:
古代醫書,從《靈樞》、《素問》到《千金方》、《外台秘要》所記載的漢、晉、宋、齊等朝代的著名藥方,凡是提到「一兩」的,都相當於現在的七分六釐;凡是提到「一升」的,都相當於現在的六勺七抄。我仔細考證後,結果如下:
古代藥方的度量衡,都是根據律曆制度制定的。黃帝時期的尺是九寸,夏朝的尺則增加一寸變成十寸,現在木工用的曲尺就是這種尺。
唐朝孫思邈在《千金方》中論述針灸穴位的分寸時說:「所用的尺是夏朝的古尺,根據司馬法的規定,六尺為一步,現在江、淮、吳、越一帶使用的八寸小尺就是這種尺。」由此可知,這就是現在的曲尺無疑。之所以說這種尺就是黃帝時期的律尺,是因為通過藥升的容量與尺度的關係考證得知的,詳細內容可見《律學淨聞》。
用曲尺的寸為單位,做出一個方形的容器,邊長一寸六分,上下相等,深七分八釐多一點,總容量是二千分,這就是古代藥升的容積。
《千金方》中說:「藥升的形狀是上口直徑一寸,下口直徑六分,深八分。」應該改為上下口直徑都是一寸六分,深八分弱一點。根據《管子》的說法:「鍋子等器皿的口不能過大或過小」,而且計算其容量,僅有五百二十二分,不應該這麼小,所以可知這是抄寫時的錯誤。升口的面積是二寸五分六釐的平方,再乘以深七分八釐多一點,得到二千分的容積。說深八分,是為了說整數。
藥升一升的容量,可以裝下黃鐘兩龠的實際容量。用秠黍二百四十粒為一兩,但秠黍的重量,現在已經無法考證。根據《千金方》說蜜一斤可以裝滿藥升七合,以及《靈台儀象志》中水和蜜在相同體積下重量不同的比例,如果水與蜜的重量比例是二十比二十九,那麼可以推算出,古代的一兩,相當於現在的七分六釐。
古代律制,一龠可以裝一千二百八十粒秠黍。《千金方》說:「一撮是四刀圭(六十四粒黍為一圭,一半為一刀圭)。十撮為一勺(勺就是龠),兩勺為一合」(這裡的「合」字應該是「升」字之誤,一升總共是二千五百六十粒黍)。李時珍沿用了兩勺為一合的錯誤,更增加十合為一升,這是以訛傳訛了。幸好《千金方》和《外台秘要》的原文,都沒有這五個字,可以證明這個錯誤。
秠黍一稃二米,用來量龠,取其形狀圓滑且大小一致(見《考工記》輪人條下的注疏)。自從劉歆擾亂古代的制度,用秬黍代替秠黍,前明鄭世子特地尋找秬黍,用現在的秤來稱量,每龠有一千二百粒,重三錢,這不足以為憑據(鄭世子的《樂書》穿鑿附會,他所說的黍的重量和容量都是臆測,張介賓把它收入《類經圖翼》,實在是誤導後人)。
之所以知道二百四十粒黍為一兩,是因為《千金方》說:「十黍為一銖(《圖翼》說十黍應該是百黍,這是錯誤的)。六銖為一分,四分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這就是神農時代的秤。」
考證古代重量的方法,首先製作一個容量為曲尺二千分的藥升,裝滿井水,稱重是一兩二錢。由此推算出同體積不同物質的重量比例。假如水和蜜各裝在一個杯子裡,體積相等,但水輕而蜜重,如果水的重量是二十兩,蜜的重量一定是二十九兩。由此推算,如果一藥升的水重一兩二錢,那麼一藥升的蜜一定是一兩七錢四分。
用三率法來說明:
水是二十,蜜是二十九,水一兩二錢,它們的乘積是三十四兩八錢,用第一率的二十來除,得到第四次的結果是一兩七錢四分。所以蜜的重量是一兩七錢四分。
已經得到蜜一藥升的重量,再用三率法重新計算,得到蜜七合的重量。
藥升一升,現在的蜜重一兩七錢四分,藥升七合,現在的蜜重一兩二錢一分八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