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大烈

《吳醫彙講》~ 卷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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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1)

1. 四大家辯

李士材《讀四大家論》一篇,本自王節齋大意,謂三子補仲景之未備,而與仲景並峙也。然仲景醫中神聖,德備四時,三子則伯夷、伊尹、柳下惠而已。試觀《玉函金匱方》中,黃芩、白虎,已開河間之先也;建中、理中,已開東垣之先也;復脈、黃連阿膠,已開丹溪之先也。然則謂三於得仲景之一德,而引伸條暢之,則可謂三子補仲景之未備則未確也。

白話文:

李士材在《讀四大家論》一文中,引用了王節齋的說法,認為三位名醫 (朱丹溪、張子和、李東垣) 補充了仲景 (張仲景) 未能闡述的內容,因此與仲景齊名。

然而,仲景在醫學上猶如聖人,他的醫術涵蓋四季變化。而三位名醫則像是伯夷、伊尹、柳下惠這樣的高尚君子。

如果仔細研讀仲景的《玉函金匱方》,可以發現「黃芩湯」、「白虎湯」等方劑已經奠定了後世河間派 (朱丹溪) 的理論基礎;「建中湯」、「理中湯」等方劑已經奠定了後世東垣派 (李東垣) 的理論基礎;「復脈湯」、「黃連阿膠湯」等方劑已經奠定了後世丹溪派 (朱丹溪) 的理論基礎。

因此,說三位名醫繼承了仲景的一種醫術,並加以發揚光大,固然有道理。但若說他們補充了仲景未盡其備的內容,則顯然不準確。

2. 論《醫宗必讀》

明季李士材先生,我城人也,所著《醫宗必讀》一書,固已膾炙人口矣,然余竊有議焉。夫必讀者,軒岐之書也,越人、仲景之書也,下此而《脈經》、《千金》、《外臺》,以及近代諸名家書,雖不能盡讀,或取其十之六七,或取其十之三四,不可不讀矣。苟守張長沙博聞強識之訓,以探本窮源,則是書又為淺醫畫限之書矣,改其名曰不必讀,其庶幾乎?

白話文:

明朝末年的李士材先生,是我的同鄉。他所寫的《醫宗必讀》一書,已經受到廣泛的推崇。不過,我私下有一些看法。所說的「必讀之書」,應該是指《黃帝內經》、《難經》、《傷寒論》等經典著作。如果除了這些之外,《脈經》、《千金方》、《外臺祕要》等書,以及近現代名家的著作,雖然不能全部讀完,但至少也要讀個六七成,或者三四成。如果只是死守清代名醫張志聰「博聞強識」的教訓,只鑽研基礎理論,那麼這本書就成了給醫術淺薄的人設限的書了。不如將書名改成「不必讀」,豈不更好嗎?

3. 論讀景岳書不可專得其溫補之益

竊觀富貴之家,投寒涼則忌,進溫補則合,醫之喜用溫補者,遂有景岳派之名。殊不思《景岳》亦溫涼補瀉並收之書也,觀其論症,先述古而補以已見,分劑,先古方而補以新方,作者以《全書》名之,讀者以《全書》貫之,舍其短而錄其長,則上而溯諸河間、易水、金華諸家,無不合也,更上而溯諸南陽醫聖,亦無不合也,而得景岳之益者,豈特在左歸、右歸而已哉。

白話文:

我發現富貴人家,畏懼寒冷而好溫補。而醫者也樂於使用溫補療法,於是有了所謂的「景嶽派」。但是,景嶽的著作《景嶽全書》並非單純崇尚溫補,而是主張溫涼補瀉並用。他論述疾病時,會先引述古籍,再補充自己的見解;開立藥方時,也會先用古方,再補充新的方子。作者將此書命名為《全書》,讀者也以「全書」稱呼它。人們只取其精華而捨棄其糟粕,那麼追溯到河間、易水、金華等醫家,也都能對應得上。再往上前推到南陽的醫聖張仲景,也都能對應得上。所以,從景嶽的學說中獲益的,豈止是左歸丸、右歸丸而已。

4. 攷正古方權量說

古方自《靈》、《素》至《十金》、《外臺》,所集漢、晉、宋、齊諸名方,凡云一兩者,以今之七分六釐准之。凡云一升者,以今之六勺七抄准之。謹考定如左。

凡古方權量,皆趙於律,黃帝律尺九寸,夏尺則加一寸而為十寸,今木工之曲尺是也。

白話文:

從《黃帝內經》、《難經》到《十種金匱方論》、《外臺祕要》等古方,收集了漢、晉、宋、齊等朝代的名醫方劑,其中「一兩」是指現在的七分六釐,而「一升」是指現在的六勺七抄。特此考證並確定如下。

唐孫真人《千金方》論述針穴分寸云:「其尺用夏家古尺,司馬法六尺為步,今江、淮、吳、越所用八寸小尺是也。」據此知即今曲尺無疑,知此尺即黃帝律尺寸者,以藥升之龠積與尺度考得之,詳見《律學淨聞》。

以曲尺之寸度作方徑一寸六分,上下相等,深七分八釐強,共積二千分,即古藥升之容積。

白話文:

唐代孫思邈的《千金方》中關於針灸穴位分寸的論述提到:「所使用的尺是夏朝傳承下來的古尺,司馬氏制定了六尺為一步的標準,如今江淮、吳越等地所使用的八寸小尺就是這種古尺。」根據這段記載,可以推測現今所用的曲尺就是古尺。瞭解這種尺子就是黃帝時期確定的律尺寸,可以通過藥升中龠的容量積累與尺度的考證來證實。詳情請參閱《律學淨聞》。

《千金》論「藥升方作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當作上下徑一寸六分,深八分弱。按《管子》云:「釜鏂不得為侈弇」,且計其容積,僅五百廿二分,不應如此之小,故知傳寫之誤也。升口自乘得二百五十六分,以深七分八釐強乘之,得二千分為容積,云深八分者,舉成數言之也。

白話文:

《千金要方》中記載「藥升方作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

實際上應該是上下徑一寸六分,深度八分弱。

根據《管子》的說法,「釜鏂不得為侈弇」,也就是說升的口徑和底部不能相差太大。而且計算其容積,只有五百二十二分,不應該如此之小,所以可以推測是傳抄時出現了錯誤。

升的口徑平方是二百五十六分,深度七分八釐強乘以口徑平方,得到二千分,也就是它的容積。文中記載的深度八分是取整數說法。

藥升一升,容黃鐘兩龠之實。以秠黍二百四十粒為一兩,但秠黍之重,今無可考。依《千金》論蜜一斤,得藥升七合,及《靈臺儀象志》,水與蜜同積異重之比例,若二十與廿九,而次第以准測之,古一兩,今七分六釐也。

白話文:

藥物的體積約為 1 升,可容納 2 湯匙的黃鐘水。每兩用 240 粒蜀黍,但現在蜀黍的重量無法考證。根據《千金方》的記載,1 斤蜂蜜可以得到 7 合藥物,以及《靈臺儀象志》中,水與蜂蜜的體積相同但重量不同的比例約為 20 比 29。依此比例推算,古代的一兩約等於現在的 7 分 6 釐。

古律龠容一千二百八十秠黍,《千金》論「一撮者,四刀圭也(六十四黍為圭,半之為一刀圭)。十撮為一勺,(勺即龠也),兩勺為一合」(「合」為「升」字之誤,一升共二千五百六十黍也)。李時珍沿兩勺為一合之誤,更增十合為一升,則誤以傳誤矣,幸《千金》及《外臺》原文,俱無此五字可證。

白話文:

古代醫學著作中,有一個單位叫做「律龠」,其容量等同於一千二百八十顆黍粒。在《千金方》這本書中有提到,「一撮」是指四個「刀圭」的量(一刀圭相當於六十四顆黍粒,而半刀圭即為一個「刀圭」)。十撮黍粒合起來就是一勺,這裏的勺與龠是同一個概念。兩勺黍粒合在一起就稱為「一合」,實際上應該稱為「升」,而一升黍粒的總數是二千五百六十顆。

李時珍在整理醫學知識時,沿用了「兩勺為一合」的錯誤概念,並且進一步錯誤地認為十合黍粒等同於「一升」,這是一個傳承錯誤的結果。值得欣慰的是,《千金方》和《外臺祕要》這兩本古代醫學典籍中,並未出現「十合為一升」這樣的記載,這可以作為我們校正錯誤的依據。

秠黍一稃二米,用以量龠,取基圓滑而齊(見《考工記》輪人條下注疏中)。自劉歆變亂古法,置秠用秬,前明鄭世於特覓秬黍,權以今平,每龠一千二百粒,重三錢,未足為訓也(鄭世子《樂書》穿鑿附會,其云黍權黍量盡屬臆斷,張介賓採入《類經圖翼》,殊誤後人也)。

白話文:

通常來說,一穗黏黍會有兩顆米粒,用這種黍米來定量體積,取其顆粒圓滑飽滿且大小均勻(見《考工記》中關於輪人的注釋)。自從劉歆改變了古法,用黏黍代替普通黍米(秬)後,明朝鄭世於特別尋找普通黍米,權衡後用現在的秤制定標準,每龠(古代標準體積單位)1200粒,重3錢。但是這種做法並不可靠(鄭世於的《樂書》牽強附會,他所說的黍米權衡和黍米量具純屬臆測,張介賓將其採納進《類經圖翼》中,誤導了後人)。

知二百四十黍為一兩者,《千金》云:「十黍為一銖(《圖翼》謂十黍當作百黍者,非也)。六銖為一分,四分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此則神農之秤也。」

白話文:

古代人認為240顆黍子等於一兩。《千金方》記載:「十顆黍子等於一銖(《圖翼》認為十黍應改為百黍,這是錯誤的)。六銖等於一分,四分等於一兩,十六兩等於一斤。這就是神農氏使用的秤制。」

考正古權之法,先作藥升滿曲尺二千分,中容井水,秤重一兩二錢,而推得其同積異重之比例,假如水與蜜各貯一盞中,容積相等,而水輕蜜重,水若二十兩,則蜜必二十九兩,以此推算,一藥升之水重一兩二錢者,則一藥升之蜜必一兩七錢四分明矣。

以三率明之:

白話文:

檢驗古代權衡法的方法:

首先,製作一個藥升器,容量是二千分之一立方尺。然後倒入井水,稱出重量是一兩二錢。這樣就可以推算出相同體積不同重量的比例。

例如,如果將水和蜂蜜分別倒入兩個容量相等的容器中,水會比蜂蜜輕。如果水有二十兩,那麼蜂蜜一定有二十九兩。

根據這個比例推算,如果一藥升水的重量是一兩二錢,那麼一藥升蜂蜜的重量一定是 一兩七錢四分。

水二十,蜜二十九,水一兩二錢,相乘得數三十四兩八錢,以第一率之二十為法除之,得第四次一兩七錢四分。蜜一兩七錢四分。

白話文:

水20,蜂蜜29,水1兩2錢,相乘得34兩8錢,用第一個數字20相除,得第4次為1兩7錢4分。蜂蜜1兩7錢4分。

既得蜜一藥升之重,以三率重測之,如法乘除,得蜜七合之重。

藥升一升,蜜今重一兩七錢四分,藥升七合,蜜今重一兩二錢一分八釐。

夫此七合之蜜,今重一兩二錢一分八釐者,即古蜜十六兩之數也,依上法重測之,得古一兩,今若干之數。

古十六兩,今重一兩二錢一分八釐;古一兩,今重七分六釐強。

以古方參之:

白話文:

我們知道一升藥材的重量相當於一兩七錢四分的蜂蜜,現在要算出七合藥材的蜂蜜重量。按照比例計算,七合藥材的蜂蜜重量應該是一兩二錢一分八釐。

這七合蜂蜜的重量,其實就等於古代十六兩蜂蜜的重量。我們可以用相同的方法,換算出古代一兩蜂蜜在現在的重量。

古代十六兩蜂蜜,現在重量是一兩二錢一分八釐;那麼古代一兩蜂蜜,現在重量就是七分六釐多一點。

根據這些換算結果,我們可以將古代藥方裡的份量調整到現代的標準。

麻黃,麻黃三兩(准今二錢三分),分三服,中病即止(每服止七分六釐)。

白話文:

麻黃,用三兩麻黃(相當於現在的二錢三分),分三次服用,症狀減輕即可停止服藥(每次服七分六釐)。

小柴胡湯,柴胡八兩(准今六錢),分三服。(每服止二錢)。

白話文:

小柴胡湯:

柴胡:八兩(相當於現在的六錢),分成三份服(每份服用兩錢)。

承氣湯,大黃四兩(准今三錢),分再服,中病即止(每服止一錢半)。

白話文:

承氣湯,大黃四兩(相當於現在的三錢),分成兩次服用。病情稍微好轉後就停止服用(每次只需要服用一錢半)。

白虎湯,石膏一斤(准今一兩二錢)。分三服(每服止四錢)。

藥升之容積二千分,以今倉斛之積寸推之,古一升,今六勺七抄也。

白話文:

白虎湯,石膏一兩二錢。分成三份服用(每份四錢)。

立方算法,滿千分為一寸,曾以倉斛計之,合曲尺之寸度,積一千四百九十七寸為今五斗,則知曲尺二寸,為六勺七抄。

以古方參之:

白話文:

計算體積的方法,每滿一千個單位稱為一寸。過去用倉斛來計算,相當於曲尺的一寸。那麼,積一千四百九十七個單位,就是現在的五斗。由此可知,曲尺的二寸,就是六勺七抄。

半夏秫米湯,半夏五合(准今三勺三抄半),秫米一升(准今六勺七抄),甘瀾水五升(准今三合三勺),煎取升半(准今一合),分三次,每服飲一小杯(杯如杯飲,約可手掬,今比此尤小,故曰小杯)。

白話文:

半夏秫米湯

  • 半夏:5 合(約 3 勺 3 抄半)
  • 秫米:1 升(約 6 勺 7 抄)
  • 甘瀾水:5 升(約 3 合 3 勺)

將上述材料放入鍋中煎煮,取 1 升半(約 1 合)的湯汁。將湯汁分三次服用,每次喝一小杯(小杯的容量約為一手能掬取的量,比現代的杯子還小)。

四逆散,每服方寸匕(准今一錢),其泄利下重者,加薤白一升煎服(末藥少而一升之薤,其少亦可知)。

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依曲尺之寸度為之。錢匕者,以五銖錢為之,開元錢亦同。皆抄散取不落為度。

白話文:

四逆散,每次服用方寸匕(相當於現在的一錢)。如果服用後出現泄瀉腹瀉嚴重的情況,可加入薤白一升煎服(末藥的量少,一升的薤白,它的量也由此可知)。

古人用散藥,以刀圭抄取之,匕亦刀圭之意也。准前論一刀圭為三十二黍,方寸匕者,十刀圭也。立方一寸積千分三除之,得三百三十三分為方一寸匕之實,容三百二十黍,准今一錢(藥性輕重不等,今但就黍計之,以得其大概)。

白話文:

古人使用散裝藥物,用刀圭量取,匕也是刀圭的意思。根據先前的記載,一個刀圭等於 32 粒黍子。一立方寸的匕,相當於 10 個刀圭。一個立方寸的體積除以 1000 分,得到 333 分,也就是一個立方寸匕的容積,可容納 320 粒黍子。這大約等於現在的一錢(由於藥物的輕重不同,這裡僅以黍子計算,以此得出大致的量)。

《千金》論「錢匕者,以大錢上全抄之;若云半錢匕者,則是一「錢抄取半邊耳,井用五銖錢也。錢五匕者,今五銖錢邊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為度。」按五銖錢與開元錢徑相同,准曲尺九分,其冪六十三分,以九分乘之,得五百六十七分,三除之,得一百八十九分為一錢匕之實。

白話文:

《千金》書中提到:「一錢匕,是用一枚完整的銅錢來舀取;如果說半錢匕,表示只用一枚銅錢的一半,所用的銅錢都是五銖錢。五錢匕,是使用邊緣有五個字的五銖錢來舀取,舀到不溢出來為止。」

根據記載,五銖錢和開元錢的直徑相同,約為九分(曲尺)。它的立方體積為六十三分,用九分乘以六十三分,得到五百六十七分。再除以三,得到一百八十九分,這就是一錢匕所舀取的實際容量。

乃以三百三十三分為首率,重一錢為次率,一百八十九分為三率,得重五分六釐為四率,是一錢匕之重也。半錢匕者,准今二分八釐;錢五匕者,准今一分四釐也。

以古方參之:

五苓散、四逆散等方,每服方寸匕(准今一錢)。

白話文:

首先以三百三十三又三分之一為基準單位,然後以一錢為基準單位的二分之一,再以一百八十九分之三分之一為基準單位的二分之一,這樣得到五分六釐的單位,也就是一錢湯匙的重量。半錢湯匙的重量則等於現在的二分八釐;五錢湯匙的重量則等於現在的一分四釐。

桃花湯,赤石脂末半斤,每服方寸匕,日三服(每方寸匕准今之二錢,石藥性重也)。

燒褌散,每服方寸匕,日三服(灰性必輕)。

白話文:

桃花湯:赤石脂粉末半斤,每次服用一小勺,一天三次。(每小勺相當於現在的兩錢,因為石藥藥性較強。)

大陷胸湯,甘遂一錢匕,分二服(每服是半錢匕,准今二分八釐)。

白話文:

大陷胸湯:甘遂一湯匙,分為兩次服用(每次服用半湯匙,相當於現在的 0.28 克)。

十棗湯,強人服一錢匕(准今五分六釐)。

文蛤散,一錢匕(藥性較輕)。

一撮者,以三指為度。

《千金》論「一撮者,四刀圭也。」得一百二十八黍,准今四分。

以古方參之:

白話文:

十棗湯,體壯的人服用一錢匕(約五分六釐)。文蛤散,一錢匕(藥性較輕)。一撮的份量,以三指為度。根據《千金要方》的說法,一撮等於四刀圭,約一百二十八黍,相當於現代的四分。以此參照古代方劑,便能估算出藥量。

澤術糜銜散,藥共二十五分(准今四錢七分五釐),以三指撮為後飯(每服四分,日三服,三日後病瘳,而藥將盡矣)。

白話文:

澤術糜湯散,總共用藥二十五分(合今四錢七分五釐),用三個手指捏起一次,在飯後服用(每次四分,每天三次,三天後病情好轉,藥量也差不多用完了)。

風引湯,藥共五十五兩(准今四兩一錢八分),取三指撮井水煮服(石藥性重,每服八分,以五十餘日為度)。

凡丸藥如梧子大者,准藥末一分。如彈丸及雞子黃者,准藥末一錢。

白話文:

風引湯,共五十五兩藥(摺合現代四兩一錢八分),取三指撮取井水煎服(藥物性重,每次服用八分,持續時間約五十餘天)。

《千金》論「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一方寸匕散以蜜和,得如梧桐子十丸為定。如彈丸及雞子黃者,以十梧桐子准之。准前論刀圭容三十二黍,應重一分,方寸匕加十倍,應重一錢。

以古方參之:

白話文:

《千金方》中記載:「刀圭,指的是十分方寸湯匙的一勺,大小約等於梧桐子。」一方寸湯匙的藥散用蜂蜜和勻,搓成梧桐子大小的十丸為一個定量。如果搓成彈丸或雞蛋黃大小,就用十個梧桐子大小的藥丸為一個定量。按照之前的記載,刀圭可以容納 32 粒黍米,重量約為一分。方寸湯匙比刀圭大十倍,因此重量約為一錢。

己椒藶黃丸,藥共四兩(准今三錢,蜜丸如梧子大),飲服一丸,日三服(每日三丸,每丸一分,蜜在外,十日而瘳可知也)。

白話文:

己椒藶黃丸,藥材共四兩(按照現在的重量,約為三錢),做成小蜜丸,每個蜜丸的大小如同梧桐子。每天服用一丸,一天服用三丸(每次一丸,一丸約十分之一兩,加上蜂蜜,十天後即可痊癒)。

薯蕷丸,藥共百七十八分(准今三兩三錢八分),大棗百枚為膏,和蜜丸如彈子大,空腹酒服一丸,一百丸為劑(每丸藥末當重三分四釐,因有大棗一枚及蜜,故得如彈子大也。彈子大者,或較小於雞子黃,然亦不甚相遠耳)。

白話文:

薯蕷丸,藥材總共一百七十八分(約合現代的三兩三錢八分)。將一百顆大棗煮成膏狀,與蜂蜜混合製成如彈子大小的丸劑。空腹時以酒送服一丸。一百丸為一劑(每一丸藥材粉應重三分四釐,由於加入了一顆大棗和蜂蜜,因此丸劑大小如彈子。彈子大小,或略小於雞蛋黃,但相差不大)。

理中丸,藥共十二兩(准今九錢一分),蜜和丸如雞子黃大,以沸湯數合和一丸,研碎溫服之,日三四服,夜二服,腹中未熱,益至三四丸(每丸藥末一錢,當得九丸)。然不及湯,湯法以四物依兩數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作湯者,即用此九錢一分之藥煎之也。

白話文:

理中丸

藥材總共十二兩(約9錢1分)。用蜂蜜把藥泥捏成雞蛋黃大小的丸子。將一丸藥用沸水(數杯)化開後,搗碎後趁溫熱服用。每天白天服用3-4次,晚上服用2次。如果腹中還是不溫熱,可以增加劑量至3-4丸(每丸藥末約1錢,可製成9丸)。

不過,用藥湯的效果比丸劑更好。藥湯的做法是用4味藥材,每種各用2兩,加水8升煎煮,取3升藥液,過濾後趁溫熱服用1升。每天服用3次。(煎藥湯時,使用上述提到的9錢1分的藥材即可。)

寇宗奭疑丸藥少,湯藥多,妄謂古方如雞子黃者,應是大丸,李時珍宗之,遂於古法如彈丸及雞子黃准十梧子者,奮筆增為四十梧子,謬也)。

白話文:

寇宗奭懷疑丸藥少、湯藥多,錯誤地認為古方的「雞子黃」應是大丸,李時珍信以為真,於是將古書中記載的「彈丸」和「雞子黃」等於十粒梧子大小的丸劑隨意增大為四十粒梧子,這種說法是錯誤的。

備急丸,每服大豆許三四丸,未差,更與三丸(按《千金》「十六黍為一大豆」,合七丸計之,不過百十二黍之重,准今三分半)。

白話文:

備急丸,每次服用黃豆大小的三到四丸。如果效果不佳,再增加三丸。(根據《千金方》的記載,「十六個黍米等於一粒黃豆」,七丸換算成黍米,不超過一百一十二個黍米,約等於現在的三分半鐘)

凡藥有云大升、大兩者,以神農秤三兩為一兩,藥升三升為一升。

《千金》論「隋人以三兩為一兩。」權三倍,故量亦三倍。

以古方參之:

白話文:

凡是藥物如果提到大升、大兩的,是用神農秤來計算,其中三兩等於現在的一兩,三升等於現在的一升。

《千金》提到「隋朝的人用三兩作為一兩。」所以重量是三倍,因此容量也是三倍。

參照古方來看:

《外臺》載《廣濟方》蒜煎,主冷氣,用牛乳五升(准今三合四勺),納剝淨蒜肉二升,煎候蒜消盡,下牛膝一大斤末(准今三兩六錢),煎成,酒和兩匙服之(乳經煎蒜後,約存二合,配三兩六錢煎而調和之,其末必不可復多矣)。

白話文:

《外臺祕要》記載的《廣濟方》中有一道蒜煎,可用於治療冷氣。方法是:

將牛乳五升(約當今的三合四勺)倒入鍋中,放入剝好洗淨的蒜肉兩升。煎煮至蒜肉完全融化,再加入研磨成粉末的牛膝一斤(約當今的三兩六錢)。繼續煎煮,待藥液濃縮後,加入兩匙酒調和即可飲用。(煎煮後的牛乳約剩二合,配上三兩六錢的牛膝末調和即可,煎煮時間不必太長)

《外臺》載《錄驗方》杏仁煎,療咳氣。杏人一升,搗,以水和研,取三大升汁(准藥升九升),煎取一大升,酒服一匙,日三(以水九升,研杏仁一升,其水亦不可復多矣)。

凡煮湯,大略古藥二十兩,今一兩五錢,用水一斗,今七合,煮取四升,今二合八勺,勺二,三次服之。

白話文:

《外臺祕要》記載的《錄驗方》裡,有治療咳嗽的杏仁煎湯。取杏仁一升,搗碎後用水研磨,得到三大升果汁(按照一升藥材配九升水的比例),煎煮後得到一大升藥液,加入一匙酒服下,每天服用三次。(用九升水研磨一升杏仁,水量不宜過多。)

上藥皆㕮咀如豆大,必水乘氣熱,方始透入藥中,既而藥乘水沸,乃始溢出汁間;然且火欲其微,沸欲其小,絞以兩人,助以尺木,澄去垽濁而後服之。全欲得其氣之清,而不欲多水以耗其氣,讀《千金》論自明。

白話文:

優質的藥材皆磨成豆子大小,必須藉由水氣加熱,才能完全滲透進入藥物中。接著藥物隨水沸騰,才會溢出汁液。但是火候要微弱,沸騰要輕微,由兩人一起扭絞,並輔以一尺長的木條,沉澱去除雜質後再服用。目的是要獲得藥氣的精華,而不希望加入過多水分而稀釋藥效,詳讀《千金要方》論述即可明白。

至於《千金》論諸藥權量互求之法,往往不合,則古今藥性不同故也。即如蜀椒、吳茱萸、地膚子、蛇床子,古取陰乾,今皆曬爆,爆則藥性為之輕,輕則各有差等,而權與量不相合矣。又如附子以一枚准半兩,古取其土中自養,形癯神足者。棗有大小,以三枚准一兩。古以八月採爆干,尚皮不尚肉(《別錄》云:棗皮利,肉補虛,惟十棗湯取肥者十枚用之),今並不如法,宜與古不符也。

白話文:

《千金方》中記載的各種藥物的重量和劑量相互換算的方法,往往不合適,這是因為古代和現代藥物的性質不同。例如,古代中的蜀椒、吳茱萸、地膚子、蛇牀子是用陰乾的方法處理的,而現在都是曬爆處理。爆曬後藥物的性質會變輕,不同的藥物在重量和劑量上就會有差別,所以重量和劑量不能互相換算。

例如,附子一顆重半兩,古代是指從土中自生,形狀消瘦精華充沛的附子。大棗有大小不同,三枚大棗重一兩。古代在大棗八月份採摘後曬乾保存,保留果皮不去除果肉。(《別錄》中記載:棗皮有通便作用,果肉有補虛作用,只有「十棗湯」中需要使用果肉豐滿的棗子,十枚果肉入藥。)現在沒有按照古代的方法處理,所以與古代的重量和劑量不符。

惟巴豆治淨,以一分得十六枚,頗合(《千金》云:巴豆先去心皮畢秤之,曾如法修治,其薄衣務盡去之,約十六枚,重分九釐)。苟能於古方中緒論求之,蛛絲馬跡,非不可尋也。

以古方參之:

白話文:

只有巴豆能治療乾淨,以一分藥材獲得十六粒,十分符合(《千金要方》中說:巴豆先去除心皮秤重,再按照規定的方法處理,務必去除薄膜,大約十六粒,重量約為九釐)。如果能在古代醫方的序論中尋求蛛絲馬跡,也是能找到的。

《千金方》治歷節諸風,百節痠疼不可忍,用松脂三十斤(准今三十六兩),煉五十遍,少亦須二十遍,服方寸匕,日三,百日差(方寸匕容三百二十黍,准今一錢,此最足據者。每日服三錢,百日須三十兩也。以松脂煉去六兩,適合百日之用,則古一斤為一兩二錢,更無疑矣)。

白話文:

《千金方》中治療關節風寒,全身關節痠痛難忍的方子:

使用松脂三十斤(相當於現在的三十六兩),經過五十次加工製作(至少也要二十次),每天服用方寸匕(方寸匕的容量為三百二十粒黍,約等於現在的一錢,這是一個最可靠的標準),一天服用三次,一百天後見效(方寸匕的容量為三百二十粒黍,相當於現在的一錢,這個標準最為準確。每天服用三錢,一百天需要三十兩。由於松脂加工時會蒸發掉六兩,正好適合一百天的用量,因此古代的一斤等於現在的一兩二錢,這是毫無疑問的)。

《千金》治結氣,冷症積在脅下,及腳氣上入小腹,腹中脹滿。大蒜去心,三升,搗令極熱,以水三升,和調絞汁,更搗,以水三升和,絞去滓,更以水三升和之,共成九升,滓可桃顆大,棄卻(三升蒜肉研汁後,滓僅如挑顆大,升小可知)。以微火煎取三升,下牛乳三升,合煎至三升。

白話文:

《千金要方》記載用於治療氣滯的方子:冷寒症狀累積在肋骨下方,或腳氣上行至小腹,導致腹部脹滿。

取大蒜,去掉蒜心,共三升,搗碎並加熱到極熱。加入三升水,攪拌後擰出汁液。再加入三升水,擰出汁液。將渣滓去除,再加入三升水攪拌均勻。共得到九升蒜汁。渣滓要小於桃核大小,將其棄掉(三升大蒜搗爛取汁後,渣滓只有桃核大小,可見熬煮後體積會變小)。

用文火煎煮蒜汁,取三升。加入三升牛奶,繼續煎煮至只剩三升。

旦起空腹一頓溫服,令盡(三升蒜汁,可以一頓服,升小可知)。至申時食。三日服一劑,三十日服十劑止(蒜汁最辛劣,全不慮及,而頻作服之,升小可知)。

宋·林億以古三兩為今一兩,古三升為今一升,龐安常亦云然。此誤以漢之權量為憑耳,於古方不相涉也。

白話文:

早上起牀時空腹喝一碗溫熱的蒜汁(三升蒜汁可以分一次喝完,一升的量可以自行斟酌)。到下午三點再進食。每三天喝一劑,連續喝三十天,共十劑即可停止(蒜汁味道辛辣且刺激,但(作者)完全不考慮這些,總是頻繁地喝它,分量是多少可以自行斟酌)。

古方以二龠為一升,以二百四十秠黍為一兩,此與劉歆所定二十龠為升,二千四百秬黍為兩者,大相懸絕,後儒誤信《班志》,遂以新莽刀布之重及銅斛之式斷為古律權量,於是以古准今,遂有三兩為一兩,三升為一升之說,而強合於醫方之權量耳(秦漢之量,每一斗為今之二升,見閻百詩《四書釋地》及沈彤《周官祿田考》,附識於此)。

白話文:

古時候的方劑中,二龠為一升,二百四十粒黍為一兩。這與劉歆制定的二十龠為一升,二千四百粒黍為一兩的標準相差很大。後來的儒家誤信《漢書·藝文志》,於是用新莽時期的刀布重量和銅斛的標準來推斷古代的律法度量衡,得出用現在的標準來衡量古代的度量,結果出現了三兩為一兩,三升為一升的說法,勉強符合醫方中的度量衡。(秦漢時期的容量,一斗相當於現在的二升,見閻百詩的《四書釋地》和沈彤的《周官祿田考》,附帶說明於此。)

前明張介賓惑於鄭世子之《樂書》,定為古方一兩,今之六錢,古方一升,今之三合三勺者,尤為大謬。

李時珍云:古之一兩,今之一錢,古之一升,今之二合半,亦非也。

以古方參之:

白話文:

以前明朝的張介賓被鄭世子的《樂書》所迷惑,認為古代的方劑中一兩等於現在的六錢,古代的一升等於現在的三合三勺,這是非常錯誤的。

李時珍說:古代的一兩等於現在的一錢,古代的一升等於現在的二合半,這種說法也是不正確的。

根據古代的方劑來看:

《肘後方》治消渴,以黃連三斤(准今三兩六錢),納豬肚中蒸服(依景岳說,是廿八兩八錢矣,豬肚中能容之否?)。

白話文:

《肘後方》中記載的治療消渴症的方法:取三斤黃連(按現在的標準,約為三兩六錢),放入豬肚中,用蒸籠蒸熟後服用(根據景嶽的說法,三斤黃連約等於二十八兩八錢,豬肚是否能容納這麼多黃連值得懷疑)。

又《肘後方》治中風腹痛,用鹽半斤(准今六錢),熬水乾,著口中,飲熱湯二斤,得吐愈(依張則四兩八錢,能著口中耶?並能飲如許熱湯耶?)。

白話文:

《肘後備急方》也記載治療中風腹痛的方子:用鹽半斤(約當現在的6錢),熬製成鹽水至乾涸,含在口中,喝下2斤熱湯,能吐出後就能痊癒。(依據張氏校對,鹽應為4兩8錢,能含在口中嗎?還能喝下這麼多熱湯嗎?)

又《肘後方》治風毒腳氣,用硫黃末一兩,牛乳調服,取汗,北方人用此多效(依張則六錢,可作一頓服耶?)。

白話文:

《肘後方》記載治療風毒腳氣的方法:

使用硫磺末一兩,加入牛乳攪拌後服用,讓身體出汗。北方的病人使用這種方法,效果顯著。(張仲景記載的劑量是六錢,這可以作為一次的服用劑量嗎?)

又《肘後方》治勞復,用乾薑四兩,為末(准今三錢),湯調頓服(依張則為二兩四錢之乾薑,可一頓服耶?)。

白話文:

另外《肘後備急方》中記載治療勞累復發的方法,使用4兩乾薑(約當於現在的3錢),研成細末,用湯調服(依據張仲景的方子,應使用2兩4錢的乾薑,一次能服用這麼多嗎?)。

《外臺》載《備急方》治五屍,以雄黃、大蒜各一兩,搗和如彈丸(准今一錢三分,故適如彈子大),納熱酒中服之(依張則一兩二錢,能與彈丸相似耶?)。

白話文:

《外臺》中記載的《備急方》治療五屍,使用雄黃和大蒜,各一兩,搗碎混合成如同彈丸大小的丸子(一兩約等於現在的一錢三分,因此比彈子大),放入熱酒中服下。(依據張則的說法,一兩等於一錢二分,但如此分量是否能與彈丸大小相近呢?)

《千金方》治吞金銀鐶,用白糖二斤(唐以前方用糖,皆指飴糖,非蔗糖也),一頓(准今二兩四錢),漸漸食之,多食亦佳(依張則十九兩二錢,能作一頓服耶?)。

以上辨古秤。

《金匱》方,解菌毒,人糞飲一升(此豈今之三合三勺耶?)。

白話文:

《千金方》中記載,治療吞食金屬勺碗的方法是:

使用兩斤飴糖(古代稱糖為飴糖,不是蔗糖),一次食用二兩四錢,逐漸將其吃完。食用更多飴糖也無妨(但根據張則的說法,十九兩二錢只能分一次服用)。

《外臺》載《集驗方》,療水腫,用黃牛尿,一飲三升(准今二合),若不覺,更加服之(若謂是今之一升人糞牛尿,誰堪多服者?)。

白話文:

《外臺祕要》中記載了《集驗方》,用黃牛尿治療水腫,一次飲用三升(相當於現在的兩合),如果沒有效果,可以再服(如果說是現在的一升牛尿或人糞尿,誰能喝很多?)。

《肘後方》治齒痛,醋炙枸杞白皮一升,取半升含漱即瘥(若如今之一合六七勺,如何含而漱之)。

白話文:

《肘後方》中記載了治療牙痛的方法:將一升醋烤炙過的枸杞白皮,取半升含在口中漱口,即可痊癒(如果按照現代的標準,一合相當於六七勺,那麼如何才能含著漱口呢)。

又《肘後方》治霍亂,大渴不止,多飲則殺人,黃粱米五升,水一斗,煮清三升,稍稍飲之(若如今之一升,獨不慮其多飲而殺人耶?)。

白話文:

《外臺》書中記載的《崔知悌方》是用於治療血痢的:

《外臺》載《崔知悌方》治血痢,石灰三升,熬黃,水一斗投之,澄清,一服一升,日三服(每服准今三合三勺,日三服,豈石灰湯可多服耶?)。

把三升石灰熬成黃色,加入一斗水,然後澄清,每次服一升,一天服三次(每次服大概相當於現在的三合三勺,一天三次服用,難道石灰湯可以多喝嗎?)。

白話文:

把三升石灰熬煮到變黃,然後加入一斗水,等它澄清後,每次喝一升,一天喝三次(每次喝的量大約等於現在的三合三勺,一天要喝三次,難道石灰水可以多喝嗎?)。

《千金》術膏酒,治腳弱風虛,用濕荊二十五束,束別三尺圍,各長二尺五寸,徑頭二寸,燒瀝三斗(准今二升)。青竹三十束,束別三尺圍,各長二尺五寸,徑一寸,燒瀝三斗(試如式取荊與竹燒之,能取今一斗之瀝否?)。

白話文:

《千金方》中的「膏酒」,用於治療「腳弱風虛」之症。做法如下:

取濕荊棘 25 束,每束周長 3 尺,長 2 尺 5 寸,粗 2 寸,燒出瀝青 3 鬥(約為現今的 2 升)。

取青竹 30 束,每束周長 3 尺,長 2 尺 5 寸,粗 1 寸,燒出瀝青 3 鬥(嘗試按照上述方法燃燒荊棘和竹子,是否能得到 1 斗的瀝青?)。

《千金》耆婆萬病丸條下云:服藥取微下三升惡水為良(若三升為今一升,尚云微下耶?)。

《千金》第七卷雜方云:治崩中下血一斛,服之即斷(若血下至三斗三升,尚堪救藥耶?)。

白話文:

《千金要方》中「耆婆萬病丸」條下說:服用藥物後,讓它微微通下三升的毒水是最好的(如果三升相當於現在的一升,還能說是微微通下嗎?)

《千金》紫菀湯云:小兒六十日至百日,一服二合半,百日至二百日,一服三合(若如今之八勺有奇,百日以內之小兒能頓服耶?)。

(以上辨古升)

白話文:

《千金方》中的紫菀湯記載:對於60天至100天的嬰兒,一次服用2.5合;100天至200天的嬰兒,一次服用3合。(但是,如今的八勺還多一些,難道百天以內的嬰兒能夠一下子服完嗎?)

夫以藥秤藥升,農、軒創造之法物,晉、宋以來寖失古意,故梁·陶貞白先生著《名醫別錄》,論用藥分劑法則,一遵神農之秤,而不用子谷秬黍之制。孫真人祖述其意,定《千金方》,首言「今依四分為一兩稱為定」,亦不依隋人以三兩為一兩之法,其述古藥升制度下即曰:「今人分藥,不復用此」,蓋有存羊愛禮之思焉。

白話文:

使用藥秤和藥升的制度,是農神和軒轅黃帝所創,但自從晉朝和宋朝以來,逐漸偏離了古人的本意。因此梁朝的陶貞白先生寫了《名醫別錄》,討論如何按照分劑法則使用藥物,完全遵從神農時代的秤制,不遵循用子谷或秬黍作標準的做法。孫思邈繼承了他的思想,制定《千金方》,首先說:「現在按照四分之一兩稱一兩,作為標準」,也不遵循隋朝將三兩稱一兩的做法。他在關於古代藥升制度的敘述之後,立即說:「現在的人分藥,不再用這個了」,這體現了尊崇古禮的思想。

繼此有王刺史者,輯《外臺秘要》,每萬必紀其所出,凡六朝諸名家所定分兩升合,皆兢兢法守,間有大升大兩,必分別註明。今良方具在,顧以權量難求,棄若弁髦,強作解事者,從而武斷之,而醫宗之微旨,勢不至盡墜於地不止。

武斷之最者,莫如景岳,以其所宗者,悉本之偽造夏律周鬴之鄭世子也。

白話文:

接著有王刺史編纂《外臺祕要》,每份方劑都仔細記錄出處,記載了六朝時期所有名醫所定的分量、升合等單位。當時所有人都嚴格遵守這些規定。偶爾遇到大升和大兩的單位,也都會特別註明。現在好的方劑明明白白地記載著,但由於難以找到和這些單位相符的衡器,所以這些方劑就像沒用的祭祀品一樣被拋棄。一些自以為懂行的醫師武斷地修改這些方劑,導致醫學精髓很可能不保。

微旨者何?聖人治病之樞機也。升降浮沉之氣,順者生,逆者死,但得撥之使轉,即行所無事矣。故藥也者,求其中窽,不貴多也;求其循序,不貴速也。藥必有毒,非毒無以馭病,非節制無以馭毒。故升秤之以小為度者,誠慎之也。

白話文:

什麼是微旨?指聖人在治療疾病中的關鍵要領。

升、降、浮、沉這些氣機,順應它們就能生,違逆它們就會死。只要能夠掌握這些氣機,就能駕馭它們,讓它們按照我們的意願運行。

所以用藥時,要尋找藥物對應的空虛之處,不必貪多;要有序地使用,不必求快。

藥物必然有毒性,不用毒性無法控制疾病,不節制地使用毒性藥物也無法控制疾病。所以用藥時,秤量要少,這是出於謹慎考慮。

陶隱居曰:一物一毒,服一丸如細麻大;二物一毒,服二丸如大麻;三物一毒,服三丸如胡豆;四物一毒,服四丸如小豆;五物一毒,服五丸如大豆;六物一毒,服六丸如梧子,從此至十,皆以梧子為度。

白話文:

陶隱居說:一種藥材有毒,服用一丸像細麻籽大小;兩種藥材有毒,服用兩丸像大麻籽大小;三種藥材有毒,服用三丸像胡豆大小;四種藥材有毒,服用四丸像小豆大小;五種藥材有毒,服用五丸像大豆大小;六種藥材有毒,服用六丸像梧桐籽大小,以此類推到十種,都以梧桐籽大小為準。

按《千金》論如梧子者(准上論重一分),以二大豆准之;如大豆者(重五釐),以二小豆准子;如小豆者(重二釐半),以三大麻准之;如胡豆者(重一釐七毫),以二大麻准之;如大麻者(重八毫半),准三細麻(每一細麻重二毫八絲)。

白話文:

根據《千金方》記載,如果藥材像梧桐子那麼大(比上面討論的稍重),用兩顆大豆表示;如果像大豆那樣大(重 5 釐克),用兩顆小豆表示;如果像小豆那樣大(重 2.5 釐克),用三顆大麻子表示;如果像胡豆那樣大(重 1.7 毫克),用兩顆大麻子表示;如果像大麻子那樣大(重 0.85 毫克),用三顆細麻子表示(每顆細麻子重 2.875 毫絲)。

今人疑古方立法太峻,而不詳其用意之謹密,反謂古人稟厚,能勝重劑,則所見益顛倒矣。得吾說而通之,庶兒能師古之意,用古之法乎。

白話文:

現在的人懷疑古方的藥力太強,沒有仔細瞭解古人配方的用意。反而認為古人身體強壯,能承受重劑,這樣的觀點完全錯誤。如果能理解我的說法,就能明白古人的用意,運用古方的療法。

《千金》論云:「古者,藥在土中,自養經久,氣味真實。今時藥力輕虛,人多巧詐。學者須加意,重複用藥,藥乃有力。」此亦不可不知也。然觀東垣方,藥味多而分量輕,又宋時一切作煮散者,每服皆以五錢為例,可知仍不貴多也。

白話文:

《千金方》中說:「古代的藥材生長在土中,自然生長時間長,藥材的氣味很真實。現在的藥材藥力弱,人為的加工很多。學醫的人一定要注意,重複使用同一藥材,藥材的效果才會顯著。」這個道理也不能不知。然而觀察東垣的藥方,藥材種類多但用量少,宋朝時期所有製成煮散的藥方,每服一般都是五錢的量,可見藥材用量並不多。

古人疑漢方湯液,大劑三十餘兩,小劑十餘兩,用水六七升,煎取二三升,並分三服,若以古龠量水七升,煎今之三十兩,未淹得過?又疑散末藥只服方寸刀圭匕,圓子如梧子大,極至三十粒,湯液豈得如此懸絕?又疑風引湯一料計五十五兩,每用三指撮,水三升,煮三沸,去渣,溫服一升,觀其煮制,每隻三指撮末,應料劑如此之多?今一旦考而正之,三疑盡釋矣。

白話文:

古代人懷疑中醫的藥湯劑量,大劑量超過三十兩,小劑量十餘兩,用六七升水煎煮,取二三升藥液,分三次服下。如果按照古代龠的單位量度七升水,煎煮現在的三十兩藥材,水量難道不會淹沒藥材嗎?又懷疑散末藥只需服用方寸刀圭一匙,圓藥丸像梧桐子那麼大,最多三十粒,湯藥的劑量怎麼會如此懸殊?還懷疑風引湯一劑藥材總共五十五兩,每次抓三指,用三升水煮沸三次,去除渣滓,溫服一升。觀察其煎煮過程,每次抓三指散末藥,藥材劑量應該如此之多嗎?現在一經考證和糾正,這些疑惑都得到了解答。

古方惟百合湯用百合七隻,配水三升,似與前說不相合,頃友人言;吾蘇陽山澄照寺前一片地上,天然自產百合,僅如錢大,煮之清香絕勝,療病極效。可知百合入藥者,以小為貴耳。

白話文:

以往的百合湯方劑中,只使用七顆百合和三升水,這似乎與前面所說的不同。最近有位朋友告訴我,在我們蘇州陽山澄照寺前的某塊地上,自然生長著百合,但它們只有銅錢那麼大。用這些百合來熬煮,清香無比,藥效也極好。由此可知,百合入藥,以小者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