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大烈

《吳醫彙講》~ 卷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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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2)

1. 江朝宗

2. 核骨踝脛腨踹辯

《靈樞·經脈篇》:脾足太陰之脈,起於大趾之端,循趾內側白肉際,過核骨後。

汪訒菴注:「核骨」,俗名孤拐骨,足跟後兩旁起骨也。按張景岳曰:「核骨」,即足大趾本節後內側圓骨也,滑氏言孤拐骨者非。李士材亦宗之。當以張、李之注為是,汪注未確,論詳下節。

上內踝前廉。

汪注:脛兩旁內外曰「踝」。按《字彙》「踝」字,華上聲。俗有從其便者,即從旁讀作果音,諺云腳果骨,當即此字;孤拐骨亦即此也。汪注以踝為核骨,而以脛兩旁為踝。夫脛者,膝以下至足之總名,俗名小腿者是也,與俗名大腿之股相配,是四肢中分出之四大名目,上肢曰膊、曰臂,下肢曰股、曰脛也,故皆從月。若踝者,近足之突骨也,故從足。

若曰踝在脛下則可,而謂脛旁即踝未可也。

上腨內。

按「腨」字,張景岳《類經》及汪訒菴《類纂》李士材《知要》,皆刻從足,《類纂》注,先曰踹音短,足跟也,又曰一作腨,音善,足肚也。此因誤刻從足,故其言岐疑無定。《類經》與《知要》皆注足肚曰踹,此注不誤,而字之從足者,皆誤刻也。按從足之「踹」字考諸字彙、《字典》、《玉篇》,皆曰足跟也。

脈由大指而上內踝,已交於脛,自此上行則在脛中矣,豈有反下入足跟之理哉!若入足跟,當用下字,不當用上字,而曰「上踹內」矣,故知其誤刻從足也。

循脛骨後。

統繹四節,自核骨而上踝,自踝而上腨,自腨而循脛骨後,可知踝在腨之下,而脛不在腨之下矣。欲明經脈,必當明其部位,雖分寸不得混淆也。

白話文:

根據《靈樞·經脈篇》的描述,脾臟所對應的足太陰經脈,起源於大腳趾的尖端,沿著腳趾內側的肉邊緣走行,經過所謂的"核骨"後方。

汪訒菴在註解中指出:"核骨",在民間通常被稱為孤拐骨,指的是腳跟後方兩側突出的骨骼。然而,按照張景嶽的說法,"核骨"實際上是指位於大腳趾關節後方內側的一塊圓形骨頭。滑氏認為孤拐骨纔是核骨,但這種觀點並非正確。李士材也支持張景嶽的觀點。因此,我們應該認同張、李兩人的解釋,汪訒菴的註解並不是很準確,詳細的討論會在後面的部分進行。

接著,經脈會向上經過內踝前方的邊緣。

汪訒菴進一步解釋:"踝"是指腿骨兩側的內外部分。根據《字彙》的記載,"踝"字發音為華上聲。有些人為了方便,會將這個字讀作"果"的音,俗語中常提到的"腳果骨"就是這個字的意思,而"孤拐骨"也是指同一個部位。然而,汪訒菴將"踝"等同於"核骨",並將腿骨兩側視為"踝"的範圍。事實上,"脛"是指從膝蓋下方到腳的整段,也就是一般人所說的小腿,與大腿(俗稱為股)相對應。這兩個詞都是四肢中重要的組成部分,上肢有胳膊和手臂,下肢則有大腿和小腿,這些詞都以"月"作為部首。而"踝"則是指靠近腳部的突出骨頭,所以是以"足"作為部首。

如果說"踝"位於小腿下方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認為小腿兩側就是"踝"就有些牽強了。

之後,經脈會繼續向上進入小腿的內部。

關於"腨"這個字,張景嶽的《類經》、汪訒菴的《類纂》以及李士材的《知要》中的刻本都使用了"足"作為部首。在《類纂》的註釋中,一開始將"踹"解釋為"短"音,意指足跟,然後又說"腨"可以發作"善"音,意思是小腿肚。這些解釋之所以產生歧義,可能是因為刻本中將字誤刻為"足"部首所致。在《類經》和《知要》中,都將小腿肚解釋為"踹",這種解釋沒有錯誤,但將"腨"字刻為"足"部首卻是誤刻。根據《字彙》、《字典》和《玉篇》的記載,"踹"這個字指的是足跟。

經脈從大腳趾開始,向上經過內踝,已經穿過小腿,從這裡開始向上行走,它應該位於小腿的中心位置,不可能再向下進入足跟。如果真的進入足跟,應該使用"下"字,而不是"上"字,但在原文中卻寫著"上踹內",由此可知,這裡的字應該是誤刻為"足"部首。

最後,經脈沿著小腿骨後方行走。

總結以上四個節點,從"核骨"開始,向上經過"踝",再從"踝"到"腨",最後沿著小腿骨後方行走,可以看出"踝"位於"腨"下方,而小腿並不在"腨"下方。想要清楚理解經脈的走向,必須對各個部位有清晰的認識,即使是一些細微的差異也不能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