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醫彙講》~ 卷六 (1)
卷六 (1)
1. 三皇藥王考
自古三皇畫卦而分陰陽,辨藥而作《本草》,論病而垂《內經》,吾醫開教於《三墳》,至今尚讀其傳書,內而醫院,外而醫學,並奉為主祀,列入條編者也。至唐而有韋氏名訊,道號慈藏者,施藥濟人,世人共仰為藥王,醫史可考。則是藥王之距三皇,已隔唐、虞、夏、商、周、秦、漢、晉、及南北朝十餘代矣。
白話文:
從古時候的三皇時期開始,人們就根據八卦推算陰陽,辨別藥材寫作《本草》,討論疾病寫作《內經》。我們的醫學起源於《三墳》,到現在還閱讀它的傳世書籍。無論是開藥方治病,還是研究醫學理論,都把它奉為主要依據,列入課程內容。到了唐朝,有位名叫韋慈藏的得道高僧,發明瞭藥方,救濟百姓,世人仰慕尊稱他為藥王,其事跡記載在醫書中。可見藥王和三皇之間隔著唐朝、虞朝、夏朝、商朝、周朝、秦朝、漢朝、晉朝,以及南北朝等十幾個朝代。
今有無知僧道,以藥王之像,塑為卉服,與神農之像無異,藉以通書所載,每年四月二十八日藥王誕之語,影射混淆,惑人酬款,以致庸俗之人,誤稱三皇為藥王,殊為可笑。查《欽定禮科則例》,現載京師先醫廟,奉三皇於南向,配句芒等四位於東西向,又分列僦貸季等二十四位於兩廡,由上古而遞次及唐藥王韋慈藏,現與啟元子王冰東西對列,則例彰彰。
白話文:
現在有些不諳醫理的僧侶道士,將藥王的雕像做成與神農像相似的草藥裝扮,利用書籍記載每年四月二十八日為藥王誕辰的說法,故意混淆視聽,迷惑人們進行祭祀捐獻,結果導致一些常識不足的人錯誤地將三皇稱為藥王,實在是荒謬可笑。根據《欽定禮科則例》的記載,京城的先醫廟中,三皇被供奉在面向南方的位置,東西方則配祀句芒等四位神祇,兩側廂房則分別陳列了從上古到唐代的二十四位醫學人物,其中包括藥王韋慈藏,他現與啟元子王冰東西相對而置,規制明確無誤。
吾醫之有三皇,猶儒者之有孔子也;若夫藥王,較之程朱諸子,尚有間焉,譬諸範、歐諸儒,庶兒相近。今以若賢若神之號,而與開物成務之大聖人相混,褻慢甚矣,故特考而辯之。
白話文:
我們中醫中有三位始祖,就像儒家有孔子一樣;至於藥王,如果用儒家學說來比較,可以說是介於程朱等大家和一般的儒者之間,大概像範仲淹、歐陽修這樣的儒者。現在有人將藥王尊稱為「若賢」、「若神」,並將其與開創萬物、成就萬事的大聖人混為一談,實在是太過輕慢了。因此特地考證並分辨此事。
2. 《脈訣》正訛
《四言脈決》,始自崔紫虛,嗣後校者、纂者頗多,迨至明季李士材《醫宗必讀》中之所著,固為盡善,而亥豕之訛,尚有未正,彭也不才,謹陳管見,以俟高明鑑定。
白話文:
《四言脈訣》一書,最初由崔紫虛撰寫,後來許多人校對、增補。到了明朝末年,李士材在《醫宗必讀》中所收錄的版本,基本上已很完善,但仍有些許「亥豕之訛」(筆誤)未被更正。我彭某不才,謹在此提出自己的見解,以待高明之人考量。
【脈形主病節】「沉弱陰虧」句,「陰」字誤刻,當作「陽」字。蓋沉弱皆陰脈,有陰無陽,豈非陽虧。況上文有「浮濡陰虛」句,是此句之緊對面,為可徵也。注中即作「陰」字解,乃因訛承誤。
白話文:
「脈形主病節」中的「沉弱陰虧」一句,其中的「陰」字應為誤刻,更正為「陽」字。因為沉弱都是陰脈的表現,有陰而無陽,不正是陽氣虧損嗎?況且上文有「浮濡陰虛」一句,與本句相對應,可以佐證這一點。注釋中將它解釋為「陰」字,那是因為沿用了誤刻的版本。
【奇經八脈節】「尺外斜上,至寸陰維,尺內斜上,至寸陽維」句,注中以二脈分左右,恐未必然。李瀕湖云:「陽維起於諸陽之會,由外踝而上行於衛分;陰維起於諸陰之交,由內踝而上行於營分,所以為一身之綱維也。」既為一身之綱維,何得以左右分言之。且言經位,仍以三焦列於右尺,小腸列於左寸,與所著《脈法心參》之三焦分列三部,小腸列於右尺之論,自相矛盾,此亦有訛。
白話文:
「尺外斜上,到達寸陰維;尺內斜上,到達寸陽維」這句話中的註釋將這兩條脈分為左右,恐怕不一定正確。李瀕湖說:「陽維脈起於諸陽經脈交會處,從外踝向上運行於衛氣層;陰維脈起於諸陰經脈交會處,從內踝向上運行於營氣層,所以是全身的綱領和維系。」既然是全身的綱領和維系,為什麼可以使用左右來分呢?而且在經絡位置上,仍然將三焦經列在右尺,小腸經列在左寸,與他所著的《脈法心參》中將三焦經分列在三部,小腸經列在右尺的論述自相矛盾,這也是錯誤的。
【五臟本脈節】「腎在左尺,沉石而濡」句,字必有訛。按《訣》中曰「浮小為濡」。又本集《脈有相似宜辨篇》中曰:「濡與弱,皆細小也。濡在浮分,重按即不見也;弱主沉分,輕取不可見也。」如此則濡脈不得與沉脈並見,而此處又何以並稱耶?考諸《內經》云:「平腎脈來,喘喘累累如鉤。
白話文:
「五臟本脈節」中「腎在左尺,沉石而濡」這句話,字句肯定有錯誤。根據《脈訣》記載,「浮小為濡」。而本集《脈有相似宜辨篇》也提到:「濡與弱,都是細小的脈象。濡脈位於浮分,重按就摸不到;弱脈位於沉分,輕取就摸不到。」由此可見,濡脈和沉脈不可能同時出現,而這句話為何要將它們並列呢?查閱《內經》記載:「平腎脈來,喘喘累累如鉤。」
」因思「而濡」二字,形似「喘喘」二字,所以誤刻,當作「喘喘」讀之,但久訛莫正,此何故耶?豈因「喘喘」義奧,庸淺校錄,反以「喘喘」為誤而改之,繼而蒭蕘悅口,習焉而不察耶;抑因「濡」字有「耎」音,從來賢哲止作耎音讀之,即作「耎」字解之,而不作脈名,則於脈義似乎不犯,所以未之或校耶?然既有濡脈,而此又以非濡脈之「濡」字混淆不清,恐不足以教天下。
白話文:
我認為「濡」這個字,形狀很像「喘」這個字,所以被錯刻成「喘喘」,大家也習慣這樣讀,但這個錯誤卻一直沒有糾正過來。原因可能是「喘喘」這個詞義深奧難懂,淺薄的校對人員誤將「喘喘」當成錯誤而改成「濡濡」,後人沿用這個錯誤,久而久之就沒人發現了。或者可能是因為「濡」這個字有「耎」的讀音,過去的賢哲只把它讀成「耎」而不把它當成脈名,這樣對脈義似乎沒有影響,所以就沒有人糾正這個錯誤。但是,既然有「濡脈」,又用這個非濡脈的「濡」字混淆不清,恐怕不足以作為教學之用。
彭反覆推敲,終不若以《內經》「喘喘」二字易之,非惟不與濡脈相混,而與形容胃氣之義,較「濡」「耎」二字更為超妙也。
白話文:
彭再三考慮,始終覺得用《內經》中的「喘喘」二字來代替,不僅不會與濡脈混淆,而且在形容胃氣的意義上比「濡」、「耎」二字更加奇妙。
「右尺相火,與心同斷」句,疑有衍文。蓋兩尺皆腎部也,《內經》於中附上、上附上,皆言左右,而於尺則獨曰「尺外以候腎」,並不言左右,可見兩尺皆腎,一定之位,右尺既亦屬腎,脈亦宜同左尺之沉石矣。
白話文:
「右手寸口脈相火,與心臟脈息相同」這句話,我懷疑有增補的文字。因為左右兩個寸口脈都屬於腎臟部位。在中醫古籍《內經》中,提到「中附上」、「上附上」,都說左右。但提到寸口脈的時候,卻只說「寸口脈外側用來診測腎臟」,並未提及左右。因此,可以看出左右寸口脈都是腎臟的固定部位。右手寸口脈既然也屬於腎臟,那麼它的脈象也應該和左手寸口脈一樣沉穩有力。
若與心同,則上文心脈是浮大而散,豈此腎部亦浮大而散乎?或曰「心」字乃「腎」字之誤,當作右尺相火,與腎同斷,其理固通,但相火位居命門正中,不偏不倚,不過驗脈之法,附於右尺,其脈自宜以腎為主,相火為附,若讀作右尺相火,與腎同斷,則文法倒裝,主客不明。
白話文:
如果與心臟相關,那麼上文的脈象應該是浮大而散亂的,難道腎臟部位的脈象也會浮大而散亂嗎?有人認為「心」字是「腎」字的誤寫,應該是指右寸脈代表相火,與腎臟脈象一起判斷。這個邏輯說得通,但是相火位於命門正中央,不偏不倚,只不過切脈的方法是靠在右寸脈上,因此脈象自然以腎脈為主,相火脈為輔。如果將「右尺相火,與腎同斷」理解為「右尺脈相火,與腎脈一起判斷」,那就會造成文法倒置,主客不明。
愚意不若直貫之,文作「右尺亦腎,相火同斷」讀之,方見得右尺亦屬腎部,其脈自必同於左尺之沉石喘喘矣,不過較其大小,有力無力,以徵相火之衰旺,故曰同斷耳。
白話文:
我認為不如直接貫通理解這句話,「右尺也屬腎,相火同斷」這樣讀,才能看出右尺脈也屬於腎部,它的脈象必定與左尺脈的沉石喘喘相同。不過,要比較它們的大小有力和無力,來判斷相火的衰旺,所以才說「同斷」。
3. 三焦論贅言
嘗讀《難經》、叔和、啟玄、諸大賢三焦論,皆謂有名無形。又讀《靈樞經》曰:密理厚皮者,三焦厚;粗理薄皮者,三焦薄。勇士者,三焦理橫;怯士者,三焦理縱。則似乎有形矣。及觀李士材曰:肌肉之內,藏腑之外為三焦;亦無形也。而士材又以無形為誤,而以《靈樞》之厚薄、縱橫,如霧、如漚、如瀆,以徵其形。
白話文:
我曾經讀過《難經》、《叔和》、《啟玄》等古代醫書中關於三焦的論述,這些論述都說三焦有其名稱,但沒有具體形態。我又讀了《靈樞經》,其中記載:「皮層緻密且厚者,三焦就厚;皮層疏鬆且薄者,三焦就薄。勇敢之人,三焦紋理橫向;膽怯之人,三焦紋理縱向。」這句話似乎表明三焦是有形體的。可是李士材卻說:「肌肉之內,臟腑之外的地方就是三焦;三焦也是沒有形體的。」李士材認為將三焦視為沒有形體是錯誤的,而以《靈樞經》中提到的厚度、厚薄、縱橫,將三焦比喻成霧、泡沫、溝渠,來證明三焦是有形體的。
則三焦究屬有形耶,無形耶?謹贅一言以辨之。夫三焦者,即胸、膈、腹內、三空處也,諸大賢皆謂有名無形者,所以別其不同於他藏他腑之自具一形耳,非曰無形即無其處,正欲指空處,故曰無形也。《靈樞》謂厚薄縱橫者,即借胸膈腹之腔子裡面為言,非另具一形而為厚薄、縱橫也。
白話文:
那麼三焦究竟是有形的還是無形的呢?我在這裡簡單說一下,以便辨別。三焦就是胸腔、膈膜和腹腔內的三個空腔。諸位醫家都說它們有名無形,無非是為了區別於其他臟腑自成一形的特點,並不是說無形就沒有這個部位。正是因為它是指空腔,所以才稱為無形。《靈樞》裡說的厚、薄、縱、橫,實際上是借用胸腔、膈膜、腹腔的空腔部分來說的,並不是另有一個形體,以致於有厚、薄、縱、橫的形狀。
《經》又曰:如霧、如漚、如瀆,而中焦又有作如瀝者,蓋即指胸、膈、腹內空處之水氣為喻。如果有形,則霧乃氣聚,有時而散,漚為水泡,時起時沒,瀝是余滴,可有可無,皆無常形,豈可比之上中二焦乎?至於下焦如瀆者,亦不過以溝瀆中水道,比下焦之水道,非以溝瀆之殼子相比較也。
白話文:
《醫經》中提到,胸腔、腹腔內部的水氣形狀,就像霧、泡沫、水溝中的水滴。
如果具備實質形狀,霧氣是分散的氣體,有時會消散;泡沫是水泡,時而浮出時而沉沒;水滴是液體餘留,有時有有時沒有。這些都無法比擬上、中焦的實質形體。
至於下焦被比喻成水溝,只是為了類比下焦的輸水道,並非將下焦的外殼與水溝外殼作比較。
即士材所謂肌肉之內,藏腑之外,雖有其處,原無其形,何反以無形為誤,豈其意以既有其處,即不得謂之無形耶?然處與形不同,有其處,《內經》所以云云;無其形,諸賢所以定論。先聖後賢,言似異而旨實同也。惟陳無擇言有形如脂膜,疑未妥協,蓋脂膜乃身中原有之物,三焦之形如之,則又一層假脂膜也,假脂膜與真脂膜,其何以辨哉?故敢謂其未妥。
白話文:
就像醫家們常說的,臟腑在肌肉裡面,但並不是有形的物體。既然這些地方有臟腑存在,為何說它們沒有形體?難道他們的意思是,既然這些地方有臟腑,就不應該說它們沒有形體嗎?然而,「地方」和「形體」是不同的概念。《黃帝內經》中所說的「藏腑」,是指它們存在的地方;而歷代醫家所認定的「無形」,是指它們沒有具體的形體。雖然前賢後輩的說法看似不同,但實際意思是一致的。
只有陳無擇說它們有形體,像脂膜一樣。這種說法值得商榷。因為脂膜原本就是人體中存在的物質,三焦的形狀如果是像脂膜,那不就又多了一層假的脂膜嗎?真假脂膜又該如何區分呢?所以,我認為陳無擇的說法並不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