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洄溪醫案按》~ 附刻許辛木農部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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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刻許辛木農部札

1. 附刻許辛木農部札

惠書久不報,闕然於懷。承示醫書二種奉繳,弟於此事茫然,《洄溪案》僅校出誤字數處,即轉寄吳葆山舍親。葆山醫學與王君孟英,在伯仲之間,亦極贊此書手眼通靈,即過錄一本,奉為鴻寶。又校正數字,屬轉達左右,早付手民以廣其傳,功德不細也。內有脫簡,弟意得原本補之大妙,無則於章末旁註一闕字,從郭公夏五之例,何如?覆蔣中堂書,與醫案無異,似宜附刻;與秦司寇書,則皆寒喧語,可刪耳。《瘍科選粹》批點,確是徐氏手筆,足與所批《正宗》相輔而行,已過錄珍藏矣。

白話文:

收到你的信,信中提到書內有很多通俗的口語,我覺得是名醫所寫,既不能貿然更改,而且這類書旨在救治患者,不應以詩文的標準來約束。就像牛尿、馬勃等藥物,雖然並非珍貴的花卉,但它們在特定情況下是有用的。原來的版本沒有分卷,可以沿用。如果章節很多,那麼可以分卷;如果章節不足一百,可以不必分卷。

此書原本傳寫我誤,(光焴)與錢警石(泰吉)廣文許辛木(楣)農部兩先生,商榷再四,始行付梓。茲摘錄農部札如上,闕簡已從原本校補,此外不敢增損一字,以見(光焴於此,蓋慎之又慎云。)

白話文:

這本書當初抄寫有誤,(光焴)和錢警石(泰吉)、文許辛木(楣)、農部兩位先生多次討論,才開始付梓印刷。現在摘錄農部的信札如上,遺漏的部分已經從原本校正補充,除此之外,不敢增減一個字,以表明(光焴對此事,確實是慎重再慎重)。

海昌蔣光焴附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