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書醫言》~ 卷三 (1)
卷三 (1)
1. 卷三
2. 太倉公傳
此傳。總分四段。自太倉公。至喜醫方術。第一段。記淳于氏之出處也。自高後至多怨之者第二段。記受陽慶老人之法也。言黃帝扁鵲之脈書五色診病。此書今不傳。然為則考索其跡。淳于意之術。蓋陰陽醫而非疾醫。故其傳中往往失醫道。宜矣其所刑罪。自文帝四年至除肉刑法第三段。
記淳于意坐法當刑少女緹縈敏達救刑也。自意家居至三十九歲也第四段。記治療傳書循業對問也。其論亦率非疾醫之論。又言有脈書上下經五色診奇咳術揆度陰陽外變藥論石神接陰陽禁書。亦不傳也。奇咳。正義云奇為奇經八脈也。奇經疾醫不取矣。奇咳有說種種。要亦皆陰陽之說。
非疾醫之事。所謂不知而作說之類也。
以下醫案二十九條評。
齊侍御史成之條。
為則曰。淳于意以謂疽也。考病名其說臆而非疾醫之事。故不取也。扁鵲之法。視毒之所在。治之則病名不知不言而可也。成之病如太倉公之言。期而死。偶中耳。夫知死期病者與醫者無益。徒邀名利己。名利者諸道固可諱之。而學之。何不思之甚。五臟六腑十二經絡脈法之事。陰陽醫之事。疾醫不取。詳見於扁鵲傳。可考。
齊王中子之條。
為則曰。此病因之論。皆臆也。下氣湯方不傳。惜哉。言治功。則其方或可用矣。然以方命推知其為陰陽醫之方也。夫氣者天地造化之司。而非人之司也。何以毒藥得下氣哉。唯以毒藥去病毒。則無留滯。而氣自升降也。何以毒藥得升降於氣。其誤可知。
齊郎中令循之條。
為則曰。淳于意以謂湧疝也。中下熱而湧。故名湧疝。其治以中下熱為本與。以內為本與。此治難解。且用火齊湯。火齊湯者。劉河間曰。所謂黃連解毒湯也。劉氏由何言之。其出處不可知。故亡論。然言用之則必大便下利。因知其方中必有大黃之輩。然則淳于意所論與藥齊異矣。
而藥乃有功焉。是淳于氏暗投冥行。而功建。乃不知不識暗合扁鵲之則也。學者思諸。
齊中御府長信之條。
為則曰。此病論。陰陽醫之論。而非疾醫之論也。夫疾醫不拘寒熱。苟欲從寒熱。則不能不建藥之寒熱。且視本草一味寒熱之論。人人異而不一定臆也。今用之。從曰寒與。從曰熱與。擇而不能取。又擇而不能捨。寧亦從我好惡。豈非臆而何。取其臆而為治法。奚治之有。於是親自正之。果無徵焉。所謂靜言庸違也。吾黨不用焉。
又曰。淳于氏以入水中為病因。是亦臆也。信冬日墮水中。而病與不病無它。因其毒之有無也。宜哉。扁鵲視毒之所在為治。
又曰。淳于氏因入水中言熱病言暑汗。而以火齊湯輩治之。以是雖陰陽醫。不拘於因。則其治可知。
齊王太后之條。
為則曰。淳于意曰。風癉客脬。又曰。病得之流汗出滫。又曰。風氣。是療流汗出滫乎。療風氣乎。蓋以火齊焉。如劉氏之說。則論與藥違矣。而有功矣。是非有淳于氏之功。而藥之有功也。凡以脈論疾。疾醫不為。見扁鵲之傳。足以知矣。
白話文:
太倉公傳
這篇傳記總共分為四段。第一段從太倉公(淳于意)開始,敘述他喜愛醫術,記述了淳于氏的出身背景。第二段從高后時期到眾人多有怨言,記錄了他接受陽慶老人的醫術傳承,提到黃帝和扁鵲的脈學著作以及五色診病法,這些書現在已經失傳。然而從現有的資料可以考證,淳于意的醫術是屬於陰陽醫,而非疾病醫學,所以他的傳記中經常偏離醫道是理所當然的,因此他會被判刑入獄也是必然的。第三段從漢文帝四年到廢除肉刑法,記錄了淳于意因犯法應該被處刑,而他女兒緹縈聰明敏銳,救了他免於刑罰。第四段從淳于意在家居住到三十九歲,記錄了他著書立說、循著既有經驗並與人對談醫術。他的論述大多不是疾病醫學的範疇。還提到有脈學著作《上下經》、《五色診奇咳術》、《揆度陰陽外變藥論》、《石神接陰陽禁書》等,也同樣失傳了。所謂的“奇咳”,根據註解,是指奇經八脈。奇經疾病是不被疾病醫學所採用的。關於奇咳的說法很多,但總歸來說都是陰陽學說,而非疾病醫學的範疇,屬於不懂裝懂的說法。
以下是針對二十九則醫案的評論。
齊侍御史成之的案例
評論者說:淳于意認為是癰疽,考究這個病名,他的說法是主觀臆斷,不是疾病醫學的範疇,所以不採用。扁鵲的醫術是觀察毒邪所在,治療它就好,不必知道或說出病名。成之的病正如太倉公所說,到了預定的時間就死了,只是碰巧說中而已。知道死期的病人對病人或醫生都沒有幫助,只是為了沽名釣譽而已。追逐名利這件事,在其他領域或許還可以避諱,但在醫學領域卻不應該如此。為什麼不好好思考呢?五臟六腑、十二經絡、脈法這些事情是陰陽醫的範疇,疾病醫學是不採用的,詳情可參見《扁鵲傳》。
齊王中子的案例
評論者說:這關於病因的論述都是臆測的。“下氣湯”的藥方已經失傳了,很可惜。提到治療的效果,或許這個藥方還可以用,但從藥方推論,可知這是陰陽醫的藥方。氣是天地運化的主宰,而不是人可以掌控的。為什麼毒藥可以使氣下降呢?只有用毒藥去除病邪,使其沒有滯留,氣自然就會升降。為什麼毒藥可以使氣升降呢?其中的錯誤很明顯。
齊郎中令循的案例
評論者說:淳于意認為是“湧疝”,因為中下部位發熱而向上湧,所以稱作湧疝。治療是以中下部位的熱為根本?還是以內在原因為根本?這個治法很難理解。而且他用火齊湯,劉河間說火齊湯就是黃連解毒湯。劉河間是從哪裡得出這個結論的?已經無從考證了,所以不談。然而,如果用了藥,一定會大便泄瀉,因此可知藥方中必定有大黃之類的藥材。這樣看來,淳于意所論述的病因和藥物所產生的效果並不一致。但藥物卻起了作用,這是淳于氏在不明就裡的情況下盲目行事,卻恰巧和扁鵲的法則相合。學者應該好好思考。
齊中御府長信的案例
評論者說:這個關於病症的論述,屬於陰陽醫的範疇,而非疾病醫學的範疇。疾病醫學不拘泥於寒熱,如果執著於寒熱,就不能不建立藥物的寒熱屬性。而且觀察本草藥物的寒熱屬性,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見解,沒有定論,純屬主觀臆斷。現在用藥,要依從寒性嗎?還是要依從熱性呢?選擇了又不能採用,捨棄了又不能放棄,還不如依從我自己的好惡,這難道不是主觀臆斷嗎?採取主觀臆斷的方法來治療,怎麼能治好病呢?於是,我親自去糾正他的錯誤,結果毫無效果,這就是所謂的“靜言庸違”。我們不採用這種方法。
評論者又說:淳于氏認為病因是掉入水中,這也是臆測。相信冬天掉入水中,會不會生病,其實跟有沒有毒邪有關,而與冬天落水無關。扁鵲的治療方法是觀察毒邪所在,然後對症治療。
評論者又說:淳于氏因為落水就說是熱病,又說出汗,還用火齊湯之類的藥物來治療,即使是陰陽醫,如果不拘泥於病因,那麼他的治療方法還是可以理解的。
齊王太后的案例
評論者說:淳于意說“風癉侵襲膀胱”,又說“病是因為流汗浸濕而得”,又說是“風氣”。他是要治療流汗浸濕呢?還是要治療風氣呢?他用了火齊湯,如果按照劉河間的說法,那麼病因和藥效就違背了。結果卻有療效,這不是淳于意的功勞,而是藥物的功勞。總之,通過脈象來判斷疾病,不是疾病醫學所採用的,詳見《扁鵲傳》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