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鏡》~ 卷之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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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 (4)

1. 蟲症

蟲,動物也,草木水土之中,宜有之,何為而有於人之腸胃中乎?蓋蟲者,亦得天地之氣以成形者也,而形不自成,必假物而後成,如草腐而生螢,雀死而成蛤,魚肉爛而生蛆,皆藉有形之物,感陰陽之氣,而後形體成焉。人身小天地,而人之氣即天地之氣也,然則蟲之生於腸胃中者,亦豈無所假而成哉。

飲食入胃,不能消化,如魚鮓肉醢、生面、硬飯之類,停積於中,濕熱相感,稠黏膠固,資熱血以相裹,得生氣以陶熔,則不動之物悉能成動之形,頭尾皆具,而渾然一蟲類矣。其始也,因飲食而變,其既也,賴飲食以養,絞擾蟠結,食人精氣,飲人膏血,壞人臟腑,夭人壽命,蟲之為害,可勝言哉。大凡難化之物,皆能生蟲,不但如酢醢面飯之類而已。

若誤吞頭髮羽毛,尤為易生者也。不特此也,雖無質之物,亦能生焉,如濃茶濁酒,本無質者,而所澄之腳,最能成病,故有茶癖酒積之症,久之亦變為蟲。成於茶者,嘗思食茶,成於酒者,必酷嗜酒,一日不遂所欲,則一日不能暫安,此其症也。

又有所謂癆蟲者,又何所自而生耶?蓋癆蟲即屍蟲也,癆疾之人多瘀血,瘀血不消,得火煅煉,遂成細蟲,其色多赤,無翼而能飛,或隱或見,其來也不測,皆血之所化也,以其為血所化,故比諸蟲則甚靈焉。血統於肝,而肝則藏魂,故此蟲者,魂之所依也。病人既死,魂隨蟲出,好覓同氣,同氣之親,不幸而染之,則成傳屍癆焉。

此又蟲之最可畏者也。然蟲病人恆有之,醫者何以灼知其真而藥之耶?必有形症可見也。蟲病之人,面黃肌瘦,唇白毛枯,容顏不澤,臉多白印,時覺噁心,口吐清水,或心腹絞痛,飲食不為肌膚,或頭髮猙獰,灑淅惡寒,或額面生瘡,濕癢沿連,皆其症也。知此則可以用藥矣。

若夫癆蟲之形症,必其人之父兄伯叔先患癆症而死,而其人復有是症,乃可以決之耳,又豈與諸形症同哉。

藥例

口中吐蛔者,乃胃火上升,蛔不能安,故隨火而起也。

宜先以烏梅、黃連安之,使其降下,然後以殺蟲之劑投之可也。然殺蟲之劑切不可用花椒,花椒雖能殺蟲,而其味本辣,若於吐蛔之時而驟用之,必跳躍而起,寧不絞壞心胸乎?醫者不可不知也。縱使欲用,必先去其核,溫湯浸浮,令其口閉,空朝以好酒送下,亦治法也。此不惟可以治蟲,而患寒症者亦能治之。

大便去蟲者,當任其自出,若去蟲太甚者,不可專治其蟲也。

宜以白朮等藥安其脾,佐以檳榔、川楝、使君子之類,以除其根,斯攻補兼施之道也。

蟲病腹滿作痛必下之。

用黑牽牛一斤,取頭末四兩,用生大黃四兩,再研極細,蜜水為丸,如桐子大,飢時好酒送下三四錢,大下諸蟲。然後以人參、白朮、陳皮、茯苓、炙甘草、大棗補之。

蟲食下部,肛門癢甚,乃大腸受熱,生化細蟲為害也,雖服丸散煎劑,道路甚遠,不能奏功,必當其處取之方可。

用豬肝一大塊,切作圓穩一條,長可五六寸,煮熱,四圍刺作眼,如簪腳大者,三四百孔,蘸糖塞進肛門,其癢益甚,少頃癢止,其蟲已入肝中,徐徐取出,另換新者塞之,如此數次即愈。亦治婦人陰戶有蟲,癢不可忍者,甚驗,不可視以為迂也。

好食茶者,謂之茶蟲,酷思酒者,謂之酒蟲,欲飲油者,謂之油蟲。至於小兒多好食生米壁泥,皆蟲所使也。

皆當以殺蟲之藥,如鉛灰、雷丸、檳榔、川楝、使君子之類為丸,即以所好之物送下,直至蟲處而殺之。一法不必服藥,但使病人禁食所好之物,苦苦忍之,忍至四五日,其蟲不得所食,則飢而上升以求食,口中覺饞甚,將病人綁縛凳上,令其覆臥,然後以所好之物,近其口邊引之,香氣入喉,必湧躍而出矣。

疳蟲為病,面黃骨立,肚腹臌脹,小兒多有之。

宜用大蝦蟆幾隻,將砂仁入其腹中令滿,以線系其足,倒掛當風處,陰乾,炙脆為末,同人參、白朮、枳實、檳榔、使君子、黃連、針砂、麥芽、山楂、陳皮之類,共研細為丸,如米粞大,或為散子,糖拌服之,大有奇效。

凡治蟲病,當於每月上旬服藥,乃能奏功。若非上旬,多有未效,蓋諸蟲每月上旬頭皆向上,故服藥徑至其口中而殺之,此亦但論治蟲之日期耳,不可執以為一定之法。若病勢已急,豈能待其上旬耶?

屍蟲方已見癆瘵門,此不復贅。

2. 黃疸

黃疸之病,皆濕熱所成,濕氣不能發泄,則鬱蒸而生熱;熱氣不得宣暢,則固結而生濕,濕得熱而益深,熱因濕而愈熾,二者相助而相成,愈久而愈甚者也。然求其濕熱之所由生,未有不由於大醉大飽,及醉飽後貪睡久臥,與努力行房而得者。或醉飽後入水洗浴,寒氣斂束,密其腠理,汗不得出,以至濕熱相感,而成此病焉。

外不得汗,內不得瀉,薰蒸濡染,流入皮膚,上達面目,下至足跗,中及手臂,前腹後背,皆如塗金,小便赤如薑黃,猶之罨曲醬,因濕熱而成其色也。大法上半身黃甚,則宜發汗,下半身黃甚,則宜利小便,以分消其濕,而佐以退熱之劑。然又必觀其所傷之物而消化之,非徒治其濕熱而已。

此不易之論。若久而不愈,還宜救脾與血也。欲知其不治之症,何以斷之?曰黃疸變黑如煙塵者死;小便如膏者死;腹脹者死;飲食太少者死。渴者難治,不渴者易治。若眼漸白,小便長者,病將退也。

藥例

黃疸因中酒而成者。

宜大劑葛根為主,佐以天花粉、山梔、茯苓、甘草梢、木通、車前子之類,以利小便,使濕從下行。蓋酒本無質之物,只宜利小便而已。

因傷食而成者,審其所傷者何物。

如肉食則山楂、阿魏,穀食則麥芽、神麯,麵食則萊菔子、陳皮,宿食則枳實、黃連,暴食則檳榔、草果之類,佐以利小便之劑。

因女色而成者,名曰女勞疸,亦未有不由於醉飽者。若不醉不飽,雖行房亦未必成黃色。

治此病者,以活血為主,生血次之,如桃仁、紅花、丹皮、赤曲之類,兼以四物湯,佐以消食消酒之劑,並利其小水而已。

因傷食既久,服消食藥不效者,勿以不效而遂止之,宜多服幾帖,浮動其根,待腹中絞痛,即以大黃三錢,厚朴二錢,官桂一錢,甘草五六分下之。

得病後全無汗者,乃腠理縝密,濕不能散也。

宜以發汗為主,如蒼朮、白朮、蔥白、紫蘇、羌活之類;如又無汗,再加桂枝、麻黃、甘草,或單用浮萍草煎湯,時時飲之,亦能取汗。若有食則消其食,有酒則消其酒,當消息之,不可專於發汗。若身壯熱而無汗,則用麻黃,勿用桂枝。

身面皆黃,又發熱者,熱多於濕也。

宜以茵陳為君,山梔、黃連、甘草為佐,或發汗,或利小便,隨症治之。若服寒涼之劑,而熱不退,宜加幾味,如人參、連翹、芍藥、麥冬服之,恐生虛熱也。若純用寒涼之劑,脾不能堪,多有發單脹者,慎之慎之。但於劑中加生薑幾片,則藥有監製,而功可奏矣。凡黃疸之病,其源必起於脾虛不能運化,轉輪不及,濁氣拂鬱而然,是脾虛為本,濕熱為標。又有傷寒熱病,陽明內實,不得發越,亦令發黃,治法不可一例而施也。

統治黃疸久不愈者。

用桃樹根東行者一束,洗淨,切碎,煎二三碗,令病人空朝服之,約人行二十里許,即欲大便,下盡黃水即愈矣。然不可謂全妥,又必調理脾胃,庶不生它症也。

附黃腫

人有病黃腫者,不可誤以為黃疸。蓋黃疸者,遍身如金,眼目皆黃,而面無腫狀,黃腫之黃,則其色帶白,而眼目如故,雖同出脾胃,而病形不同,醫者當審而治之。黃疸之起,由於濕熱蒸染,而黃腫之症,則濕熱未甚,而多蟲與食積之為害也。

或偶吞硬食過多,礙其脾家道路,經久不消,脾家失運化之權,濁氣上騰,故面部黃而且浮,手足皆無血色,其有蟲者,必吐黃水,毛髮直指,皮膚不澤,且好食生米、茶葉之類是也。若腫及四肢者難治,腫及腹者不治,飲食減甚者不治,以其無胃氣也。

藥例

審其病果蟲多於食,則以殺蟲藥為主,食多於蟲,則以消食藥為主,蟲食相半,則均治之。治蟲如使君子、檳榔、鉛灰、雷丸、川楝之類;治食如枳實、黃連、阿魏、山楂、蓬朮、草果之類。治蟲治食,必帶補脾胃,兼去其濕熱,如白朮、蒼朮、茯苓、澤瀉之類,量病加減作丸藥。

而劑中又不可無針砂,有針砂則其功易奏,此皆王道之藥也。若欲收霸功,則巴霜、硇砂、礞石之類為末,以粽角搗為丸,其功尤速也。如其不然,則但以消食殺蟲之劑,先服幾帖,浮動其根,然後以承氣湯下之亦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