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軒醫語》~ 素軒醫語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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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軒醫語 (7)

1. 二十八 色非虛設,形不徒然

人與入群,不能不受群之和採,此孔氏著三益三損之教,墨子標染蒼染黃之論。而社會影響個人者,其權威所以大也。藥在湯劑,理亦如是,故海螵蛸得茜草,即奏闢而能翕之妙;五味子合乾姜,便見收中帶散之功。又如潤肺於蒡蕷,納氣以赭參,皆彰明較著者,不寧唯是。

今夫麻黃湯,固發汗峻劑也,及至變而為麻桂各半,又變而為桂二麻一,則功用即異已。蓋藥與藥相群,固徵茅茹相連之效。方與方相復,亦驗鼓桴相應之神。羅素之創中立一元論也,劉伯明頗有異議,謂持此以言物質則可,推此以言社會則不可。雖然,吾則謂持此以言物質,尚須有畛者。

哲學大家赫胥黎曰,一本之植也,色非虛設,形不徒然,嚴幾道先生注之曰,草木有綠精,而後得日光能分碳於碳養,然則中醫家言青白赤黑,言酸辛苦鹹,言溫涼寒熱,豈玄談哉?柏格森哲學之精髓,在不主分析,乃喻之以音樂,喻之以詩歌,喻之以小兒之天真爛漫,快哉喻也,旨哉喻也。

今東洞氏之《藥徵》,偏將仲景相得相濟之活方,割為孤立無機之死品,使相得益彰之藥隱其能,首尾相應之論晦其旨,即罵之為死豬化,死狗化,豈惡嘲哉?

2. 二十九 成分與成分相反相成之力與利用

一方之中,藥與藥有相得益彰之功,相反相成之妙。一藥之中,甲成分與乙成分亦有相得益彰之功,相反相成之妙。如陳念祖論細辛闢而能翕,張壽甫釋之云,細辛味辛,細嚼之又有酸意。辛能闢,酸能翕也。是酸辛二味,為細辛相反相成之妙用所在可知。抑除含辛酸二味之某成分外,安知不又有其他次要輔助成分,或更重要成分乎。

胡適之患糖尿病,以西法治之不效,某中醫竟以重用黃耆愈之。西醫化驗原方,迄無結果。可知必非黃耆中之某一種成分能治糖尿病也可知。吾嘗私立一臆說,以為各成分在某藥中,非「雜多」plurality之存在,乃「總協」Totality之存在。其「總協交互之力、成一「不可分性」。

彼用水有長流、甘瀾之異,服法有徐飲、頓飲之殊,亦明利用此力而已。孫中山云:文明不深,則辨味不精,即烹調不妙。中國烹調之妙,亦足徵文明進步之深。夫飲食醫藥,事出同源,故嘗草樹藝,皆本神農,食醫疾醫,同載周禮。而伊尹善割烹,遂創湯液。近人孫永祚亦曾言此,故吾即於飲食而悟中醫術要渺之故焉。

譚氏仁學曰:庖人之治庖也。同一魚肉,同一蔬筍,調和烹煮之法又同,宜同一味矣,而或方正切之,或斜切之,或臠之,或糜之,或巨如塊,或細如絲,其奏刀異,其味亦因之而不同。雖然,吾謂若取魚肉、鹽梅、椒薑、醬醋之足以成至味之成分而和調之,其不能與良庖爭美,而「推潭僕遠」者,決也。善悟者,由此可以推彼。

3. 三十 無所非能,無能非所

理有決無可疑者,成分與成分相得而成良藥,藥與藥相得而成良方,方與方相得而成良複方,雖然如是而已乎?未盡也。方書云,有故無殞,亦無殞也。又云,有病則病受之。夫非謂方藥與臟腑氣血亦有相得者在乎。

若夫春秋冬夏,時之異也;東西南北,地之異也;治亂隆汙,世之異也;士農工商,業之異也;貧富勞逸,境之異也;男女老幼,體之異也,人之所值遭而稟之者,又皆與方藥隨宜為得者也。而世人或不之信,目為誕詞,抑何過乎?嚴譯穆勒名學部丙云,每聞人言某甲之死,因服砒霜,砒霜固能殺人,而其人之氣血臟腑,必與砒霜翁合,且為散布血流,乃成死果。蓋「所」之有事,正不異「能」。

無「所」非「能」,無「能」非「所」。幾道先生案之曰,此段所論,亦前賢所未發。乃從奈端第三例悟出。學者必具此法眼,而後可以讀《易》。嗟夫,此王肯堂有治本草不看主治之說,陸九芝有藥借病用之談。前賢戴元禮曾用人參發汗,近人張錫純亦以熟地解表,圓機活法,神乎神矣,不謂之為暗合乎科學,不得也,惜乎!號稱有新頭腦者,競亦未達乎此,於鈴醫何責焉?

4. 三十一 陰中有陽,陽中有陰

考奈端動例,有主動力,必有反動力應之。砒霜之力,主動力也,人體臟腑反應之力,反動力也,故幾道先生以為此二義隱相溝通。又宇宙間一切現象,皆具此主反二力。相牽相制,迫於機緘。若有主無反,則主亦隨以俱亡,而現者隱矣。《易》家「陰中有陽,陽中有陰」,亦同此義,故幾道又謂必具此法眼者,始許讀《易》,亦以此也。今案醫家云,亡陽者,陰不獨存。

又云,孤陽不生。又云,水中有火,火中有水。種種妙諦,皆從《易》理脫胎,此所以不佞嘗謂,近世西方科哲,與中國六藝九流,皆為中醫家輔助科學,亦為基礎科學,所當必修,不俟論已。

5. 三十二 以委曲積漸之哲理解病理

宇宙間一切現象,既皆由主反諸力,相牽互制,故空間諸動體,不能為直線之前進,而為曲線之繞行,月受制於地,地受制於日是也。哲學家云,形氣現象中無完全自由,意殆指此。惟大《易》亦云,曲成萬物而不遺。儒家衍之遂有禮樂之製作,以節制吾人之徑情直行。道家衍之,遂有老子「曲則全」,「柔能勝剛」之說。

法家衍之,亦有以法平人之義。若醫家,獨無所同然乎。今夫人之長,無暴長者,必委曲積漸而後長也。病之去,亦有無驟去者,必委曲積漸而後去也。大論少陰篇曰,厥逆無脈,乾嘔煩者,服湯脈暴出者死,微續者生。夫暴出何以死乎?以其違乎委曲積漸也。微續何以生乎?以其合乎委曲積漸也。

苟卿、朱熹皆好言積漸,誠深於《易》者。斯賓氏以為社會宜任其自然蛻化。言群治者,勿過於操切。嚴侯官遂謂其合於吾《大學》《中庸》之精義,亦以此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