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廬醫話錄存》~ 覺廬醫話錄存 (5)
覺廬醫話錄存 (5)
1. 產後與生化湯
婦人產後,必服生化湯,云以消瘀。外此如吾筦俗更服吳萸、薑、醋等,動輒數兩以至數十斤,似非此不足以復其元氣者。而易思蘭謂瑞州之婦,產後必以胡椒炒雞為饌,是則更有甚焉者矣。故余嘗謂婦人產後有病,強半由俗例釀成,非過論也。
丹溪《局方發揮》曰:「初產之婦,好血未必虧,汙血未必積,臟腑未必寒,何以藥為?飲食起居,勤加調護,何病之有?或有他病,當求病起何因,氣病治氣,血病治血,寒者溫之,熱者清之,凝者行之,虛者補之,血多者止之。」是故產後無病,只當以糜粥清湯將養,不當亂投藥餌,尤不當投以種種僭熱之品。
白話文:
婦人生產後,服用藥物需谨慎
婦人生產後,傳統上都會服用生化湯,目的是要消除瘀血。然而,有些地方的習俗更會讓產婦服用吳茱萸、薑、醋等,甚至用量高達數兩至數十斤,彷彿沒有這些藥物就無法恢復元氣。更甚者,像瑞州的婦女,產後還要吃以胡椒炒雞為菜餚。
我認為,婦人生產後若有病痛,多半是源於這些傳統習俗的錯誤做法,并非无端臆测。
丹溪先生在《局方發揮》中也提到,初產的婦女,血氣未必虧損,瘀血未必積聚,臟腑未必寒涼,為何需要大量服藥呢?只要飲食起居調養得當,何來疾病?若真的有病,就應該找出病因,針對病症治療,氣虛則補氣,血虛則補血,寒症則溫之,熱症則清之,瘀滯則化之,虛弱則補之,血多則止血。
因此,產後若無病痛,僅需以稀粥清湯调养身体,不应乱服药物,尤其是各种燥热性的药材。
且人之體質,萬有不齊,分娩時日亦不一致,即使有病,亦須察其有無夾雜外邪,食積痰瘀,尤當細審,何可概以生化湯為不祧之方哉?蓋是方重用芎、歸之辛溫走竄,原為血寒而滯者設,若血虛而熱之體,即不可誤服,吳鞠通、王潛齋論之詳矣。惟陸九芝謂是方為婦科要藥。
原方炮姜只用四分,不過藉以行氣之用,助芎、歸、桃仁以逐瘀生新,而甘草輔之,寒固可消,熱亦可去。後人不善會其義,見方中有炮薑炭,遂援其例而用於薑、生薑、桂、附、丁、萸等物,且更有將川芎、桃仁疑前人之不通而去之,於是生化湯遂多變相,直謂生化湯不可用。
白話文:
人體的體質差異很大,生產日期也不一致,即使生病,也需要仔細觀察是否夾雜外邪,食物積聚、痰瘀等問題,不能一概而論地使用生化湯。生化湯主要使用川芎、當歸等辛溫走竄的藥物,原本是針對血寒凝滯的體質設計,如果體質是血虛而熱,就不可誤服,吳鞠通、王潛齋對此都有詳細的論述。雖然陸九芝認為生化湯是婦科重要藥物,但原方只用四分炮薑,只是為了行氣,幫助川芎、當歸、桃仁逐瘀生新,甘草輔助,寒則可消,熱亦可去。後人沒有理解原方的用意,看到方中有炮薑炭,就依樣畫葫蘆,將薑、生薑、桂枝、附子、丁香、吳茱萸等也用炭,甚至還有去掉川芎、桃仁,認為前人不懂藥性。因此,生化湯產生了許多變相用法,甚至有人認為生化湯不可用。
不知此說之不可用者,即此變相之生化湯,非此但用四分炮姜之生化湯,亦非以芎歸為治之生化湯也。然陸記其先人治唐春鈴一案,盛夏畏冷,以麻黃三分、附子三分、甘草一分與之,果一服解一裘,兩服而重裘皆弛。夫七分之藥,既可以愈病,反之亦何嘗不可以增病,蓋劑雖有輕重,而藥之性不殊也。
彼變相之生化湯固不可用,即只用四分炮姜之生化湯,仍有大劑芎歸,詎可輕用乎?其謂寒固可消,熱亦可去,恐無此理。雖然,昔人善用生化湯加減以治產後各病者,以傅青主、閻純璽、計壽喬等為最著,蓋必審之真而辨之確,斯能無弊耳。用是方者,宜知之。
白話文:
有些人可能不知道,生化湯有許多不同的版本,其中「變相」的生化湯是絕對不能用的,單純使用四分炮姜的生化湯也不行,更不用說那些以川芎、當歸為主治的生化湯了。不過,陸氏家族在治療唐春鈴的案例中,採用了麻黃三分、附子三分、甘草一分,在盛夏時節,患者畏寒,服用後一劑就解開了一件厚重衣服,兩劑後,所有厚重的衣服都脫掉了。這說明了即使是七分藥量的藥物,也能治癒疾病,反過來,也可能加重病情。因為藥物的劑量雖然有輕重之分,但藥物的性質是不變的。
既然「變相」的生化湯不可用,即使是單純使用四分炮姜的生化湯,仍然含有大量的川芎、當歸,也不可輕易使用。有些人認為生化湯可以消寒解熱,恐怕是沒有道理的。儘管如此,古時候有許多名醫善於運用生化湯加減來治療產後各種疾病,其中傅青主、閻純璽、計壽喬等人的成就最為突出。他們一定是對藥性真偽辨別得非常清楚,才能夠避免弊端。所以,使用生化湯的人,一定要了解這些道理。
2. 麻桂兩證
桂枝證之自汗,麻黃證之無汗,其所以然之故,醫者聚訟紛壇,靡所依歸。余考泰西生理諸書,謂飲食入胃,賴消化作用變成乳糜,由小腸之微細管吸收之,匯歸吸收系,流入回血管,入心過肺,與氧氣化合,生出熱度,以維持體溫。復賴心臟循環作用,使血液周流全體,於是各臟器即就血液中吸取滋養料,以維持其生活。
而血液又吸收各臟器之廢料,運往各排泄機關而排除之,彼皮膚之汗液,口鼻之碳氣,與乎糞溺涕唾皆是,此所謂新陳代謝作用,無須臾之停者也。皮膚有無數之汗孔,為廢料排泄之路,若一旦感受寒氣,則皮膚收縮,汗孔閉緊,初則凜凜惡寒,繼則體中熱度不能排泄於外,則積而發熱,且因其汗孔閉塞,汗液不能通至皮膚,故始終無汗,此麻黃證也。
白話文:
桂枝證患者容易出汗,麻黃證患者卻不出汗,為何會有這種差異?醫生們各執己見,眾說紛紜,沒有統一的答案。我參考西方的生理學書籍,了解到食物進入胃部後,經過消化作用變成乳糜,再由小腸的微細管吸收,匯集到吸收系統,流入回血管,進入心臟,再到肺部,與氧氣結合,產生熱量,維持體溫。
接著,依靠心臟的循環作用,血液流遍全身,各器官從血液中吸收養分維持生命。而血液也會吸收各器官的廢物,運送到排泄器官排出體外,例如皮膚的汗液、口鼻的二氧化碳、糞便、尿液、鼻涕和唾液等等,這就是所謂的新陳代謝作用,一刻不停地進行著。
皮膚上有無數的汗孔,是廢物排泄的通道。一旦受到寒氣,皮膚就會收縮,汗孔閉合,一開始會感到寒冷發抖,接著體內的熱量無法排出,就會積聚而發熱。由於汗孔閉塞,汗液無法到達皮膚表面,所以始終不出汗,這就是麻黃證。
若桂枝證,雖同為皮膚感寒所致,不過汗液尚能通至汗孔,而熱度之蒸發自能隨汗液外泄,故發熱不比麻黃證之甚,而惡寒亦較減,故楊素園謂此證雖一月、半月不解,仍無變證者也。反觀麻黃證,因熱度與汗液不能排泄而鬱結於裡,故變證恆多。至表證之解與未解,全在惡寒上別之,世醫多能辨此,惟有裡熱已發,惡寒未盡解,雖遍身大熱,日日出汗,寒自不動。周學海謂宜扶正氣,兼用行血通絡之品,乃能發疹而愈,非只表散能治。
此則同中有異,故附錄及之。
白話文:
桂枝證雖然也是因為皮膚受寒導致,但汗液還能流到汗孔,熱氣也能隨著汗液排出,所以發熱不像麻黃證那麼嚴重,惡寒也比較輕,因此楊素園說即使這種病症持續一個月、半個月都不好,只要沒有出現其他病症就不用擔心。反觀麻黃證,因為熱氣和汗液無法排出,積聚在體內,所以容易產生其他病症。表證是否解除,關鍵在於惡寒是否完全消失,一般醫生都能辨別這個道理。但如果裡熱已經出現,惡寒卻還沒有完全消除,即使全身發熱,每天都出汗,寒症仍然沒有消失,周學海認為應該扶助正氣,同時使用行血通絡的藥物,才能讓疹子發出來而痊癒,單純地散表是不夠的。
這說明了桂枝證和麻黃證雖然都是表證,但也有區別,所以特別列出來說明。
3. 輪迴酒
世有「血征服童便者,百無一死;服寒涼者,百無一生」之語。更有創為輪迴酒者,愚人誤信,貽害不淺。王秉衡曰:「小便必用童子者,取其智識未開,而無妄動之火也。尤須淡薄滋味,不食葷膻,去其頭尾,但以中間一段清澈如水者,始有功效。
若煉成秋石,昔人尚謂其中寓暖氣,在所不取,何後人妄造輪迴酒之名,令病人自飲己溺?夫人既病矣,溺即病溺,以病溺猶堪治病,則無病之溺皆可為藥,何必取童子,戒葷膻、去頭尾、欲清澈,而故難其事哉?蓋人雖無病,其飲食之精華,皆已化為氣液,其糟粕則下出而為便溺,以二便為濁陰之出路也。
白話文:
世上有種說法:「喝童子尿的人,百無一死;喝寒涼之物的人,百無一生。」更有人因此發明了輪迴酒,愚昧的人誤信,造成很大的危害。
王秉衡說:「小便治療疾病一定要用童子尿,是因為童子智識未開,沒有妄動的陽氣。使用童子尿時,更要注重清淡飲食,不吃葷腥,去除頭尾,只取中間清澈如水的那部分,才會有療效。
若將童子尿煉成秋石,古人認為其中蘊含著溫熱之氣,所以不予採納,後人為何妄造輪迴酒之名,讓病人喝自己的尿液?人一旦生病了,尿液就是病尿,用病尿來治病,那平常健康的尿液都可以當藥,何必特地去取童子尿,還戒葷腥、去除頭尾、追求清澈,故意讓事情變得困難呢?其實,人即使沒有病,飲食中的精華也已轉化為氣血,剩下的糟粕則排出體外成為大小便,二便就是濁陰之氣的排泄通道。」
可見病人之便,濁陰中更有病氣雜焉,再使病人飲之,是以既出之病氣,更助以濁陰之汙氣,仍令入腹,殆不欲其病之去乎!況病人之溺,臭穢必甚於平人,極能敗胃。若溺色清澈者,則其病非寒則虛,治宜溫養,更不可令飲己溺矣。」其辯析最詳,足破世俗之惑。爰備錄之,以警世焉。
白話文:
這段古代醫學文字的意思是:
可見病人之便,濁陰中更有病氣雜焉,再使病人飲之,是以既出之病氣,更助以濁陰之汙氣,仍令入腹,殆不欲其病之去乎!
這段話在說,病人排泄的糞便中,除了濁陰之外,還摻雜著病氣。如果再讓病人喝自己的尿液,就等於是把已經排出的病氣,再加入濁陰的汙濁之氣,一起送回腹中。這樣做,難道不是不想要病人病好嗎?
況病人之溺,臭穢必甚於平人,極能敗胃。若溺色清澈者,則其病非寒則虛,治宜溫養,更不可令飲己溺矣。」其辯析最詳,足破世俗之惑。爰備錄之,以警世焉。
而且,病人尿液的臭穢程度,比一般人還要嚴重,非常容易敗壞脾胃。如果尿液顏色清澈,就表示病人是寒症或虛症,應該要溫養調治,更不能喝自己的尿液。
這段文字對於飲尿治病的說法,進行了詳盡的辯駁,足以破除世俗的迷信。因此把它記錄下來,以警示世人。
4. 宣通之義
方有七,大、小、緩、急、奇、偶、復也。劑有十,宣、通、補、瀉、輕、重、滑、澀、燥、濕也。王好古補寒熱二種,其用乃備。顧俗醫多以宣為瀉劑者,抑不思十劑中已有瀉劑;又以宣為通劑音,抑不知十劑中已有通劑。舉世皆曰春宜宣,以為下奪之藥,抑不知仲景曰:「大法春宜吐。
」《內經》曰:「高者因而越之,木鬱則達之。」宣者升而上也,以君召臣曰宣,義或同此。傷寒邪氣在上,宜瓜蒂散;頭痛蔥根假令;傷寒懊憹,宜梔子豆豉湯,皆湧劑也,乃仲景不傳之妙。故以宣訓吐,確而有理,因節錄子和之說以明之。至於通劑,王荊公曰:「治法云:『諸痛為實,痛隨利減。
白話文:
方劑有七種,分別是大、小、緩、急、奇、偶、復。劑型有十種,分別是宣、通、補、瀉、輕、重、滑、澀、燥、濕。王安石主張以補寒熱兩種方法來治療疾病,其用法十分完備。然而,世俗的醫者大多將宣當作瀉劑,卻沒有考慮到十種劑型中已經有瀉劑了;他們又將宣當作通劑的同義詞,卻不知道十種劑型中已經有通劑了。世人都說春天應該使用宣劑,認為宣劑是下奪之藥,卻不知道仲景說:「大法春宜吐。」《內經》說:「高者因而越之,木鬱則達之。」宣劑是向上升發的,以君主召見臣子來比喻宣劑,意思或許相同。傷寒邪氣在上面,應該使用瓜蒂散;頭痛應該使用蔥根;傷寒懊憹,應該使用梔子豆豉湯,這些都是湧劑,是仲景沒有傳授的妙法。因此,以宣解釋為吐,確切合理,所以我摘錄了子和的說法來闡明。至於通劑,王安石說:「治法云:『諸痛為實,痛隨利減。
』世俗以利為下也。假令痛在表者,實也;痛在裡者,實也;痛在血氣者,亦實也。故在表者,汗之則愈;在裡者,下之則愈;在血氣者,散之,行之則愈,豈可以利為下乎?宜作通字訓則可。」此說雖非因通劑而發,然以通釋利,義亦明顯,可互參也。
白話文:
世俗常以「利」字作為「下」的代名詞。假設疼痛位於體表,這是實證;疼痛位於內裡,也是實證;疼痛位於血氣,同樣也是實證。因此,疼痛在體表者,以發汗治療即可痊癒;疼痛在內裡者,以瀉下治療即可痊癒;疼痛在血氣者,以散瘀行氣治療即可痊癒。怎麼能將「利」字等同於「下」呢?應該將「利」字改為「通」字來解讀才合適。
雖然這段話并非針對通劑而發,但以「通」來解釋「利」,意思也十分明顯,可以互相參照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