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弁

《續醫說》~ 卷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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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2)

1. 視物倒植

元末四明有呂復,別號滄洲翁,深於醫道。臨川道士蕭云泉,眼中視物皆倒植,請治於複。復問其因。蕭曰:「某嘗大醉盡吐所飲酒,熟睡至天明,遂得此病。」復切其脈,左關浮促,即告之曰:「嘗傷酒大吐時,上焦反覆,致倒其膽腑,故視物皆倒植。此(不內外因)而致內傷者也。

法當復吐以正其膽。」遂以藜蘆、瓜蒂為粗末,用水煎之,使乎且頓服以吐為度。吐畢,視物如常。(九靈山房集)

白話文:

元朝末年,四明(今浙江寧波)有一位名叫呂復的醫生,號稱滄洲翁,醫術非常高明。臨川(今江西撫州)一位道士蕭云泉,患了視物倒立的毛病,前去求呂復治療。呂復詢問病因,蕭云泉說:「我曾經喝醉酒,把喝的酒都吐了出來,然後沉睡到天亮,就得了這個病。」呂復診了他的脈,發現左關脈浮而急促,於是告訴他說:「你以前喝酒傷了身體,又大量嘔吐,導致上焦氣機紊亂,膽腑位置顛倒,所以才會視物倒立。這是由於內傷造成的。

治療方法應該再次催吐,以調整膽腑。」於是,呂復用藜蘆和瓜蒂研成粗末,用水煎煮,讓蕭云泉分次服用,直到吐出來為止。吐完之後,蕭云泉的視物倒立症狀就痊癒了。

2. 鄒妻發瘕

張子和《十形三療》云:戴人治王宰妻病胸膈不利,戴人用痰藥,一湧而出,雪白蟲一條,長五六寸,有口鼻牙齒,走於涎中,病者忿而斷之,之中有白髮一莖。余按:永徽中僧病噎者,腹中破一物,其狀如魚,即所謂生瘕也。嘉靖初,長洲鄒表妻患小腹下左生一塊,形如梅李,久之吐出,始則腐潰若米粞之狀,中則若蜆肉之狀,以指捻開則有長髮數條在其內,名醫竟不能治,遂至不起。

余嘗見蛇發等瘕,往往戴於方書,或偶因食物相感,假血而成理,或有之,不可指為妄誕也。

白話文:

張子和的《十形三療》記載:戴人醫治王宰的妻子胸膈不適的病症,用了治療痰飲的藥物,病患嘔出一條雪白長約五六寸的蟲子,牠有口鼻牙齒,在唾液中蠕動,病人憤怒之下將其掐斷,蟲體內發現一根白髮。我認為:永徽年間,曾有僧人患噎嗝,腹部破裂排出一個像魚一樣的東西,這就是所謂的「生瘕」。嘉靖年間,長洲鄒表之妻患病,左下腹長了一個像梅子李子一樣的腫塊,很久以後才吐出來。一開始像腐爛的米飯,中間像蜆肉,用手指撥開,裡面發現幾根長頭髮,當時的名醫都治不好,最終導致她死亡。

我曾經見過像蛇髮一樣的瘕證,經常在醫書上記載。這可能是因為誤食某些食物,導致血氣凝滯而形成的,這種情況確實存在,不能說這是虛構的。

3. 食忌

4. 河豚有毒

弘治巳未春,鄰居一人食河豚子而斃,與之同食者急飲穢汁,雖無恙,然猶數日始安。嘗聞此魚有不可食者三:赤目、蒼點、燕尾。余若烹庖得法可食,能發痼疾。肝不熟食之令人麻,子不熟食之令人脹,食其眼則酸。唯江陰人好食子,必埋之於地中,經二三宿,取出煮竟日,以紅曲同煮焉。

觀其色通紅則可食,否則食之必死。誤中其毒者,用橄欖、蘆根汁解之。調地漿亦能解。

白話文:

河豚有毒

弘治年間的春天,鄰居有人吃了河豚魚卵而死,和他一起吃的人趕緊喝了污水解毒,雖然沒事,但也過了幾天身體才恢復正常。我聽說這種魚有三種情況不能吃:眼睛發紅的、身上有青色斑點的、以及尾巴像燕子的。其他情況如果烹飪方法得當是可以吃的,還能治療頑固的疾病。肝臟如果不煮熟吃會讓人麻痺,魚卵如果不煮熟吃會讓人肚子脹,吃它的眼睛則會感到酸。只有江陰人喜歡吃河豚魚卵,他們會把魚卵埋在地裡兩三天,然後取出煮一整天,再加入紅曲一起煮。

如果煮到顏色變成紅色就可以吃了,否則吃了就會死。如果不小心中毒了,可以用橄欖、蘆根的汁液解毒,用泥漿也可以解毒。

5. 斑魚微毒

劉文潔妻有妊產期將近,偶食斑魚,入夜四肢厥冷,胸滿腹脹氣,塞痰上喘息不定,須臾叫躁而死。噫!斑魚長不滿三寸,然其形狀亦類河豚,有娠者宜禁食。本草雲河豚無毒,然則斑魚其毒若是,況河豚乎?本草之言,吾亦未深信也。

白話文:

劉文潔的妻子懷孕臨近生產,偶然吃了斑魚,晚上就開始四肢冰冷,胸悶腹脹,痰塞胸中呼吸急促,不久便躁動不安而死。唉!斑魚長度不到三寸,但形狀卻像河豚,懷孕婦女應該避免食用。本草書上說河豚無毒,但斑魚的毒性如此厲害,那河豚的毒性豈不是更可怕?我對本草書上的話,也不敢完全相信。

6. 酒製馬毒

席上輔談云凡驢馬之自斃者,其肉食之皆能殺人,而肝尤甚。醫書云:馬火畜,也有肝而無膽,五臟不足,故食其肝者死。史記云:秦穆公亡馬,野人得而食之者三百餘人,吏欲法之,繆公曰:「君子不以畜產害人。吾聞食馬肉者不飲酒傷人。」乃皆賜酒而赦之。近見葛生食馬肉致病極重,醫教以煮酒入鹽飲之而愈。

然則酒可以解馬毒也。又周密癸辛雜誌云:馬肝至毒,人慾食之者,以芍藥根同煮之則無毒矣。或誤食之,用芍藥濃煮汁飲之,可制其毒矣。

白話文:

酒能解馬肉毒性。古人認為吃了死掉的驢馬肉會中毒,尤其馬肝毒性最強。因為馬屬於火性動物,肝臟功能不全,所以食用馬肝容易致死。歷史記載曾有三百多人吃了死馬肉中毒,秦穆公卻認為不應因此治罪,並賜酒給他們解毒。也有案例顯示,吃了馬肉中毒的人,喝下煮沸的加鹽酒後痊癒。所以,酒可以解馬肉的毒性。另外也有記載說,馬肝毒性很強,可以用芍藥根一起烹煮去除毒性,如果誤食中毒,喝下濃縮的芍藥湯汁也能解毒。

7. 豬腦柔物

昔一人好食豬羊腦,期年,手足柔弱,不能行,遂成癱瘓。按《內則》云:「豚去腦,魚去乙,鱉去醜。」鄭氏云:「是皆不利於人也。」《左傳》云:「晉侯夢楚子伏巳而鹽其腦子,犯曰:『吉,吾且柔之矣。』」杜預注云:「腦所以柔物。」今人熟皮必用豬腦,欲其柔也。乃知《內則》與《左傳》之言信不誣矣。(席上輔談)

白話文:

從前有個人愛吃豬羊腦,一年後,手腳變得軟弱無力,無法行走,最後癱瘓了。 根據《內則》記載:「豬要除去腦,魚要除去膽,鱉要除去甲。」鄭氏註解說:「這些都是對人體有害的。」《左傳》記載:「晉侯夢見楚子把蛇壓住然後用鹽醃它的腦子,解夢的人說:『這是吉兆,將會使你變得軟弱。』」杜預註解說:「腦子具有使東西軟化的作用。」現在人們熟皮革都用豬腦,就是為了讓皮革柔軟。由此可見,《內則》和《左傳》的記載確實可靠。

8. 蔥蜜相反

仲景《金匱要略》云:蔥與蜜不可同食,食之令人心疼。正德年間,嘉興王姓者因遠歸,以魚鮓饋送其姻家,偶因薦觴,食者咸死。或謂其鮓之有毒故也。竊意鮓與蜜安得殺人?造鮓者其中必有蔥,蓋蔥與蜜同食能殺人耳。古人云:蜜罐不可盛鮓,食之致死,豈欺我哉?

白話文:

蔥和蜂蜜相剋。張仲景的《金匱要略》記載:蔥和蜂蜜不能一起吃,吃了會讓人心痛。正德年間,嘉興一位姓王的先生遠行歸來,用魚鮓(一種醃製魚)款待姻親,結果一起吃飯的人都死了。有人說是魚鮓有毒。但我認為魚鮓和蜂蜜怎麼可能致人死命?製作魚鮓的人一定在其中加了蔥,因為蔥和蜂蜜一起吃才會致死。古人說:「蜂蜜罐子不能盛放魚鮓,吃了會死」,這話可不是騙人的啊!

9. 風藥忌芋

服風藥禁食芋,不惟無效,亦甚相反。楊誠齋語此,嘗見人立至於死。(《立吊航紀談》)

白話文:

服用祛風藥物時,禁止食用芋頭,不僅藥效無法發揮,反而會產生相反的壞效果。楊誠齋曾經說過這件事,並且親眼見證過有人因為這樣而危及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