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謙等

《傷寒心法要訣》~ 卷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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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3)

1. 易愈生證

神清色澤亮音聲,身輕膚潤脈和洪,忽然口噤難言躁,脈即停伏戰汗寧,飲多消散知釀汗,能食脈浮表還平,子得午解陽來濟,午得子解是陰從。

【注】易愈之病,取於神則神清,取於色則色澤,取於聲則音長,取於體則身輕,取於皮則膚潤,取於脈則和洪,皆一派不死之證,故曰生證也。

若有如是之生證,忽然口噤不語,煩躁而甚,六脈停伏,宜謹察之,非變凶也,乃邪正交爭,生戰汗之候,為將愈之兆也。

凡傷寒渴者,多陽證易愈,若忽然飲多尋常,消散無停,知釀汗而作解也。

傷寒多不能食,若忽然能食且脈浮,知胃和邪還於表而作解也。

若不即解者,陰陽未得其時也,子時得之午時必解,陽濟陰生而解也,午時得之子時必解,陰從陽化而解也。

2. 難治死證

傷寒死證陽見陰,大熱不止脈失神,陰毒陽毒六七日,色枯聲敗死多聞。

心絕煙燻陽獨留,神昏直視及搖頭。

環口黧黑腹滿利,柔汗陰黃脾敗由。

肺絕脈浮而無胃,汗出如油喘不休。

唇吻反青肢冷汗,舌卷囊縮是肝憂。

面黑齒長且枯垢,溲便遺失腎可愁。

水漿不入脈代散,呃逆不已命難留。

大發風溫而成痙,濕溫重暍促命終。

強發少陰動經血,口鼻目出厥竭名。

汗後狂言不食熱,脈躁陰陽交死形。

厥冷不及七八日,膚冷而躁暫難寧,此病名之曰臟厥,厥而無脈暴出凶,厥而下利當不食,反能食者名除中。

【注】病有生死,治有難易。

生病不藥可愈,死病雖藥莫救,何則?以陰陽邪正有盛衰也,正盛邪衰則生,陰盛陽衰則死。

傷寒陽證,見浮大數動滑之陽脈,則易愈而生,見沉微澀弱弦之陰脈,則難治而死。

故陰病見陽脈者生,陽病見陰脈者死也。

大熱不止,邪盛脈失神正虛,正虛邪盛,故死也。

陰毒陽毒,亢極不生化也。

色枯聲敗,內外兩奪也,故均主死。

形若煙燻,神昏直視搖頭者,此陽邪獨留,攻心而絕也。

環口黧黑,腹滿下利不止,柔汗陽黃者,此為脾絕也。

脈但浮無胃,汗出如油,喘息不休者,此為肺絕也。

唇吻反青,四肢冷汗,舌卷囊縮,此為肝絕也。

面黑齒長枯垢,溲便遺失者,此為腎絕也,水漿不入,生無所賴也。

脈代散,真氣衰散也。

呃逆無休,元氣不藏也。

誤發風溫之汗,因而成痙。

誤發濕溫之汗,名曰重暍,皆促人命也。

強發少陰汗,動其經血,從口鼻目出,名曰下厥上竭。

以上皆死之候也。

汗後狂言不食,仍復發熱,不為汗衰,脈躁疾者,名曰陰陽交,死之形也。

厥逆不回,至七、八日即通,身膚冷而躁,無暫寧時者,名為臟厥,為陰邪盛極,真陽飛越也,凡厥逆而甚者,多無脈,服四逆、白通等湯,脈微續者,真陽漸復也,脈暴出者,回光反照也。

凡厥逆多下利,當不能食,今反能食,名曰除中。

中者,胃也,除者,去也,謂胃氣已去,即反能食,亦無補於胃也。

故仲景曰:除中者死。

凡諸病久不能食,忽然大能食而即死者,亦此類也。

3. 傷寒附法

傷寒傳變大法,已詳《傷寒論注》及《心法要訣》中矣。

然近世治四時傷寒者,咸用河間兩解等法,每多神效,誠治斯證之捷法也。

今復採雙解散。

防風通聖散諸經驗名方,編為歌訣,附於心法之後,俾後之學者,知所變通,庶幾於傷寒一證,經權常變,有所遵循,而無遺法云。

4. 痙證

痙證反張搖頭噤,項強拘急轉側難,身熱足寒面目赤,須審剛柔治法全。

【注】風濕寒之邪合而為痙,其證則背反張,搖頭口噤,項強拘急,轉側艱難,身熱足寒,面目赤色也。

須審剛柔治之可痊也。

風濕盛者則有汗,為柔痙。

風寒盛者則無汗,為剛痙。

均以小續命湯主之。

剛痙去附子,柔痙去麻黃。

表實者去參、附,加羌活、獨活。

裡實者去參、附,加芒硝、大黃。

甚者則以葛根湯、桂枝加葛根湯發之。

此治痙之大略也,詳在痙門。

5. 同傷寒十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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