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謙等

《訂正仲景全書金匱要略注》~ 卷八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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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6)

1. 水氣病第十五

〔少陰脈,緊而沉,沉則為水,小便卽難,〕脈得諸沉者,當責有水,身體腫重。

【按】「脈得諸沉者」一條,乃始論水氣病之脈,當列於篇首。

但古本「脈得諸沉」之上,有「少陰脈緊而沉……」四句,文義不屬,并有脫簡,不釋,且刪之。

夫水病人,目下有臥蠶,面目鮮澤,脈伏,其人消渴。

〔病水腹大,小便不利,其脈沉絕者,有水,可下之。

【按】「其人消渴」之下。

古本有「病水腹大,小便不利,其脈沉絕者,有水,可下之」四句,與上文義不屬,當另分為一條,在本門五條之次,始合裏水脈證。

裏水者,一身面目黃腫,其脈沉,小便不利,故令病水,假如小便自利,此亡津液,故令渴也。

〔越婢加朮湯主之。

【按】「越婢加朮湯主之」七字,當在後「太陽病脈浮而緊」條內,「發汗卽愈」之下,文義始屬,必是錯簡在此,觀其裏有水之之文,豈有用越婢加朮湯發表之藥,自可知也。

心水者,其身重而少氣,不得臥,煩而躁〔,其人陰腫〕。

【按】「其人陰腫」四字,當在腎水條內,錯簡在此,當移之。

腎水者,其腹大臍腫,腰痛不得尿,陰下濕,如牛鼻上汗,其足逆冷,面反瘦〖,其人陰腫〗。

【按】「面反瘦」之下,當補上條「其人陰腫」四字。

師曰:寸口脈遲而濇,遲則為寒,濇為血不足;跗陽脈微而遲,微則為氣,遲則為寒。

寒氣不足,則手足逆冷;手足逆冷,則榮衛不利;榮衛不利,則腹滿腸鳴相逐,氣轉膀胱;榮衛俱勞,陽氣不通卽身冷;陰氣不通卽骨疼;陽氣前通則惡寒,陰氣前通則痹不仁;陰陽相得,其氣乃行,大氣一轉,其氣乃散、實則失氣,虛則遺尿,名曰氣分〖,桂枝去芍藥加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按】「名曰氣分」之下,當補入下條「桂枝去芍藥加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十五字。

〔氣分,心下堅,大如盤,邊如旋杯,水飲所作,〕桂枝去芍藥加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按】「氣分心下堅,大如盤,邊如旋杯,水飲所作」之十六字,當是衍文,觀心下堅之本條自知。

「桂枝去芍藥加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之十五字,當在上條氣分之下,文氣始屬,正是氣分之治法,必是錯簡在此,當移之。

脈浮而洪,浮則為風,洪則為氣。

風氣相摶,風强則為隱疹,身體為癢,癢為泄風,久為痂癩;氣强則為水,難以俯仰。

風氣相擊,身體〔洪〕{浮}腫,汗出乃愈。

惡風則虛,此為風水;不惡風者,小便通利,上焦有寒,其口多涎〔,此為黃汗〕。

【按】「身體洪腫」之「洪」字,當是「浮」字,改之,「此為黃汗」四字,當是衍文。

太陽病脈浮而緊,法當骨節疼痛,反不疼,身體反重而酸,其人不渴,汗出卽愈,此「為風水。

惡寒者,此為極虛,發汗得之。

渴而不惡寒者,此為皮水。

身腫而冷,狀如周痹,胸中窒不能食,反聚痛,暮躁不得眠,此為黃汗,痛在骨節。

欬而喘,不渴者,此為〔脾〕{肺}脹,其狀如腫,發汗卽愈〖,越婢加朮湯主之〗。

然諸病此者,渴而下利,小便數者,皆不可發汗。

【按】「脾脹」之「脾」字,當是「肺」字,改之,發汗卽愈之下,當補入前條之「越婢加朮湯主之」七字。

〔裏〕{皮}水越婢加朮湯主之,甘草麻黃湯亦主之。

【按】「裏水」,之「裏」字,當是「皮」字,豈有裏水,而用麻黃之理,當改之。

〔厥而〕皮水者,蒲灰散主之。

【按】「厥而」二字,當是衍文。

水之為病,其脈沉小,屬少陰。

浮者為風,無水虛脹者為〔氣〕{風}水。

發其汗卽已。

脈沉者宜麻黃附子湯,浮者宜杏子湯。

【按】「為氣水」之「氣」字,當是「風」字,若是「氣」字,則無發汗之理,且通篇並無氣水之病,當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