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謙等

《訂正仲景全書金匱要略注》~ 卷五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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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2)

1. 跌蹶手指臂腫轉筋陰狐疝蚘蟲病脈證并治第十九

師曰:病跌蹶,其人但能前,不能却。

刺腨入二寸。

此太陽經傷也。

【按】證刺俱未詳,必有缺文,不釋。

病人,常以手指臂腫動,此人身體瞤瞤者,藜蘆甘草湯主之。

【按】證未詳,方亦缺,不釋。

藜蘆甘草湯方(缺)

轉筋之為病,其人臂腳直,脈上下行,微弦,轉筋入腹者,雞屎白散主之。

【註】臂同背,古通用。

臂腳直,謂足背强直不能屈伸,是轉筋之證也。

脈上下行,謂迢迢長直,微弦不和,是轉筋之脈也。

中寒之人,外寒盛則手足拘急轉筋,痛不能忍,甚者入腹,則牽連少腹拘急而痛也。

主之雞屎白散,以治風寒痹氣之在筋也。

雞屎白散方

雞屎白

上一味為散,取方寸匕,以水六合和,温服。

陰狐疝氣者,偏有大小,時時上下,蜘蛛散主之。

【註】偏有大小,謂睪丸左右有大小也。

時時上下,謂睪丸入腹,時出時入也。

疝,厥陰之病也,以與狐情狀相類,故名之也。

主之蜘蛛散,入肝以治少腹拘急而痛也。

【集註】趙良曰:睪丸上下,有若狐之出入無時也,故曰狐疝。

李彣曰:偏有大小,以睪丸言。

時時上下,以睪丸入小腹出囊中言。

尤怡曰:陰狐疝氣者,寒濕襲陰而睪丸受病,或左或右,大小不同;或上或下,出沒無時,故名狐疝。

蜘蛛散方

蜘蛛(熬煎,十四枚) 桂枝(半兩)

上二味為散,取八分一匕,飲和服,日再服,蜜丸亦可。

【集解】尤怡曰:蜘蛛有毒,服之能令人利,合桂枝辛温,入陰而逐其寒濕之氣也。

問曰:病腹痛有蟲,其脈何以別之?師曰:腹中痛,其脈當沉,若弦,反洪大,故有蚘蟲。

【按】腹痛有蟲,以洪大脈別之,未詳,必有缺文,不釋。

蚘蟲之為病,令人吐涎,心痛,發作有時,毒藥不止,甘草粉蜜湯主之。

【註】蚘蟲,卽今之人所名食蟲也。

蚘蟲之為病,發作有時,發則令人吐涎,心痛欲死,卽服攻下毒藥,非積之痛,乃蟲之痛,故不能止也。

主之甘草粉蜜湯者,以蟲得甘蜜而上,得鉛粉而殺,從治之法也。

【集註】徐彬曰:發作有時,謂不恆痛也,則與虛寒之綿綿而痛者異矣。

毒藥不止,則必治氣治血,攻寒逐積之藥,俱不應矣,故以甘草粉蜜主之,白粉殺蟲,甘草與蜜既以和胃,又以誘蚘也。

李彣曰:《靈樞》云:蚘動則胃緩,胃緩則廉泉開,故涎下,令人吐涎也。

蚘上入膈,心在膈上,故心痛,須臾下膈,則痛止,故發作有時也。

廉泉任脈穴名,在頷下骨尖中。

甘草粉蜜湯方

甘草(二兩) 粉(一兩) 蜜(四兩)

上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滓,內粉蜜,攪令和。

煎如薄粥,温服一升,瘥卽止。

【集解】李彣曰:蚘得甘則動,其性喜故也。

胡粉有毒能殺蟲,置粉於甘草蜜湯中,誘蚘食之也。

蚘厥者,當吐蚘,今病者靜而復時煩,此為藏寒,蚘上入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蚘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蚘。

蚘厥者,烏梅丸主之。

【按】此為藏寒之「此」字,當是「非」字,若是「此」字,卽是藏厥,與辨蚘厥之義不屬。

【註】蚘厥者,謂蚘痛手足厥冷也。

若藏寒痛厥,則不吐蚘,此蚘厥、藏寒之所由分也。

靜而時煩,乃蚘上入其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又吐又煩,是蚘聞食臭出故也。

主之烏梅丸者,以蚘得酸則靜,得辛則伏,得苦則下,方中大酸,大辛、大苦,信為治蟲之要劑也。

烏梅丸方

烏梅(三百個) 細辛(六兩) 乾薑(十兩) 黃連(一斤) 當歸(四兩) 附子(炮,六兩) 川椒(去汗,四兩) 桂枝(六兩) 人參(六兩) 黃柏(六兩)

上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子大。

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臭等食。

【集解】李彣曰:烏梅味酸,黃連、黃柏味苦,桂枝、蜀椒、乾薑、細辛味辛,以蚘得酸則止,得苦則安,得甘則動於上,得辛則伏於下也。

然胃氣虛寒,人參、附子以温補之,吐亡津液,當歸以辛潤之,則蚘厥可愈矣。

2. 瘡癰腸癰浸淫病脈證并治第十八

諸浮數脈,應當發熱,而反洒淅惡寒,若有痛處,當發其癰。

【註】諸浮數脈,謂寸、關、尺六脈俱浮數也。

浮脈主表,數脈主熱,若是表邪,則當發熱而洒淅惡寒也。

今非表邪,應當發熱,不當惡寒,若有痛處,乃當發癰之診,非表邪之診也。

【集註】周揚俊曰:病之將發,脈必兆之。

夫浮數陽也,熱也,浮數兼見,為陽中之陽,是其熱必盡顯於外矣。

而反洒淅惡寒,證不相應,何哉?必其氣血凝滯,營衛不和,如經所謂營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

陽氣有餘,營氣不行,乃發為癰是也,況其身已有痛處乎。

夫脈之見者陽也。

其將發而痛者亦屬陽,故曰:當發其癰。

師曰:諸癰腫,欲知有膿無膿,以手掩腫上,熱者為有膿,不熱者為無膿。

【註】諸癰腫者,謂諸陰陽癰腫也。

不論陰陽,凡諸癰腫,欲知有膿無膿,當以手掩之腫上,熱則能腐化成膿,故熱者為有膿,不熱者為無膿也。

【集註】周揚俊曰:師之所以教人,知癰已成欲其潰,未成托之起也。

腸癰之為病,其身甲錯,腹皮急,按之濡如腫狀,腹無積聚,身無熱,脈數,此為腸內有癰膿,薏苡附子敗醬散主之。

【註】癰生於內,則氣血為癰所奪,不能外營肌膚,故枯皺如甲錯也。

腹皮急似腫脹,但按之軟,詢之腹無積聚,審之身無表熱,診之脈數,非有外證也。

此為腸內有癰膿也,主之薏苡附子敗醬散,流通腸胃消癰腫也。

薏苡附子敗醬散方

薏苡仁(十分) 附子(二分) 敗醬(一名苦菜,五分)

上三味,杵為末,取方寸匕,以水二升,煎減半,頓服,小便當下。

【集解】徐彬曰:薏苡寒能除熱,兼下氣勝濕,利腸胃,破毒腫;敗醬善排膿破血利,結熱毒氣,故以為臣;附子導熱行結,故為反佐。

腸癰者,少腹腫痞,按之卽痛,如淋,小便自調,時時發熱,自汗出,復惡寒。

其脈遲緊者,膿未成,可下之,當有血;脈洪數者,膿已成,不可下也,大黃牡丹湯主之。

【註】此承上條,詳發其證,以明其治也。

腸癰者,其證則少腹腫硬,按之卽痛,可知癰在內也;尿時如淋,尿色自調,可知腫礙之也。

時時發熱,汗出惡寒,似有表病,而實非表病也。

其脈遲緊,則陰盛血未化,其膿未成,可下之,大便當有血也。

若其脈洪數,則陽盛血已腐,其膿已成,不可下也。

下之以大黃牡丹湯,消瘀瀉熱也。

大黃牡丹湯方

大黃(四兩) 牡丹(一兩) 桃仁(五十個) 芒硝(三合) 瓜子(半升)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芒硝再煎沸,頓服之。

有膿當下,如無膿當下血。

【集解】李彣曰:大黃、芒硝泄熱,桃仁行瘀,丹皮逐血痹,去血分中伏火,瓜子主潰膿血。

問曰:寸口脈微而濇,法當亡血,若汗出,設不汗者云何?答曰:若身有瘡,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

【註】脈微氣奪也,脈濇血奪也,故曰:法當亡血汗出也。

設無亡血汗出等病,則必身有瘡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

【集註】李彣曰:汗出亡陽,則脈微;亡血傷陰,則脈濇。

微與濇皆陰脈也,設不汗而瘡瘍金瘡,雖不亡陽而亡血,故亦見微濇之脈也,總是營衛虛衰之故。

病金瘡,王不留行散主之。

【註】此承上條以明其治也。

金瘡,謂刀斧所傷之瘡也。

亡血過多,經絡血虛,風寒易得干之,故用王不留行散,一以止血出,一以防外邪也。

小瘡粉之,卽外敷也。

王不留行散方

王不留行(八月八日採,十分) 蒴藋細葉(七月七日採,十分) 桑東南根(白皮,三月三日採,十分) 甘草(十八分) 川椒(除目及閉口、去汗,三分) 黃芩(二分) 乾薑(二分) 芍藥(二分) 厚朴(二分)

上九味,桑根皮以上三味,燒灰存性,勿令灰過,各別杵篩,合治之為散,服方寸匕。

小瘡卽粉之,大瘡但服之,產後亦可服。

如風寒,桑東根勿取之,前三物皆陰乾百日。

【集解】徐彬曰:此乃概治金瘡方也。

蓋王不留行,性苦平,能通利血脈,故反能止金瘡血、逐痛;蒴藋亦通利氣血,尤善開痹;周身肌肉肺主之,桑根白皮最利肺氣,東南根向陽,生氣尤全,以復肌肉之主氣,故以此三物,甚多為君。

甘草解毒和榮,尤多為臣,椒、薑以養其胸中之陽,厚朴以疏其內結之氣,芩、芍以清其陰分之熱為佐。

若有風寒,此屬經絡客邪,桑皮止利肺氣,不能逐外邪,故勿取。

浸淫瘡,從口流向四肢者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

【註】浸淫瘡者,浸謂浸浸,淫謂不已,謂此瘡浸淫留連不已也。

從口流向四肢者輕,以從內走外也,故曰可治;從四肢流走入口者重,以從外走內也,故曰不可治,浸淫者,猶今之癩癘之類。

浸淫瘡,黃連粉主之。

【按】此承上條以明其治,黃連粉方脫簡。

【集解】尤怡曰:黃連粉方未見大意,以此為濕熱浸淫之病,故取黃連一味為粉,粉之,苦以燥濕,寒以除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