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四十七賢集·外科鈐(下) (6)

回本書目錄

卷之四十七賢集·外科鈐(下) (6)

1. 瘤贅(七十九)

立齋曰:《內經》云:肝主筋而藏血,心裹血而主脈,脾統血而主肉,肺司腠理而主氣,腎統骨而主水。若怒動肝火,血涸而筋攣者,自筋腫起,按之如筋,久而或有赤縷,名曰筋瘤。若勞役火動,陰血沸騰,外邪所搏而為腫者,自肌肉腫起,久而有赤縷,或皮俱赤者,名曰血瘤。若鬱結傷脾,肌肉消薄,外邪所搏而為腫者,自肌肉腫起,按之實軟,名曰肉瘤。

若勞傷肺氣,腠理不密,外邪所搏,而壅腫者,自皮膚腫起,按之浮軟,名曰氣瘤。若勞傷腎水,不能榮骨,而為腫者,自骨腫起,按之堅硬,名曰骨瘤。夫瘤者,留也。隨氣凝滯,皆因臟腑受傷,氣血乖違,當求其屬,而治其本。大凡屬肝膽二經結核,宜八珍加山梔、膽草,以養氣血、清肝火;六味丸以養肺金、生腎水。若屬肝火血燥,須生血涼血,用四物、二地、丹皮、酒炒黑膽草、山梔。

若中氣虛者,補中益氣湯兼服之。若治失其法,脾胃虧損,營氣虛弱,不能濡於患處,或寒氣凝於瘡口,營氣不能滋養於患處,以致久不生肌而成漏者,悉宜調補脾氣,則氣血壯而肌肉自生矣。若不慎飲食起居,及七情六淫,或用寒涼蝕藥,蛛絲纏,芫花線等法,以治其外,則誤矣。

按瘤贅一證,如前薛論,已盡其略。然此五瘤之外,又惟粉瘤為最多,蓋此以腠理津沫,偶有所滯,聚而不散,則漸以成瘤,是亦粉刺之屬,但有淺深耳。深者在皮里則漸成大瘤也。余嘗聞之,先輩曰,瘤贅既大,最畏其破。非成膿者,必不可開。開則牽連諸經,漏竭血氣,最難收拾,無一可活。

及詳考薛按所載數人,凡其破潰者,皆至不治,誠信然也,不可不知。茲紀予於三旬之外,忽於臀下肛門前骨際皮里生一小粒,初如綠豆許,不以為意,及半年而如黃豆矣,又一年而如皂子,復如慄矣。此時乘馬坐椅皆有所礙,而漸至痛矣。然料此非敷藥可散,又非煎藥可及,使其日漸長大,則如升如斗懸掛腰股間,行動不便,豈不竟成廢物乎。抱憂殊甚,謀之識者,皆言不可割刺,恐為禍不少。

予熟籌數月,莫敢妄動。然竊計,此時乘小不取,則日後愈大愈難矣,將奈之何。嘗見人臀股間受箭傷者,未必即死,此之利害不過如是,遂決意去之。一日飲酒微醺,乘醉以柳葉針刺之,所出者皆如豆腐白皮之屬,蓋即粉瘤也。刺後頓消,予甚快然。又兩日後,則腫如熱癰,予以會通膏貼三日,膿潰而愈,予又快然。

不兩日又腫起,更熱更大,予則大懼大悔,謂瘤贅誠不可刺也。然而無奈,復以會通膏貼之,又三日而大潰,則潰出一囊如魚胞者,然後收口全愈。今愈後數十年,此間仍有一小竅,誠險證也。向非予之勇決,則此後不知作何狀,使開之再遲則真有不可收拾矣。是以病不早治,則不知所終,此亦可為治病者之鑑。

白話文:

李東垣說,《黃帝內經》提到:肝臟主管筋脈並儲藏血液,心臟包裹血液並主導脈搏,脾臟統管血液並主導肌肉,肺臟管理皮膚紋理並主導氣息,腎臟統管骨骼並主導水分。如果因為發怒而引動肝火,導致血液枯竭而筋脈攣縮,就會從筋脈處腫起來,按下去感覺像筋,久了可能出現紅色的血絲,這種稱為「筋瘤」。如果因為勞累過度而引動火氣,陰血沸騰,又受到外邪侵襲而導致腫脹,就會從肌肉處腫起來,久了可能出現紅色的血絲,或是整個皮膚都變紅,這種稱為「血瘤」。如果因為情緒鬱悶而傷到脾臟,導致肌肉消瘦,又受到外邪侵襲而導致腫脹,就會從肌肉處腫起來,按下去感覺柔軟,這種稱為「肉瘤」。

如果因為勞累而損傷肺氣,導致皮膚紋理疏鬆,受到外邪侵襲而腫脹,就會從皮膚處腫起來,按下去感覺浮腫柔軟,這種稱為「氣瘤」。如果因為勞累而損傷腎水,導致無法滋養骨骼而腫脹,就會從骨頭處腫起來,按下去感覺堅硬,這種稱為「骨瘤」。所謂的「瘤」,就是指停留在身體裡的意思。它們都是因為氣血凝滯不通,都是因為臟腑受到損傷,導致氣血失調。應當找出它們所屬的臟腑,並從根本治療。一般來說,屬於肝膽二經的結核,適合服用八珍湯再加山梔子、龍膽草,用來滋養氣血、清除肝火;可以用六味丸來滋養肺金、生成腎水。如果屬於肝火旺盛、血燥的情況,就必須要生血、涼血,可以使用四物湯、二地湯、丹皮,以及用酒炒過的黑膽草、山梔子。

如果屬於中氣虛弱的,可以同時服用補中益氣湯來調理。如果治療方法不當,導致脾胃虧損,營氣虛弱,無法滋養患處,或是寒氣凝結在瘡口,營氣無法滋養患處,以致於很久都長不出新肉而形成瘺管的,都應該調理脾氣,這樣氣血就會旺盛,肌肉自然就能夠生長出來。如果沒有注意飲食起居,以及情緒波動或受到外邪侵襲,或是使用寒涼腐蝕的藥物,或是用蜘蛛絲纏繞、芫花線等方法來治療外在,那就是錯誤的。

關於腫瘤這個問題,之前薛立齋的論述,已經大致說完了。然而,在這五種腫瘤之外,粉瘤是最常見的。這是因為皮膚紋理的津液,偶爾停滯不通,聚集而無法消散,就會漸漸形成腫瘤,這也屬於粉刺的一種,只是有深淺的區別而已。深一點的長在皮下,就會漸漸形成大的腫瘤。我曾聽前輩說過,腫瘤一旦長大,最怕的就是破裂。如果不是化膿的,就絕對不能把它切開。一旦切開,就會牽連到各經脈,導致血氣洩漏枯竭,最難收拾,沒有一個可以活下來的。

仔細研究薛立齋所記載的數個案例,凡是破潰的,都到了無法救治的地步,這確實是可信的,不可不知道。現在記錄我三十多歲時,忽然在臀部靠近肛門前的骨頭附近皮下,長了一個小顆粒,剛開始像綠豆那麼大,沒有放在心上,過了半年就變得像黃豆那麼大,又過了一年就變得像皂角那麼大,接著又像栗子一樣大。這時騎馬或坐椅子都會感到不舒服,而且漸漸開始疼痛。我認為這不是塗藥就能消散的,也不是吃藥就能夠治療的,如果任由它一天天長大,像升或斗那麼大掛在腰間大腿之間,行動不便,豈不是就要變成廢人了?我非常憂慮,詢問有見識的人,他們都說不可以切割刺破,恐怕會有不小的禍患。

我仔細思考了幾個月,不敢輕舉妄動。然而我暗自盤算,如果現在它還小的時候不去處理,那麼將來它越大就越難處理了,這該怎麼辦呢?我曾經看見有人大腿和臀部中箭受傷,也未必會立刻死去,這其中的利害關係大概也就是這樣,因此我決定要去除它。有一天,我喝了點酒,有點醉意,趁著醉意用柳葉針刺破了它,刺出來的都是像豆腐皮一樣的白色物質,這原來就是粉瘤。刺破後腫脹立刻消退,我感到非常高興。過了兩天之後,它又腫起來像熱毒瘡一樣,我用會通膏貼了三天,膿潰爛而出就痊癒了,我又感到很高興。

但過了不到兩天,它又腫起來了,而且更熱更大,我感到非常害怕和後悔,認為腫瘤確實是不能刺破的。但事已至此,也沒辦法,又用會通膏貼它,過了三天,腫脹大量潰爛,潰出一個像魚泡一樣的囊袋,然後才收口完全痊癒。現在痊癒後幾十年了,這個地方仍然有一個小孔,實在是很危險的病症啊。如果不是我當時的勇氣和決斷,那麼之後不知道會變成什麼樣子,如果再晚點打開它,真的會有無法收拾的後果。因此,疾病不早點治療,就不知道最終會怎麼樣,這也可以作為醫者的借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