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四十三烈集·痘疹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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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四十三烈集·痘疹詮 (2)

1. 日期(五)

痘瘡大約之數,發熱三日,報痘三日,起脹三日,灌膿三日,結靨三日,共十五日,乃大率常數,此其正也。惟痘密毒甚者,常過其期;痘疏毒微者,常不及期,固有不可一例拘者。但得痘色明潤,根窠紅活,飲食二便如常,又無表裡雜證,雖遲數日不妨。設有當出不出,當起不起,當膿不膿,當靨不靨者,須詳察其證。

或為元氣虛弱,不能運行,則補其元氣,成為雜證攻剝,不能通灌,則去其雜證。又六日以前毒發未盡,有雜證者常也;六日以後,毒該盡出,雜證當除而不出者為逆,須詳辨而急治之。

白話文:

[日期(五)]

天花(痘瘡)的病程大約是:發燒三天,出疹三天,疹子腫脹三天,化膿三天,結痂三天,一共十五天,這是常見的病程,也是正常的。不過,痘疹密集、毒性較重的人,病程通常會超過十五天;痘疹稀疏、毒性較輕的人,病程通常會少於十五天,所以不能一概而論。但是,如果痘疹顏色紅潤光亮,痘根紅活,飲食和大小便都正常,也沒有其他併發症,即使病程延遲幾天也沒有關係。

如果該出疹卻不出,該腫脹卻不腫,該化膿卻不化膿,該結痂卻不結痂,就必須仔細觀察病情。

可能是因為元氣虛弱,氣血運行不暢,就需要補益元氣;也可能是因為其他併發症阻礙了痘疹的發展,就需要去除這些併發症。通常,發病六天以前,毒素未完全發洩,出現其他併發症是常見的;但發病六天以後,毒素應該都已發出,如果其他併發症仍然存在且沒有消除,那就是病情逆轉,需要仔細辨別病情並及時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