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 卷之十二從集·雜證謨 (2)
卷之十二從集·雜證謨 (2)
1. 論證(共三條)
再至戴原禮,又因丹溪之說,云疝本屬厥陰之一經,余嘗見俗說小腸、膀胱下部氣者,皆妄言也。嗚呼!此等議論,皆後學逞億之見,果堪信乎?果堪法乎?醫失真傳,類多如此,故非《靈》《素》《銅人》之言,余誠不敢取也。今錄《銅人》治疝穴法,條列後章,以便後人用證。
一、疝氣之病,有寒證,亦有熱證,然必因先受寒濕,或犯生冷,以致邪聚陰分,此其肇端之始,則未有不因寒濕而致然者。及其病郁既久,則鬱而成熱者有之;或以陽臟之人,火因邪聚,而濕熱相資者亦有之,故在《內經》言疝,則寒熱皆有所論。如曰: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
曰:陰亦盛而脈脹不通,故曰㿗癃疝也。曰:肝痹得之寒濕,與疝同法。曰:太陽、太陰、陽明之勝復,皆有疝氣,是皆言疝之寒也。又如曰:脾風傳腎,名曰疝瘕,少腹冤熱而痛,出白,一名曰蠱。曰:足厥陰之筋,病陰器不用,傷於寒則陰縮入,傷於熱則縱挺不收,是皆言疝之熱也。
此《內經》之言寒言熱,未嘗偏廢者如此。
觀丹溪曰:自《素問》而下,皆以為寒,蓋寒主收引,經絡得寒則引而不行,所以作痛者。然亦有踢冰、涉水,終身不病此者,無熱在內故也。大抵此證始於濕熱在經,鬱而至久,又得寒氣外來,不得疏散,所以作痛,若只作寒論,恐未為備。此丹溪之論如此,故其治多從火而借用山梔、黃柏之屬,余則不能無言也。
觀《內經》之言疝者如前,原非只作寒論,第言寒者較多於熱,亦自疝家之正理,不可易也。矧疝以寒邪入經,所以為痛,及其久也。方為鬱熱,使其始不受寒,何由致疝,此寒為本而熱為標也。
若謂始於濕熱在經,又得邪氣外來,所以作痛,則反以熱為本,而寒為標矣,豈其然乎?至若踢冰、涉水,終身不痛者,此雖有貴賤之分,久暫之異,然必以陽氣內實,而寒不能犯者有之。若謂無熱在內,故寒自不入,又豈其然乎?此致病之因,有不得不辨也。是以《內經》之論,凡至切至當者,胡可弗遵,後世之談,其多鑿多偏者,安庸盡信?
再若治此之法,固不可必其為寒,又不可必其為熱。但治初受之邪,必當以溫經散寒,行氣除濕為主。切不可早用寒涼,致留邪氣,則遺害非淺。及其久也,則有始終以寒者,有因寒鬱熱者,有元陽受傷而虛陷日甚者,但當察其形氣病氣,因病制方。若果有熱證熱脈顯然外見者,方可治以寒涼。
如無熱證可據,而執云大抵疝由濕熱,則無者生之,有者甚之矣。此習俗之通弊,有不可不鑑也。
白話文:
論證
我之前和戴原禮討論過,又因為受到朱丹溪的說法影響,認為疝氣是屬於足厥陰肝經的疾病。但我看民間說法,把小腸、膀胱下部的氣病都歸於此,實在是胡言亂語!唉!這些議論,都是後世學者憑著自己的臆測所見,真的可以相信嗎?真的可以作為標準嗎?現在的醫生失去了真正的醫學傳承,大多都是這樣,所以不是《靈樞》、《素問》、《銅人腧穴針灸圖經》這些經典著作中說的,我真的不敢採用。現在我把《銅人腧穴針灸圖經》裡治療疝氣的穴位方法記錄下來,條列在後面的章節,方便後人參考使用。
一、疝氣這種病,有寒證,也有熱證,但一定是先因為受到寒濕之邪,或者吃了生冷的食物,導致邪氣聚集在陰部,這是發病的開端。所以說,疝氣沒有不是因為寒濕引起的。等到病情鬱積久了,就會有因為鬱積而產生熱的情況;也可能是體質屬於陽熱的人,火氣因為邪氣的聚集而更加旺盛,濕和熱互相助長。所以《黃帝內經》在談到疝氣時,寒證和熱證都有論述。例如說:「病在小腹,腹痛,大小便不通暢,這種病叫作疝氣,是因為受寒引起的。」又說:「陰氣過盛,導致脈脹不通,所以叫做㿗癃疝。」又說:「肝痹是因為受寒濕引起的,治療方法和疝氣相同。」又說:「太陽經、太陰經、陽明經的勝復失調,都會產生疝氣」,這些都是說疝氣是寒證。又例如說:「脾的病邪傳到腎,叫做疝瘕,小腹感到悶熱而疼痛,分泌物增多,也叫做蠱病。」又說:「足厥陰肝經的筋脈發生病變,導致陰莖不能正常勃起,受到寒邪就會內縮,受到熱邪就會鬆弛不能收縮」,這些都是說疝氣是熱證。
《黃帝內經》這樣說寒說熱,從來沒有偏廢任何一方。
看看朱丹溪說:「從《素問》以後的醫家,都認為疝氣是寒證,因為寒邪主收引,經絡受到寒邪就會收縮而運行不暢,所以才會疼痛。但也有人踢冰、涉水,卻終身不患此病的,是因為體內沒有熱邪的緣故。這種病大多是因為體內有濕熱鬱積在經絡,時間久了,又受到外來的寒氣,不能疏散,所以才會疼痛,如果只當寒證來治療,恐怕不夠全面。」這就是朱丹溪的論點,所以他治療疝氣大多從火熱著手,借用山梔子、黃柏之類的藥物,我實在不能不提出我的看法。
我認為《黃帝內經》論述疝氣的內容如上所述,原本就不是只當作寒證來看待,只是說寒證比熱證多一些,這也符合疝氣的病理,不可輕易改變。而且疝氣是因為寒邪侵入經絡才會疼痛,等到時間久了,才會鬱積成熱,如果一開始不受寒邪,怎麼會產生疝氣呢?所以說,寒邪是根本,熱邪是表象。
如果說疝氣一開始是因為濕熱鬱積在經絡,又受到外來的邪氣,所以才疼痛,那就反而把熱邪當成本,把寒邪當成表象了,難道是這樣嗎?至於說有人踢冰、涉水,卻終身不痛,這雖然有富貴貧賤的差異,時間長短的不同,但一定是體內陽氣充足,寒邪不能侵犯的緣故。如果說是因為體內沒有熱邪,所以寒邪才不會侵入,這難道說得通嗎?這些病因,不得不加以辨別。所以說,《黃帝內經》的論述,凡是精確而恰當的,怎麼可以不遵守呢?後世的論述,其中多有穿鑿附會、偏頗片面的,又怎麼能全部相信呢?
再說治療疝氣的方法,固然不能確定一定是寒證,也不能確定一定是熱證。但治療剛受到邪氣的時候,一定是以溫經散寒、行氣除濕為主。絕對不能過早使用寒涼的藥物,導致邪氣滯留,那就會留下很大的禍患。等到病程久了,就會有始終都是寒證的,有因為寒邪鬱積而產生熱證的,也有元陽受損而虛弱更加嚴重的,這時就應當觀察患者的體態、氣色、病況,根據病情來制定治療方案。如果確實有明顯可見的熱證熱脈,才可以採用寒涼的藥物治療。
如果沒有熱證可以依據,卻執意認為疝氣大多是由濕熱引起的,那就會把沒有熱證的也當成有,把有的也變得更嚴重了。這是人們普遍的錯誤觀念,不能不加以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