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十八理集·雜證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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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八理集·雜證謨 (1)

1. 經義

《平人氣象論》曰:胃之大絡,名曰虛里,貫鬲絡肺,出於左乳下,其動應衣,脈宗氣也。(詳前脾胃門)

《陰陽應象大論》曰:心在志為喜,肝在志為怒,脾在志為思,肺在志為憂,腎在志為恐。

《金匱真言論》曰:東方色青,入通於肝,其病發驚駭。

《脈解篇》曰:陽明所謂甚則厥,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者,陽氣與陰氣相搏,水火相惡,故惕然而驚也。

《舉痛論》曰:驚則氣亂。驚則心無所倚,神無所歸,慮無所定,故氣亂矣。

《六元正紀大論》曰:少陰所至,為驚惑惡寒戰慄,譫妄。少陽所至,為驚躁瞀昧暴病。

《五常政大論》曰:委和之紀,其發驚駭。

《至真要大論》曰:少陽之復,大熱將至,驚瘛咳衄,心熱煩躁。陽明之復,清氣大舉,甚則入肝,驚駭筋攣。諸病胕腫,疼酸驚駭,皆屬於火。

《陰陽別論》曰:二陽一陰發病,主驚駭背痛。

《大奇論》曰:肝脈鶩暴,有所驚駭。二陰急為癇厥,二陽急為驚。脈至如數,使人暴驚,三四日自已。

《陰陽應象大論》曰:腎在志為恐,恐傷腎,思勝恐。

《藏氣法時論》曰:肝虛則目䀮䀮無所見,耳無所聞,善恐,如人將捕之。

《舉痛論》曰:恐則氣下。恐則精卻,卻則上焦閉,閉則氣還,還則下焦脹,故氣不行矣。

《本神篇》曰:恐懼者,神蕩憚而不收。心怵惕思慮則傷神,神傷則恐懼自失,破䐃脫肉,毛悴色夭,死於冬。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傷則骨酸痿厥,精時自下。

《邪氣臟腑病形篇》曰:愁憂恐懼則傷心。

《壽夭剛柔篇》曰:憂恐忿怒傷氣。

《本神篇》曰:肝氣虛則恐,實則怒。

《調經論》曰:神有餘則笑不休,神不足則悲。血有餘則怒,不足則恐。

2. 論怔忡

怔忡之病,心胸築築振動,惶惶惕惕,無時得寧者是也。然古無是名,其在《內經》,則曰:胃之大絡,名曰虛里,出於左乳下,其動應衣,宗氣泄也。在越人、仲景,則有動氣在上下左右之辨,云:諸動氣皆不可汗下也。凡此者,即皆怔忡之類。此證惟陰虛勞損之人乃有之,蓋陰虛於下,則宗氣無根,而氣不歸源,所以在上則浮撼於胸臆,在下則振動於臍旁,虛微者動亦微,虛甚者動亦甚。凡患此者,速宜節欲節勞,切戒酒色;凡治此者,速宜養氣養精,滋培根本。

若或誤認為痰火而妄施清利,則速其危矣。外,傷寒門論下條附有動氣辨,宜能證之。

3. 論驚恐

驚有二證,有因病而驚者,有因驚而病者。如東方色青,入通於肝,其病發驚駭,及傷寒陽明證聞木音則惕然而驚之類,此則或因歲火之盛,或因歲木之衰,或因風熱之相搏,或因金木之相制,是當察客邪以兼治其標。若因驚而病者,如驚則氣亂,而心無所倚,神無所歸,慮無所定之類,此必於聞見奪氣而得之,是宜安養心神,滋培肝膽,當以專扶元氣為主治。此固二者之辨,然總之主氣強者不易驚,而易驚者必肝膽之不足者也。

故雖有客邪,亦當知先本後標之義。又如驚則氣亂,恐則氣下,驚恐雖若同類,而不知恐之傷人,尤甚於驚。何也?蓋驚出於暫,而暫者即可復;恐積於漸,而漸者不可解,甚至心怯而神傷,精卻則陰痿,日消月縮,不亡不已,此非大勇大斷者,必不能拔去其病根,徒資藥力,不易及也。予嘗治暴驚者,十愈其八九;治恐懼者,十不得其一二。

4. 論治(共三條)

凡治怔忡驚恐者,雖有心脾肝腎之分,然陽統乎陰,心本乎腎,所以上不寧者,未有不由乎下,心氣虛者,未有不因乎精,此心肝脾腎之氣,名雖有異,而治有不可離者,亦以精氣互根之宜然,而君相相資之全力也。然或宜先氣而後精,或宜先精而後氣,或兼熱者之宜清,或兼寒者之宜暖,此又當因其病情而酌用之,故用方者宜圓不宜鑿也。

一、心脾血氣本虛,而或為怔忡,或為驚恐,或偶以大驚猝恐而致神志昏亂者,俱宜七福飲,甚者大補元煎。命門水虧,真陰不足而怔忡不已者,左歸飲。命門火虧,真陽不足而怔忡者,右歸飲。三陰精血虧損,陰中之陽不足而為怔忡驚恐者,大營煎或理陰煎。若水虧火盛,煩躁熱渴,而怔忡驚悸不寧者,二陰煎或加減一陰煎。

若思郁過度,耗傷心血而為怔忡驚悸者,逍遙飲或益營湯。若寒痰停蓄心下而怔忡者,薑朮湯。

一、心虛血少,神志不寧而驚悸者,養心湯或寧志丸,或十四友丸。若因驚失志而心神不寧者,寧志膏或遠志丸。心血不足,肝火不清,血熱多驚者,硃砂安神丸。心神虛怯,微兼痰火而驚悸者,八物定志丸。心氣鬱滯,多痰而驚者,加味四七湯。痰迷心竅驚悸者,溫膽湯或茯苓飲子,甚者硃砂消痰飲。

風熱生痰,上乘心膈而驚悸者,簡要濟眾方。若大恐大懼,以致損傷心脾腎氣而神消精卻,飲食日減者,必用七福飲、理陰煎,或大營煎,或大補元煎之類酌宜治之,然必宜洗心滌慮,盡釋病根,則庶可保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