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旨緒余》~ 下卷 (10)
下卷 (10)
1. 七十六、附王好古類集五臟苦欲補瀉藥味
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甘草;欲散,急食辛以散之,川芎;以辛補之,細辛;以酸瀉之,芍藥。虛,以生薑、陳皮之類補之。經曰:「虛則補其母」,水能生木,腎乃肝之母,腎水也,苦以補腎,熟地、黃柏是也。如無他證,錢氏地黃丸主之。實則白芍藥瀉之,如無他證,錢氏瀉青丸主之。「實則瀉其子」,心乃肝之子,以甘草瀉心。
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五味子;欲軟,急食鹹以軟之,芒硝;以咸補之,澤瀉;以甘瀉之,人參、黃耆、甘草。虛,以炒鹽補之。「虛則補其母」,木能生火,肝乃心之母,肝木也,以生薑補肝,如無他證,錢氏安神丸主之。實則甘草瀉之,如無他證,錢氏方中重則瀉心湯,輕則導赤散。
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白朮;欲緩,急食甘以緩之,甘草;以甘補之,人參;以苦瀉之,黃連。虛,則以甘草、大棗之類補之,如無他證,錢氏益黃散主之。心乃脾之母,以炒鹽補心。實,則以枳實瀉之,如無他證,以瀉黃散瀉之。肺乃脾之子,以桑白皮瀉肺。
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瀉之,訶子皮;一作黃芩。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白芍藥:以辛瀉之,桑白皮;以酸補之,五味子。虛,則五味子補之,如無他證,錢氏阿膠散補之。脾乃肺之母,以甘草補脾。實,則桑白皮瀉之,如無他證,以瀉白散瀉之。腎乃肺之子,以澤瀉瀉腎。
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知母、黃柏;欲堅,急食苦以堅之,知母;以苦補之,黃柏;以咸瀉之,澤瀉。虛,則熟地黃、黃柏補之。腎本無實,不可瀉,錢氏止有補腎地黃丸,無瀉腎之藥。肺乃腎之母,以五味子補肺。
以上五臟補瀉,《內經·藏氣法時論》中備言之,欲究其精,詳看本論。
2. 臟腑瀉火藥
黃連瀉心火,木通瀉小腸火,黃芩瀉肺火(梔子佐之)黃芩瀉大腸火,柴胡瀉肝火(黃連佐之),柴胡瀉膽火(亦以黃連佐之),白芍藥瀉脾火,石膏瀉胃火,知母瀉腎火,黃柏瀉膀胱火,柴胡瀉三焦火(黃芩佐之)
以上諸藥,各瀉其火,不惟止能如此,更有治病,合為君、合為臣處,詳其所宜而用,勿執一也。
3. 用藥法象
天有陰陽,風、寒、暑、濕、燥、火,三陰三陽上奉之。
溫、涼、寒、熱,四氣是也。溫熱者,天之陽也。涼寒者,天之陰也,此乃天之陰陽也。
地有陰陽,金、木、水、火、土,生、長、化、收、應之藏下。
辛、甘、淡、酸、苦、咸,五味是也。皆象於地,辛、甘、淡者,地之陽也,酸、苦、咸者,地之陰也,此乃地之陰陽也。
味之薄者,為陰中之陽。味薄則通,酸、苦、咸,平是也。
味之厚者,為陰中之陰。味厚則泄,酸、苦、咸,寒是也。
氣之厚者,為陽中之陽。氣厚則發熱,辛、甘、溫,熱是也。
氣之薄者,為陽中之陰。氣薄則發泄,辛、甘、淡、平、涼,寒是也。
輕清成象(味薄茶之類),本乎天者親上。
重濁成形(味厚大黃之類),本乎地者親下。
氣味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泄為陰。
清陽發腠理,清之清者也;清陽實四肢,清之濁者也。
濁陰歸六腑,濁之濁者也;濁陰走五臟,濁之清者也。
4. 藥性要旨
苦藥平升,微寒平亦升,甘辛藥平降,甘寒瀉火,苦寒瀉濕熱,苦甘寒瀉血熱
5. 用藥升降浮沉補瀉法
肝、膽:味,辛補、酸瀉。氣,溫補、涼瀉。
心、小腸:味,咸補、甘瀉。氣,熱補、寒瀉。
脾、胃:味,甘補、苦瀉。氣,溫、涼、寒、熱,補瀉各從其宜。
肺、大腸:味,酸補、辛瀉。氣,涼補、溫瀉。
腎、膀胱:味,苦補、咸瀉。氣,寒補、熱瀉。
五臟更相平也,一臟不平,所勝平之,此之謂也。故云安穀則昌,絕谷則亡。水去則榮散,谷消則衛亡;榮散衛亡,神無所居。又仲景云:水入於經,其血乃成;谷入於胃,脈道乃行。故血不可不養,衛不可不溫,血溫衛和,榮衛將行,常有天命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