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甫

《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十五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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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五 (1)

1. 胎寒證第二

2. 病機

小兒初生百日內,覺口冷腹痛,身起寒粟,時發戰慄,曲足握拳,晝夜啼哭不已,或口禁不開,名曰胎寒。其證在胎時,母因腹痛而致寒。經云:胎寒多腹痛,亦有產婦喜啖生冷,或胎前外感風寒暑濕,治以涼藥,內傷胎氣,則生後昏昏多睡,間哯乳瀉白。若不早治,多成慢驚。

白話文:

嬰兒剛出生一百天內,如果出現口部冰冷、肚子疼痛、身體發冷起雞皮疙瘩、時常發抖、蜷縮雙腿握緊拳頭、日夜不停哭鬧,甚至嘴巴緊閉無法張開,就稱為「胎寒」。這種情況是因為在懷孕時,母親因為腹痛而導致胎兒受寒。醫書說:「胎寒大多會引起腹痛。」也有可能是因為產婦喜歡吃生冷的食物,或是懷孕期間感受了風寒暑濕等外邪,又使用了寒涼的藥物,傷害了胎氣,導致嬰兒出生後昏昏沉沉、嗜睡、時常吐奶且拉白色稀便。如果沒有及早治療,大多會演變成慢驚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