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甫
《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六十五 (1)
卷之六十五 (1)
1. 治喉痹大概降火清痰
子和云:喉痹病,大概痰火所致,急者宜吐痰,後復下之,上下分消而愈。又甚者,以針刺去血,然後用藥吐下,此為治之上策。若人畏委曲旁求,瞬息喪命。治喉痹之火,與救火同,不容少待。《內經》云:火鬱發之。發,散也,故云吐中有發散之義。出血者,亦發散之端也。
治斯疾者,毋執緩方、小方而藥之,曰吾藥乃王道,不動臟腑。又如於出血,若幸遇疾之輕者而獲愈,疾之重者循死矣,豈非誤殺也耶?
白話文:
李杲說:喉嚨腫痛的病,大概是痰和火引起的,病發得急的,應該先用催吐的方法把痰吐出來,之後再用瀉下的藥物,讓身體上下都能把痰火排出,這樣病就能好。如果病情很嚴重,可以用針刺放出瘀血,然後再用催吐和瀉下的藥物,這才是最好的治療方法。如果有人害怕麻煩,只用一些委婉的方法來治療,很可能就會在短時間內喪命。治療喉嚨腫痛的火,就像救火一樣,一點都不能耽誤。《黃帝內經》說:火氣鬱積要用發散的方法來疏通。發,就是疏散的意思,所以說催吐的方法也有發散的意義。放出瘀血,也是發散的一種方法。
治療這種病,不要固執地使用緩和的藥方、小劑量的藥方,還說我的藥才是最好的,不會傷到內臟。如果只用這種緩和的方式,萬一遇到病情輕微的可能還會好,但如果遇到病情嚴重的就只能等死了,這難道不是誤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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