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甫

《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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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 (1)

1. 卷之三

2. 翼醫通考(上)

3. 大明會典醫政官制

4. 太醫院

國初置醫學提舉司,後改太醫監,又改太醫院,設院使、同知及典簿等官職,專診視疾病、修合藥餌等事。洪武十四年定為五品等衙門,更設太醫院令、丞、吏目及御醫,始依文職授散官。二十二年復改院令為院使,丞為院判。其屬置惠民藥局,又於本衙門置生藥庫,各設大使副使。

白話文:

明朝初期設立醫學提舉司,後來改名為太醫監,之後又改為太醫院。太醫院設置院使、同知和典簿等官職,專門負責診治疾病、調配藥物等事務。明洪武十四年,太醫院被定為五品衙門,並增設太醫院令、丞、吏目和御醫,開始依照文職官員的制度授予散官職位。洪武二十二年,又將院令改為院使,丞改為院判。太醫院下屬設有惠民藥局,並在太醫院內設置生藥庫,各機構都設有大使和副使。

5. 事例

凡本院習業分十三科,自御醫以下,與醫土醫生各專一科。

凡本院院使、院判、御醫,日於內府御藥房分兩班輪直供事。

凡醫士俱以父祖世業代補,或令在外訪保醫官、醫士以充,其精通醫術者,本院奏進御藥房供事。

凡收受四方進貢及諸蓄上用藥品,俱於內府收掌供用。藥餌國初令醫官就內局修制。本院官診視御脈,御醫參看校同,會內臣就內局合藥,將藥貼連名封記,具本開瀉本方藥性、治證之法於日用之下,醫官、內臣書名以進,置簿歷,用中書省印合縫進藥。奏本既具,隨即附簿,年月下書名,內臣收掌,以憑稽考。

烹調御藥,本院官與內臣監視,每二服合為一服,候熟分為二器,其一器御醫先嚐,次院判,次內臣,其一器進御。

凡各王府差人請醫視疾,本院奉旨差官或醫士往視。若文武大臣及外夷酋長有疾,亦奉旨往視,其治療可否,皆具本覆奏。或軍中缺醫,亦憑總兵巡撫官奏請撥用。

凡醫家子弟,舊例選入本院教習醫術,弘治五年奏復行之,推堪任教師者二三人教習。每季考試,三年或五年堂上官一員同醫官二員考試,通曉本科者收充醫士,食糧當差;未通曉者聽令習學一年再試,三試不中者黜之。若五年考試成材多,其教師奏請量加升授。

凡醫士醫生,洪武間各有額數,其後增減不一,俱於本院修合藥餌。若醫官醫士仍差委各處用藥。

東直房(醫士三十六名)安樂堂(醫官三員醫士三十六名)司禮監(醫士二名)書堂(醫士六名)乾明門(醫士三名)浣衣局(醫士二名)天壽山(醫士二名)松林靈臺(醫士三名)團營(醫官一員醫士十二名)五軍營(醫士三名)三千營(醫士四名)錦衣衛(醫士三名)神機營(醫官一員,醫士四名)府軍前衛(醫士三名)惠民局(醫士三名)會同館(醫士三名)大慈恩寺(醫士三名)宣府(醫士一名)紫荊關(醫士二名)居庸關(醫士一名)龍門千戶所(醫士一名)萬全右衛(醫士一名)懷來衛(醫士一名)山海關(醫士一名)廣寧衛(醫士二名)寺子峪(醫士一名)開原(醫士一名)永寧衛(醫士一名)獨石(醫士一名)倒馬關(醫士一名)白羊口(醫士一名)

凡醫士食糧月支七斗,醫生月支四斗,醫官先年月支二石,弘治間照醫士例止支七斗。

凡各王府缺良醫,從本院推舉醫士,送吏部選用。

凡本院取充醫役者,洪武以來例免原籍民差。弘治二年令御藥房供事者免二丁,本院應役者免一丁。

凡醫官殘疾,及年七十以上不堪應役者放免。

凡天下歲辦藥材,俱於出產地方派納,永樂以後,例共五萬五千四百七十四斤。成化以來,其數漸增,今共計一十六萬三千五百五十七斤有零,蜈蚣、蛇六十四條,蛤蚧、天雄二十一對,蟲蛀木瓜二十個。

白話文:

[事例]

本院(太醫院)的學習制度分為十三個專科,從御醫以下到醫士醫生,每個人都專精一個科別。

本院的院使、院判、御醫每天在皇宮的御藥房分兩班輪流值班,負責相關事務。

醫士大多由父祖輩世代繼承職位,或者從民間尋訪保薦醫官、醫士來補充,其中精通醫術的人,由本院上奏推薦到御藥房任職。

各地進貢及儲備供皇室使用的藥品,都由內府接收保管。早年,皇帝會命令醫官在內局(負責製作藥物的機構)配製藥物。現在由本院官員診斷皇上的脈象,御醫共同參看校對,然後會同內臣在內局配藥,將藥貼上姓名封條,詳細記錄藥方、藥性及治療方法,供日常使用參考。醫官和內臣署名後呈報,登錄在冊,用中書省的印章蓋在藥的封口處後上呈。奏本完成後,附上紀錄簿,註明年月並署名,由內臣保管,以供日後查驗。

煎煮御藥時,由本院官員與內臣共同監督。通常兩劑藥合煮成一劑,煮好後分裝兩份,其中一份由御醫先嚐,再由院判嚐,最後由內臣嚐,另一份則進獻給皇帝。

各王府如有需要請醫生看病,本院會奉旨派遣官員或醫士前往診治。文武大臣及外國首領生病時,也一樣奉旨派遣醫師前往,治療效果如何都必須上奏回報。軍隊中如果缺醫生,由總兵或巡撫官奏請調派。

醫生的子弟,按照舊例會被選入本院學習醫術。弘治五年恢復此制度,選任二三位合適的教師負責教學。每季考試一次,每三年或五年,由堂上官(主管長官)一位與醫官二位共同主持考試,通過者錄用為醫士,發給薪餉正式任職;沒有通過者繼續學習一年後再考,考三次都沒過者則淘汰。如果五年考試後表現優異,教師可以上奏請求加官晉爵。

醫士和醫生的編制,在洪武年間都有固定的員額,之後人數增減不定。他們都在本院配製藥物,並由醫官和醫士負責到各地提供用藥。

以下是醫士在各處的配置:

  • 東直房(36名醫士)
  • 安樂堂(3位醫官,36名醫士)
  • 司禮監(2名醫士)
  • 書堂(6名醫士)
  • 乾明門(3名醫士)
  • 浣衣局(2名醫士)
  • 天壽山(2名醫士)
  • 松林靈臺(3名醫士)
  • 團營(1位醫官,12名醫士)
  • 五軍營(3名醫士)
  • 三千營(4名醫士)
  • 錦衣衛(3名醫士)
  • 神機營(1位醫官,4名醫士)
  • 府軍前衛(3名醫士)
  • 惠民局(3名醫士)
  • 會同館(3名醫士)
  • 大慈恩寺(3名醫士)
  • 宣府(1名醫士)
  • 紫荊關(2名醫士)
  • 居庸關(1名醫士)
  • 龍門千戶所(1名醫士)
  • 萬全右衛(1名醫士)
  • 懷來衛(1名醫士)
  • 山海關(1名醫士)
  • 廣寧衛(2名醫士)
  • 寺子峪(1名醫士)
  • 開原(1名醫士)
  • 永寧衛(1名醫士)
  • 獨石(1名醫士)
  • 倒馬關(1名醫士)
  • 白羊口(1名醫士)

醫士每月薪餉七斗米,醫生每月四斗米,醫官早期每月二石米,弘治年間改為與醫士相同,每月七斗米。

各王府如果缺乏優秀的醫生,由本院推薦醫士,送吏部選用。

在本院任職的醫護人員,從洪武年間開始就免除原籍的徭役。弘治二年規定,在御藥房任職者免除兩名男丁的徭役,在本院任職者免除一名男丁的徭役。

醫官如果殘疾,或年滿七十歲以上無法繼續任職,可免除職務。

每年各地進貢的藥材,都在產地徵收,永樂年間規定共五萬五千四百七十四斤。成化年間之後,數量逐漸增加,現在總共有十六萬三千五百五十七斤有餘,還有蜈蚣、蛇六十四條,蛤蚧、天雄二十一對,蟲蛀的木瓜二十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