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
《洗冤集錄》~ 卷之二 (4)
卷之二 (4)
1. 十五·無憑檢驗
凡檢驗無憑之屍,宜說:頭髮褪落,曲鬢、頭面、遍身皮肉並皆一概青黑,䏶皮、壞爛,及被蛆蟲咂破,骨殖顯露去處。
如皮肉消化,宜說:骸骨顯露,上下皮肉並皆一概消化;只有些小消化不及筋肉與骨殖相連。今來,委是無憑檢覆本人生前沿身上下有無傷損它故,及定奪年顏、形狀、致死因依不得。兼用手揣捏得沿身上下,並無骨損去處。
白話文:
如果驗屍沒有證據,應該說:頭髮脫落,鬢角彎曲,頭面和全身皮肉都變成青黑色,皮膚剝落、腐爛,甚至被蛆蟲啃食,骨頭外露。
如果皮肉腐爛,應該說:骸骨暴露,上下皮肉都完全腐爛;只有少量尚未完全腐爛的肌肉和骨頭相連。現在,由於沒有證據,無法檢驗死者生前身上是否有傷痕,也無法判斷年齡、外貌、死因。用手摸摸,全身也沒有骨骼損傷。
2. 十六·白僵死瘁死
先鋪炭火約與死人長闊,上鋪薄布,可與炭等,以水噴微濕,臥屍於上。仍以布覆蓋頭面、肢體訖,再用炭火鋪擁,令遍。再以布覆之,復用水遍灑。一時久,其屍皮肉必軟起。乃揭所鋪布與炭看,若皮肉軟起,方可以熱醋洗之,於驗損處,以蔥、椒、鹽同白梅和糟研爛,拍作餅子,火內煨令熱,先於屍上用紙搭了,次以糟餅罨之,其痕損必見。
白話文:
首先,鋪設炭火,面積與死者身軀大小相當。在炭火上鋪一層薄布,布料厚度與炭火高度相仿,並用清水噴灑,使其微濕。將屍體放置在薄布上,然後用布覆蓋住頭面和四肢。接著,在屍體周圍再次鋪設炭火,使其全身被炭火包圍。再次用布覆蓋屍體,並用清水全面灑水。經過一段時間,屍體的皮肉會因為熱力而變得柔軟。此時,掀開覆蓋的布和炭火,觀察屍體的皮肉是否柔軟。若皮肉已軟化,就可以用熱醋清洗屍體。
對於屍體上的傷損處,可以將蔥、椒、鹽和白梅與酒糟一起研磨成泥,製成餅狀,再用火煨熱。在屍體上用紙墊好,再將熱餅敷在傷損處,這樣就能顯現出傷損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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