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錄》~ 卷之二 (2)
卷之二 (2)
1. 八·驗屍
身上件數。正頭面:(有無髻子)髮長、(若干)頂心、囟門、髮際、額、兩眉、兩眼、(或開或閉,如閉,擘開驗眼睛全與不全)鼻、(兩鼻孔)口、(或開或閉)齒、舌、(如自縊,舌有無抵齒)頦、喉、胸、兩乳、(婦人兩奶膀)心腹、臍、小肚、玉莖、陰囊、(次後捻兩腎子全與不全,婦人言產門,女子言陰門)兩腳大腿、膝、兩腳臁韌、兩腳腕、兩腳面、十指爪。
翻身:腦後、乘枕、項、兩胛、背、腰、兩臀瓣、(有無杖痕)穀道、後腿、兩曲䐐、兩腿肚、兩腳跟、兩腳板。
左側:左頂下、腦角、太陽穴、耳、面臉、頸、肩膊、肘、腕、臂、手、五指爪、(全與不全,或拳或不拳)曲腋、脅肋、胯外、膝外、臁𧄕、腳踝。
白話文:
檢查全身各部位:
正面:頭部(是否有髮髻)髮長、頭頂、囟門、髮際、額頭、眉毛、眼睛(睜開或閉合,若閉合則掰開檢查眼睛是否完整)、鼻子(兩個鼻孔)、嘴巴(張開或閉合)、牙齒、舌頭(若為自縊者,觀察舌頭是否抵住牙齒)、下巴、喉嚨、胸部、乳房(女性檢查乳房)、腹部、肚臍、下腹部、陰莖、陰囊(男性)、腎臟(檢查腎臟是否完整,女性檢查產道,女子檢查陰道)、雙腿大腿、膝蓋、小腿、腳踝、腳面、十個手指和指甲。
翻身:後腦勺、枕頭、脖子、肩胛骨、背部、腰部、臀部(是否有杖痕)、肛門、後腿、膝蓋、小腿、腳跟、腳板。
左側:左側頭頂、腦後側、太陽穴、耳朵、臉頰、脖子、肩膀、手肘、手腕、胳膊、手掌、五個手指和指甲(檢查是否完整,是否握拳)、腋窩、肋骨、髖骨外側、膝蓋外側、小腿外側、腳踝。
右側亦如之。
四縫屍首須躬親看驗。頂心、囟門、兩額角、兩太陽、喉下、胸前、兩乳、兩脅肋、心、腹、腦後、乘枕、陰囊、穀道,並系要害致命之處。(婦人看陰門、兩奶膀)
於內若一處有痕損在要害或非致命,即令仵作指定喝起。
眾約死人年幾歲,臨時須仔細看顏貌供寫,或問血屬尤真。
凡檢屍,先令多燒蒼朮、皂角,方詣屍前。檢畢,約三五步,令人將醋潑炭火上,行從上過,其穢氣自然去矣。
多備蔥、椒、鹽、白梅,防其痕損不見處,藉以擁罨。仍帶一砂盆並捶,研上件物。
白話文:
右側也一樣。
檢查屍體時,必須親自查看四縫以及頭頂、囟門、兩額角、兩太陽、喉嚨下方、胸前、兩乳、兩肋骨、心臟、腹部、腦後、枕骨、陰囊、肛門,這些都是重要部位,會致命。(女性還要查看陰門和兩側乳房。)
如果內部有傷痕,在重要部位或非致命部位,就讓仵作指認並說出原因。
要判斷死者的年齡,必須仔細觀察其面容並記錄下來,也可以詢問死者家屬,更為準確。
每次驗屍之前,要先燒大量蒼朮和皂角,然後才靠近屍體。檢查完畢後,退到三五步外,讓其他人用醋潑灑炭火,從頭到腳走一遍,這樣屍體的穢氣就會自然散去。
還要準備好蔥、椒、鹽、白梅,以便遮蓋一些看不見的傷痕。另外還要準備一個砂盆和研磨工具,將這些東西研磨在一起。
凡檢覆,須在專一,不可避臭惡。切不可令仵作行人遮閉玉莖、產門之類,大有所誤。仍仔細驗頭髮內、穀道、產門內,慮有鐵釘或他物在內。
檢出致命要害處,方可押兩爭及知見親屬令見。切不可容令近前,恐損害屍體。
被傷處須仔細量長闊、深淺、小大,定致死之由。
仵作、行人受囑,多以芮(一作茜)草投醋內,塗傷損處,痕皆不見。以甘草汁解之,則見。
人身本赤黑色,死後變動作青𦍳色,其痕未見。有可疑處,先將水灑濕,後將蔥白拍碎令開,塗痕處,以醋蘸紙蓋上,候一時久,除去,以水洗,其痕即見。
白話文:
驗屍時要專心致志,不要因為屍體臭惡而避諱。絕對不能讓仵作或行人遮蔽生殖器和產道,否則會造成重大失誤。要仔細檢查頭髮、肛門和產道內部,以防有鐵釘或其他異物藏在裡面。
找到致命的傷口之後,才能押送雙方爭執者以及死者親屬來認屍。但絕對不能讓他們靠近屍體,以免損害屍體。
要仔細測量傷口的長度、寬度、深度和大小,以確定死亡原因。
仵作和行人常會用茜草泡醋塗抹在傷口上,使傷痕消失。可以用甘草汁來解開,就能看見傷痕。
人體原本是赤黑色的,死後會變成青紫色,傷痕不易看清。如果有疑點,可以先用水將傷口弄濕,然後將蔥白拍碎敷在傷口上,再用醋浸濕的紙蓋住,等上一段時間後取下,用水清洗,傷痕就會顯現出來。
若屍上有數處青黑,將水滴放青黑處,是痕則硬,水住不流;不是痕處軟,滴水便流去。
驗屍併骨傷損處,痕跡未見,用糟醋潑罨屍首;於露天,以新油絹或明油雨傘覆欲見處,迎日隔傘看,痕即見。若陰雨,以熱炭隔照,此良法也。或更隱而難見,以白梅搗爛,攤在欲見處,再擁罨看。猶未全見,再以白梅取肉,加蔥、椒、鹽、糟一處研,拍作餅子,火上煨,令極熱,烙損處,下先用紙襯之,即見其損。
昔有二人鬥毆,俄頃,一人仆地氣絕,見證分明。及驗出屍乃無痕損,檢官甚撓。時方寒,忽思得計。遂令掘一坑,深二尺余,依屍長短,以柴燒熱得所,置屍坑內,以衣物覆之。良久,覺屍溫,出屍。以酒醋潑紙貼,則致命痕傷遂出。
白話文:
如果屍體上有幾個地方呈現青黑色,就滴水到青黑的地方,如果是傷痕就會硬,水會停住不流;如果不是傷痕的地方,就會軟,滴水就會流走。
檢驗屍體時,如果骨頭受傷的地方,痕跡看不出來,就用酒糟醋潑在屍體上;在戶外,用新的油布或透明的油紙傘蓋在想要看的地方,迎著太陽隔著傘看,傷痕就會出現。如果陰雨天,就用熱炭隔著照射,這是好方法。如果傷痕更隱藏難以看見,就用白梅搗爛,攤在想要看的地方,然後覆蓋著看。如果還是看不清楚,就再用白梅去肉,加上蔥、椒、鹽、酒糟一起研磨,做成餅狀,放在火上烤,讓它非常熱,然後烙在受傷的地方,下面先墊一張紙,就會看見傷痕了。
以前有两个人打架,一瞬間,其中一個人倒在地上氣絕身亡,證人說得清清楚楚。等到驗屍的時候卻發現屍體沒有任何傷痕,檢察官感到非常困惑。當時天氣寒冷,他突然想到一個辦法。於是讓人挖一個坑,深兩尺多,根據屍體的長度,用柴火燒熱坑底,把屍體放到坑裡,再用衣服蓋住。過了一會兒,感覺屍體變熱了,就把他抬出來。用酒醋潑在紙上貼在屍體上,結果致命的傷痕就出現了。
擁罨檢訖。仵作、行人喝四縫屍首,謂:屍仰臥。自頭喝:頂心、囟門全,額全,兩額角全,兩太陽全,兩眼、兩眉、兩耳、兩腮、兩肩並全,胸、心、臍、腹全,陰腎全,(婦人云產門全,女人云陰門全)兩髀、腰、膝、兩臁𧄕、兩腳面、十指爪並全。
左手臂、肘、腕並指甲全,左肋並脅全,左腰胯及左腿腳並全。
右亦如之。
翻轉屍:腦後、乘枕全,兩耳後、髮際連項全,兩背胛連脊全,兩腰眼、兩臀並穀道全,兩腿,兩後䐐、兩腿肚、兩腳跟、兩腳心並全。
白話文:
經檢查完畢。仵作和行人仔細查看屍體,報告說:屍體仰臥。從頭部開始觀察:頭頂、囟門完整,額頭完整,兩側額角完整,兩側太陽穴完整,兩眼、兩眉、兩耳、兩腮、兩肩都完整,胸部、心臟、肚臍、腹部完整,陰部和腎臟完整。(如果是婦人,則說產門完整;如果是女人,則說陰門完整)兩大腿、腰部、膝蓋、兩小腿肚、兩腳面、十個手指甲都完整。
左邊手臂、肘部、手腕和指甲都完整,左肋骨和脅骨完整,左腰部、胯部以及左腿和腳都完整。
右邊也如同左邊一樣。
將屍體翻轉過來:後腦勺、枕頭位置完整,兩耳後方、髮際連接到頸部完整,兩側肩胛骨連接到脊椎完整,兩側腰眼、兩側臀部和肛門完整,兩條腿、兩條大腿後方、兩條小腿肚、兩隻腳跟、兩隻腳掌都完整。
2. 九·婦人
凡驗婦人,不可羞避。
若是處女,札四至訖,𩛩出光明平穩處。先令坐婆剪去中指甲,用綿札。先勒死人母親及血屬並鄰婦二三人同看,驗是與不是處女。令坐婆以所剪甲指頭入陰門內,有黯血出是,無即非。
若婦人有胎孕不明致死者,勒坐婆驗腹內委實有無胎孕。如有孕,心下至肚臍以手拍之,堅如鐵石,無即軟。
若無身孕,又無痕損,勒坐婆定驗產門內,恐有他物。
有孕婦人被殺,或因產子不下身死,屍經埋地窖,至檢時,卻有死孩兒。推詳其故,蓋屍埋頓地窖,因地水火風吹死人,屍首脹滿,骨節縫開,故逐出腹內胎孕。孩子亦有臍帶之類,皆在屍腳下。產門有血水、惡物流出。
若富人家女使,先量死處四至了,便扛出大路上,檢驗有無痕損,令眾人見,以避嫌疑。
白話文:
凡是檢查女性屍體,不應因為害羞而避諱。
如果是處女,要先確認四周環境明亮且平靜。先讓陪檢的女性剪短中指甲,然後用布條綁住。接著讓死者的親屬和幾位鄰居中的女性一起觀看,確認是否為處女。由陪檢的女性將修剪過的指甲伸入私處檢查,如果有黯紅色的血液出現就是處女,否則就不是。
如果女性因懷孕情況不明而死亡,則需由陪檢的女性檢查腹部確定是否有懷孕。如果有懷孕,從心口到肚臍的位置用手拍打會感覺像鐵石般堅硬,若沒有懷孕則腹部是柔軟的。
如果沒有懷孕,也沒有任何傷痕,則需由陪檢的女性進一步檢查私處內是否有其他異物。
對於懷孕的女性被殺害,或是因為分娩困難導致死亡的情況,當屍體被埋在地窖中,等到檢查時發現有死胎。根據分析,這可能是由於屍體埋在地窖中,受到地氣、水、火以及風的作用,導致屍體膨脹,骨縫張開,因而將腹中的胎兒逼出。胎兒身上也可能還連接著臍帶等組織,這些通常會在屍體的下方。私處可能還有血液和分泌物流出。
如果是富有人家的婢女,首先要確認死亡的地點四周狀況,然後將屍體抬到大街上檢查有無傷痕,讓大家都能看到,以避免引起懷疑。
3. 附·小兒屍並胞胎
有因爭鬥因而殺子謀人者,將子手足捉定,用腳跟於喉下踏死。只令仵作、行人以手按其喉,必塌,可驗真偽。
凡定當小兒骸骨,即云:十二、三歲小兒。若駁問:如何不定是男是女?即解云:某當初只指定十二、三歲小兒,即不曾說是男是女,蓋律稱兒,不定作兒是男女也。
墮胎者,准律:未成形像,杖一百;墮胎者,徒三年。律云:墮,謂打而落。謂胎子落者,按《五藏神論》:懷胎一月如白露,二月如桃花;三月男女分;四月形像具;五月筋骨成;六月毛髮生;七月動右手,是男,於母左;八月動左手,是女,於母右;九月三轉身,十月滿足。
白話文:
關於因爭鬥而殺害子女或他人的案例,兇手會將孩子雙手固定,然後用腳跟踩在孩子的喉部,直到孩子死亡。僅需由驗屍官和路人用手按住孩子的喉部,若喉部會塌陷,即可驗證事件的真實性。
凡是在確定死者為兒童時,會稱其為「十二、三歲的小兒」。若有人質疑,這孩子是男是女呢?回答則是:我們當時只是指定為十二、三歲的小兒,並未明確說明其性別,因為按照法律,稱為「兒」時,並未限定為男或女。
關於墮胎的情況,根據法律,若胎兒尚未形成外觀,施刑者需受杖刑一百下;若進行墮胎行為,則需處以三年徒刑。法律規定,墮胎是指以打擊的方式導致胎兒落地。按照《五藏神論》,懷胎一個月時,胎兒形狀類似白露;兩個月時,形狀類似桃花;三個月時,男孩女孩已能辨認;四個月時,胎兒形態完全形成;五個月時,筋骨已經成長;六個月時,毛髮開始生長;七個月時,胎兒開始活動,若是男性,則活動方向位於母親左側;若是女性,則活動方向位於母親右側;九個月時,胎兒開始做轉身動作;十個月時,胎兒完全成熟。
若驗得未成形像,只驗所墮胎作血肉一片或一塊。若經日壞爛,多化為水。若所墮胎已成形像者,謂頭腦、口、眼、耳、鼻、手、腳、指甲等全者,亦有臍帶之類。令收生婆定驗月數,定成人形或未成形,責狀在案。
墮胎兒在母腹內被驚後死,胎下者,衣胞紫黑色,血蔭軟弱;生下腹外死者,其屍淡紅赤,無紫黑色及胞衣白。
白話文:
如果驗證發現胎兒尚未成形,只驗到墮胎物是血肉一片或一塊。如果放置時間久了腐爛,大多會化成水。如果墮胎物已經成形,包括頭腦、口、眼、耳、鼻、手、腳、指甲等完整的器官,也有臍帶之類。讓收生婆確定胎兒的月數,判定是否已經成形,記錄在案。
胎兒在母腹內因受驚嚇而死,胎盤向下,胞衣呈現紫黑色,血色軟弱;出生後在腹外死亡的胎兒,屍體呈現淡紅色,沒有紫黑色,胞衣呈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