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

《洗冤集錄》~ 卷之五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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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五 (1)

1. 卷之五

2. 三十二·驗罪囚死

凡驗諸處獄內非理致死囚人,須當徑申提刑司,即時入發㭈鋪。

白話文:

凡是檢驗各處監獄內,非因正當理由而導致死亡的囚犯,必須直接呈報提刑司,並且立刻前往停屍的地方(停屍間)。

3. 三十三·受杖死

定所受杖處瘡痕闊狹,看陰囊及婦人陰門並兩脅肋、腰、

小腹等處有無血廕痕。小杖痕,左邊橫長三寸,闊二寸五分;右邊橫長三寸五分,闊三寸。各深三分。

大杖痕,左、右各方圓三寸至三寸五分,各深三分。各有膿水,兼瘡周迴亦有膿水淹浸、皮肉潰爛去處。

背上杖瘡,橫長五寸,闊三寸,深五分。如日淺時,宜說:兼瘡周迴有毒氣攻注青赤、䏶皮、緊硬去處。如日數多時,宜說:兼瘡周迴亦有膿水淹浸、皮肉潰爛去處,將養不較致命身死。

又有訊腿杖,而荊杖侵及外腎而死者,尤須細驗。

白話文:

要確定死者是因為受杖刑而死,必須仔細檢查受杖處的傷痕,包括傷痕的寬度、長度,以及陰囊、女性陰部、兩側肋骨、腰部、小腹等部位是否有瘀血的痕跡。

小的杖傷,左邊的傷痕是橫向長三寸,寬二寸五分;右邊的傷痕是橫向長三寸五分,寬三寸,深度都是三分。

大的杖傷,左右兩邊的傷痕都是圓形的,直徑在三寸到三寸五分之間,深度都是三分。傷口有膿水,而且傷口周圍也有膿水浸潤、皮膚肌肉潰爛的地方。

背上的杖傷,橫向長五寸,寬三寸,深度五分。如果受杖時間不長,應該描述為:傷口周圍有毒氣侵襲,呈現青紅色,皮膚腫脹、緊繃的地方。如果受杖時間長了,應該描述為:傷口周圍有膿水浸泡、皮膚肌肉潰爛的地方,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好好調養,就會導致死亡。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是,因為腿部受杖刑,導致荊條打傷了外腎(陰囊)而死亡的,這種情況更要仔細檢查。

4. 三十四·跌死

凡從樹及屋臨高跌死者,看枝柯掛𧗐所在,並屋高低,失腳處蹤跡,或土痕高下,及要害處須有抵隱或物擦磕痕瘢。若內損致命痕者,口、眼、耳、鼻內定有血出;若傷重分明,更當仔細驗之。仍量撲落處高低丈尺。

白話文:

凡是從樹上或屋頂等高處跌落致死的人,要仔細查看樹枝、屋簷等處是否有衣物掛住或擦過的痕跡,並記錄房屋的高度、失足的地點,以及地面上是否有高低不平的泥土痕跡。此外,還要留意身體要害部位是否有撞擊、擦傷的痕跡。如果內臟損傷是致命原因,那麼死者的口、眼、耳、鼻等處一定會有血流出;如果外傷明顯嚴重,更要仔細檢查。同時,要測量死者跌落處與高處的距離。

5. 三十五·塌壓死

凡被塌壓死者,兩眼闑出,舌亦出,兩手微握,遍身死血淤紫黯色,或鼻有血或清水出。傷處有血廕赤腫,皮破處四畔赤腫,或骨並筋皮斷折。須壓著要害,致命;如不壓著要害,不致死。死後壓即無此狀。

凡檢舍屋及牆倒石頭脫落壓著身死人,其屍沿身虛怯要害去處若有痕損,須說長闊分寸,作堅硬物壓痕,仍看骨損與不損。若樹木壓死,要見得所倒樹木斜傷著痕損分寸。

白話文:

凡是被塌陷物壓死的人,兩眼會突出,舌頭也會伸出來,兩手會微微握拳,全身的血液會凝滯成瘀紫黯淡的顏色,有時鼻子會流血或流出清水。受傷的地方會有血腫呈現紅色腫脹,皮膚破裂的地方四周會紅腫,或者骨頭、筋和皮肉會斷裂。必須壓到要害部位,才會致命;如果沒有壓到要害,就不會死。死後才壓就不會有這些現象。

凡是檢查房屋、牆壁倒塌或是石頭掉落壓死的人,他的屍體全身虛弱,要害部位如果發現有傷痕,必須詳細說明傷痕的長寬尺寸,並註明是被堅硬的物品壓傷的痕跡,同時要檢查骨頭是否有損傷。如果是被樹木壓死,要仔細查看倒下的樹木斜向壓到身體的痕跡和尺寸。

6. 三十六·外物壓塞口鼻死

凡被人以衣服或濕紙搭口鼻死,則腹干脹。

若被人以外物壓塞口鼻,出氣不得後命絕死者,眼開,睛突,口鼻內流出清血水,滿面血廕赤黑色,糞門突出,及便溺汙壞衣服。

白話文:

如果被別人用衣服或濕紙遮蓋口鼻而死,肚子會乾脹。

如果是被外物壓住口鼻,導致無法呼吸而死亡,眼睛會睜開,眼珠突出,口鼻內會流出清澈的血水,臉上會佈滿呈現紅黑色的血跡,肛門會突出,而且大小便會弄髒衣服。

7. 三十七·硬物癮(痁)〔䠞〕死

凡被外物癮(痁)[䠞]死者,肋後有癮(痁)[䠞]著紫赤腫,方圓三寸、四寸以來,皮不破,用手揣捏得(筋)[肋]骨傷損,此最為虛怯要害致命去處。

白話文:

凡是被外來的硬物擊打或壓迫而死的人,他們的肋骨後方會有被壓迫或擊打造成的紫色或紅腫的痕跡,範圍大約三到四寸左右。皮膚表面不會破裂,但用手按壓會感覺到肋骨受傷或斷裂。這個地方是最虛弱且容易致命的重要部位。

8. 三十八·牛馬踏死

凡被馬踏死者,屍色微黃,兩手散,頭髮不慢,口鼻中多有血出,痕黑色。被踏要害處便死,骨折,腸臟出。若只築倒或踏不著要害處,即有皮破、癮赤黑痕,不致死。驢足痕小。

牛角觸著,若皮不破,傷亦赤腫。觸著處,多在心頭、胸前,或在小腹、脅肋,亦不可拘。

白話文:

被馬踩踏致死的人,屍體顏色會稍微呈現黃色,兩手會散開,頭髮不會散亂,口鼻中會有許多血流出,傷痕呈現黑色。如果被踩踏到要害部位就會立即死亡,骨頭會斷裂,內臟會外露。如果只是被撞倒或是沒有踩踏到要害部位,就只會有皮膚破損、出現紅黑色的瘀傷痕跡,不會致死。驢子踩踏的痕跡比較小。

被牛角撞到,如果皮膚沒有破損,也會出現紅腫的傷勢。被牛角撞到的地方,多半在心口、胸前,或者在小腹、肋骨附近,但也不一定侷限於這些部位。

9. 三十九·車輪拶死

凡被車輪拶死者,其肉色微黃,口眼開,兩手微握,頭髻緊。

凡車輪頭拶著處,多在心頭、胸前並兩脅肋。要害處便死,不是要害不致死。

白話文:

凡是被車輪輾壓致死的人,他們的皮膚會呈現微微的黃色,嘴巴和眼睛會張開,兩手會稍微握拳,頭髮會緊緊地束著。

一般來說,車輪輾壓到的部位,大多會在心口、胸前以及兩側的肋骨。如果輾壓到要害部位就會死亡,如果不是要害部位就不會致命。

10. 四十·雷震死

凡被雷震死者,其屍肉色焦黃,渾身軟黑,兩手拳散,口開眼闑,耳後髮際焦黃,頭髻披散,燒著處皮肉緊硬而攣縮。身上衣服被天火燒爛。(或不火燒)傷損痕跡多在腦上及腦後。腦縫多開,鬢髮如焰火燒著。從上至下,時有手掌大片浮皮,紫赤,肉不損。胸、項、背、膊上或有似篆文痕。

白話文:

被雷擊身亡的人,他們的屍體肉色會呈現焦黃色,全身呈現柔軟且發黑的狀態,兩手會呈現鬆散的拳頭狀,嘴巴張開,眼睛半開,耳朵後面的髮際會焦黃,頭上的髮髻會散亂開來,被燒到的地方皮膚會緊繃、堅硬且蜷縮。身上的衣服會被天火燒爛(或沒有被燒到)。受傷的痕跡大多在頭頂或後腦勺。頭骨的縫隙會裂開,鬢角的頭髮會像被火焰燒到一樣。從上到下,有時會出現手掌大小的浮腫皮膚,呈現紫紅色,但肌肉沒有損傷。胸部、頸部、背部、肩膀上可能會出現類似篆字的痕跡。

11. 四十一·虎咬死

凡被虎咬死者,屍肉色黃,口眼多開,兩手拳握,髮髻散亂,糞出,傷處多不齊整,有舌舐齒咬痕跡。

虎咬人,多咬頭項上,身上有爪痕𧗐損痕,傷處成窟,或見骨,心頭、胸前、臂腿上有傷處,地上有虎跡。勒畫匠畫出虎跡,並勒村甲及傷人處鄰人供責為證。(一云虎咬人,月初咬頭項,月中咬腹背,月盡咬兩腳,貓兒咬鼠亦然)

白話文:

被老虎咬死的人,屍體肉的顏色會呈現黃色,嘴巴和眼睛大多是張開的,兩手會緊握成拳頭狀,頭髮的髮髻會散亂,而且會大小便失禁。傷口多半不平整,會有被老虎舌頭舔過或牙齒咬過的痕跡。

老虎咬人,通常會咬頭部和脖子,身上會有爪子抓傷的痕跡,或是被抓破皮肉的傷痕,傷口會呈現凹陷的窟窿狀,甚至會露出骨頭。心口、胸前、手臂和腿部也可能會有傷口,地上會有老虎的腳印。可以請畫匠畫出老虎的腳印,並要求村里的里長以及受傷地點的鄰居作證。(有一種說法是老虎咬人,月初咬頭頸,月中咬腹背,月底咬腳,貓咬老鼠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