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錄》~ 卷之三 (4)
卷之三 (4)
1. 十九·自縊
若真自縊,開掘所縊腳下穴三尺以來,究得火炭,方是。
或在屋下自縊,先看所縊處楣梁、枋桁之類塵土袞亂至多,方是。如只有一路無塵,不是自縊。
先以杖子於所繫繩索上輕輕敲,如緊直,乃是;或寬慢,即是移屍。大凡移屍別處吊掛,舊痕挪動,便有兩痕。
凡驗自縊之屍,先要見得在甚地分?甚街巷,甚人家?何人見?本人自用甚物?於甚處搭過?或作十字死䗶系定,或於項下作活䗶套。卻驗所著衣新舊。打量身四至:東西南北至甚物?面覷甚處?背向甚處?其死人用甚物踏上?上量頭懸去所吊處,相去若干尺寸?下量腳下至地,相去若干尺寸?或所縊處雖低,亦看頭上懸掛索處,下至所離處,並量相去若干尺寸?對眾解下,扛屍於露明處,方解脫自縊套繩,通量長若干尺寸?量圍喉下套頭繩,圍長若干?項下交圍,量到耳後髮際起處,闊狹、橫斜、長短,然後依法檢驗。
凡驗自縊人,先問原申人,其身死人是何色目人?見時早晚?曾與不曾解下救應?申官時早晚?如有人識認,即問:自縊人年若干?作何經紀?家內有甚人?卻因何在此間自縊?若是奴僕,先問僱主討契書辨驗,仍看契書上有無親戚,年多少?更看原吊掛蹤跡去處。如曾解下救應,即問解下時有氣脈無氣脈?解下約多少時死?切須仔細。
大凡檢驗,未可便作自縊致命,未辨仔細。凡有此,只可作其人生前用繩索系咽喉下或上,要害致命身死,以防死人別有枉橫。且如有人睡著,被人將索勒死吊起所在,其檢官如何見得是自縊致死?宜仔細也。
多有人家女使、人力或外人,於家中自縊;其人不曉法,避見臭穢及避檢驗,遂移屍出外吊掛。舊痕移動,致有兩痕:舊痕紫赤,有血廕;移動痕只白色無血廕。移屍事理甚分明,要公行根究,開坐生前與死後痕。蓋移屍不過杖罪,若漏落不具,覆檢官不相照應,申作兩痕,官司必反見疑,益重干連人之禍。
屍首日久壞爛,頭吊在上,屍側在地,肉潰見骨。但驗所弔頭,其繩若入槽(謂兩耳連頷下深向骨本者)及驗兩手腕骨、頭腦骨皆赤色者是。(一云齒赤色,及十指尖骨赤色者是)
白話文:
如果真的是自殺上吊,就從上吊者腳下挖開三尺深的土,如果挖到木炭,才能確定是上吊自殺。
如果是在屋簷下上吊,先看上吊處的樑柱等地方的灰塵是否被弄得非常凌亂,如果是,才是上吊自殺。如果只有一處沒有灰塵,就不是上吊自殺。
先用棍子輕輕敲打繫繩,如果繩子緊繃筆直,就是上吊自殺;如果繩子鬆弛,就是移動過屍體。通常把屍體移到別處掛起來,原本的痕跡會移動,就會有兩道痕跡。
凡是檢驗上吊自殺的屍體,先要了解屍體在哪個地方?在哪條街道巷弄?在哪戶人家?是誰發現的?死者用什麼東西上吊?在哪裡綁的繩子?是打十字結固定還是打活結套在脖子上?再檢查穿的衣服是新的還是舊的。量量身體的四個方位:東西南北各到哪個物品?臉朝向哪裡?背朝向哪裡?死者是踩著什麼東西上去的?從頭頂到上吊處量一下距離有多少?腳底到地面量一下距離有多少?或者上吊處雖然低,也要看頭上掛繩的地方到地面距離多少?然後對著眾人把屍體解下來,扛到空曠的地方,再解開上吊的繩索,量一下繩子總長是多少?量一下套在脖子上的繩子周長是多少?再量一下脖子上的勒痕,從耳朵後面的髮際量起,看勒痕的寬窄、斜度、長短,然後依法檢驗。
凡是檢驗上吊自殺的人,先問報案的人,死者是什麼樣的人?發現時是早上還是晚上?有沒有解下來救人?什麼時候報官的?如果有人認識死者,就問:死者年紀多大?做什麼行業?家裡有什麼人?為什麼會在這邊上吊?如果是奴僕,先向僱主索取契約書核對,再看契約書上有沒有親戚,年紀多大?再看原本上吊的地點痕跡。如果曾經解下來救人,就問解下來時有沒有呼吸或脈搏?解下來大約多久死亡?一定要仔細。
通常檢驗時,不可以馬上判定是上吊自殺致死,必須仔細辨別。凡是遇到這種情況,只能記錄死者生前是用繩子綁在咽喉下方或上方,導致致命身亡,以防死者另有冤屈。比如說,有人睡覺時被用繩子勒死,再吊起來,檢驗官要如何判斷是上吊自殺致死?應該要仔細判斷。
很多人家裡的女僕、僕人或外人,在家中上吊自殺;但是不懂法律的人,為了避免看到屍體的臭味或是檢驗,就把屍體移到外面吊起來。舊的痕跡移動後,就會有兩道痕跡:舊的痕跡會呈現紫紅色,有血跡;移動的痕跡只有白色,沒有血跡。移動屍體的事實很明顯,要公開徹底追查,記錄生前和死後的痕跡。移動屍體頂多是杖刑的罪過,如果漏掉沒有記錄,複檢的官員沒有仔細查驗,申報說有兩道勒痕,官府一定會反而懷疑,更加重牽連人的禍患。
屍體時間久了會腐爛,頭吊在上面,身體側倒在地上,肉腐爛到露出骨頭。只要檢驗吊著頭的地方,如果繩子勒入脖子兩側耳下連到下巴的凹槽,以及檢驗兩手腕骨、頭骨都是紅色的,就是上吊自殺。(還有一種說法是牙齒是紅色的,以及十指指尖的骨頭是紅色的,也是上吊自殺的現象。)
2. 二十·被打勒死假作自縊
自縊、被人勒殺或算殺假作自縊,甚易辨。真自縊者,用繩索、帛之類繫縛處,交至左右耳後,深紫色。眼合、唇開、手握、齒露。縊在喉上,則舌抵齒;喉下,則舌多出。胸前有涎滴沫,臀後有糞出。若被人打勒殺,假作自縊,則口眼開、手散、發慢。喉下血脈不行,痕跡淺淡。舌不出,亦不抵齒。項上肉有指爪痕,身上別有致命傷損去處。
惟有生勒未死間,即時吊起,詐作自縊,此稍難辨。如跡狀可疑,莫若檢作勒殺,立限捉賊也。
凡被人隔物,或窗欞或林木之類勒死,偽作自縊,則繩不交。喉下痕多平過,卻極深,黑黯色,亦不起於耳後髮際。
絞勒喉下死者,結締在死人項後。兩手不垂下,縱垂下亦不直。項後結交,卻有背倚柱等處,或把衫襟搊著,即喉下有衣衫領黑跡,是要害處氣悶身死。
凡檢被勒身死人,將項下勒繩索,或是諸般帶系,臨時仔細聲說,纏繞過遭數。多是於項後當正,或偏左、右系定,須有系不盡垂頭處。其屍合面地臥,為被勒時爭命,須是揉撲得頭髮或角子散慢,或沿身上有搕擦著痕。
凡被勒身死人,須看覷屍身四畔,有扎磨蹤跡去處。
又有死後被人用繩索系扎手腳及項下等處,其人已死,氣血不行,雖被繫縛,其痕不紫赤,有白痕可驗。死後繫縛者,無血廕,繫縛痕雖深入皮,即無青紫赤色,但只是白痕。
有用火篦烙成痕,但紅色或焦赤帶濕不幹。
白話文:
被人勒死偽裝成自縊,其實很容易分辨。真正自縊的人,用繩索或布條等物勒住脖子的部位,會延伸到左右耳後,呈現深紫色。眼睛會閉合、嘴唇張開、雙手緊握、牙齒外露。如果繩子勒在喉嚨上方,舌頭會抵住牙齒;如果勒在喉嚨下方,舌頭多半會伸出來。胸前會有口水或泡沫,臀部後方則會排出糞便。如果是被人打昏後勒死,偽裝成自縊,則會出現口眼張開、雙手鬆散、頭髮凌亂的現象。喉嚨下方的血脈不流通,勒痕會比較淺淡。舌頭不會伸出,也不會抵住牙齒。脖子上可能會有指甲抓痕,身上其他地方也會有致命的傷痕。
只有在活著被勒住還沒斷氣的時候,馬上被吊起來偽裝成自縊,這種情況比較難以分辨。如果發現跡象可疑,不如當作勒死來調查,並盡快逮捕兇手。
如果是隔著東西,像是窗戶或樹木等被勒死,偽裝成自縊,那麼繩子不會在脖子後方交叉。喉嚨下方的勒痕大多會是平著過去,而且很深,呈現黑黯色,也不會延伸到耳後的髮際。
如果是被絞勒喉嚨下方致死,繩子的結會在死者的脖子後方。雙手不會自然垂下,就算垂下也不會是直的。脖子後方的結,可能會有背靠柱子或其他東西的痕跡,或者衣服被拉扯的痕跡,在喉嚨下方會有衣領的黑印,這是導致窒息死亡的重要因素。
檢驗被勒死的屍體時,要仔細描述脖子上的繩索或帶子的纏繞方式,大多是在脖子後方正中間,或是偏左、偏右的位置固定,一定會有沒綁緊而垂下來的地方。屍體如果臉朝下倒臥,是因為被勒時掙扎所致,頭髮或髮髻會因此散亂,身上也可能有擦傷的痕跡。
檢驗被勒死的屍體時,要仔細觀察屍體四周,看看是否有掙扎或拖行的痕跡。
還有一種情況是,人死後才被用繩索捆綁手腳或脖子,因為人已經死了,氣血不流通,即使被綁住,痕跡也不會呈現紫紅色,而是呈現白色。這種死後被綑綁的,因為沒有血流浸潤,即使繩子勒得很深,也只會出現白色痕跡,而不會有青紫赤色。
還有一種是用火熱的篦子燙傷偽裝,痕跡會呈現紅色,或是焦赤色,而且帶有濕潤,不會乾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