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錄》~ 卷之五 (1)
卷之五 (1)
1. 三十二·驗罪囚死
凡驗諸處獄內非理致死囚人,須當徑申提刑司,即時入發㭈鋪。
白話文:
凡是檢查到在獄中有不合理導致囚犯死亡的情況,必須立即報告提刑司,並即刻進行屍體解剖。
2. 三十三·受杖死
定所受杖處瘡痕闊狹,看陰囊及婦人陰門並兩脅肋、腰、
小腹等處有無血廕痕。小杖痕,左邊橫長三寸,闊二寸五分;右邊橫長三寸五分,闊三寸。各深三分。
大杖痕,左、右各方圓三寸至三寸五分,各深三分。各有膿水,兼瘡周迴亦有膿水淹浸、皮肉潰爛去處。
背上杖瘡,橫長五寸,闊三寸,深五分。如日淺時,宜說:兼瘡周迴有毒氣攻注青赤、䏶皮、緊硬去處。如日數多時,宜說:兼瘡周迴亦有膿水淹浸、皮肉潰爛去處,將養不較致命身死。
又有訊腿杖,而荊杖侵及外腎而死者,尤須細驗。
白話文:
要查看受杖處的傷口大小,觀察陰囊、婦女陰門、兩側脅肋、腰和小腹等部位是否有血痕。輕微的杖痕,左側橫長三寸,寬二寸五分;右側橫長三寸五分,寬三寸,深三分。嚴重的杖痕,左右各方圓三寸至三寸五分,深三分。傷口都流膿水,周圍也有膿水浸泡、皮肉潰爛的地方。
背上的杖傷,橫長五寸,寬三寸,深五分。如果傷口時間不長,應該說周圍有毒氣侵入,導致青赤、腫脹、緊硬。如果時間較長,應該說周圍也有膿水浸泡、皮肉潰爛,如果無法好好調養,可能會危及生命。
另外還要仔細檢查腿上的杖傷,如果荊杖傷及外腎而致死,就更要細心驗證。
3. 三十四·跌死
凡從樹及屋臨高跌死者,看枝柯掛𧗐所在,並屋高低,失腳處蹤跡,或土痕高下,及要害處須有抵隱或物擦磕痕瘢。若內損致命痕者,口、眼、耳、鼻內定有血出;若傷重分明,更當仔細驗之。仍量撲落處高低丈尺。
白話文:
凡是從樹上或者屋頂等高處跌落死亡的人,要查看树枝或屋檐的高度,以及跌落時的痕跡,比如地面的土痕高低,還有关键部位是否有撞擊或摩擦的痕跡。如果內部受傷導致致命,那麼死者的口、眼、耳、鼻一定會有出血的現象;如果傷勢嚴重且明確,應當更加詳細地檢查。同時還需測量跌落點到地面的高度。
4. 三十五·塌壓死
凡被塌壓死者,兩眼闑出,舌亦出,兩手微握,遍身死血淤紫黯色,或鼻有血或清水出。傷處有血廕赤腫,皮破處四畔赤腫,或骨並筋皮斷折。須壓著要害,致命;如不壓著要害,不致死。死後壓即無此狀。
凡檢舍屋及牆倒石頭脫落壓著身死人,其屍沿身虛怯要害去處若有痕損,須說長闊分寸,作堅硬物壓痕,仍看骨損與不損。若樹木壓死,要見得所倒樹木斜傷著痕損分寸。
白話文:
如果人被塌陷的屋顶或石头压死,通常会眼球突出、舌头伸出、双手微微握拳,全身瘀血呈现紫黑色,鼻子可能流血或清水,伤处会淤血红肿,皮肤破裂处周围也会红肿,骨头和筋脉可能断裂。如果压迫到要害,就会致命;如果没有压迫到要害,则不一定会死。死后如果继续压迫,就不会有这些症状。
检查房屋和墙壁倒塌或石头脱落压死的人时,应该仔细观察尸体上是否有虚弱要害部位的损伤,并记录损伤的长度和宽度,判断是否是坚硬物体压迫造成的。如果死者是被树木压死,要查看树木倒塌时造成的斜向损伤,并记录损伤的尺寸。
5. 三十六·外物壓塞口鼻死
凡被人以衣服或濕紙搭口鼻死,則腹干脹。
若被人以外物壓塞口鼻,出氣不得後命絕死者,眼開,睛突,口鼻內流出清血水,滿面血廕赤黑色,糞門突出,及便溺汙壞衣服。
白話文:
如果被人用衣物或濕紙蓋住口鼻而死,那麼腹部會乾燥腫脹。
如果被人用外物壓住口鼻,導致無法呼吸而死亡的人,眼睛會睜開,眼球凸出,口鼻內會流出清澈的血液,臉部呈現血紅黑紫色,肛門會突出,並且大小便失禁弄髒衣物。
6. 三十七·硬物癮(痁)〔䠞〕死
凡被外物癮(痁)[䠞]死者,肋後有癮(痁)[䠞]著紫赤腫,方圓三寸、四寸以來,皮不破,用手揣捏得(筋)[肋]骨傷損,此最為虛怯要害致命去處。
白話文:
凡是因為外物撞擊導致死亡的人,肋骨後方會有因為撞擊而形成的紫紅色腫脹,範圍大約是三寸到四寸的方形或圓形,皮膚沒有破裂,但是用手摸可以感覺到肋骨受損,這是身體最虛弱且容易致命的部位。
7. 三十八·牛馬踏死
凡被馬踏死者,屍色微黃,兩手散,頭髮不慢,口鼻中多有血出,痕黑色。被踏要害處便死,骨折,腸臟出。若只築倒或踏不著要害處,即有皮破、癮赤黑痕,不致死。驢足痕小。
牛角觸著,若皮不破,傷亦赤腫。觸著處,多在心頭、胸前,或在小腹、脅肋,亦不可拘。
白話文:
被馬踩死的人,屍體顏色微黃,雙手伸展,頭髮沒有散亂,口鼻中常有血流出,傷痕呈黑色。被踩到要害部位就會立即死亡,骨頭斷裂,內臟外露。如果只是被馬絆倒或沒有踩到要害,則會有皮破、瘀青發黑的傷痕,不至於死亡。驢子踩出的傷痕較小。
牛角撞擊,如果皮膚沒有破裂,傷處也會紅腫。被撞擊的地方,多數在心口、胸前,或者小腹、肋骨,也不一定固定。
8. 三十九·車輪拶死
凡被車輪拶死者,其肉色微黃,口眼開,兩手微握,頭髻緊。
凡車輪頭拶著處,多在心頭、胸前並兩脅肋。要害處便死,不是要害不致死。
白話文:
凡是被車輪碾壓致死的人,其皮膚顏色會稍微偏黃,嘴巴和眼睛張開,雙手微微握拳,頭髮緊束。
車輪碾壓的主要位置通常在胸口、兩側肋骨以及心臟部位。如果是碾壓到要害部位就會立刻死亡,如果不是要害部位則不一定會致命。
9. 四十·雷震死
凡被雷震死者,其屍肉色焦黃,渾身軟黑,兩手拳散,口開眼闑,耳後髮際焦黃,頭髻披散,燒著處皮肉緊硬而攣縮。身上衣服被天火燒爛。(或不火燒)傷損痕跡多在腦上及腦後。腦縫多開,鬢髮如焰火燒著。從上至下,時有手掌大片浮皮,紫赤,肉不損。胸、項、背、膊上或有似篆文痕。
白話文:
凡是被雷擊致死的人,其屍體的肉色呈現焦黃,全身軟黑,兩隻手握成拳頭卻鬆散,嘴巴張開,眼睛睜開,耳朵後面的髮際焦黃,頭髮散亂,被燒著的地方皮肉緊硬並且收縮。身上的衣服被天火燒爛(也可能沒有被火燒),受傷的痕跡多在頭頂和後腦勺。頭骨縫隙多開裂,鬢髮像是被火焰燒過。從頭到腳,不時有手掌大小的浮皮,呈現紫紅色,肉體卻沒有損傷。胸部、頸部、背部、肩膀上,可能出現像篆文一樣的痕跡。
10. 四十一·虎咬死
凡被虎咬死者,屍肉色黃,口眼多開,兩手拳握,髮髻散亂,糞出,傷處多不齊整,有舌舐齒咬痕跡。
虎咬人,多咬頭項上,身上有爪痕𧗐損痕,傷處成窟,或見骨,心頭、胸前、臂腿上有傷處,地上有虎跡。勒畫匠畫出虎跡,並勒村甲及傷人處鄰人供責為證。(一云虎咬人,月初咬頭項,月中咬腹背,月盡咬兩腳,貓兒咬鼠亦然)
白話文:
被老虎咬死的人,屍體皮膚呈黃色,嘴巴和眼睛張開,雙手握拳,頭髮散亂,大便失禁,傷口不規則,有舌頭舔咬的痕跡。
老虎咬人,通常攻擊頭部和脖子,身上有爪子抓傷和撕裂的傷痕,傷口呈洞狀,甚至見骨。心臟、胸部、手臂和腿部都有可能被咬傷。地上會有老虎的腳印。畫師要根據腳印繪製圖像,並詢問村里人和死者鄰居,以作為證據。(有人說,老虎在月初咬頭脖子,月中咬腹部背部,月底咬雙腳,貓咬老鼠也是如此)
11. 四十二·蛇蟲傷死
凡被蛇蟲傷致死者,其被傷處微有齧損黑痕,四畔青腫,有青黃水流,毒氣灌注,四肢身體光腫,面黑。如檢此狀,即須定作毒氣灌著甚處致死。
白話文:
凡是被蛇蟲咬傷導致死亡的,受傷的地方會有細小的咬痕和黑色的痕跡,四周會發青腫脹,並且有青黃色的液體流出,毒氣侵入後,四肢和身體會出現浮腫,面部變黑。如果檢查時發現這種情況,就必須確定是因為毒氣侵入哪個部位導致的死亡。
12. 四十三·酒食醉飽死
凡驗酒食醉飽致死者,先集會首等,對眾勒仵作行人用醋湯洗檢。在身如無痕損,以手拍死人肚皮膨脹而響者,如此即是因酒食醉飽、過度(腹)脹[滿]心肺致死。仍取本家親的骨肉供狀,述死人生前常吃酒多少致醉;及取會首等狀:今來吃酒多少數目,以驗致死因依。
白話文:
凡是驗證因酒食過飽致死的人,首先要召集里長等首領,當眾命令仵作和行人用醋湯清洗檢驗。如果死者身上沒有外傷痕跡,就用手拍打死者的肚子,如果肚子膨脹且發出響聲,則證明是因酒食過飽,導致腹部過度脹滿,壓迫心肺致死。
然後,要取死者本家親屬的口供,詳細說明死者生前常吃多少酒,喝到什麼程度才醉;同時也要取里長等首領的口供,說明死者當天吃了多少酒,以驗證其死亡原因。
13. 四十四·醉飽後築踏內損死
凡人吃酒食至飽,被築踏內損,亦可致死。其狀甚難明。其屍外別無他故,唯口、鼻、糞門有飲食並糞帶血流出。遇此形狀,須仔細體究,曾與人交爭,因而築踏。見人照證分明,方可定死狀。
白話文:
凡是人吃了酒菜到飽的時候,如果受到內部的撞擊或踩踏導致內傷,也可能會死亡。這種情況非常難以辨明。屍體外表沒有其他異狀,只有從口、鼻、以及肛門會有混著血的飲食和排泄物流出。遇到這種情形,必須詳細調查是否有與人發生爭執,進而遭到撞擊或踩踏。需要有人證明,確認無誤後,才能斷定死亡的情況。
14. 四十五·男子作過死
凡男子作過太多,精氣耗盡,脫死於婦人身上者,真偽不可不察。真則陽不衰,偽者則痿。
白話文:
凡是男人如果性行為過度,導致精氣耗盡,進而死在女人身上的情況,真假之分必須明察。如果是真的,那麼陽氣並未衰竭;如果是假的,那麼就會出現陽痿的情況。
15. 四十六·遺路死
或是被打死者扛在路旁,耆正只申官作遺路死屍,須是仔細。如有痕跡,合申官多方體訪。
白話文:
如果有被打死的人被放在路边,村里的长者应该向官府报告这是路边的遗体,必须要仔细检查。如果发现有任何痕迹,应该向官府详细报告并多方调查。
16. 四十七·死後仰臥停泊有微赤色
凡死人項後、背上、兩肋、後腰、腿內、兩臂上、兩腿後、兩曲䐐、兩腳肚子上下有微赤色。
驗是本人身死後一向仰臥停泊,血脈墜下,致有此微赤色,即不是別緻他故身死。
白話文:
凡是死者在脖子後面、背部、兩側肋骨、後腰部、大腿內側、兩隻手臂、兩條腿的後方、膝蓋彎曲處以及腳背和腳底出現微微的紅色。
檢查後發現這是因為死者死亡後一直仰躺著,血液下沉所致,因此出現這些微微的紅色,這就不是因為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