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錄》~ 卷之二 (6)
卷之二 (6)
1. 十二·驗未埋瘞屍首
未埋屍首,或在屋內地上,或床上,或屋前後露天地上,或在山嶺、溪澗、草木上,並先打量頓屍所在,四至高低,所離某處若干?在溪澗之內,上去山腳或岸幾許?系何人地上?地名甚處?若屋內,系在何處?及上下有無物色蓋簟?訖,方可𩛩屍出驗。
先剝脫在身衣服或婦人首飾,自頭上至鞋襪逐一抄札,或是隨身行李,亦具名件。訖,且以溫水洗屍一遍(了),〔乃〕驗。未要便用酒醋。
剝爛衣服洗了,先看其屍有無軍號?或額角、面臉上所刺大小字體,計幾行或幾字?是何軍人?若系配隸人,所配隸何州?軍字亦須計行數。如經刺環,或方或圓?或在手背、項上?亦計幾個。內是刺字或環子?曾艾灸或用藥取?痕跡黯濫,及成疤瘢,可取竹削一篦子,於灸處撻之,可見。
辨驗色目人訖,即看死人身上甚處有雕青、有灸瘢;系新舊瘡疤?有無膿血?計共幾個?及新舊官杖瘡疤,或背或臀;並新舊荊杖子痕,或腿或腳底;甚處有舊瘡癤瘢?甚處是見患?須量見分寸;及何處有黯記之類,盡行聲說。如無,亦開寫。
打量屍首身長若干?髮長若干?年顏若干?
白話文:
未經埋葬的屍體,可能在屋內地上、床上、房屋前後露天的地面上,或是山嶺、溪流、草木上。首先要仔細觀察屍體所在的位置,它周圍的高低狀況,距離某個地方有多遠?如果是在溪流中,距離岸邊或山腳有多遠?這塊地是屬於誰的?地點名稱是什麼?如果屍體在屋內,是在哪個位置?屍體上面有沒有用東西遮蓋?仔細確認清楚後,才可以移動屍體進行檢驗。
先脫下屍體身上的衣服,若是女性,也要取下她的首飾,從頭到腳、連同鞋襪,逐一詳細記錄。如果有隨身行李,也要記錄行李的名稱和數量。全部記錄完畢後,用溫水將屍體擦洗一遍,才可以開始檢驗。不要急著用酒或醋。
屍體的衣服脫掉洗乾淨後,先檢查屍體身上有沒有軍隊的記號?或是額頭、臉上刺的大小字體,總共有幾行、幾個字?是什麼軍人?如果是被流放的人,是被流放到哪個州?軍隊的字體也要記錄有幾行。如果刺的是圓圈或方塊,是在手背上還是脖子上?總共有幾個?裡面是刺字還是圓圈?有沒有用艾草灸過或用藥物處理過的痕跡?這些痕跡如果顏色黯淡模糊,或是結成疤痕,可以用竹片削成刮板,在灸過的地方輕輕刮一下,就可以看清楚。
辨認完膚色人種後,接著看死者身上哪裡有刺青、有灸過的疤痕?是新傷還是舊傷?有沒有膿血?總共有幾個?以及新舊的官府杖打的傷疤,可能在背部或臀部;還有新舊的荊條抽打的痕跡,可能在腿上或腳底。哪裡有舊的瘡或癤的疤痕?哪裡是正在發病的部位?這些地方都要測量出尺寸,並記錄清楚。還有哪裡有記號之類的,都要詳細說明。如果沒有,也要記錄下來。
測量屍體的身長有多高?頭髮有多長?看起來年紀大約是多少?
2. 十三·驗墳內及屋下攢殯屍
先驗墳系何人地上?地名甚處?土堆一個,量高及長闊,並各計若干尺寸,及屍現攢殯在何人屋下?亦如前量之。
次看屍頭腳所向,謂如頭東腳西之類;頭離某處若干,腳離某處若干。左右亦如之。對眾爬開浮土,或取去攢磚,看其屍用何物盛簟,謂:棺木有無漆飾?席有無沿〔褖〕及蕟簟之類。舁出開拆,取屍於光明處地上驗之。
白話文:
首先要確認墳墓是埋葬何人的,以及墳墓地點在哪裡。墳上的土堆有多高、多長、多寬,分別測量並記錄尺寸。另外,也要確認遺體是臨時寄放在哪一戶人家的屋簷下,同樣要測量記錄。
接著觀察遺體頭部和腳部的朝向,例如頭朝東腳朝西等等;頭部距離某處多遠,腳部距離某處多遠,左右兩側也一樣要測量。然後當眾挖開墳墓表面的浮土,或是移開堆疊的磚塊,觀察遺體是用什麼東西盛裝的,例如:棺木有沒有上漆?席子有沒有邊緣裝飾?還是用草蓆之類的。最後把遺體抬出來,在光線充足的地方檢視。
3. 十四·驗壞爛屍
若避臭穢,不親臨,往往誤事。
屍首變動,臭不可近,當燒蒼朮、皂角闢之;用麻油塗鼻,或作紙攄子搵油,塞兩鼻孔;仍以生薑小塊置口內。遇檢,切用猛閉口。恐穢氣衝入。
量札四至訖,用水衝去蛆蟲、穢汙,皮肉乾淨方可驗。未須用糟醋,頻令新汲水,澆屍首四面。
屍首壞爛,被打或刃傷處痕損,皮肉作赤色,深重作青黑色,貼骨不壞,蟲不能食。
白話文:
如果因為害怕屍臭而不敢親自到現場,常常會耽誤事情。
屍體腐敗時,臭味難以靠近,應該燒蒼朮、皂角來驅散臭味;用麻油塗在鼻子上,或者用油浸濕紙條塞住兩個鼻孔;再含一小塊生薑在口中。遇到需要檢驗屍體時,一定要緊閉嘴巴,以免穢氣衝入口中。
仔細檢驗屍體各處後,用水沖洗掉蛆蟲、污穢,把皮膚擦乾淨才能進行檢驗。不要急著用酒糟醋,要多次用新打的井水,澆在屍體的四面。
屍體如果腐爛了,被打或刀傷的地方,皮膚會變成紅色,傷勢嚴重的地方會變成青黑色,貼近骨頭的地方不會腐壞,蟲子也不能啃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