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遠

《古今醫徹》~ 卷之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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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 (4)

1. 口病

中央黃色。入通於脾。開竅於口。胃脈挾口環唇。大腸脈還出挾口。厥陰脈下頰裡環唇內。又皆統之於脾矣。獨其邪之所侵。火熱則赤。木乘則青。氣虛則白。火極似水則焦黑。水極似火則裂坼。一寒一熱。判若天淵。胃熱脈洪。責於心火。內熾脾虛。脈弱本於陰寒上逼。清胃涼膈。

所以徹熱。附子理中。所以溫里。今人一見唇焦。便指為熱。不知中氣虛寒。飲食不進。中焦失守。無根之火。逼而上浮。若以寒涼投之。則火愈不歸。而食愈不進。惟人參理中。溫其中氣。火奠厥位。而唇口坼裂。如久旱逢霖。立時潤澤矣。至乃舌為心苗。脾之絡。連舌本。

散舌下。腎之脈。亦系舌本。傷寒家驗舌苔。以焦黑為胃熱。為水枯。則本此。若別口味之辛甘鹹苦酸。以察五臟之熱。尤其顯白者。則各以其臟治之。斯善耳。要之二陽之病發心脾。火土子母相關。豈淺鮮哉。

一口病實熱。脈洪數有力者。用清胃湯

一口病飲食不進。脈微細軟弱者。用人參理中湯。或歸脾湯加炮姜。

一謀慮不決。上為口糜。用逍遙散。或升陽散火湯。大腸移熱。用秦艽升麻湯

清胃傷,治胃火血燥唇裂。或為繭唇。或牙齦潰爛作痛。

黃連(炒),生地黃升麻(各一錢),當歸(一錢二分),牡丹皮(八分)

水煎。

2. 齒病

五行之用。無在不彰。天一生水。水之凝者為石。其至堅者為金。而石可礱物。金能斷物。在人則齒應之。齒者胃之標。骨之餘。上齦屬胃。胃為艮土。故止而不動。下齦屬大腸。大腸主庚金。故動而不休。齒稟其氣。無物不摧。此造化之微。不可測也。腎中有水有火。足陽明喜寒畏熱。

手陽明喜熱畏寒。其氣不齊。凡齒落動搖。主腎。齒齦腫潰。主胃與大腸。其間有風寒乘之。濕熱侵之。疳蟲蝕之。或散或清。或盪滌。法亦不等。然必以寒熱兼濟。藥乃有效者何也。緣水火不可偏廢。一勝則一負。土不可燥。金不可寒。即其所喜所畏。可得用藥之權衡。如細辛

少陰之熱藥也。黃柏。太陽之寒藥也。專用之。則各主一病。合用之。則止牙疼於俄頃。凡祛風解熱涼血劑中。皆不可缺。至真陰虧而水不足。元氣傷而火有餘。或益水中之火。或滋火中之水溯厥原而療之。能以常格論哉。

一東垣治劉經歷之內。齒痛不可忍。須騎馬外行。口吸涼風則痛止。至家復作。乃濕熱為邪。足陽明多血多氣。加以膏粱之味助之所致。因立方。不須騎馬。當令風寒之氣。生於齒間。黃連胡桐淚之苦寒。薄荷葉荊芥穗之辛涼。四味相合而作風寒之氣。治濕熱為主。新升麻之苦平。

行陽明經為使。羊䯒骨灰補之為佐。麝香少許為引。細末擦之。痛減半。又以調胃承氣去硝加黃連治其本。下三兩行。痛不復作。

一齒惡寒熱。或蟲疳齦腫。出血痛穢。皆手足陽明。外感風寒。內蘊濕熱。風寒。用荊防湯。濕熱。用清胃散。甚則承氣湯

一牙齒動搖脫落。本足少陰經。用六味丸。火衰者。八味丸還少丹。七情所傷。隨症調之。

一風毒牙痛。或大寒所犯。用獨活散

荊防湯,治畏寒畏熱。

防風,荊芥,生地,枳殼葛根(各一錢),細辛(三分),蔓荊子(七分焙研),黃柏(五分酒炒黑)

水煎。

清胃湯,治齦腫潰爛。

生地(一錢半),石膏(二錢),升麻(五分),丹皮,防風,枳殼(各一錢)

水煎。

下齦甚者。加芍藥、黃芩

涼膈散,治胃有實熱。

大黃(酒蒸),朴硝,甘草,山梔(炒黑),黃芩,薄荷(各一兩),連翹(四兩)

為末。每服五七錢。水煎。

獨活

獨活,川芎羌活,防風(各五分),細辛,荊芥,薄荷,生地黃(各二錢)

每服五錢。水煎。

丹溪治小兒走馬牙疳。床一齊腐爛即死。用婦人尿桶中白垢。火煅一錢。入銅綠三分。麝香一分半。敷之立效。

立齋治中氣虧損。牙齒作病。用補中益氣、歸脾二湯。加酒炒黑黃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