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綱目》~ 卷十四·少陰經症 (5)
卷十四·少陰經症 (5)
1. 身痛
【綱】仲景曰。少陰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附子湯主之。
【目】鰲按。本條純陰無陽。陰寒切膚。故身體痛。四肢無陽。故手足寒。陰寒內注。故骨節疼。則此身疼骨痛。雖與麻黃症相似。而寒熱陰陽。彼此判然。
此身體骨節疼痛。固非太陽之症。並非少陰之經。直屬少陰之臟。蓋腎主骨。腎寒故骨疼。即此一端。便當急救其臟中之陽矣。舍附子湯。曷足以濟。
【綱】仲景曰。傷寒下之後。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里。宜四逆湯。
病發熱頭疼。脈反沉。汗之。若不瘥。身體疼痛者。當救其里。宜四逆湯。
【目】柯琴曰。病為在表。脈當浮。今曰脈反沉。此為逆。汗之不瘥。即身體疼痛不罷。當憑其脈之沉而為在裡矣。
表宜溫散。里宜溫補。先救里。治其本也。
白話文:
【綱】張仲景說:少陰病會出現身體疼痛、手腳冰冷、關節疼痛,脈象沉細的情況,應該使用附子湯來治療。
【目】陶節庵認為:這條條文描述的是純陰無陽的狀況,陰寒之氣深入皮膚,所以會身體疼痛。四肢缺乏陽氣,所以會手腳冰冷。陰寒之氣侵入體內,所以會關節疼痛。這種身體疼痛和骨頭疼痛,雖然和麻黃症的症狀相似,但在寒熱陰陽的屬性上,卻截然不同。
這種身體和關節的疼痛,並非太陽病的症狀,也不是屬於少陰經絡的病症,而是直接屬於少陰臟腑的病症。因為腎臟主骨,腎臟寒冷所以骨頭會疼痛。僅憑這一點,就應該立即救治腎臟中的陽氣。除了附子湯,還能用什麼來救治呢?
【綱】張仲景說:傷寒病在使用攻下藥之後,如果接著出現腹瀉不止、排出未消化食物的情況,而且身體疼痛,應該立即溫補體內,使用四逆湯。
發病時出現發熱、頭痛,脈象卻反而沉細,即使發汗治療,如果病情沒有好轉,且出現身體疼痛,也應該溫補體內,使用四逆湯。
【目】柯琴認為:病邪在體表時,脈象應該是浮的。現在脈象反而沉細,這是反常現象。如果發汗治療沒有好轉,而且身體疼痛沒有停止,就應該根據脈象沉細判斷病邪已經進入體內。
體表的病症適合用溫散的方法來治療,體內的病症適合用溫補的方法來治療。應該先溫補體內,治療疾病的根本。
2. 蜷臥
【綱】仲景曰。少陰病,下利。若利自止,惡寒而蜷臥,手足溫者,可治。少陰病,惡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目】成無己曰。蜷者,屈縮不伸也。皆陰寒之極,雖在陽經,見是症者,即有表症,亦宜用溫經之劑,桂枝附子是也。況在三陰,裡寒下利厥逆者乎。四逆之類,其可缺諸。若有陰無陽者,為不治。
【綱】仲景曰。少陰病,惡寒而蜷,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少陰病,四逆,惡寒而身蜷,脈不至,不煩而躁者死。
【目】魏荔彤曰。少陰寒邪,固有在經在臟之不同,而治之之法,必以存陽為第一義。臟邪溫之,固存陽也。即經邪汗之,亦存陽也。舍此無他計也。如前條利忽自止,則陽盛於中焦,不致隨陰沉陷。惡寒蜷臥,雖純為陰寒之象,而手足能溫,則真陽自在。於此審其為臟邪,溫之固易。即審其為經邪,汗之亦易。故曰可治。又如本條,並不下利,則陽更旺於中焦,雖惡寒足蜷,亦見少陰症象,然陽時煩而欲去衣被,內有陽存,而扶陽抑陰,亦不可過為猛烈也。其經邪臟邪之當審,而溫之汗之,又不待言矣。至次條,不煩而躁,則陽已離陰,陰孤求侶不得,擾亂不寧,所謂陰躁者也。宜其死矣。
白話文:
翻譯:
【總論】 張仲景說:少陰病,如果出現腹瀉,腹瀉自己停止後,感到怕冷而身體蜷縮,但手腳是溫暖的,這種情況可以治療。如果少陰病,出現怕冷、身體蜷縮,並且手腳冰涼,這種情況就無法治療了。
【細目】 成無己說:蜷,就是身體彎曲、縮成一團無法伸展的樣子。這都是陰寒之氣到達極點的表現。即使病症表現在陽經,如果出現這種蜷縮的症狀,也表示同時有表證,應該使用溫經散寒的藥物,例如桂枝附子湯。更何況是病在三陰經,屬於裡寒導致的腹瀉和手腳冰冷呢?像四逆湯之類的藥物,怎麼可以缺少呢?如果只有陰寒而沒有陽氣,那就是無法治癒的。
【總論】 張仲景說:少陰病,怕冷而身體蜷縮,但有時會感到煩躁,想要脫掉衣被,這種情況可以治療。如果少陰病,出現四肢冰冷、怕冷且身體蜷縮,脈搏微弱到幾乎摸不到,並且不煩躁反而躁動不安,這種情況就是死證。
【細目】 魏荔彤說:少陰病的寒邪,本來就有在經絡和在臟腑的不同。而治療的方法,一定是以保存陽氣為第一要務。如果是臟腑的寒邪,用溫熱的藥物來治療,固然是為了保存陽氣。即使是經絡的寒邪,用發汗的方法,也是為了保存陽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方法了。就像前面說的,如果腹瀉突然停止,代表陽氣在身體中部比較旺盛,不會隨著陰寒之氣沉下去。雖然怕冷蜷縮是純粹的陰寒表現,但如果手腳是溫暖的,代表真陽還在。這時要判斷病邪在臟腑,用溫補的方法很容易就能治好;就算判斷病邪在經絡,用發汗的方法也容易治好,所以說可以治療。又如這條所說,沒有腹瀉,代表陽氣更旺盛於身體中部。雖然怕冷蜷縮,也是少陰病的症狀,但如果病人有時感到煩躁,想脫掉衣服,代表體內還是有陽氣存在。扶助陽氣、抑制陰氣時,也不可以過於猛烈。判斷病邪是在經絡還是在臟腑是必須的,至於使用溫補或發汗的方法,也是不用多說的了。到了下一條,如果病人不煩躁反而躁動不安,代表陽氣已經脫離陰氣,陰氣孤獨無法找到伴侶,導致心神不寧,這就是所謂的陰躁,這種情況病人就應該會死了。
3. 但欲寐
【綱】仲景曰。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
【目】方中行曰。脈沉細者。少陰居於極下。起於小指之下也。針經曰。是主腎所生病者。嗜寐。蓋人肖天地。天地之氣。行於陽。則闢而曉。行於陰。則闔而晦。故人之氣。行於陽。則動而寤。行於陰。則靜而寐。然則但欲寐者。邪客於陰也。
魏荔彤曰。傷寒三陽。遞傳三陰。復自太陰傳少陰。此傳經之邪。乃外感風寒。歷久變熱之熱邪也。亦有直中少陰經臟者。又非傳經熱邪可比。乃陰寒之寒邪也。故三陽分經與腑。三陰分經與臟。如少陰病。其為傳經熱邪。直中寒邪。當辨也。若此條。則合傳經直中二邪而總標其脈症也。
少陰為病。脈必沉。三陰皆然。又兼微細。異乎三陽之浮大弦也。沉對浮。微對大。細對弦。此少陰脈也。見此則三陰俱可識其端倪。至少陰為症。有寒熱二邪。本不盡同。姑取兩邪入而見症大同者。則但欲寐也。腎司智巧。熱邪入而擾其陰。寒邪入而溷其陽。因致惛懞欲寐。
仲師示人未辨寒熱之邪。先辨少陰之症。此至訣也。脈之沉微細。三陰俱有。兼以但欲寐。則少陰病也。但沉微細。雖三陰皆有。而太陰必多微。少陰必多沉。厥陰必多細。太陰在中。故微多。少陰在下。故沉多。厥陰近膽。故弦可變細而細多。蓋細即弦之微者。此仲師於少陰。
不言沉。反言微細者。沉少陰本脈。不須言。且沉亦非少陰獨有之脈。必兼太陰之微。厥陰之細。而少陰之脈始確也。再者。少陰處三陰之中。亦如陽明處三陽之中。陽明之脈本大。然兼太陽之浮多。則太陽陽明也。兼少陽之弦多。則少陽陽明也。推之三陰。少陰之為脈。何獨不然乎。
然則少陰之沉。兼微多。非太陰之少陰乎。少陰之沉兼細多。非厥陰之少陰乎。三陽之陽明。由遞傳而言之。有相通之義。仲師故分而為三。三陰之少陰。亦就遞傳而言之。有相通之義。何不可引而伸之哉。
【綱】仲景曰。少陰病。欲吐不吐。心煩。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屬少陰也。虛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陰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虛。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目】王肯堂曰。少陰病。如本條諸症。理中四逆輩。陰症雖云不用麻黃。如少陰始得病。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於六經但少陰症難辨。本經但云脈微細欲寐。小便數而白。背惡寒。四肢厥者。可不審而知之。或雖有惡寒甚者。不覺寒。但喜厚。衣近火也。其脈微細。
或沉澀。雖有陰陽俱緊者。蓋其人素有熱。為表寒外襲。故如此。但當察其外症為主。必以溫藥逐之。其陽邪傳入。與少陰自受熱症。宜下宜吐宜和者多矣。仲景雖不言滑實沉數諸可下之脈。然與症則可知矣。脈必相符也。雖或有反沉微細遲。脈不應症者。為不可下。亦宜涼劑滋陰退陽而愈。
不愈。必待脈有力而後下之可也。其有症惡寒。急下之者。倘反有脈不應病。亦宜微下之。雖不敢大下。亦不可緩也。六經惟少陰傳變。與太陽相同。如真武湯、四逆湯通脈四逆湯症。俱有加減法。謂有或為之症。亦猶小青龍小柴胡是也。
【綱】仲景曰。脈陰陽俱緊者。口中氣出。唇口燥干。鼻中涕出。蜷臥。足冷。舌上胎滑。勿妄治也。少陰病。下利。若利自止。惡寒而蜷臥。手足溫者。可治。少陰病。惡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目】鰲按。首條蜷臥。由於內寒。二三條亦同一蜷臥。卻以手足溫手足逆冷為憑。見可治不可治之故。蓋溫者。陽回也。逆冷者。純陰無陽也。
【綱】仲景曰。少陰病。脈沉微細。但欲寐。汗出不煩。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
【目】陶華曰。陽氣虛。陰氣盛。則目瞑。故多寐。乃邪氣傳於陰而不在陽也。昏昏閉目者。陰自闔也。默默不言者。陰主靜也。陽氣盛。陰氣虛。則晝夜不得眠。蓋夜以陰為主。陰氣盛則目閉不安臥。若陰為陽所勝。故終夜煩擾而不得眠。所謂陰虛則夜爭者是也。
鰲按。始而欲寐。是少陰本症。五六日後不得臥寐。是微陽欲絕也。其何能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