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百合病
無正氣以統之,各自為病,互相牽引,若出一宗。而現症無一是肺,則知病雖不在肺,而肺之治節實不行矣。故以百合輔肺之正氣,以合於他臟而理其滯者為主。其在汗後者,汗過傷陽,陽虛熱鬱,不可攻補。故用百合同知母以養陰,泉水以清熱,而陽邪自化。其在下後者,下多傷陰,虛邪在陰,陰虛火逆,攻補無益。故以百合同滑石、代赭以通陽氣,而陰氣自調。其在吐後者,吐傷元氣,而陰精不上奉。故用百合同雞子以滋元陰,以行肺氣,則氣血調而陰陽自平。若不經吐下發汗,則無傷陰傷陽之可慮。但病形如初者,即傷寒論所謂太陽病是也。如初不解,是陽經之困極,而陰氣亦耗竭矣。心為五臟主,故以生地之涼血補心者,同百合、泉水,養陰以化其陽經之久邪。
【綱】仲景金匱曰:百合病,一月不愈,變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百合病,渴不瘥者,栝蔞牡蠣散主之。
【目】徐彬曰:有陽渴,有陰渴。百合病所變,其為陰虛火熾無疑矣。至渴不瘥,雖以百合湯洗無益矣。明乎陽亢而陰氣未復也。故用本湯從其內治。
【綱】仲景金匱曰:百合病,變發熱者,百合滑石散主之。
【目】李梴曰:百合病者,百脈合病也。治以百合為主者,以其能合百脈也。
樓英曰:大病後未平復,失於調理。餘症在陽,醫反下之;餘症在陰,醫反汗之。以此百脈一空,舉皆受病,所謂無復經絡傳次也。
鰲按:仲景謂發於陽者,其人振寒發熱。則百合病而變發熱,由內熱太甚,淫於肌膚,而陽分亦熱也。
【綱】仲景金匱曰:百合病,見於陰者,以陽法治之;見於陽者,以陰法救之。見陽攻陰,復發其汗,此為逆。見陰攻陽,乃復下之,此亦為逆。
【目】徐彬曰:陽法陰法,即和陰和陽之法也。以此相救,即和其未病意。內經所謂用陽和陰,用陰和陽也。故諸治法,皆以百合補肺而使流氣於腑,所謂氣得於權衡,權衡以平也;皆以泉水清邪熱,而使受成於肺金,所謂炎蒸得清肅,而萬物鹹平也。但病見陽,加一二味以和陰;病見陰,加一二味以和陽耳。
鰲按:陽法救者,使陽得其平,陰邪欲傳之而不受,即陰邪亦漸消也。陰法救者,使陰得其平,陽邪欲傳之而不受,即陽邪亦漸消也。救與攻相反,汗下即所謂攻,故曰逆。
百合病
當人體缺乏正氣統領時,各臟腑各自為病,相互影響,看似同出一源。雖然症狀不直接表現在肺,但肺的調節功能實際上已失調。因此,治療以百合輔助肺的正氣,協調其他臟腑並疏通阻滯為主。
若在發汗後發病,汗出過多損傷陽氣,陽虛導致熱鬱,此時不宜強攻或大補。可用百合配合知母滋養陰液,泉水清熱,使陽熱之邪自然化解。
若在瀉下後發病,瀉下過度傷陰,虛邪滯留陰分,陰虛火逆,此時攻補皆無效。可用百合配合滑石、代赭石疏通陽氣,使陰氣自然調和。
若在嘔吐後發病,嘔吐損傷元氣,陰精無法上承。可用百合配合雞蛋滋養元陰,運行肺氣,使氣血調和,陰陽自平。
若未經吐、下、發汗而發病,則無傷陰傷陽之虞。但若病情如初起(類似《傷寒論》所稱的「太陽病」),且久治不癒,表示陽經極度睏乏,陰氣亦耗竭。心為五臟之主,故以生地涼血補心,配合百合、泉水滋陰,化解陽經久滯之邪。
仲景《金匱》記載:
百合病若一個月未癒,轉為口渴,可用百合洗方治療。若口渴仍未緩解,則用栝蔞牡蠣散。
徐彬解釋:
口渴有陽渴與陰渴之分。百合病轉為口渴,顯然是陰虛火旺所致。若用百合湯外洗仍無效,表示陽熱亢盛而陰氣未復,需從內調治。
仲景《金匱》記載:
百合病若轉為發熱,可用百合滑石散治療。
李梴解釋:
百合病是百脈同病,治療以百合為主,因其能協調百脈。
樓英補充:
大病後未調理妥當,餘邪在陽分卻誤用瀉下,或餘邪在陰分卻誤用發汗,導致百脈空虛,全面受病,無法按經絡順序傳變。
鰲按:
仲景認為,病發於陽分會出現寒顫發熱。百合病轉為發熱,是因內熱過盛,外溢肌膚,使陽分亦熱。
仲景《金匱》記載:
百合病若表現為陰證,用陽法治療;表現為陽證,用陰法調理。若見陽證卻攻陰,又發汗,是錯誤治法;見陰證卻攻陽,又瀉下,同樣錯誤。
徐彬解釋:
陽法、陰法即調和陰陽之法,目的是平衡未病之臟腑,如《內經》所說「用陽和陰,用陰和陽」。因此,治療百合病以百合補肺,使氣機流通於臟腑,達到平衡;並用泉水清熱,使肺金得以肅降,萬物歸於平和。若病見陽證,稍加滋陰之品;病見陰證,稍加助陽之藥。
鰲按:
用陽法調理是使陽氣平和,陰邪難以傳變而漸消;用陰法調理是使陰氣平和,陽邪難以傳變而漸消。「救」與「攻」相反,汗、下屬攻法,誤用則為逆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