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綱目》~ 卷首·總論 (28)
卷首·總論 (28)
1. 傳變
發為溫病。
閔芝慶曰。傷寒傳經。邪熱漸入。而六經以次受之。六經傳盡。無出而再傳之理。欲知其傳始末。先別人身六經。足太陽為三陽。最在外。陽明為二陽。在太陽內。少陽為一陽。在陽明內。此三陽為表也。太陰為三陰。在少陽內。少陰為二陰。在太陰內。厥陰為一陰。在少陰內。
此三陰為里也。皆由內以數至外。故一二三之次第如此。傷寒由表入里。邪氣以漸深傳。故一二日始於太陽。二三日傳於陽明。三四日少陽。四五日太陰。五六日少陰。六七日厥陰也。此論其常耳。變則不可拘以日數。其傳至厥陰。為傳經盡。不復再傳。成氏曰。六日厥陰。
六日為傳經盡。七日不愈者。謂之再傳。再自太陽傳。至十二日再至厥陰。為傳經盡。十三日當愈。十三日不愈者。謂之過經。言再過太陽經。亦以次為傳也。謬矣。馬仲化云。自太陽以至厥陰。猶人由戶升堂入室。厥陰復出傳於太陽。奈有少陰太陰少陽陽明以隔之。豈有遽出而傳太陽之理。
此斥再傳之非。誠千載斷案。惜乎釋七日病衰。猶有未明。使後人於傳經。不能絕無障蔽耳。辨見六經七日病愈篇。(在愈解門)然則邪氣之入。果無自里而出於表者乎。無欲傳之出。有欲愈之出也。太陽篇曰。欲自解者。必當先煩。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解也。
此以脈浮為邪氣還表。知是向安之兆。不待更用湯藥。邪自外散者。散則復何傳焉。須知里邪不出則已。出則欲愈。非復欲傳也。或曰。太陽篇云。太陽病頭痛。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再作經者。針足陽明經。使經不傳則愈。此非一日至六日。傳三陽三陰經。
至七日當愈。不愈。則太陽之邪再傳陽明者歟。曰。傷寒始於太陽受病。以次而終於厥陰。為傳經盡。諸經受病。凡七日自愈者。為行其經盡。太陽病至七日頭痛自愈者。以行太陽經盡故也。邪氣行來。始終只在太陽一經。而盡其七日當愈之數也。論云。發於陽者七日愈。以陽數七也。
若七日以上不自愈。欲過太陽一經。再傳一經。當針足陽明迎而奪之。使不傳陽明經則愈。細玩行其經盡之句。不曰傳經盡。則仲景之意昭然矣。成氏謬以行其經盡為遞傳六經。乃有自太陽再傳之說耳。若果傳遍六經。厥陰之邪。再傳太陽。太陽再傳陽明。則宜厥陰未傳太陽之前。
預針太陽矣。何必待欲傳陽明而後針陽明哉。或曰。霍亂篇有曰。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經盡故也。此非傷寒六日。傳遍三陽三陰。後六日再傳經盡。十三日當愈者歟。太陽篇有曰。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譫語者。以有熱也。當以湯下之。此非十二日再傳經盡。十三日不愈。
謂之過經者歟。曰。經盡者。如太陽行其經盡之謂也。由太陽受病於一日。至七日為行太陽經盡之例推之。則諸經皆可屈指而期矣。陽明受病於二日。至八日自愈者。為行陽明經盡。推之少陽及三陰經。次第至十二日自愈者。為行厥陰盡。十三日當大氣皆去。精神爽慧之期也。
白話文:
溫病也是這樣發生的。
閔芝慶說,傷寒傳經,是邪熱慢慢深入體內,六經依序受到侵犯。六經都傳遍了,就沒有再傳的道理。要了解傳經的始末,先要認識人體六經的位置。足太陽經屬於三陽,最外層;陽明經屬於二陽,在太陽經裡面;少陽經屬於一陽,在陽明經裡面。這三陽經是屬於表。太陰經屬於三陰,在少陽經裡面;少陰經屬於二陰,在太陰經裡面;厥陰經屬於一陰,在少陰經裡面。
這三陰經是屬於裡。都是從裡面往外數的,所以才有一二三的順序。傷寒從表入裡,邪氣漸漸深入,所以第一二天從太陽經開始,第二三天傳到陽明經,第三四天到少陽經,第四五天到太陰經,第五六天到少陰經,第六七天到厥陰經。這說的是一般情況,有變化就不能拘泥於天數。傳到厥陰經,就表示傳經結束,不會再傳。成氏說,第六天到了厥陰,
第六天傳經結束,第七天還沒好,就叫做再傳,再從太陽經開始傳,到第十二天再次到厥陰,傳經結束,第十三天應該會好。第十三天還沒好,就叫做過經,意思是說又過了太陽經,也是照順序傳的。這說法是錯的。馬仲化說,從太陽經到厥陰經,就像人從門外走進廳堂再到房間。厥陰經又傳到太陽經,中間隔著少陰、太陰、少陽、陽明,怎麼可能一下子就傳到太陽經呢?
這是在反駁再傳的錯誤說法,真是千古定論。可惜的是,對於第七天病勢衰退的解釋,仍然沒有完全說清楚,導致後人對於傳經,還是無法完全沒有疑惑。詳見《六經七日病愈篇》(在「愈解」門)。那麼,邪氣的入侵,真的沒有從裡往外傳的嗎?並不是沒有想要往外傳,而是想要往痊癒的方向傳。太陽篇說:「想要自己好的,一定會先感到煩躁,然後才會出汗而痊癒。」為什麼知道呢?因為脈象是浮的,所以知道是出汗痊癒的徵兆。不需要再用湯藥,邪氣自己從外散去,散了還怎麼傳呢?要知道,裡邪不出來就算了,出來就是想要痊癒,而不是想要再傳。有人說,《太陽篇》中說:「太陽病頭痛,七天以上自己好的,是因為它走完了這條經絡。」如果想要再傳一條經絡,就針刺足陽明經,讓它不要傳下去就會好。這不是說從第一天到第六天,傳遍三陽三陰經,
到了第七天應該好,沒好,就是太陽經的邪氣再傳到陽明經嗎?我說,傷寒開始是太陽經受病,依序到厥陰經結束,這就表示傳經結束。各經受病,凡是七天自己好的,表示它走完了這條經絡。太陽病到第七天頭痛自己好,是因為太陽經走完了。邪氣運行,從頭到尾只在太陽經,並且走完七天就應該好。書上說:「發在陽的病,七天會好,因為陽的數字是七。」
如果七天以上沒有自己好,想要過了太陽經,再傳到其他經,就應該針刺足陽明經來阻止它,讓它不要傳到陽明經就會好。仔細玩味「走完這條經絡」這句話,不是說「傳經結束」,那麼張仲景的意思就很明白了。成氏錯誤地把「走完這條經絡」解釋成輪流傳遍六經,才會有太陽經再傳的說法。如果真的傳遍六經,厥陰經的邪氣又再傳到太陽經,太陽經又再傳到陽明經,那麼應該在厥陰經還沒傳到太陽經之前,就先針刺太陽經了,何必等到要傳陽明經才針刺陽明經呢?有人說,《霍亂篇》中說:「第十三天痊癒,是因為它走完經絡。」這不是指傷寒六天傳遍三陽三陰,之後六天再走完經絡,第十三天應該痊癒嗎?《太陽篇》中說:「傷寒第十三天還沒好,出現過經譫語,是因為還有熱,應該用湯藥來攻下。」這不是指第十二天傳經結束,第十三天沒好,叫做過經嗎?我說,「經絡走完」就像太陽經走完一樣。從太陽經在第一天受病,到第七天是太陽經走完的例子來推算,那麼其他各經也都可以數著日子來預期。陽明經在第二天受病,到第八天自己好,是陽明經走完。由此推算少陽經和三陰經,依次到第十二天自己好,是厥陰經走完。第十三天應該是邪氣都散去,精神清爽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