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卷十五·厥陰經症 (1)

1附錄手心手背辨

李杲曰。內傷及勞役飲食不節病。手心熱。手背不熱。外傷風寒。則手背熱。手心不熱。以此辨之。皎然。

白話文

[附錄手心手背辨]

李杲說:因內傷、過度勞累或飲食不節制所導致的病症,會出現手心發熱而手背不熱的情況;若是外感風寒,則會手背發熱而手心不熱。用這種方式來辨別病因,非常清楚明確。

2熱利下重(附下利)

[【綱】] 仲景曰: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食即吐蛔;下之,利不止。

[【目】] 柯琴曰:太陰、厥陰,皆以里症為提綱。太陰主開,本自利;而下之則開折,胸下結硬者,開折反闔也。厥陰主闔,氣上逆;而下之則闔折,利不止者,闔折反開也。按,兩陰交盡,名曰厥陰,又名陰之絕陽;則厥陰為病,宜無病熱矣。以厥陰脈絡於少陽,厥陰熱症皆相火化令耳。夫病發於陰而反下之,則氣無止息,而利不止矣。

[【綱】] 仲景曰:下利,欲飲水者,以有熱故也。白頭翁湯主之。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

[【目】] 戴原禮曰:大抵陽熱之利,與陰寒之利不同。陽利糞色必焦黃熱臭,出作聲,臍下必熱,得涼藥則止。陰利必洞下清穀,糞色或白或淡黃,臍下多寒,宜溫中止瀉之劑。此陰利陽利,指陰陽二氣而言,非陰陽二經也。緣陰中亦自有陽利,不可因下利便以為陰也。又有內不大滿,猶生寒熱,未可下而便下之。內虛熱入,挾熱自利,臍下必熱,大便赤黃,及下腸間津液垢膩,名曰利腸。宜白頭翁湯、黃芩湯。

[【綱】] 仲景曰:下利,脈沉弦者,下重也。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下利,有微熱而渴,脈弱者,令自愈。下利,脈數而渴者,令自愈。設不瘥,必圊膿血,以有熱故也。下利脈數,有微熱汗出,令自愈。設復緊,為未解。下利,寸脈反浮數,尺中自澀者,必圊膿血。

[【目】] 鰲按:此三條,詳言熱利之脈各有不同,由所發之臟腑陰陽不一也。首條:脈沉弦,沉為在裡,弦屬少陽;下重者,膽氣不升,火邪下陷也。大脈屬陽明;其未止者,陽明之陽邪太盛,故脈大而病進也。又,脈之微弱者為虛,利後而數亦為虛;其欲止者,陰陽漸和也。 二條:脈弱者,外之發熱既微,則內之熱勢當自解,故現弱象也。諸條令自愈,言可不服白頭翁湯而令其自愈也。脈數而渴,由於虛熱;若不瘥而圊膿血,乃為真熱也。汗出二字,為本條關鍵;蓋熱從汗解,熱解則利因可愈也。三條:則陰出之陽,為欲愈之兆;故脈數而帶浮。澀見尺中,在便血之後,亦順脈也。

[【綱】] 仲景曰:傷寒六七日,不利,復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陰無陽故也。 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 傷寒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傷寒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臥者死。

[【目】] 柯琴曰:首條:有陰無陽,指內而言,此為亡陽;與熱利之發熱不死、汗出自利者,天淵矣。二條:發於陽者七日愈;今厥不止,而反下利,恐為除中,故難治。若煩躁而能食,尚為熱厥利耳。三四條:厥利不止,臟腑氣絕矣;躁不得臥,精神不治矣;微陽不久留,故死也。

白話文

熱利下重(附下利)

張仲景說:厥陰病的主要症狀是口渴、氣往上衝擊心臟、心窩灼熱疼痛、感到飢餓卻不想吃東西,吃東西後會吐出蛔蟲;若誤用瀉下法,會導致腹瀉不止。

柯琴解釋:太陰病和厥陰病都以內在症狀為主要表現。太陰主「開」,本身容易腹瀉;若誤用瀉下法,會使「開」的功能受損,導致胸腹結硬,這是「開」轉為「闔」的異常現象。厥陰主「闔」,氣機上逆;若誤用瀉下法,會使「闔」的功能受損,導致腹瀉不止,這是「闔」轉為「開」的異常現象。厥陰是陰氣將盡之處,又稱「陰之絕陽」,因此厥陰病本不應有熱症,但因厥陰經脈與少陽相連,其熱症多由相火過旺所致。若病在陰分卻誤用瀉下法,會使氣機無法收斂,導致腹瀉不止。

張仲景說:腹瀉且想喝水,是因為體內有熱,可用白頭翁湯治療。熱性腹瀉伴有肛門重墜感,也適用白頭翁湯。

戴原禮指出:陽熱性腹瀉與陰寒性腹瀉不同。陽熱性腹瀉的大便焦黃臭穢、排出時有聲響、臍下發熱,服用涼藥可止瀉;陰寒性腹瀉則是大便稀薄如清水,顏色偏白或淡黃,臍下發冷,宜用溫中止瀉的藥方。這裡的「陰利」「陽利」是指陰陽二氣的性質,而非經絡。陰證中也可能有陽熱性腹瀉,不可因腹瀉就認定是陰證。若體內未嚴重脹滿卻出現寒熱症狀,不宜貿然瀉下,否則可能導致虛熱內陷,引發熱性腹瀉,表現為臍下發熱、大便赤黃或夾雜黏液,稱為「利腸」,宜用白頭翁湯或黃芩湯治療。

張仲景說:腹瀉而脈象沈弦,表示肛門重墜;脈大表示腹瀉未止;脈微弱而數表示將自愈,即使發熱也不會致命。腹瀉伴輕微發熱、口渴且脈弱,會自行痊癒;若脈數而口渴也能自愈,但若未癒則可能便膿血,這是熱邪未清的緣故。腹瀉脈數、微熱汗出,可自愈;若脈轉緊則表示未解。腹瀉時寸脈浮數而尺脈澀,必定便膿血。

鰲按:這三條詳細說明熱性腹瀉的脈象差異,源於病變臟腑陰陽不同。第一條:脈沈弦,沈主裡證,弦屬少陽;肛門重墜是膽氣不升、火邪下陷所致。脈大屬陽明,表示陽邪過盛,病情仍在進展。脈微弱為虛,腹瀉後脈數亦為虛,若趨向停止,表示陰陽漸調和。第二條:脈弱表示外熱輕微,內熱將解,故現弱象。條文中「令自愈」指可不服白頭翁湯而自行痊癒。脈數口渴屬虛熱;若未癒而便膿血,則是實熱。關鍵在「汗出」,熱隨汗解則腹瀉可愈。第三條:陰轉陽為癒兆,故脈數帶浮;尺脈澀見於便血後,屬順脈。

張仲景說:傷寒六七日後未腹瀉,卻突然發熱並腹瀉,且汗出不止者會死亡,這是陰盛陽脫的緣故。發熱且四肢冰冷,七日後腹瀉者難治。傷寒發熱、嚴重腹瀉且四肢冰冷不止者會死亡。傷寒發熱、腹瀉、四肢冰冷、煩躁無法安臥者會死亡。

柯琴解釋:第一條「有陰無陽」指體內陽氣消亡,與熱利發熱不死、汗出腹瀉的情況截然不同。第二條:陽證七日應癒,若四肢冰冷反加腹瀉,恐為「除中」(胃氣敗絕),故難治;若煩躁但能食,仍屬熱厥腹瀉。第三、四條:四肢冰冷與腹瀉不止表示臟腑氣絕,煩躁不臥是精神渙散,微陽將脫,故必死。